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九色书籍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花氏孤儿-第14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倾之见伙计又要侃侃而谈,便直截问他:“大些的林子有吗?”

“有,城南就是一片茂林,”伙计说完好心提醒,“那林子又深又大,而且是渤瀛侯府的私产,虽说没有人守卫,但我们当地人很少去,去了也不往深处走,从爷爷的爷爷的爷爷开始,这就是规矩”

这时忽听楼下有人喊话,“小七,你又躲哪里偷懒?”

招呼颜鹊等人的正是小七,他忙扯嗓子回道:“英哥姐,我跟客人说话呢。”

行已一笑,“既然店里生意忙,我们不耽误小哥了。”说着掏出些散碎银钱塞到伙计腰里。

小七忙推说:“不敢不敢,若被英哥姐知道,我这饭碗可就不用要了。”说完泥鳅似的溜了。

颜鹊笑了笑,听声音那“英哥姐”嗓音清圆,十分悦耳,不像是泼辣凶悍之人,却让伙计如此“畏惧”,倒像是位女中丈夫——颜鹊不知道,这英哥还是青羽流落渤瀛时的旧识。

如今青羽早已香消玉殒,昔日红颜今日黄土,而英哥嫁人生子,虽少不得柴米油盐,少不了夫妻拌嘴,却夫唱妇随,风雨共渡,开了渤瀛城中数一数二的大客栈,两年前又添了个儿子,夫妻恩爱,日子红火——英哥所得到的,正是青羽终其一生求而不得的幸福。

行已见倾之端着碗只吃米饭,夹了菜给他,问道:“想什么呢?”

倾之抬头一笑,“我在想‘盗马贼’怎么把马偷出侯府,又‘藏匿’于何处。”

“凭空能想出什么线索。”去罹头也不抬,不以为然。

“也不是全没有线索,”倾之放下碗筷,说道,“把一匹马带出侯府远比把一个人带出去难。人尚能翻墙,若是马就必须光明正大的由门而出。”

行已略思,道:“兴许是渤瀛城太安定,连侯府的护卫也懈怠了呢。”

倾之摇头,“不像。”又道,“大哥见今日寻城的士卒应变有素,谨慎有礼。一地之长久安治,教化有方固然功不可没,可震慑宵小的实力也必不可少,由此推之,大哥觉得侯府的护卫可能是饱食终日,无所事事之流吗?”

去罹抬了下眼皮,“或有大意。”

“即便当时大意,事发之后不可能全无印象。”

去罹挑眉,“依你之意”

“我的意思是不要因为今天有人说我们是盗马贼,就先入为主的认定马一定是被偷了,伙计不也说告示上并未说‘被盗’,只是‘走失’吗?”

去罹哂笑,“恐怕是渤瀛侯怕坏了治下‘路不拾遗’的名声,故而遮丑。”

行已也道:“我虽不好评论渤瀛侯为人,可马在侯府,如何走失?”

倾之微笑,“有一个地方——”

“牧马场!”行已恍然大悟。

倾之点点头,“锦都王宫的牧马场在宫外,周围只用栅栏围起,因为栅栏失修,丢失马匹的事情不是没有发生过。”

去罹撇撇嘴,冷道:“这儿又不是锦都。”

倾之倒不介意,冲两位哥哥使眼色,“去看看总无妨的。”

行已向来以倾之为大,只要公子高兴,他如何都好;而去罹——看倾之那挤眉弄眼的神情就知道他多半是动了游猎的心思,打着寻马的幌子蒙颜鹊呢——闷了数月,去罹也早手痒了。

颜鹊见三个孩子说得热闹,也不顾得吃饭,敲敲桌子,“饭菜要凉了,侯府丢了马,与我们何干?”

“师父要拜见渤瀛侯,总得备份厚礼吧。”双目飘出一丝狡猾。

颜鹊眉一皱:他跟傲参关系虽近,却不能公开,那么找到侯府丢失的马匹,继而拜访渤瀛侯,实在是个好借口。

倾之这孩子——颜鹊暗想——太精于揣摩人心

“你打算怎么做?”颜鹊问。

倾之道:“午后我和大哥二哥去马场周围转转,看有没有蛛丝马迹可寻。”

“嗯。”颜鹊点点头,却心道:寻马是假,这三匹“小马”想要脱缰撒欢才是真。

渤瀛侯府就是原先的海都王宫,牧马场在侯府之南,是一块仅用栅栏圈起的水草丰美的丘陵地,背靠茂林,草木郁葱。

兄弟三人下午一番细心勘察,果然发现有处栅栏被损,而马场后就是客栈伙计说的城南茂林。三人在林中寻了一阵,又发现了蹄印粪便等痕迹,只因天色已晚,决定翌日再探。

二度入林,只收获了些山珍野味。颜鹊喝了口茶,心道:早知道这三个小子飞鹰纵狗的心思——不过有荷叶蒸鹧鸪、山菇野鸡汤封口,也着实不好多说什么。

第三天,已探好了山中水源分布的三人分头行动——此处草木丰盛,容易隐蔽,但马要饮水就必定要找水源!

黑马,钉有马掌,不是野马,三蹄雪白,一蹄乌黑。倾之从树上跳下来,摸出腰间结了扣的绳索,悄悄靠近——不错,就是它了!

飞索套马,用力一拉,倾之借力飞身上马。黑马猛被套住,忽又有人骑在背上,一惊之下大发脾气。它前蹄腾空,昂首嘶鸣,原地打了好几个转儿,企图摔下背上的人。倾之双腿夹紧马腹,抱住马脖,就像粘在了马背上一样。

“脾气不小啊。”倾之紧抿双唇,却也露出棋逢对手的笑意——他早已不是那个骑术不精,在雪地里吃足了苦头的花倾之,这几年,玄都的野马烈马也见识过不少,还从没有他驯服不了的。

黑马使足了力气前抬后蹬左扭右拧,倾之勒紧绳子,顺势起落转摆,始终安坐马背。黑马甩不掉倾之,长嘶一声,狂奔起来。倾之一手握紧绳子,一手抓紧马鬃,暗道:看你能耐我何?

然而终究还是大意了,当倾之意识到一人一马离地腾空时已不及下马。

崖头不高,下面是一片湖水,倾之心惊——他不谙水性!

“通”一声巨响,溅起巨大水花。

一马一人落入水中,倾之抓住绳索,可马却已从绳扣中逃脱。

水流携着巨大的压力从口耳灌入,胸口像插了把尖刀,疼得厉害,似要炸开。白色的阳光透过水面,倾之眼前一阵恍惚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正式更名(笔名)“青黛青山外”,感谢今今的建议,感谢责编青容O(∩_∩)O~

请大家注意,不要不认识俺了啊,呵呵

再遇

【章十一】再遇

田田荷叶,鹅黄莲蓬,一片红蕖飘落,激起清圆水晕,惊走了游弋的一双鱼儿

倾之悠悠转醒,惨白阳光刺得双眼生疼,又一阵晕眩。他双手遮目,按了按额头,溺水瞬间的回忆飞流直下,水石相击散为烟雾。

依稀记得有一双手将他托出水面,是谁呢?

身下的卵石被午后的阳光晒得暖烘烘的,倾之长长出了口气,索性也不起身,躺在湖边望着澄秋无云的天空,心情亦如蓝色般平静。

盈盈一水间,渌水为镜,荷塘做屏。

素衣白纱的少女侧卧湖上,一手支颐,一手挑逗着两尾花鳍鲤鱼。鱼儿轻啄少女的手指,“吻”香而醉,痴痴流连。少女长发未绾,眼睫低垂,眉间如落花闲散,两颊似明珠莹泽,唇边的微笑似有还无,似浅还浓。

因童年遭逢不幸,经历坎坷,倾之素来冷静机警,不论何时何地何种境况都能沉着本心,洞察安危,可面对隔水的少女,少年的心却分辨不清了。

少女见倾之醒来,眼眸一亮,分明溢出了喜悦。她起身跑了几步,却又折回,俯身拾起几根蒲草,这才身姿轻盈,分荷凌波,到了岸上。

“你醒了?”她手握着青青蒲草,褐色蒲槌一颤一颤。

精巧如玉的双足就那样□裸地站在倾之面前,粉嫩的趾甲莹如花瓣,更衬的白玉小脚灵巧可爱。十五岁的少年,恍惚间意动神摇,脸已滚烫。

“你看什么?”少女顺着倾之的目光也看到了自己□的双脚。她脸色一变,丢了手中的蒲草,到湖边拎起鞋袜,头也不回地跑了。

倾之被蒲槌“当头一棒”才醒过神来,懊恼自己失礼,心绪更是从未有过的慌乱:也不知她还会不会回来,该是生气了吧

三人约好日落前回家,行已、去罹都已无功而返,独倾之晚归。

行已见倾之精神不济,上前拍拍他的肩膀,本意鼓励他不要丧气,却惊觉手下潮乎乎一片,便问道:“三弟,衣服怎么湿了?”

“衣服?噢,”倾之的谎话从来编得极快,“我在河边看见踏云,和它较量了一番,不想那小子还真是火爆脾气,把我摔在水里就跑了。”

行已不疑心,喜道,“至少踏云就在林中,不至我们无的放矢。”又道,“我去烧水,你洗个热水澡,别着了凉。”

抱臂旁观的去罹见大哥走了,凑过来,扫一眼倾之手里的蒲棒,戏谑道:“三弟不是在拔蒲草的时候弄湿了衣服吧?”伸手想抽一根,“有什么不好意思说的。”

倾之却将蒲草往身前一护,不令去罹碰到,横了二哥一眼,一句话不说回了自己的房间,留去罹独自讪讪。

踏云脾气暴躁,只可智取,不可强攻——欲想献马,先需借马!

次日,行已、去罹到在侯府说明身份、缘由,借来了母马“紫鸢”,紫鸢是踏云的母亲,性情极是温良。

果然,踏云见到母亲,不顾一旁的陌生人冲上去又是亲昵摩挲,又是撒欢蹦跳,生生羡煞旁人。去罹失怙丧母,只剩一人,行已离家五年,有家如无,所幸倾之并不在场——他推说身体不适,留在家中,恐也是料到如此,害怕触景伤情。

行已、去罹牵着紫鸢,不费吹灰之力把踏云引回了侯府,渤瀛侯大悦,赞其有勇有谋,随后专程派人上门送帖——三日后,请赵却师徒府上赴宴。

“榴花红,梨花白,芙蓉水中生,芍药大如捧”小花儿正学着描花样、配颜色,半个身子都趴在了绣架上,嘴里念着儿谣,叨叨不停。

初尘翻箱倒柜,挑拣出一堆衣服,却都没有称心的。抖开一件粉衫,花样不错,比了比,却明显小了,皱皱眉头,也不记得从前穿过,罢了,她随手将衣服一丢,坐在床头歇息。瞥一眼也不过来帮忙的小花儿,心里怎么也不明白她为什么喜欢绣花。要初尘说,若能像哥哥那样挥戈跃马,才叫痛快。

可惜她是女孩儿,爹爹定然不许,初尘托着腮痴想了一阵,叹了口气。

“爹爹今日请了四位客人,说你若想去就一起去。”

小花儿抬起头,分明一愣,“我?为什么?”她不过是个丫头,虽然小姐说她“欺主”可她哪里有?

“我哪里知道,”初尘随手扯过件披帛比划,“反正爹爹说话时一本正经,像是极重要的客人,还特意嘱咐我好好打扮,不要穿得乱七八糟。”不服气地把披帛往膝上一搭,初尘颇为愤愤,“我平时穿得不像样子吗?”

小花儿极认真地想了想:小姐男装穿得规矩体面,女装却从来喜欢乱穿,侯爷的话,其实一点儿也不冤枉她

“这件怎样?”初尘终于翻出件合心的,比给小花儿看。

小花儿却嘟起嘴来,一脸不高兴,看得初尘很是莫名,“怎么?”

“你不是答应这件送给我了吗?”

初尘这才想起这套鹅黄襦鸭绿裙她确实答应过送给小花儿,可实在懒得再挑,便讨好她道:“反正你现在穿着还大,我就只穿一次。”

小花儿倒不说不好,只是委委屈屈,像是初尘欺负了她。

初尘好个气闷,“好好好,不穿就是。”又嘟嘟道,“总是看着别人的东西好,要了来,过两年你又嫌是几年前的式样,不肯穿了。”正瞥见那件粉衫,忽想起那就是两年前小花儿爱不释手,两年后冷落箱底的一件,初尘拎起“罪证”,“你看看,这件就是。”她可一没点冤枉她。

“小姐,我我去前面瞧瞧。”见势不好,小花儿拔腿走人。被丢在房中的初尘独自气闷,叉腰来回踱了几圈。

“小姐,我看到那四个人了。”未几,小花儿气喘吁吁跑了回来。

哼一声,“是吗?大惊小怪。”初尘决定用爱答不理的态度惩戒小花儿。

小花儿见初尘漫不经心,急道:“就是我在街上误认的‘盗马贼’!”

“是他们?”初尘倒是有些好奇了。

“嗯,”小花儿狠狠地点了点头,瘪嘴道,“我不去了,多丢人。”

初尘见小花儿的模样,心觉好笑,便逗她,“我可听说有从海上快马送来的蟹子呢,肉多黄满,最是肥美。啧啧,你真不去了?”

小花儿左思右量,咽了口口水,甩头,“不去!”

傲参与颜鹊闲聊,目光却有意无意地打量倾之——颜鹊并未对他隐瞒倾之的身份——即便有所隐瞒,傲参也能看出一二,花倾之的长相,尤其他目深鼻高,唇形极好,像极了他的父亲。倾之抬眼一笑,甚至令傲参心脏漏跳:花少钧

从四人进门,傲参一直关注花倾之——锦都王遗孤,他想知道,能背负起“百羽铩尽,花开连城”八字预言的,该是怎样一个少年。

他随了母亲,眼似桃花,却随了父亲,瞳如黑夜。倾之七岁的时候,颜鹊觉得将来那会是一双朦胧醉人的桃花眼,可倾之长到十五岁,眼眸依然黑白分明。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