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孽火系列四幸福,迷路中 by 李葳
毁灭前的倒数
有人把外科医生执刀时的手,形容为神之手。在那一双手底下,多少徘徊生死关头的人获得救赎,得以重回人世间。
不允许一丝一毫的颤抖。
些微的差池都可能会造成无可挽回的伤害。
背负着生命的庞大重责,在那肉眼看不见的生死夹缝中、以毫米作计量单位的生死空间里,为着清除病灶、更换人体零件、缝合皮肉连结骨骼而奋战着。
刚转到开刀房没多久的护士小姐,呈现着迷状态地看着,那一双只能以「艺术」来形容的漂亮十指,令人崇拜地操作着精密的…Knife,完美地在复杂的脑组织里寻出肿瘤,进行切除的动作……
「擦汗。」
过度入迷而没听到这一声冷静悦耳的男中音号令。
「密斯林,快擦汗啊!」站在护士对角的助手医师,赶紧提醒。
「噢,是!」
迅速地递出手巾,红着脸,她沿着手术帽与口罩的周围,轻轻吸去主刀医师脸颊旁渗出的汗珠。
其它医院里,愿意进外科开刀房的护士并不多。毕竟这是一份需要有长时间站立的体力,以及非比寻常的集中力才能胜任的劳心劳力工作。可是在「明朗医学中心」,有许多年轻女护士们争相抢着要进入开刀房,尤其是在某特定医师主刀之际……理由不外乎是能更接近她们心目中的偶像。
和许多光有皮相没有内涵的帅哥或酷男相较,没有比一名拥有神之手又俊美英挺的黄金单身汉+近在咫尺的外科医师,更能使向来在忙碌工作中缺乏绿洲滋润、神经无时不刻都得绷紧的众位俏护士为之疯狂的了。
☆☆☆☆
欧阳英治黑白分明的深瞳,连一秒钟都未曾离开过那以蓝布围住,仅只露出一个正四方形洞,裸露出血管、|乳白色脑组织的空间。透过数百倍的显微镜,在分厘必较的微小血管密布的组织内,谨慎地进行操刀动作,直到切断那大小约为三公分的恶性肿瘤,剥离它,全部摘除为止。
「患部已割除。杨,由你接手清理,准备缝合。」
「是。」年轻的助手医师执行着后续工作。
手术最艰难的部分到这儿告一段落。监督、指导着后进医师缝合完毕后,负责主刀的英治宣布手术顺利结束,一句体贴的「大家辛苦了」,一并将开刀房内严肃的气氛解放。
两名护士小姐先行推着尚在麻醉状态的病人到麻醉恢复室,等病人苏醒后会转送到SICU(外科加护病房)去。
「欧阳学长,这次您一定又破纪录了吧?能把这么复杂的手术,缩短在十小时里完成,连主任也不见得办得到啊!」兴奋到双眼发亮,助手男医师跟在身后说道。
步出开刀房,脱下手术帽、口罩,英治淡淡地说:「有时间做那种无聊的纪录,不妨多练习一下缝线的技术。不要以为疤痕将来会被藏在头发底下,缝歪了也没关系。不是每次手术的部位,都是在后脑勺的。」
活生生被泼了盆冷水的年轻医师,嗫嚅地说:「……我有练习啊。」
英治见他沮丧的模样,一拍他的肩膀,说:「我不是在指责你,只是你要记住手术缝合可不是缝衣服,不能拆掉重来的。加油吧!」
「谢谢学长教导,我会记住的。」恭敬地道谢,目送英治的身影越过手术准备室的那道门外后,男医师搔搔脑袋,嘀咕着:「要不是性格有点儿难以讨好,欧阳学长其实也不是多坏的人嘛!」
「干么?有人说欧阳医师的坏话吗?」蓦地,身后传来一道声音。
年轻医师跳起来。「吓死我了!护士长,您别忽然讲话吓人啊!我还以为是……」
「不想被别人听见的话,就别说出口。」年纪足足有医师一倍大的护士长,取笑地盯着他说:「会被吓到是心虚的证明。」
「哎呀,您别乱说啊!我没那个意思要说欧阳学长怎么样啦!都是因为我进外科之前,听其它科的学长在聊天,他们每次提及『脑外科的欧阳』时,总是一副咬牙切齿的模样,要不然就是很○○的脸色,才会让我有了先入为主的印象,以为欧阳学长很,仗着自己受倚重就……」耸耸肩,年轻医师辩解道。
「欧阳医师才不是那种人呢!」捧着要处理的废弃物盘子,方才在开刀房中一度闯祸的女护士气愤地说:「他不像那一些喜欢把护士当成女佣般使唤的医师或病患,待人接物都很客气!而且我还没见过他对谁迁怒、发脾气,哪怕是责骂的时候,也绝对会讲出让人心服口服的道理。说什么不的?那绝对是恶意中伤!」
「妳气什么啊?那又不是我说的。况且妳是欧阳学长的谁啊?轮得到妳这号人物来帮他出气不成?」年轻医师被骂得脸一阵青、一阵白的。
「我偏不容许任何人侮辱我的欧阳医师!」女护士理直气壮地挺肩上前。
护士长介入两名快要以「牛角」互抵的年轻人之间。「好啦、好啦,你们各少说一句!我真是服了你们,为这么点鸡毛蒜皮的小事也能吵起来。要知道,这儿不是幼儿园,而是医院呢!」
悻悻然地,年轻医师后退一步。「看在护士长的分上,我就不和妳计较了,妳这个自作多情的丑女!」
「姓杨的!你想找人吵架,老娘随时奉陪!」女护士露出凶巴巴的脸色。
「STOP!」护士长再也看不下去,双手插腰地说:「你们不想我破口大骂的话,立刻去做你们自己该做的事!杨医师,你不是还有报告没完成吗?还有,密斯林,妳还不快点处理掉妳手上的东西,在这儿磨蹭什么?」
这次总算两人都不敢再针锋相对下去,摸摸鼻子各自散开,留下护士长在背后摇头叹息。
虽然刚刚的事并不是欧阳医师的错,但是她忍不住想在心中埋怨他一番。一根太突出的钉子,注定要招来一些麻烦的不管那根钉子是有心或无意,光是它醒目的存在就是一种罪恶啊!
☆☆☆☆
做完当日最后一次的巡房后,欧阳英治回到办公室换下白袍,提起去年九月二十三日三十一岁生日时,同居人送给他的HERMES卡其双色公文包,走出了外科病栋,在医学中心的大门前突然被人喊住──
「英治哥,您要下班了吗?」
「阿超……」循声转头,看到熟识的面孔,感到意外的他讶异地说:「发生什么事了吗?你怎么会在这里……夏寰人呢?」
与同居人约好今日下班后相偕到一间麻辣火锅店,庆祝愚人节兼同居人的三十二岁生日,结果同居人没出现,来的却是他的手下兼左右手。
上个月刚剪掉蓄留多年的长发,改留起胡髭的高头大马男子,是个性格稳重、温厚的好弟兄。即使身为男人的英治与他们的「大哥」交往、同居,现在两人过着有如普通夫「妻」般的幸福生活,阿超也从未用过半点贬损的态度来对待他。
「夏哥临要出门前,接到一通电话,说是有件非得他亲自处理不可的纠纷……所以他叫我先来接您。」阿超解释。
微蹙了下眉头。「用不着这么麻烦,打通电话,告诉我今天的约会取消,我会自己回去啊!」
「好象是那时候英治哥的电话怎么打都没有人接吧!夏哥没说要取消,他派我来,是怕您一个人在餐厅等待会很闷,要我陪您说说话、打发时间。他保证会尽快把纠纷摆平,赶到餐厅的。」
可能是刚巧自己正在进行手术吧,但……翻翻白眼,居然还派人来陪他打发时间?天底下,八成只有夏寰才会发出这种可笑的命令。当他是没人陪就会哭的小鬼吗?英治表情无奈地说:「吶,阿超,你们不要太放纵那家伙了,这种荒谬命令,不要理会不就得了?」
呵呵笑着一双眼。「可是我觉得最放纵夏哥的是另有其人喔,英治哥。」
「谁啊?你指小汪吗?」小汪是对夏寰最死忠的跟班。
阿超先摇摇头,再一缩脖子,说:「唉,我看我还是别说的好,万一……我可还想留着这条小命多活几年呢!不提这个,我们走吧。夏哥特别让我开这辆奔驰ML500来接您,他知道您最喜欢这辆车了。」摇晃着手上的车钥匙。
不,其实最喜欢这辆车的是夏寰他自己,只是这帮兄弟都不知道内情罢了。
自从年前以「英治想要」为理由,买下这款新车后,夏寰就经常在三更半夜溜出去,和这「辆」新情妇打得火热……夏寰以为他没发现,其实他只是懒得戳破他欲盖弥彰的行径罢了。
谁教夏寰以前口口声声说什么奔驰太重了,不好飙,他绝对不买那种道上兄弟最爱的名车等等。大话说尽,结果转眼间轻易地坠入爱河,怕面子挂不住,所以才落得得背着众人偷偷摸摸玩车的下场。
确实,和日系车款的轻型车体相较,欧系车大半都是钢板厚重,再加上价格昂贵,普通人不太会拿它来做改装、轧车。可是对爱车一族的自己来说,好车就是好车,性能与用途才可决定一辆车的价值,而非取决于「品牌」、「价格」或「等级」之类的外在刻板印象。他并不讨厌这款ML500,其绝佳的越野性能,若是在崎岖的山路与溪畔,一定能带给驾驶者极大的满足感。
相较于二十几岁时,总以「速度」来选择车种,英治近几年反而更热中于发挥各种不同类型车辆的潜能,挑战多种不同路况下的最快速度。
「你把车停哪儿?」
「就停在前面的辛川路上。」
医学中心前方是弧形车道,车道外则是圆形的花圃,花圃的最外围才是一般道路。阿超就把车子停放在一般道路旁的停车格里,离医院有一点距离。很不凑巧地,他们步出大门外,天空同时飘下了毛毛细雨。
「我去把车子开过来好了,英治哥先在这边等我。」
「不用了,反正雨又不大,我们一起过去。」率先横越过弧形车道。
「可是……」阿超追着。
英治以下颚指指前方,说:「你停的地方已经超过医院的入口,这附近很多都是单行道,要绕一大圈才能回到这儿,何必浪费那种时间。」
认识多年也深谙英治脾气的阿超,知道多说无益,识相地闭上嘴巴,快步跟上英治,他们在雨势加大前抵达了车旁。
阿超掏出车钥匙。「英治哥您要开吗?」
「给你开吧,我下午刚进行完一场手术,想要休息一下。」英治并不知道,这句话将成为影响他们命运的重大分歧点。
阿超点点头,绕过车前,进入外侧驾驶座后,英治也跟着上车。
几分钟过后,车子引擎滑顺地运转,驶离辛川路朝市中心前进。收音机播放着实时路况,英治正想闭上眼睛休息时,「砰」的一声,让他倏地张大眼。「那是什么声音?」
「英治哥,快点趴下去!」阿超焦急地怒吼。
什么?脑子里刚晃过这疑问,连续的「磅!磅!」声响教人来不及反应地发生,厚重的防弹挡风玻璃应声裂出数道蜘蛛网状痕迹。
他们遭到枪击了──
STEP 1 追杀令
第一章
他可爱的模样,几乎令人怀疑起他的性别与年龄。
柔软而蓬松的黑亮发丝覆盖在鹅蛋脸上,隐藏在刘海下的眉毛呈现微微八字下垂,合上一双莹亮水润的蒙蒙杏眼,噘翘粉唇。慈眉善目到给人软弱无力、极好欺负的印象。左看右瞧都像个误闯暗夜森林的迷途未成年少女,而非道上令人闻名丧胆的顶尖职业杀手──「霁狼」。
主包地下军火,副业则干杀手中介的憨哥,在这行这么多年,什么样杀人不眨眼的人物没见过?
他早知道那些被报章杂志形容得有如三头六臂、专喝人血、啃生肉般的凶神恶煞,通常与报导中的形象大相径庭,多半是些不起眼,或有瘦小、或有老实外貌的「普通人」。即使在执行完雇主委托的「工作」,从容不迫地离开犯罪现场之后,也不至于在目击证人眼中留下任何深刻印象的平凡长相,在这剃刀边缘的世界中方能如鱼得水地生存。
因此,他早已被训练到不受「绰号」影响,不因绰号响亮与否、好听不好听而判断一名杀手的「外貌」该是怎么样的。
可是……憨哥决定开口问一句他从未问过的话。「喂,你真的是霁狼吗?不会是你身后的那位老兄才是真正的霁狼吧?」连眨眼的时间都没有,一柄点二二百朗宁掌心雷的枪口已对准憨哥的鼻端(自然是已上膛、拉开保险杆,随时可击发子弹的)。
霁狼的眼睛虽固定在前方,却以那酷似未变声少年的独特娇嫩嗓音,带点撒娇、天真地问着身后的男子:「医生,这颗秃子头可不可以轰掉?」
扣在扳机上的手指,下压到二分之一处。
憨哥没见过拔枪速度这么快的,简直像在变魔术。流下一滴冷汗的同时,他悄悄地移动着桌面下的手,企图取出预先藏好的保身枪枝,不料霁狼的膝盖一伸直,踹向他的腿间。
「啊噢!」惨叫一声,憨哥双手护住剧痛的鼠蹊部。
喀嚓!另一柄更教人心惊肉跳的H&K公司产制P7半自动手枪出现在霁狼的另一手,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