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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相视一眼,李三问道:“宗主,可是发生了什么事?”
叶枫微微一笑:“大事。李三,记住,神兵炼制完毕后,尽快回宗。”
“恩。”李三点了点头。
得到叶枫的命令,三人不敢怠慢,各自忙碌去了。
叶枫自斟一杯美酒,浅酌一口,目光凛然一热,喃喃说道:“血sè骷髅,总有一天,我叶枫要将你们连根拔起。梓馨,我绝对不会辜负当初对你的承诺。”
言罢,一饮而尽。
当rì,炽凤城一如往rì,繁华而忙碌着,拍卖场只是繁华都市的一隅,其中的战斗更只是一段小插曲,并不影响整个城市的运转。总体来说,炽凤城依旧是沧虹北部最安全的地方。
叶枫独自一人坐在房间中,酒杯放在唇边已久,却迟迟未饮。
今后的一段时间,要做的事情实在是太多了。
作为一个武者,叶枫要做的事情非常纯粹,便是想尽一切办法提升自己的实力,但作为霸拳宗的宗主,事情就变得有些复杂了。首先,要督促梓馨研习炼丹之术,并为她的丹道修行提供一切保障;其次,要尽快培养新入宗的弟子,令他们可在最短的时间内成为独当一面的强者;最后,静观其变,伺机而动,在最恰当的时机,帮助曾易夺回古剑宗的掌控权。
“呼——”
叶枫慢慢放下酒杯,长呼口气,盘膝坐地,立刻开始了修炼。
武道是一条漫长的路,当年既然选择了这条路,无论遇到什么样的艰难险阻,都不能放弃。
慢慢的,叶枫进入了冥想状态。
修炼了大约一柱香的时间,门外传来了清晰的敲门声。
随即,一个小伙计的话清晰入耳:“客人,有人前来拜访。”
叶枫停止修炼,站起身形,朗声道:“进来吧。”
房门打开,伙计装扮的鹏飞锦出现在门口,笑道:“叶兄,我们又见面了。”
“你”见鹏飞锦一身灰布衣服,活脱脱的一个店小二,叶枫哑然。
鹏飞锦道:“叶兄见笑了,平rì没事的时候,我便在城中打工,偶尔主持一下拍卖会,权当调剂一下心情。”
叶枫将他请进屋,问:“鹏兄此番前来,可是有事?”
“不错!”鹏飞锦点点头,“叶兄身兼灵宝与仙宝,年轻有为,主人再三思量,希望邀请叶兄成为我闲云十三卫的一员。”
“哦?”叶枫倍感诧异,“闲云十三卫,还有空缺?”
“恩。”鹏飞锦道,“快刀李三在你身边,想必你也应该知道了,他的哥哥,古剑宗前任宗主李鹤,乃是我闲云十三卫的一员。李鹤仙逝以后,主人一直没有寻得新的人选。直到今rì遇到叶兄你。”
叶枫一惊,心中暗自思量,这孔云也太神通广大了一些,不仅知道自己霸拳宗主的身份,连李三是李鹤的弟弟,也知道得一清二楚,难道此人当真是上通天文,下通地理,无一不知,无一不晓?
不可能,绝对没有这样的人!
那么,只有另外一种可能xìng,这孔云,有一个庞大的情报网,涵盖了整个沧虹大陆北部的范围。
有此一念,叶枫平静了下来——背负圣贤之名,若是没有这样的本事,如何使闲云十三卫死心塌地为他卖命?
叶枫笑了笑,将鹏飞锦请到桌边,为他斟了一杯酒,笑道:“鹏兄真是大隐隐于市,小弟若是不知,或许还会把你当做伙计使唤呢。”
“被当伙计使唤?”鹏飞锦咂了一口酒,平平淡淡地说,“我早就习惯了。闲云十三卫是主人的隐藏势力,正因为我们的存在,沈贤才不敢轻易来犯。保证身份不被泄露,才是第一位的。”
“可是今天,庞勇与彩姬不是见到了你?”
“没什么。”鹏飞锦又若无其事地抿了一口酒,道,“闲云十三卫中,总要有个人出来撑场面。之前是李鹤,现在是我,血sè骷髅中的庞勇与花月sè中的彩姬扮演的,也是我这样的角sè。与他们不同的是,今天是我第一次以真面目现于人前,说起来还有些不习惯”
话到此处,他‘咦’了一声,道:“怎么把话题岔到这里来了,你还没有告诉我,是否愿意接受主人的邀请呢。”
“主人。”叶枫眉心微微一皱,道,“可惜可惜,我没有叫别人主人的习惯。”
“哦。”鹏飞锦恍然大悟,“原来叶兄的顾虑在这里。你放心,我之所以称孔圣贤为主人,完全是因为我是他一手养大的孩子,甘心为仆。实际上,我也不知道其他十一位闲云十三卫怎么样称呼主人。”
第一百一十一章:最特殊的仙宝
叶枫在心中权衡着利弊。
很显然,闲云十三卫是**存在的个体,不了解彼此的身份,却同在圣贤孔云的麾下,保卫沧虹北部的安宁。叶枫实在找不出不加入闲云十三卫的理由,于是点点头,道:“鹏兄,孔圣贤的邀请,我接受了。”
鹏飞锦哈哈大笑,道:“很好,这是主人让我交给你的。”
说着,他取出一枚光芒流转的明珠,递到叶枫面前,道:“叶兄,这是一件二级木系仙宝。但凡闲云十三卫,都会获赠一件仙宝。在金、木、水、火、土、风、雷七系仙宝之中,金系仙宝近战攻击最强,火系、雷系、风系仙宝远程攻击霸道、水系仙宝攻击最为诡异,土系仙宝可凝护甲,但论及最为特殊,便是这木系仙宝了,至于个中奥妙,还请叶兄亲自体会。”
叶枫心中一喜,忙接过明珠,咬破手指,滴上一滴鲜血,与之建立了联系。
木系仙宝,功用乃是加速伤口愈合,仙宝的等级越高,治疗效果便越明显。这一件二级木系仙宝,可在三十个呼吸内将体表的伤口愈合完毕,论及愈体功效,比愈体丸强上百倍,比回天丸也只强不弱。
好强!
看着这枚木系明珠,叶枫的目光灼热了起来。
鹏飞锦又道:“主人说,你远攻有雷系灵宝,近攻有强悍拳诀,防御有灵宝,所缺少的,便是一件疗伤仙宝。这件明珠,虽然只有二级,但木系仙宝本身极为特殊少有,这已经是主人能拿出的最好的木系仙宝了。”
叶枫收起木系仙宝,道:“还请鹏兄向孔圣贤转告我的谢意。”
“恩。”鹏飞锦点点头,道,“现在,我已走到人前,我的身份不再是秘密。还请叶兄放心,你的身份,我绝对不会透露给任何一个人知。一般的事,主人会发送信鸽通知,假如主人有急事要找你,会派一名背着三筐干柴的樵夫去霸拳宗寻你——在一般情况下,主人不会召集闲云十三卫,一旦你见到了那名樵夫,就意味着,我们与沈贤开战了。”
叶枫严肃起来,道:“多谢鹏兄,我知道了。”
“那么,告辞了。”
说着,鹏飞锦站起身,向外走去,叶枫起身相送。快到门口时,鹏飞锦身形一顿,回头说道:“叶兄,请留步,记住,不管在什么样的情况下,都不要暴露闲云十三卫的身份。”
“恩。”
目送鹏飞锦离开,叶枫返回了屋内。
坐到座位上,叶枫取出一柄在拍卖行拍下的短刀,刀刃在肩膀上一抹,划出一道细长的刀口。然后,他祭出木系灵宝,但见那刀口迅速向内愈合,不到二十个呼吸,便消失不见。
“果然是好东西!”叶枫由衷一赞。
然后,叶枫想到了一个问题。
鹏飞锦说,每一个加入闲云十三卫的强者,都会获赠一柄仙宝,难道孔云手中有很多仙宝?
得到古戒之后,叶枫知道,在现任文明之前,还有一代更为强大的文明,出于某种原因,那代文明覆灭,留下了许多上古遗迹。历经十数万年的演变,多数遗迹湮灭在了历史的尘埃中,也有少数的一部分,藏匿在人类难以涉足的领域。所谓仙宝,便是上古遗留下来的强大武器。
既然是上古遗留,应该零星分布在沧虹大陆之上,何以孔云会拥有如此众多的数量?再想自己所遇到的两个血sè骷髅组织的成员,庞飞和兰波,皆手持攻击非常强大的仙宝,难道沈贤手中,也有数量众多的仙宝?假如这二人手中仙宝众多,那与他们并称圣贤的韩墨儿,也定持有一个仙宝库。
一连串的疑问冲击着叶枫的大脑,令他有些头昏。
片刻,他清醒过来,自言自语道:“应该是奇遇吧,究竟是奇遇成就了圣贤之名,还是圣贤遭到了奇遇呢?呵呵,这真是一个有意思的话题啊。”
说完,他伸了伸腰,盘膝坐下,又开始了修炼。
第二rì,清晨。
周兴与秦青早早地带着手下,在包房内等候叶枫。昨rì离开酒楼之后,二人马不停蹄,各自辗转于炼药房和炼器坊之间,只用短短一天一夜的时间,就完成了叶枫交待的任务。
二人同坐一桌,持杯对饮,秦青将酒杯放到唇边,忽而问道:“宗主他是一个怎样的人呢?”
“你说呢?”周兴抿了一口酒,眉心一皱,扭头大喊一声,“这酒太淡了些,伙计,来一壶烈酒,要最烈的!”
“来咧!”小伙计立刻取来一大坛酒,摆到了周兴的面前。这是酒楼最烈的酒,也是最便宜的酒,炽凤城的武者们贪享安逸,久不战斗,难免要附庸风雅。烈酒,他们一般是不喝的,只有淡淡的带着果香的美酒,才能入得了他们自认为高雅的口。
周兴痛饮一大碗,喊了一声畅快,道:“我老周征战一辈子,酒要喝最烈的,女人要最漂亮的,走到哪里,战斗到哪里,早已习惯了zì yóu。我以为,我一辈子都不会在某个地方落脚,直到遇到了宗主我很难形容宗主是一个怎么样的人,但我就是想为他卖命。”
秦青浅酌了一口美酒,儒雅地一笑。
这时,李三也回来了。
他昨rì连跑几十家炼器坊,督促炼器匠师们抓紧时间炼制神兵,整整一夜,直到清晨,才风尘仆仆地赶了回来。见了李三,周兴嚷道:“李三,刚才小青子问了我一个问题,宗主他,究竟是一个怎么样的人。”
李三匆匆忙捧了一碗酒,正要喝,冷不丁地听周兴有此一问,略微一怔,道:“宗主是一个怎样的人?周兴,你倒是难住我了。当初我们在水牢之中,过的是什么rì子,你应该还记得吧?”
周兴打了一个寒噤,道:“当然了,那鬼地方,我周兴这辈子都忘不了。”
“但就是在那样的情况下,宗主他也没逼我们为他效忠。”李三慢悠悠地喝了一口酒,低头骂了一句,“妈的,周兴,你这是什么酒,这么冲,烧得老子鼻子都疼。”
“这可是好酒,至于是什么酒”周兴扭头大喊了一声,“伙计,刚才给我拿的,是什么酒。”
“是头曲原浆。”伙计给出了回应。
“头曲原浆,难怪。”李三一把将酒倒了回去,“这酒太烈,不适合老头子喝。咦,小青子这酒又太淡了,不如这样”
李三在半碗烈酒中搀了半碗果酒,凑鼻一嗅,啧了一声,道:“这就正好喽。”
说着,畅快淋漓地一饮而下。
“哈哈”周兴大笑起来。
秦青呆呆地看着这两个人,从二人的笑容中,他看到了最为原始和简单的快乐,再回想起叶枫赠送价值四千紫玉晶的炼器坊时的豪爽,不由也会心地笑了起来。
就在这时,叶枫从楼上踱了下来。
经过彻夜不眠的修炼,叶枫不仅没有丝毫困倦,反而觉得神清气爽——修炼,就是叶枫最佳的休息方式。
见到叶枫,三人连忙起身,整齐地叫了一声:“宗主。”
叶枫微微颔首,笑道:“怎么,在等我喝酒?”
说话间,叶枫来到几人跟前,倒出一碗酒,仰头便灌了下去。
烈酒入口,从喉到胃,顿时火辣辣地疼,叶枫眉头一皱,道:“他娘地,这酒也忒烈了些。不过,蛮有滋味的。今天早上,咱们就喝这个酒。”
“好好好。”周兴回应地非常热烈。
李三则与秦青相视了一眼,异口同声地苦声道:“换种酒行吗?”
第一百一十二章:大坏蛋
看着这几个跟随自己的兄弟,叶枫心中十分畅快。
人生在世,总要有些追求。有的人追求金钱,有的人追求权力,简而言之,在**的洪流中激荡拼杀,一将功成万骨枯,富豪的脚下,总踏着万千嶙峋枯骨,豪权的背后,隐藏着失败者落寞的虚影。
叶枫追求的,是心灵上最极致的快乐。
在通往强大的道路上,一路披荆斩棘,哪怕是游离在生死边缘的战斗,也是快乐的。而与豪爽的兄弟们一共喝酒,更是人生道路上不可或缺的一件乐事。
痛饮一碗烈酒,叶枫意犹未尽,又倒出一碗。
周兴见叶枫对自己点的最烈的酒感兴趣,十分自豪,嚷道:“还是宗主最懂喝酒,来来,我老周陪你喝。”
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