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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我出现,叶樱似乎下了什么决心,主动向我迎了上来,见到这个阵势,不用人家开口我也差不多明白,接下来该是什么桥段了。
“王麟,弄到你不开心离家出走,我感到很抱歉。可我并不喜欢你这类型的男孩子,没法做你的女朋友。”
袁朗步履轻快的走了过来,笑了笑道:“我是跟叶樱已经交往很久了,本来不想这么早曝光这层关系,她希望我们上大学之后才正式宣告给朋友。我觉得你努力做得优秀,一定会有其他女孩子喜欢你的。”
我顿时一头黑线,从恶魔岛回来,我对叶樱的好感不减,却没有了那种一定要死缠烂打追人到底的想法。叶樱会担心我离家出走,也是蛮好心肠,不过袁朗这个高大帅气的男孩子虽然看起来跟叶樱很配,却让我很怀疑他们之间的关系,这不是什么不甘心,而是来自时空守序士这个称号的预知能力。
很多青春小说里,男主角都很幸运被女主角拉来当挡箭牌,最后却从临时变成正式,我是从没想到自己也会遇上这么一次,更没想到自己回是那个倒霉的反角。
“唉!就算叶樱没有男朋友,我也没机会的。”
第七十一回潘离儿
“叶樱”我刚想开口,叶樱的俏脸立刻变得有些紧张。
“没什么。”我耸耸肩膀,不知怎么突然什么都不想说了。
给人干脆利落的拒绝,真不是什么好滋味。我低头从袁朗跟叶樱身边走过,让叶樱很是松了一口气,看我慢悠悠走开的背影,她猛地想起了下午的课堂,大叫了一声:“糟糕,快要迟到了呀!”然后撒腿就跑。
叶樱今天穿了一件宽松的运动短裤,白色的无袖短衫,露在外面的小腿弧线优美,笔直挺拔,让我不知怎地居然想到了初次看到茱莉儿时,这个恶魔小姐身上的暴露打扮。
“好像叶樱的身材比茱莉儿还要好哦!”
我才这么想,就听到茱莉儿的声音在脑海里重重的哼了一记,我可不敢得罪这小恶魔,急忙中断了胡思乱想。
“你喜欢的那个女孩子,真不会做假,跑的时候连临时男朋友都忘了叫上哦,要不要我帮你追回来?”
“不要!泡妞用别人帮忙,是我泡还是你泡?”
背后一支手臂搭上了我的肩膀,条件反射下我猛的沉肩,反手就是一记倒肘,那只手掌立刻转移向下,托住了我的手肘,拼了一记硬的。
当我转过头来,袁朗立刻双手举起,露出很抱歉表情的说道:“我不是要打架,只是想跟你说,我们似乎都要迟到了耶。”
“真是太多敏感了。”我嘀咕了一声,匆忙道谢,正要加快脚步,就听到那袁朗对我说道:“没想到王麟你居然还有功夫在身,欢迎到我们武术社团来玩?”
“哼,保证扫扁你们所有的社员。”我腹诽了一句,加快了脚步,袁朗象是跟我较劲一样,同时也起步奔跑。
如果是在进入恶魔岛之前,我肯定跑不过袁朗这种体育优秀的学生。那时候我的身体素质也只是一般般。不过现在顷刻之间我把袁朗甩脱一大截,如果不是有些顾忌,我甚至能跑的比猎豹还快,袁朗也只是普通的高中生,怎么会是我的对手?
我踏入班级的那一刻,正好上课铃响起,险之又险的算是没有迟到。比我还慢一点的袁朗,他是肯定迟到的啦,不过那又不关我的事情。
下午的课堂,都是在为明天的期末考做准备划重点,各科老师轮番来去,十分之热闹,我完全放弃这次考试,一下午都在发呆。
在恶魔岛的历次战斗中,我对飞花扫叶腿,逍遥洞天掌的招数,在实战中锻炼的得心应手,任何时候都可以不假思索的使用出来,遇敌的反应已经融入了身体的每一寸肌肉,成了本能一般。
腿法上的造诣更是到了可以瞬间踢出十七八脚,让普通人看都没法看清我的动作的地步。逍遥洞天掌虽然比飞花扫叶腿低上一级,但是双手比腿脚更灵活,在速度上也不会慢过腿法多少。
不是我自夸,即便在不动用十倍力量卡,也不用无名无功心法,白金荣耀这些异能,那一肘只靠出击的角度,时机,速度也绝对足够把一个职业拳手放翻在地,
袁朗却在那么短的时间内就做出了最适合的反击,不但化去了我的一肘,还立刻拉开了距离,让我没法发动后继的攻击。这种举重若轻的功夫,可不象是什么社团的武术爱好者能练就的,至少也有一二十年的苦练才能有这种成绩。
虽然我似乎听说,袁朗确实出身某个武术世家,但是也未料到他居然强到这个地步,他拍我的那一掌,掌上的力道大的惊人,明显不是提醒,不然也不会引发我的反击。
“下次,要是他还不识趣,我出手一定不会那么轻。”
袁朗为什么想要给我个下马威,那理由简直是明摆着的,我也懒得计较这些了。快要到了放学的时候,老师们终于肯放过可怜的学生,我的耳根子也清净了。同学们都在收拾书包,我也打算回家。这个时候同班的女生潘离儿走到了我身边,笑嘻嘻的问道:“王麟你暑假里有计划么?我们一些同学打算去海边玩,你要不要来?”
“不要,我要好好补习功课,新学期的时候可不能太落后了。”
潘离儿神色一黯,不过我的借口无懈可击,她也没什么话说。等我收拾完书包,潘离儿却还未离开,我有点好奇的问道:“你不打算回家么?”
潘离儿眼睛骨碌一转,突然笑了起来,对我说道:“我正好要去买本书,跟你回家顺路,我们一起走吧!”
我迟疑了一下,然后点点头算是同意了。
潘离儿在高一的女生里,也算是比较有名气的美少女了,不过叶樱是标准的清纯型,潘离儿是标准的早熟型,身材跟欧美那边的女孩子都有的一拼,说话又比较开放。我不太喜欢她这个类型的女生,可不知为什么,自从入学起,潘离儿就好像很喜欢跟我说话,也有过几次约会,不过都是大家一起出动,并没有发生什么事情。
有了潘离儿在身边,我就不能去开车回家了,不过明天就要期末考,我回家温习功课来来不及,也没必要把这辆就是为了放游戏机的商务车开回家。虽然说已经放弃了,但是临时抱佛脚,也好过不抱吧。
一路上潘离儿很高兴,叽叽咕咕的说起这一个月来学校的各种传闻,让我听的有点不耐烦,不知不觉的就表现到了脸上。
“王麟,你是不是很讨厌我?”
冷不丁被潘离儿问了这么一句,我下意识的回答:“没有,就是有点怕你。”
“你为什怕我?”
发觉自己说错了话,我干脆实话直说:“你看起来是很爱玩的那种女孩啦,我怕跟你太亲密会动些不该有的心思,然后很热火的时候,你再冷冰冰跟我说,我只是玩玩罢了,你居然还当真或者我已经喜欢上别人了,你以后都不要来找我。”耸耸肩膀,我看着潘离儿,很无奈的说道:“那样我会觉得自己很衰,很倒霉。”
ps:上一章讨论情节的读者真多,我没想到这个地方会被大家关注,这本书的感情戏比较复杂,不是种马,也不是一夫一妻,嗯,也不是和尚戏
第七十二回凄风冷雨的未来
换作进入恶魔岛之前,我肯定说不出来这种话,不过现在的我有勇气多了,做事情少了很多瞻前顾后的怯懦。听到我的话,潘离儿漂亮的贝齿咬着红润的嘴唇,眉头整个都皱了起来。
不得不说潘离儿是很性感的女孩子,比起叶樱那种清纯型的,有更多男孩子喜欢,这个诱人的动作,让我也不禁失神了一下,这才镇定了下来。
“跟我做朋友你又不会吃亏,男孩子不是都喜新厌旧的么,到时候抛弃我的说不定是你耶!”
“喂,潘大小姐,我们还不是那男女朋友好不好?又怎会扯到喜新厌旧,抛弃旧爱上去了?嗯,经过了一些事情现在我不那么幼稚了,以后都会认真读书,感情的事情打算等大学毕业后再说。”
“那你打算考哪一座大学呢?”
“我们才高一,考大学还是很遥远呢。我是打算靠美术院校,不过也不知能不能过父母那一关,他们比较希望我上金融类的专业。”
潘离儿绝对不是个叫人讨厌的女生,只是跟她一起,总让我没什么安全感。我们一路结伴回家,随便的谈起人生,理想,未来,这类少年人总是很有兴趣,也总是很迷惘的话题,倒也很有些同龄人的共鸣。
在路过冷饮店的时候,我考虑到男孩子的面子,买了两罐可乐,自己开了一罐,递给身边的女孩一罐,潘离儿默默的接过来,很优雅的打开了饮料,让我突然有了一个原本不会产生的念头。
“潘离儿其实也很漂亮啊,追她一定比追叶樱成功率高罢,要是我当初选潘离儿做目标,说不定已经是男女朋友了。”
从恶魔岛回来,我的审美观念变化很大,原来喜欢叶樱那类的清纯型少女,如今似乎也对成熟型的有些兴趣,不过我在学校并非很优秀的份子,虽然我有把握在以后日子里,变成学校的风云人物,但是现在却没有什么自信,可以让我有勇气随便跟女孩子抛红杏枝。
我迅速把不良念头踢出脑海,都没注意潘离儿似乎正在挣扎着要下什么决定。在经过回家路上最大的书店,我正要跟潘离儿告别的时候,她却抢先说话了。
“让我做你的女朋友好不好?”
噗!我一下子就喷掉了。而且不巧正好是我掉头,喝到的可乐都喷在过路的一名高大男子那看起来价值不菲的西装上。
“很抱歉,不是我没有公德心,这完全是个意外,请问您需要我赔偿新的还是要我帮忙送洗衣店,如果您不放心可以跟我回家,我保证不会跑掉那么没道德。”
被我喷到的高大男子是很少见的混血儿,体型健壮,气质轩昂,绝对是女性杀手一级的人物,听到我的道歉,他微微一笑,有些不在意的说道:“你还是学生,能够道歉就不错,赔偿就不必。我刚才听到你的小女朋友在告白,不要装作没听到,会很伤女孩子的心的。”
“这家伙怎么这么多嘴?”虽然听到不用赔偿我很高兴,但是有些问题我是真的不知该怎么面对。虽然我刚才还闪过念头,想要把追人的目标换到潘离儿身上,但是面对她的告别,我还是不知所措。
那个高大的混血男子见我还在犹豫,再次开口说道:“被女孩子告白,是男孩子一辈子也未必碰到一次的美妙经验,你要是拒绝会后悔一生的。”
“我是很后悔,喷到这种多嘴的乌鸦。”
拉着潘离儿,我立刻落荒而逃,这种话题我觉得应该是两个人讨论明白,而不是在大庭广众下表演激情戏,何况高中生谈感情还算早恋,在大街上做这些很没社会公德。
“小同学,拒绝女孩子的告白,以后可能会要你反过来告白一千次才能获得对方的答应,你不要错过哦!”
这个声音直接在我脑后响起,惊的我立刻回头去看,那个混血男子微微一笑,说实话我很想扔出去个什么东西,砸扁他的头。
那个混血的男人看着我们离开,表情突然变得深邃而阴冷,喃喃自语道:“没想到才回来这个城市,就又见到了这个少年。青春的感觉真的好棒当初,我要是答应了你的告白,是不是就不会离开,也不会失去你呢?”
如果我不是有强大精神力,可以覆盖很广的范围,一定听不到他这句自言自语,对这个混血男子的注意,并非是因为他说的那些话,而是我在他的身上感应到了“气”的存在。
只有修炼有素,力量强横之辈,才会不断的向周围散发着灵压,有这么强烈存在感,他给我的感觉并没有特别强大,但是那股凛冽的杀气,却是只有真正杀过人的凶徒才会具有的。
在那一瞬间,我又看到了未来,那个混血男子手持一对很奇怪的武器,正站在一块礁石上,浑身发出了强横无匹的灵压海风呼啸,大雨滂沱,在他的脚下,潘离儿躺在冰冷的岩石上一动不动。这个景象让我差点被冷汗湿透,不过未来的影子,只闪了这么一下,再然后我就什么也看不到了。
不知不觉我手上就加了几分力道,一直被我扯在手里的潘离儿大叫一声,用力的甩开了下手。等我再次抬头的时候,那个混血的男子已经不见了。
“你不要那么大的力气啦,而且在大街上拉拉扯扯的象什么话?你还没答应我,还不是我男朋友,不要这么多手多脚,放开我拉。”
“又不是八点档,我懒得说什么动听的话,送件礼物给你好了。”
我顺手塞给了潘离儿一块魔犬召唤石,然后神色凝重的叮嘱道:“记得,无论什么时候都不要让这块石头离开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