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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衣剑卿3 碧海情天-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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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水从天而降的场面,非常壮观,在这样的自然景色面前,人显得极为渺小,白衣剑卿看着神驰不已,这赤水渡他并非第一次经过,但却从不曾留心地观赏这难得一见的壮观景色,此时细细看来,才知道自己以往执着于其它无谓的事情,却错过了世间许多美丽。
已经错过的,没有办法再拿回来,所以,他要珍惜以后的每一天,认认真真欣赏眼前的每一份美丽。
白衣剑卿在这渡口已经站了整整一个时辰,全副心神都沉浸在眼前的壮观景色里,忘记了周围的一切。他看景色,十丈外白赤宫则痴痴迷迷地看着他。
自从在客栈里暴露身份以来,一路上遇见的江湖人渐渐多了起来,有想看热闹的,有想看稀奇的,也有不怀好意的,更有贪图天一教的十万赏金的。这样的局面白赤宫早有意料,甚至当时在客栈里,他是故意对身份不加掩饰。
白赤宫这样做,当然不是想要将白衣剑卿置于险地,而是他自信自己绝对能保护得了白衣剑卿。他已经不是以前的白赤宫了,如今的他,有能力,有地位,有势力,更有一颗迫切想要弥补的心,他要在白衣剑卿面前证明这一点,让白衣剑卿原谅他,重新接纳他。公开身份,一来是向白衣剑卿表明他的爱意,二来是向世人宣告白衣剑卿是他的人,那些蠢蠢欲动的人自己掂量着,别以为天一教的十万赏金是那么容易拿的。
当然,最重要的是他要让白衣剑卿明白,只有他能够保护他,虽然这种行为不够光明磊落,可是如果不这么做,白衣剑卿随时都会甩掉他,火影的速度太可怕了,当初白衣剑卿只不过比他早一步出了燕州,他不眠不休追了三天三夜才追上。白赤宫现在最害怕的事,就是白衣剑卿一个心情不好,纵马狂奔,他不怕自己追不上,只怕在这段脱离了他掌控的时间里,白衣剑卿出了什么事。
所幸,这一路上,白衣剑卿慢慢悠悠,走上几里地就要停下来休息,喝几口酒,看看风景,遇到有水的地方,还给火影刷刷毛,细心关爱的模样,看得白赤宫嫉妒不已,恨不能取火影而代之。
但始终只能是想想而已。白衣剑卿看风景的时候,他就看白衣剑卿,在他的眼里,什么风景也比不上白衣剑卿的一个眼神、一个动作更让他着迷。拥有的时候没有珍惜过,直到失去了,才知道,哪怕就是这样简单的一个眼神、一个动作,也能让他情不自禁。
再也不能失去了,这两年,别人以为他风光无限,却不知他只是无处排泄痛苦,自己没事找事做,借以减轻心中的那股空虚寂寞以及无法说出口的悔恨。
幸好白衣剑卿还活着,幸好……按住胸口,曾经的痛苦悔恨在悦来居里第一眼看白衣剑卿的背影的时候,就已经消失了,能像现在这样安静地看着,已经是上天对他的眷顾。只是还不够,他想要的更多,他是贪心,可他不认为有什么错,想要的,就要使尽手段去得到。这一点,他与当年的白衣剑卿,没有什么两样。
日头渐渐西移,余晖将天边照得一片金红,远远地,最后一班渡船出现在视野之中。
“剑卿,我们过河吧,错过了这班渡船,今儿夜里就要露宿在野外了。”
白衣剑卿收回远眺的目光,看了看天色,道:“今夜我想露宿。”
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这份夺天地之造化的大气与壮丽,他还没有欣赏够,或许,只有在这样的壮观景色面前,他才能分外体会到自己曾经的狭隘,天下之大,何处不可安身,他竟然会把白赤宫看得比什么都重,而把自己逼入了最低贱的境地。或许,正是因为锁情针的取出,而令他终于看开了,这一路来,纵情于山水之间,体味着天地之间的钟灵秀美,尤其是这黄河天水的壮丽,让他的心胸一下子开豁,即便是再中一次锁情针,他相信自己也能放得下。
默默地看着因为他的一句话而从马背上取下帐篷的白赤宫,华衣锦服的公子做这种事情,怎么看也格格不入。


三十三
“白庄主,我自己来。”白衣剑卿阻拦了白赤宫的举动,这一路来他说得最多的话就是这一句。
他始终不明白白赤宫为什么还要一直跟着他,尽管白赤宫给的理由是因为爱他,但他不相信。明明是怨恨着的,两年前,白赤宫对他的怨恨是那么地清晰明显,难道白赤宫也中了锁情针不成?
这个突然冒出来的想法让白衣剑卿感到一阵好笑,当年,他因为锁情针而对白赤宫错生爱意,他一直以为自己是真的爱着白赤宫,爱到难以自拔的地步,爱到可以什么都不要,只求能相守一生。是穆天都让他发现真相,那一刻他几乎心丧若死,可是当锁情针取出来之后,他发现自己依然爱着白赤宫。
不管事情的起因是多么的荒唐,他已经把错爱当成了真爱,付出的感情都是真实的,他爱着白赤宫,这个事实并不因为锁情针的取出而有丝毫改变,唯一改变的只有他的心态。死过一回,很多东西他都看开了,看透了,不再执着于要跟白赤宫相守一生。
无论他再怎么爱白赤宫,白赤宫也不会响应他的感情,无论他肯为白赤宫付出多少,哪怕是连身为男人的尊严都放弃了,得到的也只不过是白赤宫的鄙夷与怨恨。
与其两个人都痛苦,不如退一步海阔天空。
所以,他退让了,果然发觉天高海阔,眼前一片豁然开朗。再见到白赤宫,没有想象中的痛苦不堪,没有想象中的恋恋不舍,他的心平静了,虽然仍会微荡波澜,却再也不会波涛翻涌。
白赤宫不明目的地跟着他,他也不怕,反而隐隐感到欣喜。曾经,他最大的梦想,就是携手佳人,拂清风,沐明月,踏遍草原大漠,探游五湖四海,做一对神仙眷侣。眼下的情形,虽不中,迹不远矣。
他始终都爱着白赤宫,这一点,即使是到死,也无法改变,只是……他不会让白赤宫知道这一点,他学会了淡然处之,现在的他,才是真正做到了潇洒。白赤宫爱不爱他,已经无所谓了,重要的是,他爱过,并依然爱着,有了缺憾,才会懂得去珍惜能够拥有的东西,因为不圆满,才会去欣赏眼前所见的每一份美好。
夕阳的余晖下,渡船来了又去,碧空之下,孤帆远影,自有一派安详宁静。
“船家,船家等等……”
一道焦急的声音打破了这最后的宁静,只是渡船早已去远了,哪里还听得见岸边的呼唤。来迟了的行客唉声叹气地停了下来,目光一转,落在了白衣剑卿和白赤宫的身上,然后惊喜地走过来。
“白大哥,真巧啊!”
来者正是赵明思。原本他是想等白赤宫和白衣剑卿渡了河,投了宿,再安排这场偶遇,可是他躲在暗中见两人迟迟不渡河,实在等不下去了,跑了出来。
白赤宫的注意力一直在白衣剑卿身上,直到赵明思出声,他才瞄了一眼,不冷不热地道了一句:“明思,是你啊。”心下却是暗恼赵明思不该在这个时候出来打扰他跟白衣剑卿的独处。
“白大哥,你也没赶上渡船吗?这位……是你新收的手下?怎么一点规矩也不懂,让你一个人忙来忙去的。”赵明思故意装做不认识白衣剑卿。
白赤宫脸一沉,道:“明思,不得无礼,他是我的夫……”后面一个“人”字,在白衣剑卿淡淡一瞥中咽回了肚子里。
“咳咳,他是白衣剑卿……剑卿,这位是赵明思,落花剑客的孙子,与我们家也算世交。”
白衣剑卿先是感觉到一股敌意,这才看了看赵明思,见他唇红齿白的俊俏模样,又看他看白赤宫的眼神含情脉脉,心下已然明白,顿觉一阵好笑,脸上已是露出几分笑意。
“赵公子,幸会。”


三十四
谁跟你幸会,赵明思心里咕囔着,长得又不好看,还满头的白发,从背后看还以为是个老头儿呢,又不要脸,死缠着白大哥,贱人一个,他暗自骂着,却浑然不觉自己的目光一直没有从白衣剑卿的脸上移开,死命地盯着看,看得白赤宫渐渐变了脸色,不悦地冷哼一声。
赵明思这才回神,拱了拱手,道:“原来你就是我白大哥的男妾。”语气里不无轻蔑之意。
白赤宫皱起了眉,突然觉得男妾这个词刺耳之极,他想反驳,又觉不对,那岂不是撇清了自己跟白衣剑卿的关系;不反驳,又觉白衣剑卿受了委屈,一时间左右为难之极,竟不知如何是好。一双眼只得小心翼翼地望着白衣剑卿。
白衣剑卿却是失笑,不以为意地招来火影,从火影背上取下一坛酒,道:“相逢既是有缘,赵公子,可愿与我喝一杯?”
“我有酒。”赵明思从自己的马上取下酒,连带拿出两只翡翠杯,转过眼对白赤宫道,“白大哥,我带了你最喜欢喝的梨花白。”
白衣剑卿没带酒杯,自然是抓着酒坛大口灌酒,白赤宫想起他的身体不好,怕他喝多了有伤身体,赶紧从赵明思手里拿过一只翡翠杯,递过去道:“剑卿,酒是要慢慢品的,你这样大口喝,容易醉。”
“梨花白是用来品的,我这烧刀子喝的就是个烈字,一大口灌下去,才叫痛快。”白衣剑卿推开白赤宫的手,一眼瞥见赵明思佩在身侧的长剑,“赵公子,可否借剑一用?”
赵明思眉一挑,正要拒绝,却见白赤宫眼含期望地看着自己,心头一软,道:“但用无妨。”解下佩剑递了过去,手还没缩回来,已是后悔了,却也不好再反口,只能眼睁睁地看着白衣剑卿拔出了剑。
“好剑!”
长剑出鞘,只见剑身明晃如镜,有如一汪清水,寒气透剑而出,白衣剑卿不由赞叹一声,横剑于身前,伸指一弹,便听得剑鸣宛如龙吟,悠远清亮,余音绵长。
“这就是落花剑客的瞬华剑吧?”
“正是,我爷爷用这把剑,斩杀过无数奸恶无耻之徒,但凡宵小之辈,都休想逃得过去。”赵明思傲然道。
白衣剑卿点点头,再次伸指一弹,在悠悠剑鸣声中他漫声吟唱道:“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尊空对月……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侧耳听。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愿醒。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
清亮的嗓间仿佛与天地间的风声水鸣融合在一起,隐隐生出震颤之感。
夕阳的最后一缕余晖洒在他身上,将他的半边身体染上了一层瑰丽的金红色,背后是奔流不息的黄河,风吹乱了他满头的白发,银丝与金光相缠,仿佛溶在了一处,再也分不清哪是发丝,哪是夕阳的余晖。
弹剑而歌,一曲将进酒,唱出多少豪迈旷达,唱出多少潇洒自在,白衣剑卿的声音不够嘹亮高昂,可是他的天性潇洒反而更能将诗中的意境表达出来,歌尽余音渺,听得白赤宫和赵明思直入神,许久才渐渐回过味来。
“赵公子,你的剑……”
白衣剑卿把瞬华剑还给赵明思,他的脸上因刚才的尽兴一唱而微微透着红晕,胸膛起伏,略带喘息,很明显中气不足的样子。
白衣剑卿失去了武功?
赵明思在接过瞬华剑的那一刻,猛然发现了这一点,握剑的手掌不由一紧,如果他现在抽冷子一剑刺过去,就是白赤宫也来不及阻止。这个念头只在赵明思脑中一闪而过,他不由自主地看了白赤宫一眼,这一看,却是一惊。
只见白赤宫一脸痴迷地看着白衣剑卿,那双勾住了不知多少人神魂的桃花眼里,充满了爱恋与深情。赵明思蓦然间心头一酸,他从来没有见过白赤宫对别人露出过这样的神情,从来没有。心头有如打翻了五味,说不出的难受。发了一阵呆,再想杀白衣剑卿,已是错失良机。
“天快黑了,你们聊,我去捡点柴火来。”白衣剑卿站起身,往不远处的密林走去。
“我去打点野味。”白赤宫紧跟在白衣剑卿后面,嘴里是这么说,其实就是不放心白衣剑卿离开他的视线之外。


三十五
赵明思看着他们离去的背影,气得把嘴唇都快咬破了。他不会认输的,不会……只要再给他一点时间,他一定能让白赤宫发现他的好。对了,一定要杀了白衣剑卿,白赤宫是被这个贱人给迷惑了,只要杀了他,白赤宫就会清醒过来,就会发现只有自己才是一直陪在他身边的人。
白赤宫打到两只野兔,一转头,就看到白衣剑卿用树藤扎了一捆柴,正往背上背,他连忙跳过去,讨好道:“剑卿,我来拿。”
白衣剑卿看了看他一身干净的白衣,微笑着拒绝了。以前白赤宫从来不穿白衣,不是不喜欢,而是不适合。白赤宫的容貌和气质都是非常张扬的,朴素的颜色不仅不能衬托出他的出色,反而会使他变得内敛,减少那种动人心魄的魅力。
白赤宫垮了垮脸,锲而不舍地又凑上去,道:“剑卿,你看这两只兔子,够不够肥,我记得你烤的兔子肉特别好吃……”
白衣剑卿只烤过一次兔子肉给白赤宫吃,显然那并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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