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九色书籍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猎人同人)库洛洛,我只是一个普通人+番外 作者:漫空(晋江vip2012-7-28完结)-第11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先走了,祝你好运。”我将一大包食材抱在怀里,另一包提在手上,其实可以打车,但是我晕车,晕得比上辈子严重好几倍,那滋味我宁愿被压死也不去坐。
  
  “恩,也祝米露小姐好运。”雅明傻兮兮地挥手送别。
  
  我艰难地踏出一步、两步、三步……刚才,我忘了什么?哦,一个叫旋律的妹妹,真熟悉的名字。旋律——啊!土拨鼠,黑暗奏鸣曲……我都怀疑自己怎么还记得那么清楚,那不是剧情人物么?
  
  剧情人物等于剧情,剧情等于麻烦加三级,麻烦加三级等于变态满地跑,变态满地跑等于秒杀……
  
  刚才他有说什么谁的妹妹吗?没有,我啥都没听到。
  
  “米露小姐……”
  
  身后那有为青年,傻子猎人匆匆跑来。
  
  我立刻炸毛,爆发出难以想象的力量,又拖又抱着袋子拔腿就跑,跟剧情人物认识的家伙别粘上来,我不认识你。
  
  ☆、来我家吃饭吧
  
  爆发力只有几秒,几秒后我小腿抽筋,东西哗啦洒一地,两条鳞鱼满地跳,跳什么跳,没有水路逃你还得给我做鱼羹。
  
  “米露小姐,你没事吧?”雅明身手矫健飞奔而来,手里还捉着我给的长面包,估计是想当两天粮食。
  
  “恩?您哪位,我认识你吗?”我灿烂无比地笑着回头。
  
  “啊?”他立刻石化,一条条线痕刻满雕像。
  
  “开玩笑的,我开玩笑的。”有气无力地说着,我摇摇晃晃一阵微风拂过就可以吹跑的单薄,这个世界那么大,同名同姓多了去,乐谱上哪个音符都可以叫旋律,钢琴提琴手风琴随便发出的声音也叫旋律,旋律就一大众名,音乐天赋杰出不代表什么,真的。家里还有只自称库洛洛。鲁西鲁的呢,现在还不是改名当服务生去,喔呵呵呵……幸好那个叫旋律的远在十万八千里外,幸好雅明沙西不叫旋律。
  
  “米露小姐的玩笑还是不像玩笑,我以为你立刻就忘记我了。”他擦擦冷汗,弯身帮我捡掉出来的东西,“我我是看你拿太多东西向问你需不需要帮忙。”
  
  “不用不用……我可以的,别看我人很小,我力气很大的。”我举起手臂用力,以显示我很强壮,大哥,你认识的旋律真的叫旋律吗?
  
  “别逞强,有时女孩子可以撒撒娇,这是你们的专利,我总觉得男生就要帮助女生的。”他又不好意思地别着头,耳根都红了。
  
  这叫什么?骑士风度啊。
  
  我微叹一口气,就算真认识又怎么着,这家伙是好人呢,还是我最欣赏的那类。
  
  对他鞠一躬,抬头笑得诚意十足,“那就麻烦你了帮忙了,谢谢。”
  
  将东西捡好,他一手提一个那叫轻松。
  
  我无事一身轻跟着并排而走。
  
  “米露小姐你住贝贝街啊,艾斯米最有名的繁花之街,也是房价最昂贵的街区,你父母要在这里买房子也不容易吧。”
  
  “啊,是吗?也是呢,我不太清楚,大人的事孩子都不太了解,特别是金钱方面的。”装了一把小孩子心里有点虚又甜滋滋的,十五岁,不,是十二岁到十五岁,感受到身体像一颗种子慢慢抽芽的过程,青涩又怀念。哎,没父没母还是别乱宣传,心好的来同情受不起,心坏的来谋抢受不了。
  
  “不过你买这么多食材吃的完吗?你家是大家庭?”
  
  食材都是新鲜的,就算放到冰箱三天后也会失去滋味。我用手挠了下颊,“那个,其实不小心买多了,今天打算做一顿大餐,至少十二个菜,三道甜点,一个大杂烩的主食,两个汤,恩,再想想。”一个人住根本就没有这种庆祝的机会,一激动过头东西买的太多,浪费啊,就算他再能吃也不是无底洞,而且明明就什么都吃却无比挑食,吃到好的理所当然,不想吃的吃得一脸“你们全世界我看了真不顺眼”,难养死的小孩。
  
  “你们家很多人吗?做的真多啊。”雅明听得两眼螺丝圈,穷鬼没见过这么丰盛的食物。
  
  “就两个,我跟……我哥哥。”梗着脖子好不容易瞎掰出个称呼,话说那家伙到底算是我什么人?我好心好意把他养好了,结果死乞白赖就不挪窝,你真的就想白吃白喝白睡我的床到天长地久,到海石枯烂是不?可是我脸皮又没厚到叫保卫来赶人的地步,要是我被人拒绝我会很难受的,设身处地想想,那个被我赶的人岂不是更难受。算了算了,他就一小屁孩能吃我多少,多一双筷子,不,是多一根勺子也没差。总有一天,会走的,长大的鹰就没见过呆家里。
  
  这样说,好像他变成我儿子呢。
  
  “因为我哥哥今天去艾斯米大酒店面试,这顿大餐是庆祝他踏出社会第一步的。我家啊,只要有人第一次去面试当天都会有丰盛的大餐,无论成功与否,都是值得庆祝的好事。”是上辈子的家,自己也曾亲手为最亲近的家人做过,那些温暖的回忆像年代久远的酒,埋得深陈得香。
  
  不过叫他“哥”还真拗口,感觉被占了便宜,问题是不掰出个合适的称呼,孤男寡女共处一室,流言蜚语出去那才叫一个可怕,哥哥总比奸夫好啊。
  
  “你们两个人吃这么多啊。”雅明不可思议地掂着手上的袋子。
  
  “没法子,老爸老妈不在,幸好他吃的比较多。”我说的大餐他应该吞得下去才对,不过食材还有剩。
  
  浪费啊,扔掉舍不得,要不送人,可是梅雅那张挑剔的嘴,买的食材没一样适合他,他是那种不是喜欢的就吃方便面的怪人。哈里斯更不行,他家从不吃外食。
  
  我转头看向旁边拥有一双美丽颜色眸子的人,激动到忘了礼数地接近他,伸手搭住他的肩膀,“要不,你……”咦?风刮得脸颊痛,景物在快速移动,飞一样的悬空感,我又穿越了?
  
  “米露小姐。”雅明惊恐地疯跑着,速度真快。
  
  等等,我根本就是被人一掌挥飞了……
  
  腰一重,有人将我揽进怀里,熟悉的消毒水味道,我轻呼,“哈里斯。”
  
  哈里斯轻盈落地,脚上的木屐却重重地踩上地面,清脆的一声震响。我被公主抱在怀里,一脸茫然。
  
  “丫头,你想吓死我啊,要不是我刚好在阳台浇花看到了,你非折了几根骨头躺个把月医院不可。那小子是你的仇人吗?我宰了他。”哈里斯咆哮开,银色的卷头发漫天蓬曲,像只狮子。
  
  “米露小姐,你没事吧,我不是故意的不是故意的,只是突然被接近身体根本就来不及控制本能反应,你没事吧,我真该死,太对不住你了。”
  
  冲过来的雅明气喘不已,看得出他在拼命补救,想来如果没有哈里斯接救,我应该也不会掉的太惨,因为这傻乎乎的音乐猎人那架势根本是想整个人扑过来给我当肉垫子。
  
  “哈,没事,我不该毫无预警地接近你,被你挥开也是理所当然的。”说着说着我都要流泪了,你们就没几个正常的吗?想我没穿前就不会有这种事,最多就来个过肩摔,哪有动不动被轻挥出十几二十几米,这样会让我觉得自己很废啊。
  
  “米露丫头,你又带着怪异的家伙进贝贝街,总有一天会被卖掉的。”
  
  哈里斯不大不小的声音说,我掏掏耳朵,“一把老骨头的哈里斯,连面都没力气揉匀的哈里斯,没人比你怪,你家一共有三楼,请问你从你家三楼阳台跳下来直接从空中接住我,再来个后空翻落地,你真的只是个再‘平常’不过的诊所小医生?”我把平常两字咬得重重的。
  
  哈里斯快速地将我放下,身一转头不回地跑开,“我的花还就没浇完呢,贝拉会生气的。”
  
  这个为老不尊的家伙,哪有这样耍无赖地逃避问题的。
  
  雅明提着我的食材追了几步,行了个大力气的躬礼,中气十足吼道:“前辈,给您添麻烦了,真是非常抱歉。”
  
  “小子,没有下次,这次见你顺眼就算了。”哈里斯的声音从诊所里传来。
  
  我无奈地揉太阳穴,被拍飞的是我你跟那老家伙道什么歉。
  
  “我刚才想问你要不要到我家吃晚饭,丰盛的大餐哦。”我指指他手里的两个购物袋,功夫真好,不亏是猎人,刚才那么着急混乱袋子里的东西就没一样掉出来。
  
  “我可以吗?太打搅了。”
  
  “当然,当给你送行。不然东西吃不了扔掉也是浪费。”我率先踏开脚步,深呼吸一次,天气真好啊。刚才惊险的一幕当成小小的波折插曲,过去就过去。
  
  “那就打搅你了,上门拜访也没买礼物。”他亦步亦趋地跟上,笑的很开心。
  
  “下次拜访时再补就可以了。”不能拒绝人家的拜访礼物,那是失礼的行为,无论送的是什么。这次送不了告诉他下次送也没关系,人际关系学是一门大学问。
  
  “恩。”
  
  ☆、我打伞你淋雨
  
  “下雨了。”我从厨房里出来,刚刚把最后一道甜品做好,这顿饭做得我畅快淋漓,让我舒坦不已。
  
  雅明像只壁虎挂在天花板上给我换电灯泡,我一直很好奇这个世界的人的身体极限,反正全民的平均值一定比我上辈子要好。他们总能做一些在上一辈子很不可思议的动作,例如几楼几楼上跳下来,例如同时用好几种工具修理家具,例如不用支点也可以贴到天花板上去。
  
  来了这么久,那些在漫画里的惊险场面,超越自然规律的念力比拼都没见过,倒是身边一个个日常生活时的反应精彩纷呈,也许并不是谁都能这样,可是看习惯了也不觉得什么,有时能过就过,生活才会有意思点。
  
  我抓了把伞,抬头对正在研究电灯接头的雅明说:“换好了就下来喝杯茶,我泡好放在客厅桌子上,先出去一会。”
  
  “是,好的。”
  
  不得不说,有人在天花板上对你笑是件说不出来滋味的诡异事。
  
  出了门,风铃在雨声里清灵,我走到篱笆门边,撑着伞望向贝贝街尽头。
  
  没带伞的话,他大概不管不避地在大街上不快不慢,一副“下雨是你家的事”地走着吧。
  
  想想他并不是我第一个捡到的伤患,这个世界的各种伤亡率应该比上一辈子的高,我经常路过某条小巷时看到满身是血的人,也曾在路边看到晕的不省人事的,在广场偶尔也会捡到断手断脚的家伙。有时打医院热线,有时自己把人拖去,严重的会直接求救哈里斯,让他先来急救吊住命送医。不过倒在我家门口的真是第一次看到,还摆明了你敢送我上医院就要你死的恐怖样子,明明那时快挂的人是他。
  
  也第一次有人伤好后就不走,理所当然地告诉屋主,你家就是家,这根本是强盗行径吧。
  
  都不知道怎么处理,伤脑筋,所以算了,住到他高兴,多一个人也没差。这叫好心吗,不算啊,做自己不后悔的事,叫本分吧。
  
  看不惯地多管闲事,可能也是种任性呢。
  
  街尽处雨丝濛濛,孤独的身影像幽灵的飘空,雨沁入黑色的西装里,惯意地把扣子又扯得光溜一排,连里面的衬衫也扯裂一角。任性的话,目前就还真没见过任性到如此极品的家伙。无声无息地任性,撒谎成性地任性,笑脸迎人地任性,表面我很乖背地里无法预料地任性,明明站在阳光下也黑暗满身地任性。真的,很任性。
  
  可是,不忍心,不忍心这个孩子一脸理所当然地任由伤口的血流尽,那么无所谓地等待死亡,都快死了还一脸好奇看着我挂在房檐上的风铃。
  
  不忍心,不忍心这孩子除了三分钟热度的新鲜好奇就只剩空洞的模样。
  
  不忍心,不忍心这孩子受到关心时,警惕得不准靠过来。冰冷得像是每一次别人无意识的好都是预谋。
  
  不忍心,不忍心他一个人在黑色无边的雨路中,毫无表情地逛着。
  
  无关情爱,仅仅是对一个人的心疼,对一个一无所有什么都不懂的孩子,的心疼。
  
  我举着伞奔跑过去,感到冰凉的水汽溅满拖鞋中的脚。
  
  流星街,是什么地方?
  
  是不是那个地方走出来的人,都会如他一样一无所有。
  
  那部漫画里的流星街只是漫画,没有经历过的人真不懂那种除了寒冷的生存本能外什么也不剩的感觉。
  
  不了解就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