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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4 十三党+十四党-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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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斜靠在躺椅上,透过头顶蔓蔓的葡萄藤,看着天空中的白云悠然飘过。
    已经三天了,自从康熙来视察军务,阿玛就不见了影,才刚开始有趣的日子又变得无聊起来,甚至比以前更加无聊。以前至少还有阿克敦陪着我在府里上窜下跳,现如今这孩子改了性,整天只顾着那些刀枪棍棒,再也没闲工夫来理会我这个姐姐。
    无聊到受不了的时候,也不是没想过溜出去见识见识这千古一帝,可是一来侍书把我看得死紧,二来我也知道康熙歇息的营帐戒备森严,即使溜进去了也不可能见得到面。于是乎,无计可施的我只能缩在这小小的院子里浪费大好光阴。
    微风习习,带着些许凉意,我的意识逐渐模糊,靠在椅上酣然入梦。
    “趴!”的一声,院门被大力推开。我还没来的及睁眼,脑袋上已经被狠狠地敲了一下。
    “干什么呢?以为姐姐好欺负是不?!”用脚趾头也猜的到是阿克敦这小子,真是越大越没规矩了。
    “谁叫你这么没知没觉的?尼码散没跟你说过习武之人要‘三分睡,七分醒’的道理吗?”阿克敦身子一扭躲过我的长拳,很不客气地从果盆里挑出一个苹果一口咬下,又拿了一个往我身后扔去。“哎?”我诧异地转身,这才发现园子里还站着一个跟我差不多年纪的孩子,正饶有趣味地打量着我。
    “你是谁?”不得不说,这个陌生的男孩长得极好,眉宇俊朗,气质非凡,衣料佩玉都是珍品,只是目光太过直接,丝毫没有避讳的意思。要知道我虽然年纪小但身份尊贵,一般人绝对不敢如此不避锋芒地注视我,心下不免暗暗好奇他的出生。
    “我是阿克敦的朋友,你叫我子德就行了。”男孩不客气地在石凳上坐下来,伸手就想抓桌上的荷包。我手疾脚快地先下手为强,抢在他前面把荷包拽进手里,朗声问道:“你姓什么?”
    男孩笑嬉嬉地瞟我一眼:“姓王。”
    “王子德?”我皱眉,这里方圆百里并无王姓显族,想来“王子德”三个字只是化名。
    “子德功夫可好了,三两下就能把你撩倒。”阿克敦啃着苹果得意洋洋地说,好象功夫好的是他一样。
    我跟他抬杠从小就抬出了习惯:“把我一个姑娘家撩倒有什么希奇,你不也行吗?”
    “那可不一样,子德的功夫可比我好。反正这两天阿玛和师傅都忙着接驾,没空管我们,我就让子德来教我们几招。”
    “他的功夫比你好?”我不信任的眼风飘飘然地往子德身上瞟过去,可是话音未落,那小子就已经将一记长拳朝我身上招呼了过来,我闪身一跃,第二掌又直追左肩,我顿时火起,侧身一绕挥拳就打,却被他握在手里动弹不得,阿克敦拊掌大笑:“这回你知道他的厉害了吧?”
    “我认你作师傅就是,还不快放了我?”我话还没说完,子德已然松手,我力道一泄,他的手忽然又追过来,还没弄清怎么回事荷包就已经易主。得了便宜地小子把眉一扬:“这算是你的拜师礼,师傅我笑纳了!”我心疼那对绣了一月有余的火蝴蝶,可偏偏打他不过,一旁的阿克敦早笑叉了气去:“姐,我就说你根本不是他的对手,现在服了吧?”
    我撇撇嘴对子德道:“你既收了我的礼就要把我教好,要是拿些下三烂的功夫糊弄我小心我要你好看!”
    “哈哈,你只要乖乖听我话就是!”子德丝毫不理会我的威胁,依然笑得满面春风。
    那之后连续数日,王子德都会来府中教我和阿克敦习武。平心而论他功夫不赖,也懂得“因才施教”,算的上是一个不错的老师。只可惜这个老师脸上永远挂着霸气十足的欠扁笑容,对我的姿势动作也苛刻到吹毛求疵的地步,实在是不怎么讨人喜欢。再加上我曾派了家丁暗中跟踪过他好几次却次次跟丢,查了半天连他家住何处不知道,心下里不得不对他生了防范之心。
    “刚一走开你就跑来喝茶,倒是挺会偷懒的。”我刚端起杯子,子德这小子就死了过来。我朝他白眼道:“茶还没喝上就被你发现了,你不也挺会监工的吗?”
    “哈哈,这点苦都吃不了还好意思说练什么功夫!”他很鄙视地看着我。
    “我不过是学点防身罢了,又没指望着上阵打仗,要这么认真干嘛!”
    “学点防身?你每天呆在这将军府里还怕有人欺负你不成?”
    “现在是没有,往后可难说!”
    “为什么难说?”子德很有打破沙锅问到底的精神。
    “额娘现在不让我出门,可我长大以后总归是要出去的,到时候指不定用的上功夫呢?”
    子德倒吸一口凉气,瞪大眼睛不可思议地问:“你不会长这么大从来没出过门吧?”
    我郁闷了:“不是没出过门,是没单独出过门!额娘把我看的死死的,只有跟着她才能出去,可她去的不外是什么寺庙什么祠堂,还非得坐在轿子里,连轿帘都不让我翻一下,一点劲都没有!”
    “那你想不想出去?”子德的表情很像用棒棒糖诱拐小女孩的大叔,我心里一颤,生生地把刚到嘴边的“想”字给咽了回去。虽然这么多年来我一直处心积虑地想遛出去,可计划里从来没有王子德这三个字。况且这个人不知底细,我绝对不能为图一时之快惹来横祸,于是问道:“你先告诉我你是谁?”
    “不是早跟你说了嘛,我是王子德!”那小子先是一楞,然后来个死不认帐,一副看你怎么办的无赖相。
    “哼,不肯说就算。益者三友,我们将军府不欢迎你这种说谎小人!”我已经对探他的底失去了耐性,既然查不出来,那干脆拒之门外好了。
    “不管怎么说,我绝无害你之心!”子德见我真恼了,连忙挡在我面前,诚恳地看着我。
    “若无害人之心,为什么连个名字也不肯说?你的名字就这么见不得人吗?”
    “不是见不得人,只是现在还不是告诉你的时候。我保证等过段时间就告诉你,这总行了吧?”他看上去很担心,惟恐我不相信他。我心里一软,想他不过一个七八岁的孩子,再厉害也翻不出什么浪花,我未免有些小题大做了,只好又讪笑着点点头。
    子德立刻放松了下来,注意力转到别处,好奇地问道:“那些个跟踪我的小厮是你派来的吧?你怎么就知道王子德是化名呢?”
    我嘿嘿一笑把理由说了一遍,子德恍然大悟,连声说下回出门一定找个能在附近找着根据的姓。
    经过这一场口水战,我七分心结解了六分,与子德的关系顿时突飞猛进。阿克敦不明所以,好在他天性淳朴,喜欢结交有真本事的朋友,子德又是罕见的功夫在他之上的同龄人,所以他从没问过我们和好的原因,只是跟着我们两个把将军府玩得风声水起。
    小孩子家都是三分钟热度,富察将军府虽大,可没两天也玩腻了,于是我们仨就琢磨着出府去玩。子德本就不是府中人,阿克敦也向来可以在府里自由出入,所以这个提议最大的困难就在于怎么把我弄出去。小时侯我和阿克敦不是没试过,可是每次不是被门卫拦住就是被我那四个丫头发现,从小到大居然没一次成功过。不过我们俩很快发现子德是个精于此道的高手,颇善于声东击西,轻而易举就帮我混了出去,叫我好生佩服。
    虽然在熙朝生活了七年,这还是我第一次仔细观察古代的大街。由于没有城市规划,店面有些各自为政,卖古玩的旁边是个弹棉花的,高档货和低档货摆在一起,让人哑然失笑。大概是我东张西望的动作太过明显,子德和阿克敦都说我“没见过大世面”,我白他们两眼继续看什么都新鲜。
    逛了大半日,三个小鬼都饿了,我看街边有个小摊在卖馄饨,赶忙冲过去,可屁股还没沾上凳子就被子德拎了起来:“这有什么好吃的,前面就是迎风楼,咱们上那吃去!”
    “我就喜欢吃这个,你管我!”我用肘子往他胸口一杠,冲摊主大声喊道,“老板,来三碗馄饨!”
    子德不怒反笑,不怀好意地说:“我倒是不想管来着,可是请问小姐你有钱吗?”
    切!有什么了不起,我不摸口袋也知道一个铜板都没有。这又不能怪我,阿玛和额娘从来没有给我零花钱的意识——反正我在将军府里根本用不着。于是我只好向阿克敦求救,谁知道这小家伙胳膊肘向外拐,笑嘻嘻地说他支持子德。无奈之下我只能跟着他们往迎风楼走去。
    名副其实,迎风楼不愧是城里最著名的酒家,人声鼎沸,生意兴隆,大厅里坐满了达官显贵,连端茶送水的小厮都是精心挑选过的,十分懂得看人脸色。许是子德身上的贵气太过明显,我们虽然都只是七、八岁的年纪却还是被领进了雅间。小二一气不喘地报了十几个菜名,子德看也不看就随口点了八九个菜,又要了一壶酒,我这才意识到他大概是这里的常客。
    “这么小就喝酒,以后肯定是个酒鬼。”我没好气地损他。
    “阿克敦也喝,你怎么不说他?”子德满不在乎。
    我大惊向阿克敦道:“你喝酒?你还不到七岁啊!”
    “我长大了要做巴图鲁,喝个酒怎么了?”死小鬼居然还说得理直气壮!
    “那也要等‘长大了’才能喝,等你当上了巴图鲁再喝!”我瞪他,他却晃晃脑袋挑衅地看着我。这小子自从习了武以后就再没怕过我,横竖吃定了我打不过他,一点没把我这个姐姐放在眼里。我只好转过去瞪子德,却发现这是个更难缠的主,功夫比阿克敦好不说,脑子也比我的傻弟弟聪明,我拿他更没辙。好汉不吃眼前亏,我识时务地闭上嘴,乖乖等菜上桌。
    迎风楼的菜食精雕细琢,做法却有限,并没什么特别之处。由于早有经营酒楼的打算,我格外注意菜的口味。可这儿的厨师颇令人失望,别说是我,就是我底下那四个丫头再过几年恐怕也在他之上,我不禁摇了摇头。
    “怎么,这里的菜不好吃?”子德猛灌一口酒,斜着眼问我。
    “当然不好吃,我姐做的比这好多了!”阿克敦也学着样子把酒往肚子里倒。
    “你还会做菜?”子德奇怪地看着我。古人向来有“君子远庖厨”一说,想来他认为我一个大家闺秀象村姑一样煮饭做菜是很上不得台面的事。
    “菜谁不会做,扔锅里等它熟了就行。”我心里还怀念着刚刚那碗没吃到口的馄饨,提杯喝了一大口,没想却被呛在气管里,吭吭地咳嗽起来。子德他们大笑着说着不会喝就不要逞能之类的云云,我脸上烧得厉害。想当年我可是喝遍天下无敌手,酒量好到不象女人,说海量绝不过分,没想到几年不喝居然产生了排斥反应,实在是丢脸丢大发了。
    虽不是山珍海味,三个人谈笑间也吃得口齿含香,又有美酒佐菜,乐意无穷。
    半壶酒下肚,我体内沉睡了七年的酒虫被重新勾起,兴致勃勃地和两个男孩拼起酒来。阿克敦不通诗文,我们斗酒自然不会用在文人雅客中盛行的文斗,而是采取了军营地头粗人们的划拳。三个人捋起袖子喊着酒令斗了个天昏地暗,阿克敦不胜酒力走路摇摇晃晃嘴里还高呼过瘾。我想过去扶他却被他扯袖一拉翻倒在地,两人看看对方禁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子德也喝得六七分醉,见了我们趴在脚底下的傻样想将我们拉起来,我故意反向用力把他也拖下了水,于是三个喝得忘了形的人干脆齐齐躺倒在地毯上。
    好久没有这么酣畅淋漓地闹了,久到我都记不起到底有多久。记得小时候总是喜欢跟着哥哥在街上胡逛。那时候外婆家附近有一个公园,我们就在里面捉蟋蟀甩鞭炮无所不为。那样的日子最是妙趣横生,现在想来却有种恍如隔世之感,虚虚实实地记不分明。
    每颗心上某一个地方
    总有个记忆挥不散
    每个深夜某一个地方
    总有着最深的思量
    世间万千的变幻
    爱把有情的人分两端
    心若知道灵犀的方向
    哪怕不能够朝夕相伴
    城里的月光把梦照亮
    请温暖他心房
    看透了人间聚散
    能不能多点快乐片段
    城里的月光把梦照亮
    请守护它身旁
    若有一天能重逢
    让幸福撒满整个夜晚
    子德和阿克敦低声嘀咕着什么,屋外嘈杂的人声仿佛远了,脑海里只有这首曾经熟悉的的歌声。一遍,一遍,泪水不自觉地从眼角落下,温热缠缠。
    
第四章 风波起

    走出迎风楼时已是万家灯火。我暗料额娘必然已经知晓我偷溜出来的事,回去后自然会严加看管,再要出来肯定没那么容易了,所以就哄着阿克敦和子德带我去郊外走走,必要玩个够本。阿克敦本是个惟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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