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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稚嫩的声音,嚷道:“快看!那里有匹马!”马蹄声沉闷迫近。
“小主子!赶路要紧……”“有马鞍和脚蹬,不是野马!一定是父汗部众遗散的马匹!昂古达,你去牵过来!”我心里大急,不管他们是什么人,我都不可能把马给他们。
拨开半人高的草丛,依稀可见对面十多丈开外,有一队由十多人组成的马队正往这边靠近,这些人长袍马靴,竟是蒙古人的装扮。
这其中有个十岁左右的男孩儿衣着鲜亮夺目,分外显眼,我只粗略一瞥,便即刻猜出这个必定就是他人口中所称的“小主子”。
只见他乌眉大眼,高鼻深目,稚气未脱的脸上五官轮廓长得却是极为精致,虽然挥舞马鞭时带出一股粗豪之气,然而星目流转之间,却隐约可见他身上散发出一种与众不同的贵气和秀美。
这个孩子……就像是个豪迈与俊秀之间的矛盾结合体。
虽是充满矛盾,却偏又结合得恰到好处,让人惊叹!
“昂古达!黄河离这里究竟还有多远?”男孩眉宇间有着傲视天下的豪气,然而眼波流转间却自然而然的带出一股绝美的艳丽。
我瞧着有些失神,恍惚间总觉得他的这个眼神分外熟悉。
“小主子……”那个叫昂古达的男人,是个三十出头的粗壮汉子。他原本已下马快步走向我的坐骑,这时听得问话,忙又回转,躬身回道,“是有些脚程要赶……”底下的声音说得有些含糊,我听不清楚,只瞧见马上的男孩满脸不悦,过得片刻,突然抬脚踹中昂古达的胸口:“混账东西!难道父汗是因为惧怕皇太极才离开察哈尔的吗?”昂古达偻着背脊,颤抖着匍匐跪下:“奴才该死!”“你的确该死!”男孩叱道,“如此诋毁主子,你就是死上一百次也不够!”“主子饶命!奴才知错了!”鞭梢点在他的脑袋上,男孩怒斥道:“这颗脑袋暂且先留在你的脖子上挂着,等找到额吉和父汗,我定要让父汗剥了你的皮!”好一个既霸道又煞气十足的主子!
无法想像眼前这个俊逸秀美的孩子竟然是林丹汗的儿子!
“什么人?!”我吓了一大跳,刚才愣神的时候,脚下无意中竟然不小心踩到了一截枯枝。干燥的枝干脆生生的发出噼啪一记爆裂声,这么微小的声音,不曾想居然立即惊动到他。
身形停顿了两秒钟,我猛地长身立起,以迅雷之势飞速冲向那匹骏马。
左脚伸入脚蹬,用力蹬腿,挺腰跨马……一番动作我麻利的一气呵成。夹腿催马奔驰起来,我刚要松口气,忽然而后咻地传来破空之色。
我的第一反应便是认为他们在拿箭射杀我,忍不住背脊冒出一股寒气,身子僵硬如铁。我只得绝望的等待着箭镞入肉的那一刻到来,以绝对的坚忍之心去忍受那即将到来的钻心之痛……可事情并非如我所想的那样,最终出现的不是箭枝,而是绳套。
眼前晃过一道淡淡的灰影,我的脖子被一圈指粗的麻绳套了个正着。双手出于自保,下意识的一把抓住脖颈上的绳圈,没容我惊呼出声,脑后的长绳遽然收紧,只听“嘣”地声,长索发出一声振鸣,我被腾空拽离马背。
咽喉处剧痛,我呼吸窒息,脑袋胀得似乎要裂开般。身子沉重的倒飞在空中的同时,我眼睁睁的瞧见那匹马嘶鸣挣扎着往前奔驰而去,逐渐消失在我的视野里。
砰!后背沉重的砸在草地上!
右背肩胛处上传来一阵锥心刺骨的剧烈疼痛,所有的感官认知在刹那间被痛觉完全侵蚀湮没。我痛苦的逸出一声呻吟,在一片金星挥舞间慢慢失去知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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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第十七章(1)
苍穹一片瓦蓝,丝毫没有掺杂半点的杂质,那是一种透亮清澄的颜色,让人见了心情格外舒畅。
天顶压得很低,仿佛触手可及,我忍不住吸了口气,但胸肋处随之传来的一阵痉挛抽痛,痛得我张嘴屏息,脑子里一片混乱,只觉得此刻浑身上下似乎没有一处再受我大脑控制,竟是丝毫动弹不得。
全身麻痹僵硬,除了能感受到强烈的痛觉外,我无力移动半分,只得勉强转动酸涩的眼珠,极目打量四周。
耳边充斥着咩咩哞哞的牲畜叫唤,这种嘈杂混乱的叫声从四面八方涌过来,我仿佛置身于成群的牲口堆里。
晃悠颠簸的感觉明明白白的告诉我,我正躺在一辆缓慢行驶的板车上,车下铺着粗糙的草席,硌得脊梁骨生疼。
“额吉!那女的活了——”一个稚嫩童音脆生生的喊,“她真的没有死呢!”“没规矩!怎么说话呢?”一把清脆的声线由远飘近,责备之语听起来包涵更多的是无限的宠爱。
我目光斜视,视野里出现一张圆润的脸孔,乌眸红唇,这个女子绝对不是我见过的众多美女中的一位,她长相一般,但从她身上却很自然的流露出一缕淡淡的、慑人的高贵气质,教人一见之下,一时难以挪开视线。
她身上穿了一袭红色的蒙古丝袍,高高的领口遮挡住她纤长的脖子,领口绣满了繁杂精细的盘肠花纹。发髻上套着头带,无数条精美的红黑色玛瑙珠串从她两鬓旁垂下,在微风中垂摆撞击,发出叮叮咚咚悦耳的脆响。
裁剪合体的长袍,在宽大的腰带勒束下,愈发显出她的腰肢纤细,身姿苗条。大概是长时间承受烈日当空,她的脸曝露在灼热的空气之中,显得有些暗红,可是这丝毫无损于她的华贵雍容之态。
我心里打了个突,不看她本身的贵气,仅是她的穿着打扮,已清楚的表明,眼前这个与我年岁相仿的女子,来头肯定不小。
“淑济!把你的毛伊罕留下,让她照顾这个女人!”她骑着马上,只漫不经心的瞥了我一眼,便目视前方下达指令,肯定的语气里有一种不容辩驳的威严。
“额吉,真的要把毛伊罕留在这辆勒勒车上吗?没有她在身边,那谁来伺候我呢?”奶声奶气的声音来自于我左侧边,虽然看不到它的主人,我却能在脑海里模糊的勾勒出一个不超过五岁稚龄女童的身影。
女子眉稍一挑,有些不耐的叱道:“这会都什么时候了,还只一味想着要人来伺候么?”许是觉察到自己对待小女儿的语气太过严厉,她终于轻轻叹口气,放柔了语调,“淑济,再坚持一会,只要能把这些子民尽数安全的带过黄河,与你父汗汇合,那便已是头功一件!至于其他的小事,目前都不用太过计较……”我心神一震!难不成这位竟是林丹汗的福晋?!她是谁?是那个将我弄成现在这副惨状的男孩的母亲吗?
那个男孩……他在哪里?
我又在哪里?
没人可以解答我的困惑,我张嘴出声,声带稍稍震动,喉咙里像是吞了刀片似的,火辣辣的撩起一阵剧痛。我一时承受不住,泪水渐渐充盈入眶,顺着眼角徐徐滑落。
过得许久,忽然有只冰冷汗湿的小手摸索着抚上我的眼角,温柔的替我擦去泪痕。
眼睫轻颤,一张蜡黄消瘦的小脸跳入我的眼帘,那是个五六岁大的女孩儿,小眼睛,扁平鼻子,鼻翼张得老大……我不禁想起刚才听到的一个名字——毛伊罕。
毛伊罕在蒙语里是丑丫头的意思。
这个小女孩果然长得人如其名,虽是其貌不扬,不过一双漆黑的眼珠却极为灵动,她咧嘴冲我一笑:“你做什么哭啊?是脖子上的伤口疼吗?”冰凉的小手滑上我的脖子,犹如一块冰块覆盖,颈上一圈如火烧刀剐般的疼痛顿时大减。
“我叫毛伊罕,是淑济格格的使唤奴婢。”她的笑容带着几分腼腆羞涩,颧骨被毒日晒得滚烫,唇角干裂暗红,“其实……其实我原先不是伺候格格的近身丫头,只是那些姑姑和姐姐们在离开归化城时都走散了……福晋这才把我挑了出来……”她不紧不慢的说着话,又取了一块质地粗糙的棉布帕子,将我额角颈间的汗水一点点的吸干,叹道:“姑姑,你脸上的皮肤都晒脱皮了……你渴么?我去取水给你喝!”我很想伸手拉住她追问更多详情,无奈此刻别说抬手,就连手指都一点使不上劲,只得眼睁睁的看着她爬下勒勒车。
五月廿七,大金三路精兵分别攻入归化城,西至黄河木纳汉山,东至宣府,南及明国边境,所在居民纷纷逃匿,但大多数人最终都沦为大金国的俘虏。
我现在所在的这支逃难队伍,共有两千余人,大多是老弱妇孺。林丹汗率领部众撤离察哈尔本土时,因为人口众多,导致百姓流落失散。这支队伍之所以能撑到现在,关键是因为领头的那名少妇乃林丹汗的囊囊福晋。众人信任囊囊福晋,相信她最终会将他们带到林丹汗的身边。
我的脖子被套马索严重勒伤,声带受损之余,因夏季高温炎热,伤口竟是留脓溃烂,迟迟不愈。等到半月后我能下车行走自如时,仍只能顶着一个破锣似的沙哑嗓音和毛伊罕等人勉强交流。
这半个月里,我再没有见过囊囊福晋,倒是她的小女儿淑济格格因为经常来找毛伊罕,我隔三差五的就能见上一回。
那是个才三岁多的小女孩,长得聪慧伶俐,能说会道。也许因为身上流淌着成吉思汗后裔的高贵血统,小小年纪的她和我见过的大部分女真格格们并没有太大区别,在对待奴隶仆人时总会不自觉的摆出一副高高在上的傲气。
不过,除此之外,她的确是个可人疼的孩子。相比毛伊罕的稳重,淑济天真俏皮的模样让我动情的想起了兰豁尔和敖汉。
我的女儿们……不知道她们现在如何了?
算起来,兰豁尔已经十七岁了,这个年纪的女孩儿应该早就嫁人了吧?只不知皇太极会把她嫁去哪里,额驸又是个怎样的男子?她过得好不好?
而敖汉今年也该满十一岁,正是步入适婚的年龄……
想到这里又忍不住感慨唏嘘,以我今时今日的身份和处境,是绝对不可能再做回她们的母亲了。
历史上的元朝被明朝取代后,并没有消失在历史的洪流之中,成吉思汗的子孙们退出中原舞台,囤聚北方,延续着他们的黄金皇朝。
现代的教科书本上称这段时期为“北元”。
就目前这个时代而言,有四个人是足以影响和支撑整个历史。一为明朝崇祯皇帝,二为农民起义军后来的首领李自成,三为大金国汗皇太极,四为蒙古国汗林丹汗。
这四个人在某种程度上其实已隐然将天下四分,各霸一方。而这四个人里,最早登上历史大舞台的,非林丹汗莫属。
明万历三十二年,年仅十二岁的林丹汗便登上了蒙古汗王宝座,在这个叱诧风云的时代里开始铺开他的传奇人生。
我对林丹汗的了解并不多,唯一知道的也仅是这个和皇太极同龄的男人,长期以来一直就是努尔哈赤和皇太极的心头大患。
以游猎为生的女真人和以游牧为生的蒙古人相比,虽然同样的骁勇善战,但是蒙古地广人多,史源深厚,远非是居于东北一角的女真人可以比拟。
“阿步姑姑!姑姑!”身边有人轻轻推了我两下,声音压得极低。
我困顿的撑开双眼,迷迷瞪瞪的看了老半天,才慢慢对准焦距,看清眼前毛伊罕不住晃动的小脑袋。
“该起了,姑姑!”“嗯。”胸口像是堵了块石头,我懵懵懂懂的从席上翻身爬起,脑袋一阵发晕。
“姑姑,我去打水!”我随意点头,毛伊罕走到毡包口又停下脚步折了回来,小手抱住我的脖子,在我耳边小声说:“姑姑,今儿个是大日子,你可得打起精神来!”我猛地一凛,脑子里顿时警醒。起身时顺手抱住毛伊罕,在她脸上叭地亲了一口,笑道:“知道了,今儿有得忙了。”出得毡包,帐外月明星稀,天穹一片沉甸甸的墨黑。草甸子的空地上燃烧着一簇簇的篝火,有十多名妇人正默默无声的忙碌着手里的活儿。
毛伊罕和三个差不多大小的小丫头一起轮流打水,我在地上支起两口直径一米大小的铁锅,看着水一点点的灌满,然后在底下点了火,不时的加薪添柴。因为挨着火源太近,我身上的衣裳被汗水泡湿后又随即被热浪烤干。
在看到澄净的水面泛起阵阵涟漪,锅底咕咚咕咚开始冒起了一串串的小气泡后,我随手拿了块青色的茶砖,敲碎了扔进水里。
一时水色变深,浓郁的茶香缓缓漫溢开来。
东方旭日破云而出,红彤彤的朝霞染红大地,瓦蓝的天际,碧绿的草地,我扬起头来,微眯着双眼迎向夺目红球。嘹亮的歌声不知从何处突然悠扬的响起,伴随着马头琴动听的弦声,草原上穿着着五彩缤纷靓丽颜色衣装的男女们,簇拥到篝火旁,载歌载舞……
霞光下的男男女女,微笑的面庞上仿佛镀了一层金灿灿的霞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