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咖啡厅正放着彭佳慧的《走在红毯的那一天》,很熟悉的歌,往日听到这首歌都会觉得莫名的悲伤,可今天清泚却没有了感觉。
“你和沅黎怎么认识的?”清泚声音黯哑。
陶然端起咖啡杯,抿了一口,才开口,“高一那次奥数比赛。”
清泚怔然,原来是那个时候啊。
“我那次突然发烧,身体很不舒服,不过并没有告诉陪同的老师,沅黎发现了。”陶然陷入回忆中,“那时候下着大雨,他出去给我买药。”
“他就是那样的人。”清泚瑟瑟的说道。
“是啊。虽然表情冷冷的,可是很关心人。”陶然叹了一口气,“那次之后,我们并没有太多交集。不过在学校偶然碰面也会点点头。不过——”她顿了顿,“我一直都知道你。”
清泚摩挲着咖啡杯,高中的她成绩平平,学霸们参加的比赛,她从来都不参与。自然和陶然没有交集了。
“那时候在所有人眼里,你和沅黎都公认的情侣。”
清泚眸色沉了下来,如果不是陶然的出现,她自己也是一直这么认为的。
“你不知道当时有多少女生羡慕你。你可以和他一起进出校园,他帮你补习功课,他去你们班喊你放学,他帮你在食堂打好饭等你——”陶然缓缓地说着以前的事。
清泚的心像被线勒紧了一般,表情僵硬。
“其实,我也很羡慕你。”陶然一脸的坦然。“三年高中,我一心求学。高三时,我被美国**大学录取,当时确实松了一口气。收到录取消息时,那天我出校门,正好碰到沅黎。当时早已过了放学时间,原本我以为他在等你,他却喊到我的名字。”
“陶然——”宋沅黎的声音很好听,到底曾经是校园广播站的播音员。
陶然愣了愣,三年的时间,他们几乎没有说过一句话。“你还没有回家?”
宋沅黎望着她,并没有回答她的问题。“我在办公室听老师说你要去**大学读书。”
“是的,已经收到录取通知书了。”陶然漫不经心地说道,“你呢?”
宋沅黎勾勾嘴角,“和你一样。”
陶然怔住,好久她才反应过来,“这么巧。”
宋沅黎盈盈一笑,“拍个照片留个纪念。”
“好啊。”
他们请门卫叔叔帮忙拍了一张合照。这张照片,两人一直保留着。
在美国读书时,宋沅黎有个叔叔在那里,他一直住在叔叔家。而陶然和几个人一起租的房子。后来陶然在房子上遇到了一些事,那时候又要忙着学业,整个焦头烂额。幸好宋沅黎帮了她的忙。
后来,两人接触越来越多。有一次有个男生追求她,陶然已经拒绝了那个男生,不想那个男生却坚持不改心意。
宋沅黎知道这件事时,两人敞开心扉聊了一次。陶然当时问了一句,“你女朋友不来美国读书吗?”
她记得宋沅黎眼底的差异,沉吟道,“她不是我的女朋友,我们两家是世交,我们就像亲兄妹一般。”
陶然愣住了,当然心底隐隐透着窃喜。
她和宋沅黎确定关系时,是在宋沅黎请她帮忙给清泚选生日礼物那次。他带着她去挑了一对戒指,直接把戒指戴在她的手上。
商场热闹喧哗,两人静默相视,四周的一切都与他们无关。
宋沅黎的表白很简单,“我觉得这戒指挺适合我们的。”
陶然到现在想起都想笑,工科男的眼光有时候也不错。那枚戒指确实很漂亮,她一直用链子带在脖子上。
清泚静静的聆听着,“如果他不回来陪我过生日,也不会——”
陶然伸手握住她的手,“你别这么想,那是意外!”她的眼里深藏着的悲伤,可是还是在安慰着清泚。因为她也尝过了那种痛苦,只是如今她已经走出来了。
“清泚,有一样东西,五年前应该由沅黎亲手交给你的,只是那次他走得急落在了。如今我交给你——”是一组沅黎在美国拍的照片。
迟到的礼物。
清泚接过照片,指尖颤抖。“谢谢。”
陶然看了看时间,“我得回去了,晚上得加班。”她站起来,“结婚的时候记得给我发请帖。”她眨眨眼,“我会去的。”
“好。”清泚摸索着戒指,释然的勾了勾嘴角。
第四十三章
清泚从咖啡厅回去顺便去了一趟超市,周末的超市人有些多。她推着车在蔬菜区挑选了一些菜,又来的水产区。
一旁是一对情侣在挑鱼,男子轻声说道,“你要多吃点鱼,会变聪明的。”
女子挽着他的手腕,浅笑着,半晌反应过来,“你说我笨?你才要多吃鱼呢!”
清泚扯着笑,也要了一条鱼。两家人现在都盯着她让她吃鱼肉,她自然不敢再像以前那般任性了。
“姑娘,这鱼是野生的,营养又新鲜。”
清泚笑笑,接过。
回到家之后,她开始做菜,等饭菜都准备好了,她看了看时间已经六点多了,程墨陵还没有回来。
她打开电脑,开始写稿子。周密让她写她和程墨陵的故事,清泚一直躲着她。
结果她一直写到八点,程墨陵才回来。
程墨陵进门后,扫了一眼餐桌,再看到沙发上的人,他大步走过去,“怎么还没有吃晚饭?不是和你说了,我今晚不回来的吗?”
清泚的眼睛从电脑移开,恍然大悟,他早上是说过。“我忘了——”
见了陶然,她心里想的太多,一时把这事给忘了。清泚放下电脑,起身伸了一个懒腰,“一点都不饿。”
程墨陵拖着她坐了下来,给她盛了小半碗米饭,他自己也盛了一碗鱼汤。
清泚巧笑,“我自己吃,你去洗澡吧。”
“特地为我煮的汤,我怎么能辜负呢。”他笑说道。
吃过晚饭,两人各自占据沙发一角,一个写稿子,一个看文件。
客厅安静又温馨。
清泚敲下了最后一句,整篇稿子算是写好了。她坐在那儿,一动不动。
程墨陵抬首,“写好了。”
清泚嗯了一声,沉吟一瞬,“今天我去见了陶然。”
程墨陵看着她,不急不躁。
清泚抿抿唇角,眼眸依旧清亮,“我哥是不是也知道?”
程墨陵点点头。
清泚呼了一口气,“我就知道。”她扯了扯嘴角,“如果不是遇见了陶然,我永远都不会知道的。”
程墨陵倾身揽着她的肩头,“不告诉你是不想你再胡思乱想。”
清泚怔默,“我知道,我都明白。我和沅黎那么多年的相识,他喜欢别的女孩子,我要是早点知道的话,或许——”她没有说下去。
或许现在就不是这样的结局了。
“没有什么或许的,过去就是过去了。这就是青春。”程墨陵沉沉说道,“成长是需要代价的。你、唐翎、陶然,还有宋沅黎都没有错,这是上天的安排,谁也没法改变。重要的,你们现在都很好,活在当下。”
“活在当下。”清泚顺着他的话语喃喃地念着这四个字。她将头靠在他的肩头,“那你呢?你的过去是什么样的?”
听她这么一问,程墨陵倒是笑了。他的过去倒真是平淡无,从小父母对他要求就很严格,好在他还算聪明。
“你也听说过你们林教授的经历,我和他差不多。”程墨陵信心十足。
C大林墨荀,C大近几年最受欢迎的老师。
“你也真不谦虚,林老师可不会像你这么说。不过,林老师和他妻子可不像我们这样。他们比我们幸运多了。”高中相识,隔了七年,两人又走到一起。
程墨陵手一紧,“我也很幸运。”
清泚柔柔一笑。
灯影下是两人相拥的身影。
*****
两人婚礼那天,双方亲戚都过来了。萧家的亲戚也很多,幸好程墨陵都安排好了,住在程家的酒店。
那天,清泚累的够呛,一大早就被袁兮和萧母喊了起来。
前一晚她就没有怎么睡,大学同学都过来了。在接到她结婚消息时那三只就惊住了,一听说新郎是程墨陵,那三只更不淡定了。一个都不愿意当伴娘。
最后程墨陵亲自出马替清泚求情,那三只才勉强原谅清泚。
她换好衣服,化妆师开始化妆。
清泚困得要命,那三只却精神抖擞,三个人相互补妆。
袁兮在外招呼亲戚。
唐翎过来时,袁兮愣住了,“哎呦,翎翎来了啊?”
“小兮姐,好久不见。”唐翎和以前一样喊着她。
袁兮拉过她的手,“我都来C市这么久了,你也不来见我。”袁兮哪里不知道她和清泚之间的心结,不过她今天能来,也不容易。
“清泚在里面化妆,进去聊聊吧。”袁兮说道。
唐翎点点头,眸光瞥见客厅一角的人,她稍稍一顿。
袁兮问道,“怎么了?”
“那是——”唐翎眯起眼角,“喔,你们一所高中的,叫陶然。”
唐翎自然是认识的,可是陶然和清泚根本没有交集,“她怎么会在这里?”
袁兮眸光一转,索性说开来,“她和沅黎认识,两人在美国处过一段实际。”
唐翎的脸色瞬间变脸,“小兮姐!”她几乎失声。
袁兮看着她这样也是心疼,连连握着她的手,“翎翎,人生还长,你应该和清泚一样。”
唐翎几乎不敢相信,那么这么多年她对清泚的恨意算什么?唐翎胸腔里说不出什么情绪,“小兮姐,我们真傻。沅黎走了,却让我们这么多年沉浸在痛苦中。到头来,他真正喜欢的人是她。”唐翎突然笑了,笑声满是悲伤。
袁兮拉着她走到清泚的卧室门口,里面不断传来笑声。“你看,清泚已经放下了,你也可以的。”
唐翎深深吸了一口气,没有说什么,缓缓走进去。
清泚闭着眼,也不知道谁进来。
化妆师正要给她贴假睫毛,唐翎伸手,“我来——”
她猫□子,轻轻的帮她把睫毛贴好。清泚有些不适应眨了眨眼,突然看到眼前的人,她不由得开口,“唐翎——”
“别动,不然贴不好。”唐翎认真的说道。
清泚慢慢平静下来,由着她继续。待睫毛贴好后,唐翎站在她的身后,“怎么样?有没有不舒服的地方?”
“挺好的。”她回道。
两人的视线在镜中相汇。唐翎的手搁在她的肩头,“很抱歉,我食言了。没能当你的伴娘——”
这是他们曾经的约定,可惜,最终还是没能实现。
“不过我今天我这一定好好替你考验新郎。”唐翎俏皮的眨眨眼。
清泚抬手覆在她的手背上,两人什么都明白。
果然那天,程墨陵过来时,真是历经千辛万苦才进了那扇门。唐翎把门外一群男人折磨恨不得砸墙了,差点把门给卸了。奈何萧清阳站在门外,新郎没发话谁也不敢轻易冲上去。
最后在程墨陵大声朗诵了这段新八荣八耻得以入门。
以关心老婆为荣,以忽视老婆为耻
以伺候老婆为荣,以麻烦老婆为耻
以赞美老婆为荣,以批评老婆为耻
以抢干家务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
以下班回家为荣,以夜不归宿为耻
以诚实专一为荣,以沾花惹草为耻
以遵守家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
以上缴工资为荣,以窝藏奖金为耻
室内一片欢笑,个个对唐翎竖起了大拇指。
大姐和老二说道,“程总在我心中的高大上形象完全没了。”
老二直点头,“肚子都笑疼了。这段我刚刚录下来。”
大姐眼角都抽了。
程墨陵抱得美人归,婚礼浪漫唯美,清泚直接把捧花交到了唐翎手中,“至少这个约定我们还是实现了,唐翎,希望你快点找到那个人。”
“你也要幸福。”
“我会的。”她看着程墨陵,眼里毫不掩饰地爱意。
她没有告诉他,遇见他是她这辈子最幸福的事。
作者有话要说:可以结束了。
写到最后一段时,我想到我好友,她也是这样,把捧花直接交给我。
祝所有看文的读者,幸福一辈子。
下一本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