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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4 十三党+十四党-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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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温暖柔美里。
    大婚之夜,我在书房坐了整整一宿才明白,我要的不是亲情,而是爱情。
    “很多人成亲前都会跟你一样,觉得不安,害怕未来,但他们成亲以后照样过得很好,我相信你也能过得好!”云舒的声音尤在耳边。可是,可能吗?没有你,再美好的未来都笼罩着阴影。
    小的时候因为崇拜皇阿玛,无论是文治武功还是言谈举止都力求学得一模一样,甚至还曾赌气似地说将来要娶像皇阿玛一样多的女人,生像皇阿玛一样多的孩子。如今想来,都是笑话。什么环肥燕瘦、左拥右抱,情到浓时,惟有心中的唯一才能勾起真正的喜悦,才能激起泛滥的情潮。
    我无法接受惠恪,因为云舒我心里烙下了太深的烙印,我无法忘记她的气息,我的身体抗拒与其它女人的亲昵。
    平生不会相思,才会相思,便害相思。
    情在不能醒。
    
第三十章 芳晴番外

    我出生于一个平凡的满人家庭,阿玛是四阿哥旗下的领催,安安分分做人,老老实实办差。像我们这样的人家,虽比不得豪门大户的风光显赫,但只要不出大的纰漏,衣食总是无忧的。我的家人没有出色的才干,可是都是知足常乐的人,夫唱妇随、母慈子孝,所谓的和乐美满,大抵就是如此。倘若没有我的降世,他们应该会永远地幸福下去。
    是我打碎了全家的祥和。
    因为从娘胎里带出一股虚弱之气,我从小吃的药比吃的米还多。昂贵的药石掏空了家中的积蓄,额娘夜夜垂泪,我的病却仍然半死不活——既好不了,也死不了,就这样日复一日地折腾着,看不到康健的希望,暂时没有死的危险,似乎永无尽头。世人总说好死不如滥活,可是我恨透了这样的生活,拖累家人的同时还得忍受病痛的折磨,倒不如死了干净。然后就有了那么一天,我用剪子割开了手腕,看着鲜血染红衣襟,涌上心头的是前所未有的解脱。
    很痛,但是很轻松。
    我没有死成。一个丫头在第一时间发现了我,之后是长时间令人窒息的忙乱。额娘一遍一遍绞着帕子威胁我:“要是你死了,额娘绝不独活!”我知道她是认真的,看着她仿佛老了十岁的面容,我自责,失措,无奈。再不敢提“死”字,试着积极地面对生活,可是身体却因了这次自裁不可避免地衰弱了下去。那段日子是如此地浑噩,时常前一刻还在跟人说话,下一刻就跌进了梦里。半睡半醒间,我分不清白昼和黑夜,辨不清哪里是东,哪里是西。
    有时候,我甚至不能确定自己是不是还活着。
    再清醒时已是十余日后,我平躺在广济寺大大的诵经台上,祈福的和尚跪了一地。“阿弥陀佛,女施主总算醒了!”方丈的声音稳稳地传来,如同寺庙低沉悠远的钟声,令人安心。有人告诉我,是一个叫做富察云舒的姑娘赠的经书和香囊逼退了我身上的阴湿之气,让我苏醒。大家都说她是我的贵人,是她救了我。
    戏文里常常有这样的桥段:翩翩君子英雄救美,小女子感动非常以身相许,而后二人喜结良缘,佳偶天成。可是倘若救美的是一个女子,那么被救的那个又该如何报恩?我的恩人是富察将军家的千金,阿玛官居二品,生母还是当今太后的亲妹,如此的家世背景,我一个小小下级军官的女儿又有什么可以给她的呢?这个问题困扰了我很久,思来想去,最后终于决定亲手画一幅富察小姐的画像悬于广济寺内,请得道高僧为她念经七七四十九日,积得善缘。
    “你只在迷迷糊糊的时候见过恩人一面,怎能记得清她的模样?”额娘担心地问我,可是我胸有成竹。云舒身上有一种奇怪的特质,她不一定是最美的,但那种特有的气质、风度,绝对能让人见之难忘。又或者,这本身就是一种缘分,这个关系着我终生命运的关键人物,从一开始就以某种难以言说的方式刻入了我的心。
    祸兮福所依,福兮祸所伏。
    当时谁也没有料到,富察云舒不仅是我的贵人,也会成为我一世的劫。
    十三阿哥是因为云舒才注意到我的。最初吸引他的是那副挂在广济寺的画像——有人告诉他那是我画的,于是他便想以重金求了去。身份摆在那里,像他这样的人但凡有要求我们是无从拒绝的,我二话不说就把画送了他,心里却暗暗猜度起他与云舒之间的关系——很容易联想到儿女私情,而且他们两个看起来很相配。可惜云舒已经进宫,一个兄一个妹,他们是不可能的。我很为他们的错过惋惜。
    本来事情到这里已经告一段落,我报了该报的恩,可以心无挂碍地回到我原本的生活中去。可是十三阿哥是那么好心的一个人,他知道了我的处境,以“还赠画之情”为名请了太医来为我看病,还送了好些昂贵的补品。我的病一直不好,来自十三阿哥的关怀也一直不断,府里受宠若惊。我明白我们之间身份悬殊,一开始并不敢痴心妄想,可是爱情根本就不受控制。十三阿哥英俊高朗,才华横溢,爱上他实在是太正常不过的事,我毫无悬念地陷了进去,几乎连挣扎都不曾有。
    我发誓我从来不敢奢望有朝一日能成为十三阿哥府的女人,但它却真的发生了。听到婚旨的时候我正在梳妆,当时唯一的想法就是:如果这是梦,那就请让我一辈子都不要醒。
    多情自古空余恨,好梦由来最易醒。
    我太天真。是梦总会醒,不管你愿不愿意。
    十三阿哥体贴、细心,既不会像九阿哥那样流连花丛,也不会如十阿哥那般呼来喝去。我身体不好,百年人参、千年灵芝,他一样一样费力寻来,尽心尽力。所有人都羡慕我嫁得如意郎君,我却是有苦说不出——他不在乎给我任何东西,却独独吝啬给我爱情。早在我认识十三阿哥之前,他的心就遗落在了那个曾救过我的女子身上。沉重的爱变成他的枷锁,也幻化成我们共同的劫。
    该恨吗?恨又如何?真心已付,覆水难收。他心似我心,将心比心,我们谁也逃不出这命定的缘。
    也许一辈子就这样了,我守着他,他恋着她。我不贪心,只要能在一旁陪着,我便知足。
    此情无计可消除,才下眉头,又上心头。

第二卷 相思相见知何日

第三十一章 诉情衷

    该来的终究会来。当看到胤祯静立在逸云轩门口的时候,我知道,我的人生不会再如以前般平静。
    深吸一口气,镇定地走过去。
    五个月的时光在胤祯的身上留下了太过清晰的痕迹,他瘦了,也沉稳了,张扬不再,顽劣流逝。他就站着静静地注视着我,面色疲惫,目光无波。
    我突然觉得心疼。
    每个人的成长都要付出代价,而我,让胤祯的代价太高昂。
    “你们几个,走远一点!”他淡淡地开口,奴才听话地后退,直到十米开外。
    我们的话题太过危险,即使支开了随行的下人,草木丛生的逸云轩仍旧不是谈话的地方。我提议道:“御花园里有一处景致不错,陪我去看看吧!”
    胤祯点头,伴着我走过一进又一进的高门,不断地有太监丫鬟向我们下跪请安,脑袋抵着地面,高呼千岁,绝对的不苟与恭敬。
    “就是这儿,还不错吧?”我在一个小巧的亭子前止步,内里的摆设十分简单,仅一桌二椅,遮雨而不挡风,但难能可贵的是四面临水,唯有十余方形石阶连通对岸。这样的设置,即使是再能干的细作也不可能听到亭中人的谈话。
    胤祯面露讶异,将亭子仔细打量一番,眸中亮色划过,突然激动着抓住我的肩道:“云舒,你叫我怎么放得下你!”
    我本能后退:“十四……”
    “我爱你!”
    我们两个同时开口,可是他的声音盖过了我的。即使早有心理准备,真正听到这句话的时候心还是不规则地跳了一下。不是不感动的。我们身份已定,明知道这三个字代表了怎样的坎坷前途,他还是选择说出来。
    女人天生就是罗曼蒂克的,天生就渴望无畏的爱情。我也不例外。
    可是,理智告诉我这样的爱情是危险的,它象罂粟花般艳丽诱人,却能在转瞬之间扼住你的喉咙,封杀所有微弱的喘息。
    鱼与熊掌不可兼得。在面包与爱情的单选题中,面包是我唯一的选择。
    掩盖起心中的波澜,我镇定地开口:“十四哥,我是你的妹妹!”
    “你不是!”胤祯快速地打断我,似是早料定我会这样说,“你身上并没有皇阿玛的血,要是没有那道圣旨,你现在还是富察家的小姐!”
    “可事实上有了那道圣旨!所以你注定是我的哥哥,我也注定是你的妹妹,这永远都不会改变!”
    “怎么不会改变,既然圣旨可以让你变成公主,那它就同样可以让你变回去!”
    “怎么可能?皇阿玛绝对不会同意!”
    “不试过怎么知道?”
    “等知道的时候我们就都没命了!”
    我们互不相让,话说得太快太急,胸膛起伏着,喘着气大眼瞪小眼。
    默了一会儿,我说:“我并不爱你!”
    胤祯抬头死盯住我,我毫不犹豫地瞪回去,尽力使自己的话更有信服力。
    突然,胤祯笑了:“你会爱上我的!”他的表情很轻松,仿佛又回到了小时候,我拿着刚摘下来的苹果,他轻描淡写地说:“我三招之内就能把它抢过来。”
    我顿时觉得无力,他胆大无畏,不是会轻易放弃的人。现在说什么都是白费口舌。
    胤祯很满意地看到我的气焰矮了下去,凑过身来还想说些什么,我往后一退,目光相错间突然看到远处两个熟悉的人影扭打在一起,惊叫道:“阿克敦,你快住手!”
    亭子与阿克敦所在之处离得太远,他根本听不到我的叫喊。我撒腿就跑,待气喘嘘嘘地赶到,架早已被一旁的思惜和胤禩拉开。我一看,另一个肇事者是张之碧。
    我本来就讨厌张之碧,现在更是难按怒火,不由冷嘲热讽起来:“张大人不愧是文武全才,不仅道德礼教教得好,光天化日之下还同自己的学生打架,堪称为人师者的典范!”
    张之碧根本不是阿克敦的对手,脸上挂了不少彩,阴沉地扫我一眼,仿佛一只骄傲的斗鸡:“臣只是与富察侍卫切磋武艺罢了,公主何必介意!”
    “切磋武艺?好啊,赤手相博怎么过瘾,张大人不如与富察侍卫各挑一件兵器再斗,安阳也想见识见识大人的身手!”最好能被阿克敦打得满地找牙,我恨恨地在心里加上一句。不管我的前生跟他有过什么瓜葛,我都不能允许他把事情牵扯到阿克敦的身上。
    “云舒!”八阿哥轻声提醒了一句,隐含压迫,“尚杰与阿克敦只是没拿捏好分寸罢了,你何必较真!”
    我从来知道胤禩并不是表面看来的那么平和温婉,能被雍正视为对手的人自然是有些手段,可是之前从未见过他向人施压的模样,一时还真难以适应。但此时有一个更吸引我注意的问题:“尚杰是谁?”我奇怪地看向张之碧,他还有另外一个名字吗?这名字听起来好生熟悉……
    胤禩的笑容僵硬了一下,但一瞬即过:“尚杰是张大人的字。”
    我醒悟过来,古代的汉人多喜欢在姓名之外再取字、号,把自己的称谓弄得极为烦琐。平常交往时,名一般用作谦称、卑称,是上对下、长对少的称呼,而下对上、卑对尊呼唤时,可以称字。我是公主,地位比张之碧高出许多,他在我面前只能称名不可称字。而阿克敦虽然是他的晚辈,但因为师徒名分他总是称呼他“张先生”、“张大人”,或者不高兴的时候就直接骂他“老匹夫”,是以他这个字我从来没有听说过。值得玩味的是胤禩既不是张之碧的学生,身份上又比他高,但是却尊呼张之碧的字,难道张之碧是八爷一党?他是胤禩的谋臣吗?
    既然胤禩出面当和事佬,我也不能太咄咄逼人,只好勉强说:“拳脚无眼,张大人和阿克敦都太投入了,以后还是要注意些才好。”
    阿克敦瞪了瞪张之碧,很不服气地应了一声。张之碧的面色愈加阴沉,却也在胤禩的视线压力下揖了揖。胤禩笑着打圆场:“此事就到此为止吧。云舒,我和张大人要出宫,先走一步!”十四看看我,顽皮一笑,扭过头去紧接道:“我也正要出去,跟八哥一起吧!”于是三个人朝午门方向走去。
    “你们到底为了什么打起来?”待胤禩他们走远,我问阿克敦道,他在气头上,撇了撇嘴不愿说,思惜帮他解释道:“张大人他……他想娶富察夫人!”
    “什么?”我大吃一惊,“这怎么可能?”
    阿克敦愤怒地瞪大眼:“这个疯子什么做不出来?”
    我还是半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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