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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氏孤儿-第6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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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妩抬起眼来,带着笑意,“我何时说过自己老?是陛下嫌我老了?”

“我没有”他待要解释,她却说,“晟,你不知道,对女人来说做个男人离不得的‘黄脸婆’也是种幸福。”那毕竟,还是“离不得”的。

商晟心头空了一片:幸福吗?却是意难平吧。可他有什么办法,他得要个孩子啊,而季妩年龄太大了。犹还记得十年前怀佑儿时,她已然比适龄产妇辛苦许多、痛苦许多,现在即使能怀孕,也太危险。危及她安全的事,他绝不会做!

相对无言,气氛尴尬,还是季妩先说道:“我做好了冬衣,拿来让陛下试试。”

商晟点点头,季妩招呼炜上前,展开了一件肩担日月,摆绣山河,流云若现,浮光若隐,细处精美,大处又不失气魄的黑色大氅,服侍商晟试穿。

“右相究竟是为的什么事?”季妩随意问道。

商晟张着胳膊,“锦都赋税的事。”又问,“你怎么看?”

停了一会儿,季妩低声道:“那不应允就是了。”

商晟微微蹙眉,“你也觉得不应当应允?”

季妩指尖滑过商晟衣领处的烫金滚边,叹了口气,抬头道:“照说,朝堂上的事我本不该多言,但从前陛下问我,我也没少说过。可对一个女人来说,最重要的不是国,而是家;外人说我母仪天下,但对我来说,最重要的不是那些见也未见过的子民,而是我的丈夫。如果这件事令陛下生气,那何必”

“软刀子。”商晟轻笑。

与商晟而言,锦都这个心结从未打开:明知杀戮和镇压是弱者的表象,却无法以平常心态处之,恨不能杀光了锦都的男人,掏光了锦都的财富,他才放心。狐韧三番两次上书,他不愿听,却也知道天下四方,锦都是他的土地,苍生黎民,锦都的百姓也是他的臣民。不是没有动摇,需要的只是个台阶。花倾之的剖析可谓鞭辟入里,但商晟却别扭了——就这样允了,岂不是向一个孩子投降?

季妩说的不是真心话,可对于商晟,够窝心,这就够了。

季妩低头莞尔,心知事已成了十之七八。

“奏折不是狐韧上的。”商晟道。

“不是右相?”季妩佯装惊讶,问他,“那还有谁这么胆大?”

胆大,不错,就是胆大!商晟冷“哼”一声,“花倾之。”胆大,却是心细。

“是他?”季妩思索片刻,轻喃道,“这孩子倒是仁义,也肯做实事。”

商晟心道季妩所思太过单纯,但嘴上不说,只道:“他不但请求减轻锦都赋税,还要推辞我赐给他的三千食邑。”

“那陛下也一并准了?”季妩问。

准了?商晟心下冷笑:他若准了,岂不更成全了花倾之的为民请命之名?

“我加赏他到食邑五千!”商晟拂袖转身,提起御笔,龙飞凤舞。

季妩一旁看着,唇边流过温婉的微笑。

去罹送信去了钰京,倾之也未偷闲,隔天便投贴拜访驻守锦官城的黑甲军将军左鹜和一年前来到锦都督军剿灭子归山的前云翼卫统领邬哲。在玄都时,倾之便与左鹜有交,而邬哲,在云螯时也曾见过,彼此都不陌生。然而左鹜和邬哲却都不曾想过那个叫赵青的孩子和少年竟然是锦都的遗孤。

钰京方面传来的意思,陛下不待见花倾之是肯定的,邬哲是商晟的心腹,商晟看不顺眼的,他自然也不喜欢。左鹜倒还记得倾之小小年纪,冷静睿智,只身屠狼的事迹,但他原是左都家奴,倾之这次利用了左家,要左鹜不存偏见,也绝不可能。吃闭门羹是可以预见的,但倾之自有妙法——在“白跑”了两趟,做出了足够的退让,给足了二人面子之后,他一句话令左鹜和邬哲不得不重新掂量——“两位将军想不想一年之内平定子归山?”

果然,见效。

“这就是全部了?”初尘挂起倾之从左鹜处得来的子归山地形图,端着烛台,凑近了脸有模有样地研究起来,“无非就是地势险峻,易守难攻,还用他们说?”

倾之脱了外衣,拿手巾抹了把脸,擦了擦手,“听左鹜说子归山常常夜袭黑甲军营,颇为恼人,而他们数次追击都无收获,疑有‘刁民’暗中协助,由此可见锦都人心向背。”走到初尘身后,看着地图,他道,“我倒觉得子归山一定另有隐秘出口,日常之需倒在其次,子归山精于铸造兵器,可山上并无矿藏。”

初尘点点头。倾之揽了妻子的肩,问她:“如果是你,你会怎么做?”

明晃晃的烛光蒙在羊皮图卷上。“火攻。”初尘不假思索。

倾之点点头,道:“左鹜说他们曾经试过火攻,但每次点火之前分明还是晴日丽云,一旦火起却立时乌云压境、大雨倾盆,后来传出些谣言说火攻杀伐太重,触怒天神,倒行逆施,必遭天谴,以至于引得军心不稳,不得不放弃了。”

“唔,天神啊”初尘轻喃,仰头望着屋顶:她总觉得神仙住得很远。

倾之不屑道:“什么天神,锦都的天气本就这样,阴晴不定,不过被他们撞上罢了。所谓‘谣言’,那多半是子归山的人故意放出来的。”

“你也打算火攻吗?”初尘忽问,冷不丁的让倾之神情一滞,“这个”他料初尘不会赞成,有些心虚地松开了她,转身坐到床边脱靴,“再说吧。”

初尘没留意倾之的反常,她瞧着地图,凝眉道:“火攻倒是销毁一切证据的最好方法,”顿了顿,“如果你认定子归山确有隐秘出口的话。”

“嗯?”倾之抬起头,眼前倏然一亮,“你说什么?”

初尘手罩在嘴上打个哈欠,“困了,先睡吧,以后再说。”将烛台放在旁边桌上,收了地图折叠起来。忽的,蜡烛熄灭,两只结实的手臂从背后环住她的腰。

如果不是倾之在场,戏文看多了的初尘八成会以为是采花大盗。“唉唉,干什么?”她扭动着身子试图挣脱某“色鬼”的魔爪。

“没什么,睡觉。”她故弄玄虚,他也回以颜色,说着将她打横抱起。

“花倾之,”她揪着他的衣领,“恶狠狠”道,“我们说好了的,在我不想的时候,你不能”话没说完便没了音——后半句已被他一口咬住,吞下肚了。

初尘“嗯嗯”挣扎,可不知何时起抵在他锁骨上推他的掌已交叉在一起,环上了他的颈。很享受又很配合的微抬着脖子,试图攫取更多。被轻轻的放在锦褥上,晕天晕地晕头晕脑,好似陷进大朵大朵的云里,神智轻飘。忽然,嘴边的醪糟圆子没了——喂喂,等等,她还没吃够呢,那种冰凉的,带着丝丝酒甜味的唇。

“那天我说子归山必须全歼,一个不留,你是不是听见了?”

犹抿着嘴唇回味醪糟圆子的初尘愣了一愣。

“你比师父来的更早,听到得更多,是不是?”她是知道了,所以才设法提点他可以将子归山的人由密道撤出,纵火烧山,销毁证据。

的确,颜鹊来之前初尘确实已在偷听,可她想:他又没有证据,她凭什么要承认?虽则她不否认,已是默认。

“你端来的肉羹已经不很热了,还有,是躲在窗边木槿下的吧?头发被树枝挂了,还沾了花瓣。”眼睛已经适应了黑暗的初尘依稀看见眼前那张脸在说出自己的推测时勾起了一个很好看的曲线。曲线缓缓落下来,铺天盖地

医馆

【章十一】医馆

翌日,日上三竿。

小花儿眼珠左转瞅瞅行已,右转瞧瞧植兰,垂下来看看桌上的油饼、肉包、花卷、蛋羹,“咕噜噜”肚子直叫。她揉揉肚子,舔舔嘴唇,咽了口口水。

行已干咳一声,开口道:“我们先吃,不等他们了,年轻人哪有不赖床的?”植兰却不动筷,目光飘向别处,神情是若有若无的不屑,“我看是昨夜玩得太过。”

小花儿不太明白“玩”的意思,但直觉不是好话,忙起身道:“我去喊喊他们。”心下同情了初尘和倾之一把:今后连个懒觉也睡不得了。

行已见小花儿走远,皱起眉来。他并不想端起所谓一家之主的架子,可植兰再这样挑剔下去,大家如何相处?“植兰,你”忍不住叹气,“你不要像个婆婆似地管着他们,不过一天晚了而已,我们是夫妻,那种事情你也明白。”

植兰冷道:“凡事都要有个度,公子他身担重任,理当自律,怎么能沉迷于男欢女爱而无节制?渤瀛侯府的小姐若是个明事理的人,也不该如此。”

什么逻辑!行已哼道:“我实在看不出倾之的重任和他与初尘的感情有什么矛盾。我倒觉得正是有了初尘才能让倾之多些正常人的感情,难道要他每日将‘国仇家恨’挂在嘴边,连笑模样都见不着,那才好吗?”见植兰紧咬嘴唇别过头去,行已觉得方才口气太冲,低叹,缓和了情绪半是哄她的口吻,“好了好了,不说这些了。只是你当着倾之的面可千万别说初尘的不好,他可宝贝着呢。”

植兰微扁了嘴,不作声。

“小姐和倾之哥哥不见了!”小花儿慌慌张张从后院跑了过来。

不见了?行已、植兰对视一眼,皱眉。植兰旋即换上了一副漠不关心的表情。行已则笑着安慰,“别急,他们两个大活人,还能在自己家里丢了吗?”

小花儿心想也是,可表情却没来得及变换,眉心拧着个小疙瘩,“拎”着张发窘的脸,好像个撮起来的包子皮儿。行已看着想笑。

正这时听见推门的声音,三人齐齐望过去,初尘抱了一大捧野花欢欢快快地奔在前面。晨雾被推开,阳光洒在白衣白裙和色彩艳丽的花束上。

“大哥,嫂子,小花儿。”初尘进屋问了一圈儿的早。

“这花儿真好看。”小花儿看见初尘笑弯了眼睛扑过去。

初尘看准,侧身躲过,边把花捧塞在小花儿怀里,掐一把她的脸,道:“送你了,待会儿插在房里。”拎了裙角坐下,对着一桌美味食指大动。

“好好。”小花儿欢喜。

“夫人起了大早,就是央着公子去采花儿了?”清泠的声线夹带着嘲讽的意味——植兰双手端在腰际,侧身站在那里。初尘抬头看她,神情微愕。

“植兰!”行已急得去扯她的袖子,却被后者拂开。在目瞪口呆的初尘面前收拾了桌上一动未动的饭菜,植兰道:“冷了,我去热热。”

原本欢欢喜喜的小花儿呆在原地,除了委屈,还有不悦——她随初尘远离渤瀛,嫁来锦都,就与初尘是最亲最近的人,初尘遭人冷遇,也就是她受了欺负。

初尘知道植兰不喜欢她们,她也谈不上多喜欢植兰,毕竟从小到大多是别人宠她让她,少有她看旁人脸色。当着行已不好发作,暗地里却没少对倾之抱怨。

倾之能说什么?无非是“大嫂性格如此,人却是好的”——用得着他说?她揉着他的脸,把他唇形极好的嘴挤成鱼唇状,“怒”道:“我当然知道!”他掰开她的手,搂她入怀,“不是有人说要做贤妻,尊兄敬嫂吗?”于是初尘泄气了,软在倾之怀里。倾之大笑,却知道初尘是在为他受委屈。

倾之在院子里听见植兰的话,微一蹙眉,却旋即展开,假装什么都没听见,三两步跨进屋内,笑着跟行已打招呼,“大哥吃饭了吗?大嫂呢?”说着卸下肩上的竹篓,“尘尘说大嫂那里缺几味药材,我们便早起上山采了些。”捡出几支药草拿在手上,解嘲道,“花家原也是世代知医理,懂岐黄,我却是自小荒废了,也辨不清是药是草,还得请大嫂看看对不对。”目光似不经意的扫过植兰转过的墙角——素色裙裾微露绣兰一角,停了片刻才施然离去。

初尘听倾之故意抬高嗓门,知道他是说给植兰听的,便也盯着拐角处。见植兰似有所动——她只是面冷,却非心硬,初尘忽想出个“讨好”植兰的妙法。

去罹一路风尘赶回锦都,正是日高人渴,急着回家喝口热茶。大门虚掩,去罹推门而入,却见男男女女扶老携幼排了队在院中。走错了?倒退两步抬头看看门楣——“赵府”——没错,是他家。

有年轻人扶了老人拎着药包出来,去罹闪到一边,向里望去——正屋上挂着匾额“兰济堂”。去罹笑笑,心下了然:他走了不到一月,家里竟开起了医馆。想来“医神”沈渡的孙女,“医圣”沈中庭的女儿,单只搬出父祖之名也足够医馆日日门庭若市,不善加利用,倒真是浪费了大嫂的好名声、好人才、好医术。见病人中衣衫破旧老弱穷困者居多,去罹就知道这定是赠医施药呢。

行善举自然值得赞赏,只是被倾之这“无利不起早”的三弟拐带坏了,去罹勾起嘴角,微露一笑:恐怕为锦都公子博取令名也是重要考量吧。

去罹所想不错,然而这颇“功利”的主意却是初尘出的:一来投植兰所好,缓和她们之间的妯娌关系,二来一旦百姓得知兰济堂真正的老板是花家后人,对倾之的信任和拥护可是金银钱财换不来的。一箭双雕。

“收买人心。”倾之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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