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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的,你怎么像个固执不知变通的人啊。你这个样子,我真怀疑你会嫁得出去吗?”
“嫁人?呃,你现在应该不是以为我一次也没恋爱过吧?我也是有过一段美好的过去的!那时候……”
“不要再说了,你不要再说了!我再听一次,就是第一百遍了。”
“啊?我也有跟你讲过吗?”
“在雷诺斯市,关于你那伟大的爱人的故事,除了聋子以外,应该是没有人没听过吧。他一到雷诺斯市,就打倒了七只巨魔,因为希里坎男爵的关系,含冤入狱,结果毁坏掉监狱墙壁,逃了出来,然后大闹希里坎男爵的宅邸,那座竞技场就整个送给了市攻府。我有没有漏掉什么啊?”
御,御雷者。快扶我一把……啊,对了,你没有手臂!
“当然是有漏掉的喽!他因为一个重要到你们这些粗人根本无法想象的重要任务的缘故,不得已,连休息都没办法休息,在深夜里就离开了这里。”
“啊,是啊。我倒是有一点挺好奇的。那天夜里,你和那一位伟大的先生,有没有亲吻啊?”
“真低级!你就只会想到这个!”
尤丝娜挥了一下篮子,动作漂亮地攻击了青年的胸口之后,就忽地转身回去。那名青年呆愣地看了看她的背影,随即格格笑了起来。
尤丝娜走到一半,突然转身过去,说道:“他只给了我他的名字而已啊!笨蛋。你一定不知道这种高尚的行为吧?我看你恐怕只知道认识之后就搂抱亲吻吧?”
“好啦好啦。我没知识。”
那名青年举起双臂,并且继续格格笑个不停。而我也无声地格格笑了起来。很好。我知道该怎么做了。现在我真的已经决定了。
我挥了一下御雷者的缰绳。然后,我开始去找我藏身的那条巷子另一头出口。从现在一直到下午的这段时间,我该到哪里消磨时间呢?原本我是想在十二人旅馆喝着香醇的黑麦啤酒度过下午的,啧,真是可惜!
天气好冷啊!可是如果不快点加快速度,恐怕还没爬上修多恩岭。就已经晚上了!太阳公公似乎已经决心要把西方当做目标,快速坠落下去。
咯咯咯咯。御雷者好像一点儿也不会累,一直奔驰而去。这家伙该不会原本就不知道什么是疲倦啊?我大言不惭地说:“御雷者,你这家伙。这都怪你,是你的步伐走太快了!结果我在雷诺斯市,连一天也不得休息,就继续奔驰。你有不满的地方吗?
如果有任何不满,你就说啊。说不出来了吧?噗哈哈哈。那我们就走吧!”
“咿嘻嘻嘻!”
呼呼呜呜呜!吹过山头的冬风踩踏摧折着凋零的冬天树枝。然而,这风却无法盘踞在施慕妮安的胸怀里,总是被盘踞在大地的树木们打败。最后打赢的终究是树木。
因为,没有不动的风。
因为,没有不变的人。
风永远无法回到施慕妮安的身边。然而,人类会躺到施慕妮安的胸怀,注定一定会在那里休息。
“御雷者,我们去追风吧!”
原本一直摇晃的腰部和肩膀,如今反而静止下来了。在可怕的快速度里,我的身体停止晃动,我在修多恩岭上面游移着。就连御雷者的马蹄声,就连猛烈吹过耳边的风声,也都消失不见了。周围无限地寂静无声。而我的身体则是停住了。结果终究变成了这个样子。
没有风在动。
没有人在变。
想要相对地这样说,会是很简单的事吗?动的东西要相对于其静止的状态,才能说明这个东西是在动。然而,没有静止的风,因此,也没有会动的风。
会变化的东西是只有具备会固定的本质时,才能说明这个东西会变化。然而,却没有所谓固定本质的这种东西。因此,没有会变的人类。
而路坦尼欧和亨德列克则是……
哗啦啦啦啦!
即使是冬季,修多恩溪谷的水量好像还是没有减少很多。修多恩河依旧发出壮观的声响,并且压倒周围所有声音。就连风也对修多恩河表示敬意,无法张开它唠叨的嘴巴。而在这溪谷上空,浮着一座没有固定在任何东西上面,然而却固定在半空中的十二人之桥。
“咿嘻嘻嘻!”
御雷者急忙停住脚步,并且喷了几下鼻息。然后,我用快速的动作跳下马。有好一阵子,我什么话也不说,什么事也不做,一直看着那座固定着的桥。
我并没有移动双腿。即使世上所有东西动了,它还是丝毫不动,仿佛就像是世界的中心点,静静地停在半空中。而在对岸,照得我额头发暖的太阳所面向着的那片土地——西部林地,看起来很是辽阔。
在灰色山脉的峰峦以及高原的隙缝里,遥望到的西部林地是夕阳之地。青灰色的山与峰峦之间,是闪烁的黄金之地。红色大地的模样很是特别,多彩多姿。那是片夜晚之地、回归之地。终究我的所有东西都会回到那里。我的模样还是和我朝着太阳骑马奔驰出发的当时一样。在东方和北方及南方经历过的所有回忆都留在那里,终究我还是以一样的面貌、同样的步伐回来西方了吗?
太阳。从早上出生的时候,就注定会死亡,所以就急忙往西方跑去。修奇·尼德法,你疯狂地往东方奔驰而去。然而终究还是跟着太阳回来了。哈哈哈!
“我又在胡思乱想了。连这些胡思乱想也把它们留在修多恩溪谷这边吧。现在我要回去了。”
我拉着御雷者的缰绳,往前走出去。
“我按照约定,这里共有十二个。请让我过桥吧。好吗?”
桥静静地开始移动。
这种没有加速度的移动,好像有股催眠作用。桥并不是从静止状态缓缓加速,而是突然开始移动。这东西终究也是不知变化的桥喽?静止,相同的速度,然后桥就在我眼前静止了。
我拉着御雷者上了桥。桥很是老实,它一直等到我和御雷者都上了桥,然后立刻开始移动。
我把手臂靠在栏杆,望着西方。御雷者这家伙并没有拒绝让我倚靠,而是用一副非常平安无事的模样站着。它真是个酷家伙!所以我得以毫无负担地看着缓慢接近的溪谷对岸,还有对岸那闪闪发亮的西部林地。
桥安静地停了下来。啊?这么快就到尽头了啊?为什么我每次搭这桥,都会想再搭一次呢?可是好像没办法。
“下去吧,御雷者。”
我和御雷者一下桥,桥就又再回到原来的位置,一副像是毫无移动过的样子。
我对那座桥噗嗤笑了一声之后,从御雷者的马鞍后面挂着的行李之中拿出了一个箱子。
我把箱子放在地上之后,把它打开来。先是寂静无声了一会儿,但随即就有一群嗅着外面味道的老鼠开始往外跑了出来。十只老鼠只留下吱吱叫的声音,在瞬息之间就跑到周围的树林去了。这些家伙,竟连道别也不说一声!哈哈哈!
为了要在这寒冷的季节里抓这十只老鼠,雷诺斯市的警备队员们可是翻遍了天花板和地下室,我为了向他们的辛劳致谢,朝向东方敬了一个礼。还有,这座桥连老鼠这种小生物也认同,所以,我也向造桥的泰班·海希克敬了一个礼。
敬礼之后,我又再骑上御雷者。这里可不是普通的冷啊!冷到我都快睁不开眼睛了!那时候还是枫叶飘落的季节,现在只剩下凋零的树枝了。
“走吧!御雷者!现在已经不需要溪谷、桥、都市、领地,什么都不需要了。我们只要朝着贺坦特村,回家!走吧,越过山头,到山的另一头去!”我踢了一下御雷者的肚子。御雷者立刻用猛烈的速度奔驰了起来。我朝向闪烁的西部林地,尽全力地大喊着:“阿姆塔特,你等着!”
清晨的风完全掌控住露水的临终。
冬季清晨的懒惰太阳还没有露出身影,但是四周已经很亮了。
每当吹干露水的风又再吹拂的时候,就扬起一阵像麦麸般的尘土。
这些混浊的灰尘就这样往蓝色的冬季早晨的空气之中消失而去。我仔细一想,连这粗糙的灰尘也是好久不见了。中部林地和东部林地的灰尘比较像是面粉或细沙子。
西部林地的土壤比较贫瘠。
东部的土地,特别记得的是永恒森林的士,肥沃到简直是黏糊糊的程度。而东部林地的卡纳丁周边的泥土则像是黄色的水掺到粉嫩的面粉里的那种尘土。
然而,西部林地,我故乡的土地比较贫瘠。土粒并不细,肥沃度却比较差。嗯,所以用很轻的犁田农具就能犁田,这一点倒是蛮不错的。
是啊,没错。如果人们聚居到这块土地上,他们一定可以不用为农具大伤脑筋。他们不需用好几匹马的纵列式排列来拉十字犁具。
只要一头牛来犁田就绰绰有余了!
我拨弄御雷者的银色马鬃,说道:“喂,你这个曾经当过牛的马,你倒是说句话。马凭什么比牛还贵啊?”
御雷者并不回答。这家伙。我是不是把它惹火了啊?哈哈哈。
其实,马比较有力气,而且速度快。奔驰的速度当然是好得没话说,确实,马的做事速度是快多了。而且马吃的东西比较高级,所以当然会比较贵了。
然而,在这块土地上,不需用马,用牛就够了!
至于水呢?水当然是很多。从灰色山脉流下来的河水既清澈又冰凉。中部大道如果真的连到这里的话,这里的土地很多,如果南部林地的游民们全都带到这里来,那就好了。为何大陆的西部会无法被开发呢?
※ ※ ※
喂,卡尔。反正我们北边已经有海格摩尼亚挡住,南边则是杰彭挡着,不是吗?东边则是被大海挡住。所以说呢,这次战争应该会让拜索斯体认到开发西部的必要性了。卡尔,你的想法如何?既然没有龙了,拜索斯可能很难和杰彭合并。最终的答案应该就是开发西部。
哈!哈!哈!
然而,我修奇·尼德法,当然不是为了西部探勘的事,背着太阳,来到这块土地。那种小事和我毫无相关。
“天啊!天啊!”
哦,我说的就是这种小事。
有个少女背对着还留有暗蓝色的西方天空,一直站在那里。她的肩膀围着披肩,将尾端系在胸前。在她背后是一片暗蓝色的天空,但她正面迎向太阳的脸孔却很白皙。早晨的风吹乱了她的一头红发。而我现在则是背后迎着初升的太阳,走向那个少女。
山丘上的少女正在静静地站着等我。她紧闭着双唇。一头红发胡乱飞扬着。虽然就连肩上的披肩,也轻轻地飘起,但是少女的白皙脸孔却一动也不动的。我举起手来。我看她应该会看不出我的脸孔吧?因为背后太阳的关系,我的脸看起来一定黑漆漆的吧?然而,少女的眼睛渐渐圆睁了起来。
“修奇?”
哈哈哈。
“修奇?”
哈哈哈哈。
“修奇!”
我突然觉得像是不慎落水之后急着想挣扎时的急促呼吸那般,从胸口冒出无法忍住的喊叫声。
我不是用喉咙喊的,我是用胸口喊着:“杰米妮!”
我跳下御雷者,朝着顶立于刚刚天亮的西方天空的那座山丘跑上去。一头红发飘逸了起来,裙子像快被撕裂般往后扬起。披肩则是往背后飞上去。白色的披肩像旗帜般往西边天空飞扬而去。
“修——奇!”
我们简直快窒息般剧烈撞在一起。我怀里抱着杰米妮,就这么一直转圈圈。世界一面转圈圈,一面变换。东边天空的红色晨曦和西边天空的昏暗黑色。极明与极暗回转着,但是我鼻子下面看到的,只有一片红发瀑布。我还听到杰米妮的尖锐声音穿过耳边的风声,传了过来。
“我就知道你会回来!嗯!嗯!我就知道你会回来!修奇,修奇,修奇!”
是吗?我也早就知道了。我知道你一定会等着我。我回来故乡的时候,第一个会见到的是谁,这我早就已经知道了。
在杰米妮肩膀上飞扬的白色披肩,令人眼花撩乱地飞舞着,一直飞扬着。在一片暗蓝色的天空之下,被阳光照得闪闪发亮的披肩永永远远地飞舞着。
三一五年十二月十八日。天气?哼!天气很重要吗?我已经记不起来了!
泰班先生他猜对了。太令人惊讶了!泰班先生到底是怎么知道的呢?套一句修奇所说的话:老人所渡过的一年,不是小孩或年轻人的一年所能相较的。是因为这样吗?(我仔细一想,修奇回来之后很会用艰深的语句。好像变得很奇怪。)如同昨日日记所陈述之内容。咯咯。原来这是前天我回来那天她写的日记。‘如同昨日日记所陈之内容’?哈哈,杰米妮。你没必要努力想要跟着我用艰深的语句。可是,那天的前一天晚上日记写了什么呢?好,我来看前一页。
……今天晚上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