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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所以是“未来”和“可能得到”,是因为云逍没有药材。炼丹需要药材,没有药材自然炼不成丹,炼不成丹自然没有好处。
于是乎这种意外发现好事的好心情更多地转化成了心痒。
心痒自然难耐。但一个分毫灵力都动用不得的弱小修士能做些什么?痒极了又无物可挠,便只得取出怀中那卷古籍翻看起来,试图让自己的心静下来一些。
书中自有颜如玉。
书中自有黄金屋。
古人说了这么两句话,大概意思是,书是个好东西,看懂了,你就会发现书里面有美女,有金钱。
食色性也。还是古人说的一句话。美女为色,财可易食。食色都得到满足,人就会幸福。
云逍是幸福的。
他手中泛着古老气息的书籍里没有画着美女,更未掉落金钱,而是,他翻开了第四页。
从前他只能翻到第三页。昨夜里他翻开了第四页。
“我既然翻开了第四页,找到那条矿,进去偷东西,然后安全地逃出来,便不是什么难事。”
云逍合上手中的书籍,淡然中带着一丝傲意地对身前三人说道。
张敬之好奇地看了那本书一眼。
妙空想到了那日比试身法速度之时对方让自己先行一半路程的强大自信。
张珊儿则是用柔柔的眼神望着这个白衣青年。平淡喜悦。
“第一。你的伤还没有恢复。”张敬之伸出一根手指,道。
“第二。你不知道那样东西到底是在矿里,还是已经被挖出来送到武家大宅子里,被武狂藏到了某个秘密之地。”妙空伸出两根手指,道。
“第三。你偷了东西,很快就会被发现。被发现了,很快就会被追杀。而这里是别人的地盘。”张珊儿微微犹豫了一下,嘴角闪过一抹若有似无的笑意,伸出了三根白嫩嫩地手指。
云逍默然无语。
半晌之后,他自觉地伸出了右手出了大拇指之外的四根手指,道:“第四。我他娘的还没学会第四页呢。”
十指连心。一被触痛,便如钻心。然而十根手指分别来自不同的四个人,总不会有什么痛楚,可毕竟只出现没多久的骄傲一下就被人击毁了,总会有些不痛快。
自己不痛快的时候,有时候会觉得别人最好也不要痛快,最好不能比自己痛苦,那样或许会痛快一些。
云逍此时便有这种变态的心理。
“师兄,妙空,说起来,我们虽然知道那条矿脉在城郊某个地点,却不晓得具体在哪里。你们看我有伤在身,想去找,也有心无力,只好麻烦你们二位跑一趟,查一查那矿脉到底在何处,最好能找到一张图纸之类的东西。你们……意下如何?”
云逍一边说话,一边皱起了眉头,似乎是因为调整了一下坐姿,牵扯到了伤口,面上浮现出一抹难以察觉却有刚刚好能被察觉到的痛苦之色,说话的语气很有些无奈,透露出一股恨不得自己亲自去查的味道。
“妙空,我看今天天气不错,武家在城里开的那座酒楼,名气很大,我估摸着可能藏了些好酒,不如去那坐一坐?”
张敬之不动声色地站起身来,浑似没有听到云逍的话,看了一眼窗外将夜的天色,对身旁那个胖子如是说道。
“敬之兄说得极是。不过……既然是武家开的酒楼,想必最好的酒还是会藏在武家府邸之中。我看我们还是顺道去一趟吧。”
妙空先是赞同了张敬之的提议,又偷换了一个关于地点的概念。
“有理有理。我们这边去吧。”
张敬之恍然称是,二人并肩出了房,临去前还把房门给带上了。
房中留下云逍和张珊儿两人。
映着昏黄的阳光,云逍觉得她脸上那抹烟霞像是被天边云彩染了色一般,煞是好看。顾不得身体不适,已是心神动摇起来。
“好珊儿,如此良辰美景,不如你我二人聊聊人生,秉烛夜谈?”
“师父曾交待我要早些完成祭器,否则跟着你一路前行,总会遇到些致命的危险。我的刀灵纹已经完整,孕育器灵却还差了些,那一道玄妙的灵息,总觉得它将要出来,又还查了一些才出得来。我想我还是入定炼刀吧。”
少女微微蹙了蹙好看的眉头,说出话不着痕迹地把云逍眼中那抹轻浮之色擦拭干净。
心神清明。
自然要做些清明的事情。
“珊儿,我看我们还是聊聊修行吧。近日我观逍遥游,有所得,你和我一同参详一番……”
温故而知新后,云逍根据所得,对父母留给自己的这本册子有了新的认识。
很久很久以前,他还不知道这本书。
老张头把这本书交给他之后,他才知道这是神仙中人看的书。老张头看见的是寻常人看见的东西,以为书里将的是关于深陷的故事。
但云逍自己开始修行之后,神仙中人变成了修行者。于是知道这是一本修行书。
书里讲的,尽是修行法。
书的名字,听着就像是一门修习身法的秘籍。
修得分身之法后,云逍对这本书有了更多的期望。
如今他的期望满足了。
因为第四页写着的五个字,是“一身化万物”。
可惜他此时伤势未愈,灵力干涸,不能观法。所以这一夜,他真的就和张珊儿聊了一夜的修行。
张敬之和妙空两人,没能在一夜之间就拿到那张可能是图纸之类的东西,而云逍和张珊儿却在一夜之间把修行上值得一聊的东西差不多都聊了一次。
古人总是会说话。
于是有一句“师父领进门,修行在个人。”
对于师道的尊崇,这一对男女大抵持几乎一样的观念,类似“一日为师,终生为师”的老套东西。
而修行事,云逍抛开一切杂七杂八的东西,只留下两个字在心中:“成仙”。
第313章 :一身化万物(完)
第314章 :如果他自由
仙人是很玄乎且虚无的存在。现世无仙,自然也没有人见过仙。但既然有“仙”这么一个说法,自然是有过“仙”的。
只有成仙,才能逍遥九天。
云逍本人的意识里,对于成仙,其实仅有一个模糊不清的抽象概念,大多数关于这个字眼的内容,都是得自别处。
然而他不知怎的,自从知道了世间有“成仙”这回事,“成仙”便成了他修行路上唯一的执着观念。
成仙,得自由。
如此强烈地渴望自由,当然是因为他不自由。
他怎么自由?
如果他自由,他或许不会遇见张珊儿,更不会来到中原,他应该在青峰山上陪那个邋遢的中年道人喝酒吃鸡,在花前月下湖水畔亭子中,和那位白裙少女谈一场风花雪月的青春恋情。
何至于被同门弟子瞧不起?何至于被唾骂?何至于被阴谋暗算?何至于出走青峰山?何至于离开凌云国?
如果他自由,他不会因为怀揣一块美玉似的龙角就被人追杀得像一条狗一样。
如果他自由,他不会因为和百经楼里的师兄在千妖穴中一起走了一段路,就被人逼入绝境,差点丧生阴尸之口。
如果他自由……
没有如果。
他不自由。或者说不够自由。
因为不自由或者不够自由,所以要追寻自由。
最终得到足够的自由。
他没有去想过身的自由和心的自由到底是不是一回事。
他也没有想过,绝对自由和相对自由分别是怎么一回事。
他只是想做自己想要做的事情,守护自己想要守护的人,并且和这个人,或者这些人,去他们想要去的地方,看想要看的风景,活……想要活那么久。
他想要。于是他努力。
但总有一个问题会横亘在所有人身前。
什么时候会足够?
云逍也问过自己这个问题,后来发现不过是徒增烦恼。只要眼下不够,那总得等到够了再说。
因为这个问题曾经困扰过自己一段不短的时间,云逍便也在夜里问了张珊儿。
姑娘的答案让他很是欣喜,乃至于有些受宠若惊到羞涩。
“知道你在身边,不会有事。知道等有一天我能回去凌云国见着父亲和红娘。已经足够了。至于修行……唯一能想到的理由是,你总会要和很多人打很久的架,而我要在你身旁呆着,就得学会打架,然后帮你打架。最好打赢,那样我们才不会有事,我们没有事,才能在一起很久。大抵能做到这些,我就觉得足够了。”
这是张珊儿思虑了好一会儿才说出的话。
“在一起很久”让云逍无言感动了很久。
或许是觉得做出“承诺一辈子”这种事情确实没有多少实际意义,他也就没做,而是问了一个很白痴的问题。
因为这个问题太过白痴。
所以张珊儿给了一个很鄙夷的神情。
“珊儿,你为什么喜欢我?”云逍傻笑着问。
“这个问题很久以前说过了。你不记得了?”姑娘家蹙了蹙眉头,眼中闪过一丝隐怒。
“啊……我记得。当然记得。可那似乎……不构成一个恰当的理由。太抽象。”云逍下意识地缩了下脖子,又摸了摸鼻子,打破沙锅问到底的架势却没有改。
“非得要一个理由?”姑娘家眉头皱得愈发狠了些,好看的脸蛋上原本尚存的一丝羞红被恼怒所取代。
“有个理由,能让我得意很久,心情好,伤势恢复快。”云逍后知后觉,已然开始想象少女可能给出的答案,并且陷入美好的幻梦当中。
“没个理由才教你更得意吧?”
姑娘家以反问的形势说出了她的答案。
云逍愕然沉默,终于喜笑颜开,满意地点了点头:“有道理。”
这是一对奇怪的小两口。居然能在聊修行时为了“你喜不喜欢我”“为什么喜欢我”这种无聊的问题进行一场上升到打玄机层次的深入剖析,更不可思议的是一方对这种白痴问题作出了很高深的回答,而另一方真的就听懂了。
原本这场关于“喜欢”和“为什么喜欢”的谈话到这里应该已经是一个比较完满的结束了,但云某人似乎觉得尚未尽兴,于是谈到了一个更白痴的字眼。
“珊儿,你介不介意我在你之外,爱上别的女子?”
云逍鼓了很大的勇气才问出这个问题,他毕竟是个男儿,哪能不羡慕别人三妻四妾享尽齐人之福?而这种羡慕,甭管只是出于某种俗得不能再俗的俗世观念,还是出于发自内心的真切渴望,都是理所当然会存在的。
但姑娘家显然对这个问题充满了恼意,奈何眼前这个心上的人问得这么认真,她又不忍不答,于是冷冷地别过脸去,“你都还没有爱上,我又怎生会知道?而你也不知道爱是什么。阿哥,你自己都不知道的事情,问我作甚?”
云逍看见她眼中闪过的一丝落寞,心中疼得不行,终于发现自己当着她的面问她这种问题,似乎有些过于残忍,于是轻轻地将她搂在怀里,柔声说道:“既然你很久之前就在我身边,还打算呆到很久,久到你自己都不知道有多久之后,那自然你才是最大的。”
月色映红少女的脸,将轻云蔽月的娇羞洒落在了她如玉般的容颜上。
然而昨夜毕竟已经过去了。
清晨起来的云逍面临着另外一个问题。
他现在很痛苦。
尤其是在一个幸福的夜晚过去之后,愈发觉得干涸的经脉里重新焕发出灵力气息带来的那种难耐奇痒十分痛苦。
以前倒不是没有过灵力干涸的体验,然而这一次经脉都受损不轻,灵力浸入尚未痊愈的伤口,自然催其重现生机。
种子种在土里,浇了水,便会生根发芽。
灵力也一样。
所以会很痒。
幸好有位姑娘不忍云逍痒得难受,轻轻依在他身侧,给他揉揉肩膀,捶捶大腿。
于是恢复灵力变成一件痛苦和幸福混杂于一处的事情。
一日。两成。
两日。五成。
三日。七成。
第五日,云逍从座椅上站起身来,伸了个大大的懒腰,深切怀念了一番有佳人捶腿揉肩的美妙时光,看了一眼屋外已然上了中天的日头,道:“他们回来了。要去做事了。”
他们自然是张敬之和妙空。
要做的事情,自然是去那条矿脉中把金胆偷回来。
至于为什么是偷而不是抢,云逍只能暗叹自己等人太弱。换做是疯君子要干这事儿,只怕一个呼吸的时间就把东西抢了过来。
这大概是妙空认识云逍以后,第一次见他受伤,所以对他受了那么重的伤却恢复得如此之快感到十分非常特别尤其之诧异。
以至于他看向云逍的目光相当奇怪,在注意到云逍身旁那个少女脸上略微浮现的倦容,他开始往某个不好的方向怀疑。
“自己不在的这段时间,难道这俩人行了什么双修大法之类的奇?要不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