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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约过了半盏茶的时间,皓首老者颤抖的手中,已经多了具刚从母体内取出的婴尸。
静王瞟了一眼后,转身离开了玉妃居所——他只要确认此事完成就行,至于后事,自有人料理。
是日午夜,玉妃吞金自绝。
得到这个消息、赶到玉妃居所后,静王只是稍稍皱了皱眉头。看来,这次能还给牵萝的,只能是具用华贵棺木装着的尸体了。
玉妃之死,自然罪名昭昭:与侍卫有染,怀上孽种,畏罪自尽。
只可惜了皇帝,心痛之余,此番还要戴上顶大大绿帽。不过,人能够在其位,都是有所相应付出。他既贵为天子,就自然要背负起这些。
“殿下,玉妃留下了这个,请过目。”有宦官上前,恭恭敬敬递给静王一幅花签纸。
宫中谁在掌控大局,这些宦官侍从的眼睛自是雪亮。但凡发现异常,不禀皇帝先禀静王的事已经是不成文规矩。
静王展开花签纸,看到上面以秀丽字体题了首四言句——
玉含渊中,念念蛟龙,不堪偷生,君自珍重。
看完这四言句,静王深黑的眸子微微眯起。他从未想到过,玉妃竟还存了这一段心思。
天朝以龙代指为天子,蛟代指为王。此番玉妃在字句中留下“蛟龙”二字,看似为了合韵,实则明指天子暗指静王。
这四言句,是玉妃的绝命书,同时是她向静王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的告白。
静王将那张花签纸凑到烛火前,烧成了灰烬。明白了玉妃真意,他除了有些意外,心中竟不为所动。
能让他动情动念的人……已经不在这世上。
11
正午,天水城畔,一座青砖小院内。
“喂,你说他今天什么时候走?”机心咬着手帕,在偏厅掀起布帘,探出个脑袋来,恨恨地望向大模大样坐在正厅,端着茶水、跷着二郎腿的程大知府。
“往日么,大概都是天擦黑后回去……今天也不会例外吧。”一旁的归晴不由得苦笑。
正厅中,冯衍真正一手抓着槐花糕往嘴里塞,一手捧着本书看着。而他身旁,程怡平也不顾主人的冷落,自顾自地喋喋不休。
前些日子,程怡平还能口若悬河地谈论些风花雪月、国家大事,但这样唱独角戏达两个月之久,再健谈的人也词穷话尽,如今程大知府连隔壁李大妈家的母猪、衙门养的狗新下了崽之类的事情,都拿来哼哼唧唧:“……那狗崽啊,有三只是花的,两只是黑的。其中一只花色的,脸是白毛,两只眼睛周围却是黑毛……啊哈哈哈哈……马兄,你可知道,那活像李大妈家的二愣子被人打了乌眼青的模样……所以,我给它取名为小二愣子。现在二愣子和小二愣子看到我,都是副恨不得扑上来咬一口的模样,倒也相得益彰……”
冯衍真仍然拿着书,有一口没一口地咬着手中槐花糕,不为所动。倒是帘子后的机心归晴听到这番高论,掌不住噗哧笑出声来。
“妤姑娘也在啊,不知道今天午饭吃些什么?”程怡平听到偏厅传来的笑声,连忙转过身去陪笑,“在下吃不得辣,望这次菜中少放辣椒为妙。还有啊,在下上回用过贵府的菜,足足泄了两天三夜,确实难过,望这次泄药也少放些……”
“听听,这个日日来蹭饭的,居然还挑三捡四。”机心悄声对归晴说后,挑开帘子走了出来,换上脸得体微笑,“程知府,不知府中,有多少时日未动火灶?再不动的话,恐怕灰尘积得厚了,还得疏通烟管,劝知府还是动动吧。”
“自从吃了妤姑娘做的饭菜,发现每次都有意外和惊喜,感觉到刺激无比,相形之下以前吃的东西就无味至极。所以在下已经把府中火灶封了,决心姑娘在一日,就叨扰一日。”程怡平一脸正色,对着机心拱了拱手。
“你……”机心被此人如城墙般厚重脸皮噎得说不出话来,半晌才一拂衣袖,“今日未曾准备知府的饭菜,请回。”
“无妨无妨,在下食量甚小,吃几块槐花糕就可……”程怡平笑嘻嘻地转过头,刚想要伸手去拿槐花糕,却看见——
冯衍真仍旧拿着书目不转睛,而桌子上的那盘槐花糕,已经跑到了他的怀中,用一臂牢牢护住。
程怡平下意识地咽了口口水,眼中流露出失望。
要知道,他一大早就忙着过堂办公事,忙完后就直朝马家冲去,连早饭也没来得及吃。
下回,看来要记得随身带几块馒头。
“啊哈哈哈哈哈……无妨无妨,反正本知府最近腰腹稍嫌粗胖,减一减也是好的嘛……啊哈哈哈……”但这种失望神情只在程怡平脸上出现片刻,马上又换上副欢喜嘴脸。
青砖小院门外的屋檐下,一片早夭的树叶飘过。书童三儿和一个衙役听到从屋内传来的笑声,不由得长长打了个哈欠:“老爷每次来这里,好像都很开心的样子嘛。”
“听说静王不久要亲自带兵西来,攻打牵萝,不知道是不是真的?”衙役拥了捅三儿。
“是啊,要不然老爷怎么会亲自天天往这里跑,还加紧了对马先生的看守,防他不告而别?”三儿在地上捡起片树叶,绕在手指间玩弄,“不过,看来那马先生啊,倒是真真无意仕途,妤姑娘又是那般精灵古怪,整得他次次死去活来……老爷这又是何苦。”
“国家天下江山社稷……他们这些人,在乎的都是这个。你还小,不懂的。”衙役叹了口气,摸了摸三儿的头顶。
“咦,那你懂喽?”三儿翻起眼睛。他平生最恨,就是别人拿他当小孩子看。
“我……我当然懂……”衙役回答得有些底气不足。
“既然这么了不起,上回赌牌九的钱,现在还我。”
“啊哈啊……其实那个,我也不太懂啦……今天天气不错……”
如一大块通澈碧玉的天空上,几缕浮云悠悠飘过。
12
这年夏末秋初,正是凉风骤起之时。
当朝皇帝发表了讨伐牵萝的檄文之后,静王自皇城许昌率四十万大军西下,准备攻打牵萝。
虽说军队号称有四十万,实际上却只得二十余万。但就凭这二十余万大军,相信踏平牵萝应该是绰绰有余。
小至一个城、大到一个国家,是无法养活超过其人口总数十分之一的军队的。如果硬要穷兵黩武,只顾发展军事力量,不顾民生经济的话,最终不等别人来灭,自己就会体制崩溃步入毁灭。
当然,也有异族不事农耕经济,专以强壮兵马攻占别国或城池,夺取粮食金帛为生。但这种类似于山匪盗贼四处抢劫的行为,只能使历史发展倒退,令天下陷入蒙昧黑暗,纵然得了天下,也绝非为皇正道、百姓福祗。
牵萝和北方异族都久受天朝影响,其思想体制与天朝大同小异。所以,静王对其大约战力有所估计。
静王大军进入天水城内时,是正午时分,夹道只见森森一片望不到尽头的寒光甲胄,黑色蛟旗飘扬于风中,军容焕发、军纪严明。
静王身着银色甲胄、骑着白色骏马行走于队伍前端,神情冷竣、风姿英发,也不知羡煞多少青年,成就多少闺中春梦。
“呀,静王殿下!”三儿捧着束花,于人群中骑在某衙役的肩膀上大声尖叫。
“三儿啊,我都推掉公事,偷偷带你出来了……你怎么闹都行,别再把口水滴到我头上就成。”衙役苦笑一声。
“既然这样,上回赌牌九的钱还我。”三儿威胁地抛下一句后,目不转睛地望着静王远去的背影,神情一片向往,“静王殿下好威风哦……天水全城的人都出来迎接他……”
“不是吧……这天水城中,还有人根本就不知道静王来了呢。”看三儿这副花痴模样,某衙役多少有些吃味,小声嘀咕,“至少马先生一家,就被瞒得死死的……”
不过,衙役这小小的不满嘀咕,淹没在喧嚣一片、群情激昂的人群中,谁也没有听到。
今日那程知府破天荒的没有上门,倒也算是落得清净。不过,奇怪的是自早晨起床,就没听见街坊四邻的动静。
冯衍真坐在青砖小院的门廊下,此时槐花已凋,抬头只见一片绿多黄少的繁叶。他只觉得内心隐隐泛上丝不安,但那种不安究竟是从何而来,却无法确定。
归晴蹲在冯衍真面前,将他修长匀称、却没有丝毫力度感的小腿抱在自己的膝上,一寸寸轻轻揉捏。当初在谯城的那个名医说过,冯衍真的双腿注定是不能再行走了。而且,如果日后不注意活气舒血,小腿的筋脉血管很容易坏死萎缩,不如截去小腿来得干脆。
当时冯衍真自己都认了,归晴却死活不依。他语气坚决地告诉那名医,他一定会照顾好冯衍真的双腿。
归晴也真是这么做的。半年的时间里,他日日替冯衍真揉腿热敷,保持血气畅通,从未间断。
“先生,此处可还会疼痛?”归晴的手指拂过那深深凹陷的双膝处,心中一阵颤抖——
还记得那时,冯衍真曾疼得整夜整夜睡不着,连床单都被抓扯破了好几条。
“不疼了。”冯衍真轻轻一笑,“归晴,跟你说过多少次了,当着别人面叫我大哥,私下称我拂霭就好。先生这一称呼,不必再提。”
“拂、拂霭……”归晴抬起头,终于怯生生地轻唤,美目中一片柔情荡漾。
半月前,他与冯衍真已经初试云雨。人都说无论男女,第一次皆是疼痛难当,此言果然不虚。
但由于冯衍真的温存体贴,他第一次相与,竟未曾落红,次日就可如常行走。而且,多试几次后,越发体会得其中好处。
冯衍真被他目中柔情所惑,自忖四下无人,轻轻扳起他优美下颔,吮上那鲜红湿润唇瓣,与他唇齿交缠。
一阵夏末凉风吹过,满院槐叶如雨坠落。
马蹄声声迈入庭院,却未曾惊了两人春梦。白色骏马上,白衣银甲的英挺男子正目光如电,将这番旖旎景象尽收眼底。
为了收服那清高怪癖的隐士,拒绝天水知府陪同,未带任何侍从部下孤身相访……如今看来,竟是对的。
静王不自觉地将手抚上胸口,他从未试过,心脏跳动得如此猛烈——不是梦吧……拂霭,求求你,不要是梦……
那清俊面容上的道道纵横交错,是利刃留下的伤痕……拂霭的样子,和以前大不相同了。
但是,仍然一眼就能认出是他。
来不及探究他为何仍然活着,但看到他与那美貌少年吻得情深缠绵,想到自己相思刻骨,心痛他容貌尽毁、形容消瘦之余,不由得无明火起。
静王纵马上前,弯下腰去,伸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