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从小眼里就只有锦甯一个人,要说他会变心,不如说她蓝绣的丈夫日后会休了她还靠谱些
看着蓝锦甯,蓝绣识趣的不再提及这个话题。她也没有那个心力去帮蓝锦甯解决什么问题,自己顾好自己不给这个名义上是“妹妹”,但实际上更像是“家长”的女子添麻烦已经很好了,就不必不自量力的想着去帮别人。
若连蓝锦甯都感到难办的事情,她又能有什么法子?
在这一点上,蓝绣显然要比蓝瑟通透的多。锦甯的能力有目共睹,她受宠也不知是因为嘴甜会说话。就算把她或者蓝瑟的位置同蓝锦甯换一换,她们也不可能和她走一样的路
“姨母,抱抱”小孩子可不像大人那么会看脸色,陈玉坤伸手便要锦甯抱抱。蓝锦甯喜欢小孩子,这从以前就看的出来。她看见孩子,总是格外温柔又亲切的。所以对蓝绣的两个孩子也一样和颜悦色,尤其是年纪小的玉坤。小孩子么,谁喜欢自己就同谁亲近,蓝绣发现这小儿子和自己好像还没对锦甯亲近,这才见了多久,就已经叛变,还撒起娇来
“这孩子”蓝绣对着小儿子怒目而视,又转头对蓝锦甯笑道:“被我惯坏了。”
“有吗?”锦甯笑笑,也不拒绝小玉坤的亲近,伸手一拉就把他抱上了膝头,拍拍他肉肉的屁股:“坤哥儿很可爱啊,又乖巧又听话,是不是吖?”
玉坤禁不住夸,顿时得意的直点小脑袋:“坤哥儿最乖了姨母,坤哥儿是叫我么?”从小听祖母父亲和母亲喊他狗儿,他都习惯了,咋然听蓝锦甯这么喊他,还不适应呢
锦甯含笑点了点头,又捏捏他肉肉的小脸,手感真好
蓝绣也察觉到了,显然也感受到了蓝锦甯对玉坤小名的不喜欢。想了想也是,小时候倒还好些,可孩子渐渐大了,也会慢慢学会要面子,尤其是权贵子弟,互相打趣时难免喜欢揭疮疤。家里人这么喊他是疼爱,可外面的人听了只觉得好笑罢了。
是时候该喊他大名了。蓝绣暗想着,便张口道:“你爹给你取名陈玉坤,你自然就是坤哥儿”
玉坤顿时眼神亮亮的看向自己的母亲:“和哥哥的一样吗?”
蓝绣一怔,不太明白自己的小儿子想表达什么,却听大儿子开口道:“笨狗儿,当然不一样,我叫陈玉乾,祖母和母亲唤我乾哥儿,你叫陈玉坤,所以姨母叫的是坤哥儿”
陈玉乾有些寡言少语,倒不知道像了谁。在外边玩耍的时候,他也没怎么吱声。这会听他开口,倒是脆生生的煞是好听。联想起雁乐陈家那位已经嫁做人妇的陈大小姐,嗓门也是大珠小珠落玉盘的清脆,锦甯也不得不感慨,陈家一门都是好嗓子。
谁知道小东西忽然发起脾气来:“笨哥哥,我不是笨狗儿,我是坤哥儿”
锦甯和蓝绣面面相觑,忽然噗嗤一笑。蓝绣的笑容里还带了点感慨,感情小东西已经知道狗儿不好听,私底下想必嫌弃许久了呢伸手摸了摸大儿子的脑袋,笑道:“以后不要叫小名了,就叫坤儿吧”
陈玉乾怔了怔,方才一本正经的答应:“是,母亲,孩儿知道了。”
“这老学究一般的模样,真是十足像了姐夫”蓝锦甯笑盈盈的说道:“别人我不敢保证,爹爹必定是喜欢的不得了的。”
蓝绣下意识点了点头,这一点锦甯倒是没有猜错。蓝正杰确实挺喜欢书乾的,他当年也就中意陈家这一点,书香世家,虽然门第不显,但学问是实打实的。书乾随了父亲,小小年纪就对书本钟爱莫名,能让蓝正杰喜欢倒也是情理之中。
也不是说蓝正杰真的多么偏这个外孙,自己的孙子孙女还有外孙,手背手心都是肉,自然没有多大的分别。只不过,蓝正杰更乐于带着大外孙,至少不必费脑筋。翔儿那种小魔头,他见了就直摇头,还是让他跟他二叔混的好。当然,有什么好东西,还是会给他留下。毕竟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女儿都是别人家的,更何况外孙了。
蓝绣并不觉得有什么委屈的,父亲这么喜欢玉乾已经是意外之喜了。要知道,如今父亲可是固国公,他这个身份,连带的她这个嫁了多年的庶女都水涨船高。在陈家她是大妇,日后也是宗妇,底下的弟妹们,虽然面上也恭敬着,可暗地里叫着劲呢父亲的地位越高,她们和她的差距也就越远,便是婆婆待她也比从前更好。玉乾受父亲看重,也连带着被陈家格外看好,谁不知道裙带关系的好处?有那么个外公在,乾儿长子嫡孙的位置也就更牢固了。
玉坤得了“新名字”,欢喜的不得了,一路上都带着笑脸,跟锦甯这个姨母更是亲热了。连外头骑马的“姨父”都甜甜的唤了好几声,阿常也很给面子的答应着。
到了靖王府,锦甯率先下马车,刚掀开帘子,一只保养的极好的手便递了过来。
冲着阿常甜甜的笑了笑,转手又把玉坤抱下来塞进他怀里。他们是不会有孩子了,让他和小朋友培养一下关系也不错,沾点童心么
“姨父好高哦”玉坤星星眼道:“比爹爹还高”
在他小小的心中,爹爹已经是“高大”的巨人了,姨父比爹爹还高,自然更值得崇拜
蓝绣还未下马车,听了这句话,差点没笑的软到。好容易在丫鬟的搀扶下下了马车,回转身就被靖王府的外门给镇住了。
说起来她也是大宅门里长大的,豪门宅邸见得不少了。当年武郡侯府的门第就不算小,不过那时她被拘在后院里,嫌少有出来的机会,自然并没有多少印象。后来跟着爹娘搬去了固国公府,但规模其实并没有武郡侯府那般大。毕竟那只是座就宅邸,也只住原本的三房一家,加上老爷子和蓝唯真,并不需要太大的地方,老爷子也就没想着扩张。
等嫁人之后,陈家自然更不能和蓝家相提并论了。虽然在普通人眼里是豪宅,但在她看来就是普通的家宅小院罢了。自己和丈夫那个院子,不过是二进,住了两房姨娘就不能再多添人,小丫鬟们都挤在一起。后又跟着丈夫上任,官府给提供的“员工宿舍”,在蓝家也就是半个马房的规模,还是又买了后头的一进小院子才安置下所有的仆从。不过几年住下来,也就习惯了,如今面对靖王府的对比,一时便愣了愣。
靖王爷是宸帝唯一的亲弟弟,也是大梁宸帝这辈上如今唯一还活着的王爷。(汝阳王爷算是长辈,并不能一样算。)他的宅邸自然小不了,更不是那些皇子府、公侯府邸可比。光是占地,就是别人的两倍甚至更多。
蓝绣也就是惊讶那么一下,很快便回复了平静。
到了蓝锦甯的院子,蓝绣便忍不住有些叹息了。瞧瞧人家这院子陈家那一大家子人住的老宅,也就这么大吧
将蓝绣安置在客房,锦甯看看天色,便道:“已经晚了,绣姐姐今儿暂且将就一晚,明儿妹妹和你一同回固国公府去。”
这还真是够将就的
蓝绣说不出话来,只点了点头,一脸无语的拉着俩儿子进屋了
449。教育与教训
羡慕也好嫉妒也好,终究只是一时的念头。锦甯带着下人离开之后,蓝绣很快就平复了过来。等明儿见过父亲母亲还有姨娘之后,她还是要过回自己的日子的。
“与其羡慕别人的东西,不如珍惜自己拥有的。”蓝绣想起当年锦甯随口向锦曦说的一句话来,当时她并没有放在心上,但此时此刻却觉得似乎铭记于心,不知不觉便宣之于口。
自己应该算是做到了吧?
“母亲?”陈玉乾望着面容上浮现出一丝笑容来的娘亲,不禁有些疑惑的喊了一声。
他在家里的时候,有时也会听母亲偶尔说起这位姨母。似乎是一个很奇异的人,说是奇异,其实只是他内心不知道该怎么形容。母亲谈及姨母的时候其实非常少,往往都是在碰上了什么事情的时候才会叨念两句,多半是姨母说过的一些话,然后母亲便会重新振作,笑容满面。
可姨母的年纪明明要比娘亲小,为何娘亲这么听姨母的话呢?
“乾哥儿,什么事?”听见儿子唤自己,蓝绣低下头,温柔的问道。
陈玉乾在外边的确是十分沉默的性子,三棍子打不出一个屁来,但在自己的母亲面前,总要自在的多。也不隐瞒,将自己的疑惑问了出来。
蓝绣听了,却只是笑了笑,伸手揉了揉儿子的小脑袋,认真道:“乾哥儿,先生有没有教过你,有志不在年高?”见他困惑的点头,才又道:“和这句话的道理一样,并不是说年轻,就一定懵懂无知。就像你姨母,她年纪比娘亲小的多,但她从前时常说的一些话,当时听着没什么,但后来却总是令娘亲茅塞顿开。”
陈玉乾很认真的思索了一番,才道:“娘亲的意思是不是爹爹说的,学无先后,达者为师?”
蓝绣满意的笑起来:“是,就像乾哥儿你年纪小,却知道很多娘亲不知道的话是一样的。不过你的学识虽然不错,但切不可因此自满,比起你姨母,你还差得远呢”
陈玉乾听了,却有些不服气起来,朗声道:“儿子自幼被父亲教导,二岁便开始识字,三岁便能通读《幼学》。陈家书香世家,藏书甚丰,儿子自幼博览群书,就算比不上父亲和大舅舅,总不会比不上姨母区区一个女子吧?娘亲就是想激励儿子,也不该拿姨母来比。”
带着些小孩子攀比的心性,小嘴一噘,玉乾抱怨母亲:“娘总是说姨母的好。”
这却未必是不服气蓝绣说蓝锦甯的学识比他好了,就像是小孩子被抢了手里的糖一般,想争一争自己在母亲心里的地位。
蓝绣瞧出儿子满脸的倔强之意,不禁好笑。这孩子什么都好,就是太爱争强好胜了。其实这样也未必不是好事,懂得争取,才能有长足的进步。但若长此以往,难免骄而自矜,顿时肃容道:“你觉得自己很聪明么?你姨母一岁多便开始读书,只要别人念过一遍的文章,便能过耳不忘,通篇背诵,纹丝不差。但凡是她看过的书籍,也能一字不差的默写下来,从无错漏。她六岁时,你祖父便曾说过,再无她不可读、读不懂的书。她八岁便能写一手好字,得老祖宗夸赞其‘颇有风骨’,老祖宗你见过,他是那种会因为自己的喜好而偏疼偏爱的人么?”
玉乾早已听的目瞪口呆,闻言下意识的想起了那位严厉的老祖宗,禁不住抖了抖,摇头道:“不是,老祖宗不会。”
蓝绣笑了笑,又问道:“娘再问你,你父亲说你的字写的如何?”
玉乾这才羞惭的低下头:“父亲说,尚且可堪入目。”
他五岁习字,至今五年,父亲对他的评价也不过是“能看”,可姨母八岁的时候,老祖宗竟然夸她的字“有风骨”。他从小被成为天才小神童,难免因此自傲,可听母亲这么一番叙述下来,虽然受到的打击颇大,却也收敛了些许的骄傲之情。
不过不识庐山真面目,只怕他也不会真的就信了。口述言传,总不比眼见为实要来的效果好。
知道儿子未必尽信,蓝绣笑了笑:“明儿去了外家,你多听多看,到时候自有分晓。”
陈玉乾这才点了点头。
若蓝锦甯再此,一定会笑蓝绣为了教育自己的儿子,过分夸大她的天才。其实她哪里是什么天才,不过是仗着灵魂强大能过目不忘罢了。她初始“好读书”本就心存不良,是奔着蓝正杰的疼爱去的。就是真爱看读书,小小年纪又能博闻强记到什么地步?,
而她所谓的写字的“风骨”,也压根不是她自己的。那时候在地府,陆判老爱抓着她帮着做他的工作,一支判官笔,一本生死薄,她少说也摸过不下上万回。她本在前世就有底蕴,用毛笔写字倒也不难,只是为了瞒过阎罗法眼,刻意去学习陆判的字迹,久而久之,自然沾染上一两分气势。陆判是什么人?阎王殿下,除了上首这位正主,就数他最大。他的气势自然不可小觑,就是她的字中只有一二分,也足以震到凡人。
不过如今想起来,反倒觉得好笑起来。阎罗对他们这些小动作怎么可能不知道?他只是懒得去说,装作没看见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罢了。
不过锦甯也不知道此事,回到屋里之后,便和阿常谈起那位秦书生。阿常对她在雁乐时发生的事情也都略知一二,要不然他也不会帮着蓝锦甯拉回陈小姐那匹野马了。不过当时他的焦点都在那个项少白身上,对于秦书生这样一个路人甲一般的存在从没放在心上过。
今儿才晓得她当年居然还仗义舍财了一把,不禁拿手指敲了敲她的脑门,没好气的道:“人家自食其力你不让,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