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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之若牧-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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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这是全市最好的求婚餐厅!”
  安以若挑眉,等着他的下文。
  “安以若,我想,或许我们可以在一起试试!”
  安以若看着他,这就是林牧之,这样的话他说出来却像商人谈判。同样是“在一起”到了他口中就变了味。
  她不知自己是该惊还是喜,但是心中分明波澜不惊。
  “为什么会在今天!”
  林牧之浅笑:“我以为今天是一个便于记住的节日。”
  安以若不置可否。这的确是一个便于记住的节日。脑中关于五一的记忆够多,不知还存不存得下其他。
  “我会考虑的!”
  08年的五一,在一个巨大的国殇前。而08年的五月,安以若奔波在那场巨大的灾难里。于是,那个节日的求婚,就被搁浅。
  
  2009五一番外
  ——天南地北
  
  09年的五一,安以若和林牧之同时出现在机场,各自拖着行李箱。林牧之八点的飞机飞北京,安以若八点半的飞机飞云南。林牧之北上谈生意,安以若南下去旅行。
  结婚半年多,他们习惯各自的阳关道和独木桥。
  在同一间房子里,他们偶尔在同一张桌上吃饭,在同一张床上做 爱。可是出了房门,他们便没了交集。
  上飞机前,林牧之摘下墨镜,问安以若:“真的不和我一起去?”
  安以若摇头!
  “算了,你自己保重!”说完,趁着安以若没注意,在她眉心落下一吻。
  安以若下意识得看四周,幸好人来人往,各顾各的,否则她得囧死。
  09年的五一,安以若一个人过的并不顺畅。一个人的时光,一切都变得索然无味。她和林牧之,天南地北,谈不上思念,却常常的他乡疲惫的旅途上想起。
  
  2010 五一
  ——借口
  2010年的五一,全世界欢聚中国,共享盛宴 。高傲的上海人,再一次有了骄傲的资本。
  安以若窝着沙发上,新闻频道一条一条滚动播报世博会。首日接待游客如何之壮观,世博场馆如何之精致。哪位首脑莅临,哪位嘉宾到场。
  “安以若,你干嘛守着电视看世博,何不之间去现场?”旁边的林牧之问。
  “你看别人挤得多辛苦,我才不要凑热闹?”
  “安以若,你就为你的懒找借口吧!”
  
  。
  
  
 
作者有话要说:呵呵 纪念五一

亲们 表看霸王文哦




当时年少(二)

  年少的过去,于每个人而言,都是一个美梦。即便当时的生活很纯粹很简单,可是就是这种纯粹和简单,成了日后念念不忘。出了社会,现实就像墙上的一颗蚊子血,而过去,就像胸口的一颗朱砂痣。
  还有哪一种爱情能有年少的爱情那样纯粹呢,不掺杂任何的杂质,只是因为看对眼,只是因为喜欢,只是为了享受在一起的感觉。
  寝室的姐妹在说着顾煜城的丰功伟绩时,她躲在一旁偷偷得笑:她的男朋友是那样优秀的男子。那种美好,美的不真实,可是偏偏是属于她的。
  那时的安以若常想,她的顾煜城,不是最帅的,但是他有着最温暖的笑,最清澈的眼神,最美的侧脸。他不是最多才多艺的,可是会在她生日的时候深情的给他唱生日歌。他宠她,爱她,让她。他们像校园中最寻常的情侣——一起牵手漫步在梧桐树下,一起去图书馆,一起上公共课,一起听报告。
  顾煜城没事的时候喜欢一遍一遍“安安”的叫她——他说那是专属于他的称呼,那是他们之间的暗号。冬天的时候,他会捂着她的手放进他大衣的口袋,顾煜城的手很宽厚,握着他的手时候,安以若莫名的觉得安心——好像只要牵着他的手,闭上眼睛都不会在尘世走丢。难过的时候,顾煜城会给她买“不二家”的糖,因为安以若坚信,糖的甜蜜能融化悲伤。那是的安以若还孩子气的疯狂的迷了着周杰伦,于是顾煜城不声不响排上三四个小时的队给她拿到周杰伦亲笔签名的专辑——夏天的天很热,他的衬衫都汗湿了,脸上都晒的脱皮,可是拿给她CD的时候却笑得那样明媚。
  安以若没课的时候,常常喜欢腻着顾煜城去上他的专业课。顾煜城学的是建筑,安以若对那些专业术语和名词就像听天书。但是就喜欢和他在一起的感觉。顾煜城每一节课都听的很认真,安以若只静静在一旁,偶尔看自己的书,偶尔在纸上信手涂鸦,煞有介事地写着——安以若,顾煜城,笔笔相连,字字相嵌——后来发现,她写顾煜城的名字,写的比自己的名字还好。又或者什么都不干,只是侧头看着他认真的模样,暗暗在心里勾勒他侧脸的线条。于是为了在纸上描绘他的侧脸,安以若跑去美术学院学了整整三个月的素描。
  那时候天总是很蓝,日子总过得太快。
  
  大三的下半个学期,班级组织一次两个月的支教实习。云贵高原的一个小山村,地图上都找不出确切的位置。那时候顾煜城已经毕业,为了安以若也放弃出国,留在本校年研究生,等着她毕业和她一起出去。那是安以若和顾煜城第一次隔着这那么长的时间见不到面。心里总
  是莫名的空落落的。
  出发前几天,顾煜城一遍一遍上网查那边的气候地理状况,又一样一样帮她置办物件,大件小件整整一大箱,置办地比她妈妈还仔细。她看他忙碌的背影,只觉得鼻子发酸。
  一直到他送她上火车,她才觉得越发舍不得,虽然只有两个多月,可是总归是见不着他。
  
  到了那边,状况比他们想象中的还要恶劣——没有水,没有电,没有信号。三顿饭,两顿吃的是玉米,还有有一顿半碗玉米半碗白饭。晚上睡觉的时候,蚊子成群成群的在身边绕,顾煜城准备的驱蚊水根本就派不上用场。来了不到一个礼拜,安以若就瘦了一圈,原本的婴儿肥变成了尖下巴。所幸看到那些孩子求知的眼眸,也不觉得苦了。
  以若偶尔会点着煤油灯记日记,把对顾煜城的想念都化成文字,一字一句的倾诉给自己听。有时候半夜醒来睡不着,就抱着膝,一面对付着蚊子,一面在心里把自己和顾煜城的过往从头到脚想一遍,想的时候会笑,笑的时候会哭。
  村里没有信号,每次安以若想打电话给时候,要整整翻过一座山头,到隔壁的村口,用公共电话打给顾煜城或者父母。
  顾煜城在电话里问:“安安,你的声音怎么了?”
  这边眼中的缺水,安以若常常嘴唇是干的,喉咙也干巴巴的,声音总是哑哑的,怕他担心也没和他说实话,只说最近有点小感冒。
  那边的顾煜城沉默了好久,久到安以若以为又信号断了。准备挂电话的时候方听他说:“安安,你快回来吧,你不在,我觉得做什么都没意思。”
  以若忽然觉得想哭,这是来这边第一次动了哭泣的念头,可是她只能极力忍着,一边又抚慰他:“就一个月,一个月后我就回来!”
  断断续续说了好久,都舍不得挂电话,他在那边零零碎碎的叮嘱着,以若的眼泪在眼眶里打转,连说再见的勇气都没有。
  
  五一的长假,学校给孩子们放假。安以若百无聊赖,往年的五一,都有顾煜城陪着。今年没有父母,也没有顾煜城,在异乡的土地忽然觉得凄凉。那一刻分外的想听到顾煜城的声音,像听他唤她“安安”。
  她走在山道上,希望赶在太阳落山前,能给顾煜城打个电话。
  静寂的山道上人烟罕至,她迷迷糊糊的觉得远处百来米的人影,身形像极了顾煜城,一样的瘦削挺拔。却不由低下头笑自己,准是想他想疯了,怎么可能是他呢?他们天南地北,天眼海角得,隔着大半个中国呢?最近常常这样,老是看花眼,老是出现幻觉。可是心中又多么期待,那要真的是他就好了。
  恍惚之间感到被人抱住,那味道,那感觉,不是顾煜城还能是谁?她只觉得不相信,抬头看那张被放大的笑脸——那个酒窝,那个眉眼,那是她的顾煜城——她仍觉得不相信,仿佛只是自己瞬间做的一个梦,不敢出声,只怕一不小心惊醒了。
  “安安,你傻了?”顾煜城不由舒了一口气,抱紧怀里的人“我终于找到你了!
  安以若终于觉得那不是梦,伸手轻抚着顾煜城的面颊——嘴唇也干裂了,脸上也布满了尘土气,可是酒窝里却盛满了笑意。
  安以若的心莫名的疼,终于忍不住流泪。
  
  把他带到住处,倒了点水沾湿毛巾,拧干了给他擦脸,又给他倒了杯水问他:“怎么不声不响就来了,这地方怪不好找的?”
  “我就想你了!”顾煜城委屈的像个孩子。
  安以若想说什么,可终究什么也说不出口,只好问“吃过饭没?”
  顾煜城摇摇头:“上了火车,就忘了吃饭,只想着快一点找到你!”
  安以若只觉得心疼,顾煜城那样的一个人,就为了自己,这样不吃不喝,千里迢迢就找来了。想给他做点吃的,可是住的地方什么也没有,想起之前带来的几桶泡面还没吃完,于是翻出来,用剩下不多的水烧开煮了一碗泡面。
  烛火的光线里,他像吃山珍海味一样吃的那样子香。真的是饿着了!
  以若看着他,把碗里的汤都喝的干净。
  
  他们就地坐在外面聊天,点着篝火。
  顾煜城坐在以若身旁,用手挥舞着,帮她赶走成群成群的蚊子。看着他孩子气的举动,以若不由发笑。她何其有幸,这一生能够和他相遇,那不是童话,是真正属于她的故事——而对面的人,将会是她生命中的主角。
  顾煜城回头的时候,安以若的嘴角还来不及收敛微笑,那样的微笑,在火光的映照下灿若莲花。顾煜城忽然觉得,千里之遥,只为赴她这个微笑。一下子看的呆了,不由侧身,他的唇就那样落在她唇上。明明干涩的唇,却温软得不可思议。
  从前他并没有吻过她,只是偶尔几次在脸颊或额头偷亲,这是第一次他们之间真正意义上的吻。
  顾煜城放开她的时候,她的脸红到耳根,也不知道该说什么。他们之间安静得能听到彼此的呼吸。
  
  那个七天,他们一起在那个偏僻的山村,同吃同住(没发生什么事的哦!!)。偶尔一起去不知名额山头寻一些野花野草。日子苦,却也分明尝出一种甜蜜。
  她以为他们可以永远就那样幸福下去,可是幸福是那样奢侈的东西。而上帝总是看不惯太多的幸福美满,他们之间又岂能例外。人说,乐不可极,乐极生悲——形容他们正好贴切。她的幸福,幸福到了极致,所以最后摔的那样粉碎。
  
  
 
作者有话要说:纯纯的爱恋 。。。。

额。。。貌似各位等不及要看林童鞋的戏份了。。
难道我把顾煜城写的太好了??嘿嘿,男配是用来疼的哦。。




幸福终结(一)

  顾煜城上研究生后,在学校旁租了一间公寓。二室一厅,不大,但是被安以若布置的很温馨。大件小件,都去家居市场一样一样的淘,或者只是在一些路边摊看着喜欢的小东西。顾煜城说她像个捡破烂的,可是只有她自己知道,她把那小小的70平的地方,当做一个家在布置的。这个小小的公寓,收容了他们最大的快乐。
  安以若偶尔过来帮着他收拾整理,偶尔过来自己做菜。顾煜城曾笑言::“有爱人的饭菜飘香,蜗居有何妨?”安以若有时候在厨房忙活的时候,顾煜城会帮忙打下手,会在吃完饭自觉地去洗碗。然后送她回学校。那时,顾煜城常常抱着安以若,“老婆,老婆”地叫。安以若说了几次也没用,索性任由他叫,可是心里却甜的冒泡。
  那段时间,他们把每个日子都过的很充实。安以若常常想,是不是他们过早的预支了幸福,所以故事的结局就提前了。
  
  第一次见到顾煜城的母亲,安以若毫无准备。顾煜城不在,她只想往常一样的窝在他的公寓,看书听歌。有人按门铃,她只以为是顾煜城又没带钥匙,光着脚就跑去开门。
  “煜城”两个字还吊在嘴边,就看清,门外站的是丰姿绰约贵妇。
  贵妇皱眉,把安以若从头到脚打量一遍。安以若想起自己的这幅模样,一下子无所适从。
  贵妇没多看她一眼,自顾自的进了门,自己找了地方坐下。
  
  直到顾煜城回来叫了声“妈”,安以若才觉得他们母子眉目之间倒是十分相似,只是他们之家的气场有点不对头。
  安以若弱弱得叫了声“阿姨”,顾母依旧搭理也没搭理一声,只是目光直愣愣的看着顾煜城:“你到底知不知道自己还有个家?”
  “在我看来,那不是个家,那只是你和爸住的地方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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