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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鬼,人家爱你-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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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早上忙到晚上都没有闲下来的科主任,一见我进来了,立刻给我指了东边数的第二张手术床说:“小苏,从今儿开始,你跟着杨大夫!”
  
  “是,是!”我连忙点头,快步奔了科主任指点的床位旁,那里正进行紧张地手术,只听到一个浑厚的男声焦急地嚷道:“止血钳!”,带着医用手套、沾满着鲜血的一只手就冲我伸了过来。
  
  我还未来得及反应,一双凌厉的眼睛就扫了过来,又嚷道:“没听到吗?止血钳!”
  
  “噢!”我慌忙从那堆手术用具里,拿出止血钳递了过去,他接过后,就不在理我,又投入到手术中去了。
  
  “对不起啊,我刚才去拿输液器,杨大夫把你误会成我了!我叫柳兮婉,你呢?”
  
  我一回头,身后站着一个抱着输液瓶、穿着护士服带着大口罩的大眼睛女孩儿。这女孩儿也算是我来到这家医院后,第一个如此正式和我打招呼的同事,我回笑过去说:“我叫苏幻童,新来的实习医生。”
  
  “纱布!”我们还未来得及说第二句话,就被刚才那个声音打断,听这动静,我直觉这个杨大夫不太好侍候。
  
  接下来就是重复白天的忙碌,我和这个叫柳兮婉的从旁照应杨大夫,给他打下手,帮他完成手术,我们这床接的是一个腿骨骨折陷入昏迷的伤员,手术做得很成功,送走了这个以为可以休息一会儿,谁知紧接着又送来了一个肋骨骨折的,就这么连着转,天快亮时,总算是忙到头了。
  
  出了手术室,我简单收拾了一下,就回了医生办公室,进了门后,才发觉空荡荡的屋子里,我是最先回来的,我一屁股扎在椅子上,一动也不愿意动了。
  
  被我拖着的大叔,也随着我的动作,坐到另外一张相挨着的椅子上。从昨天到今天,我一直在忙,都没有来得及和他说上几句话,忽然想起昨天晚上也有几个伤员因抢救无效被抬走,会不会,也顾不得累了,手穿过纱布拉住大叔的手问道:“昨天这死人了,你看到了吗?”
  
  “看到了!”他点头。
  
  “那有没有看到,你的同类?”我婉转地问完,他却抿唇笑了,摇头说:“没有,不是谁死了都能做鬼的。”
  
  “噢,那还好,我倒是不怕的,我就是怕在我看不到的地方,会有人欺负你。”
  
  我又恢复了刚进门时的烂泥状,松了他的手,摊在了椅子上。
  
  “谢谢!”他轻言轻语,如墨的眼里却有着未央的东西滚动。
  
  我不喜欢他的感动,也不要他的感动,就痞下一张脸,嘻笑着说:“大叔,不要客气,要是实在太想谢我,就以身相许吧!”
  
  “幻儿,你说过会像”大叔立时沉下了脸,我连忙接口说:“是是,我说过我会像尊敬我亲爹一样尊敬你的,好了吧?”
  
  “好!”他笑着点头,我却觉得更累了。
  
 
作者有话要说:让收藏留言来得更猛烈一些吧!




忧郁

  我觉得我活过的这二十几年里,作为失败的典型,我实在是太成功了。
  
  我好歹也有了大学文凭,虽不是重点院校的,好歹也有了一份正经职业,虽说是实习的,好歹也有一技之长,虽说是三流的,可为什么我总觉得我活过的日子里,缺少些我也说不清楚是什么的东西,很难填补我内心挣扎着的空虚呢!
  
  不过,这都没有关系,谁让我天生是个乐观派,这些烦恼除了偶尔脑筋短路的时候会想,平时都是大大咧咧就过来了。
  
  我上班一个星期后,终于迎来了我的第一个休息日。发挥一惯懒床懒到自然醒的作风,懒到一半的时候才想起来,我现在已经不是一个人了,我身边还跟着一只风华正茂的鬼大叔,我如今的形象在他眼里会不会大打折扣,这是我睡回笼觉之前的片刻遐想,随后就被我和他都经常说的那句“会像亲爹一样尊敬”的话,给沉痛击回,我都是他闺女了,我还担心个屁,继续睡吧。
  
  这一觉就睡到了中午十二点多,我知道我不能再睡了,再睡我就要睡一轮回了,最主要的是肠子和胃已经联合像我抗议了,我先是揉了揉眼睛,随后揉了揉肚子,再伸了一个懒腰。
  
  睁开眼后,习惯性地寻找大叔,他果然如我每次睁眼见到他时的样子一样,腰背直直地贴着墙,一条腿蜷着,另一条腿伸展开,两只手随意地垂在腿上,目光淡如清水,神情却显忧郁,不知道想着什么,明明是优雅衿贵却又显得有些茫然失措。
  
  “大叔?”我试着叫了他一声,他迟疑了一下,才应我,“睡醒了?”
  
  “嗯,大叔,下午没事,我带你去逛街啊,我们这里虽是小地方,比不得你以前去过的大都市,却也还不错,顺便带你看看男装,你喜欢什么样的指给我就行了,我给你买几件衣服!”
  
  初时给他洗澡,就想把他身上穿的那套服务期有九年之久的衣服给他换下的,可按他的说法,他不能穿戴实物的东西,我需要把买来的衣服按他说的办法烧掉,他才能接收并使用。
  
  回来的这一个多星期,我忙得陀螺一样,没顾得上这件事,今天有了休息的时间,怎么也得付之行动了,纵使觉得新买来的衣服,一次没穿就烧掉的这个行为太过奢侈浪费以及烧包了,我还是舍得给大叔买几套好的,好好打扮一下,为我繁乱的生活抹上一笔亮色。
  
  “不用了,得不偿失,我现在穿这身也挺好的。”他倒是不在意,我怎么能忍心呢,我纵然没有能力把他收拾出海报里的效果,也不能让他入秋的天气里,穿一身夏装啊。
  
  “那可不行,我说过会像对待亲爹一样对待你的,我怎么能让自己的爹挨冻呢!”我指了指窗外的秋风扫落叶,又指了指他露着双臂的短袖T恤。
  
  他被我的话逗笑却还说,“没有什么实质的伤害的,”我怒视他一眼,嚷道:“那也能感觉到冷啊!”
  
  “那好吧,听你的!”他微皱了眉,像是想起了什么,又说:“其实不一定要商场里的衣服,你按比例用纸画完做好烧给我,我也一样穿,穿在我的身上和那个效果是一样的。”
  
  “用纸?能一样吗?”我有些疑惑,严重怀疑大叔是为了给我省钱才这么说的。
  
  “你试试不就知道了吗?”他淡淡地笑道,看表情不像是在诓我。
  
  “那也得先去商场,先看看样式,还得买纸!”我嘴上这么说,心里却已经打定主意了。先买一套现成的男装,然后再做一套,两套一起烧,看烧完后他穿在身上的效果,我就知道是不是一样的了。
  
  九月末的天气,秋高气爽,远远的仰头望天,会觉得天际的那抹湛蓝异常开阔,连带着使自己的心胸也跟着一起畅快了。
  
  我心情高兴忍不住吭起小曲,拉着大叔的手轻微晃动,这样走了一段后,突听大叔说:“幻儿,你嗓音明明很好,怎么唱出来的歌就没有一句在调的呢!”
  
  “呃”
  
  我立刻住了口,不好意思地红了脸,另一只手下意识地挠头,我怎么就一时得意,把他忘记了呢,我那像是念课文一样的唱歌方法,想来以他一个专业人士来听,应是无法忍受的吧。
  
  他见我如此模样,却爽朗地笑了起来,我和他认识也有十几天了,还是第一次看到他笑得如此灿烂,是那种发自内心的想笑的。可气的是竟要把我笑得恼羞成怒了。
  
  “我五音不全,曲不懂调,调不懂曲,行了吧?”我没好气地瞪了他一眼,随手把挂在耳朵上的耳机摆正了一下,以免引起过路人的侧目。
  
  这是我为了能和他在路上自由说话,而不引起别人注意想出来的招术,把手机耳机塞在耳朵里,外人看来我就不是自言自语,而是在打电话了。
  
  “天生的?”更可气的是他竟还不屈不挠地追问。
  
  “嗯!”我重重点头,“遗传,我爸和我妈都不懂曲调,是怎么教都教不会的那种,我还特意去了三个月的音乐班,老师一对一的教,我唱的津津有味,老师被我气得差点吐血,我临走,他送我出门时,还千叮万嘱我千万别说我是她那学习班出去的。”
  
  提到这个我就气闷,你说我一个挺有青春气息的小姑娘,怎么唱出来的歌就是老气横秋的,好像是天生缺少了这根音乐神经似的,不管多么好的曲子,到我嘴里,就是一个调调了。
  
  他听后,又是控制不住地笑了一会儿,你说这人有没有良心,我怎么说也算是他的救命恩人,有这么报达恩人的吗?
  
  最最可气的是笑完还不忘了说:“若是天生的,这就没有办法了!”他是天王,他都说没有办法了,我还能说什么,我长叹了一口气,拉着他继续走。
  
  “怎么,生气了?”他拉了拉我们一直紧紧拉着的手轻声问我。
  
  “才没,你什么时候见我是真生气的!”我撇了撇嘴,我非但没有生气,还能为逗他可以爽朗地笑而有些沾沾自喜,我想看到他开心,不想他总是一副忧郁的模样。
  
  “其实唱的好坏无所谓,只要自己觉得欢喜就好了。”他很是笨拙地安慰我,把我那点猥琐的心思又勾出来了,我扭头看他,不动声色地说:“要我欢喜也容易,你让我亲一下我就欢喜了!”
  
  “啊!”他显然没有想到我前后所提的话题反差之大,眼睛一下子瞪得很圆,微张的唇带出几分惊愕,嘻嘻,牙好白,唇舌颤抖地说:“幻儿”
  
  “呵呵,”我被他这模样逗得笑了出来,也就不难为他了,说:“开玩笑的,走了,带你去买衣裳!”
  
  我也不管他的脸又变化成什么表情,拉着他就往前面拐角的中兴大厦跑去。
  
  中兴大厦门口很热闹,搭了一个很大的台子,像是在给某个品牌做什么宣传活动,搞得人声鼎沸,台前左右围得全是人,里三层外三层挤得不可开交。我怕人太多挤到大叔,拉着他找到一处离台稍远的台阶拐角处,停了下来。
  
  “这个台子肯定比不过你以前的那些舞台吧,大叔!”我手搭凉棚、跷足远望,透过一个又一个脑袋组成的微小间隙,可以看到一群美女彩衣翩翩起舞,围着台中央的某歌手,做嫦蛾散花的姿势。
  
  那歌手似乎也是有些名气的,看着有点眼熟,就是记不起他叫什么名字,唱的歌吵是真吵,就是没有什么震撼力,看他一副声嘶力竭的表情,我都替他累,我虽然唱的不好,但听还是能听出好坏来的,“大叔,他唱的比你差远了。”
  
  “你听过我唱的歌?那时你应该还小吧!”他凝眸望我,我那叫一个心动过速啊,急忙点头说:“因为小才记忆深刻,想忘都忘不掉的,大叔,我家现在还珍藏着几盘你的VCD呢,都是绝版正版的,我就是为了买你的VCD,才学会用画画赚钱的!”
  
  大叔要是知道我是画类似春X图之类的画来换钱买他的VCD的,会不会从头红到脚并气急败坏呢?
  
  不管怎么样,就这件事而言,我一直以为这是我当年所做的最具经典效果的三件事之一,现在看来不但经典还意义重大。
  
  “是吗?等回家后,你放给我看看吧,时间太久了,我都记不得我当年是什么样子了!”
  
  大叔这话说得我分外懊恼,我竟又不小心勾起了他的忧郁。
  
  大叔这人什么都好,就是太过忧郁了,犹记得他活着的时候就曾传出他患有忧郁症的绯闻,通过这段时间的接触,我判定这绝不是绯闻,大叔从头发丝到脚趾头,都带着一种浓浓的忧郁,不是有些人故意做作出来的那种,而是发自骨子里的,自然散发的,给人的感觉他即使是笑着的,也是不快乐的,或许就是他的这种气质,才把他推到人生舞台的巅峰,吸引了无数人的目光,为他的这种浑然天成的丰神俊朗以及这种丰神俊朗里带出的淡淡哀伤所吸引,这种吸引,据我所知,至今经久不衰,就是因为他死后,再也无人拥有,无人可以媲及。大叔是斯人虽逝,暗香仍旧。
  
  但这却不是我所喜欢的,当他从三十几层的高楼坠下的那一刻,他不再是活在他原先的世界里,活在曾经那些人的目光中,现在,是我牵着他的手,他存在与我的身边,我想他开心,想他快乐,就像刚刚那样爽朗的笑。
  
 
作者有话要说:我悲剧一样的收藏和点击,以及留言,要是再这样,我明天就改名叫《猥琐鬼大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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