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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茧自缚 作者:飘阿兮-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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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茧自缚  作者:飘阿兮


1…尴尬的七夕夜(大改)







“在这样的七夕夜,孤独的人是可耻的。”
    差点误了飞机的筱和和刚刚坐稳,便收到这样一条手机讯息,是某条关于交友网站的垃圾短信。
    她百无聊赖地删掉。
    原来今天是七夕,挺讨厌的节日。
    筱和和迅速抓紧时间编了一条短信:“亲爱的小宝,老娘20:30到机场,速速前来接驾!”
    郑晓宝是她的无赖同事。这次的苦差本来由他来做,结果他编了拙劣借口,把差使推给了筱和和。
    所以她也很想奴役他一下。反正她出发前,这厮刚好要买车,拍着胸信誓旦旦说一定等她回来作为他的第一个乘客。
    筱和和在上飞机前被热情的客户灌了两瓶啤酒,饭却没吃饱,如今又晕又饿又困又累。状态不佳的人难免很无聊,虽然她平时并不是这么无聊。
    她背不下郑晓宝的手机全号,所以认真地一一翻着号码簿,终于找到了,结果旁边乘客一个大转身,碰了她一下。和和手一抖就碰了“发送”键,一秒钟后,屏幕显示“发送成功”。
    她很头大地发现,那条短信根本没发给郑晓宝,而是发给郑谐了。
    和和有点冒汗,迅速回拨了一个电话给郑谐想解释一下,响了许久都无人接听。
    他不会这么小气吧。和和不死心地又拨,还是没人接。
    笨啊,她应该再补充一个短信的。
    结果这一回,还没等她输完文字,手机就叮叮地响了两下,没电了。
    和和有一点沮丧。
    转念想,郑谐好像从来就没有回过她的任何短信,谁让她总是发一些很没营养的内容给他呢。他大概见到以她的名字发来的短信就直接忽略了吧,因为她若有急事找他,总会拨电话的。
    而且,郑谐应该不会误会的。她哪有那么大的胆子跟他这么没大没小啊。以他那么高的智商,肯定能猜到她是发错了。
    今儿是七夕夜,理论上说,郑谐应该不会一个人过。这种时候他多半手中葡萄美酒夜光杯,对面美人如玉艳如虹,顾不上理会她闹出来的乌龙。
    想到这儿,和和安心地歪头睡去。
    不过在睡着之前,她隐约地想起,郑谐小时候似乎有个小名也叫“小宝”……真是糟糕,睡都睡不稳。
    ——————————
    夜晚的机场依然人流熙熙攘攘。筱和和邻座的年轻女子一出检票口便投入一个向她大大张开的怀抱。
    这么热的天,抱得那样紧,也不怕中暑。
    筱和和可不承认她是在忌妒,她只是觉得有伤风化,而且,现在医院的床位挺紧。
    “筱小姐,这里。”她一步步挪出机场大厅,正思忖着坐公交车和打车哪个性价比更高时,突然听到熟悉的声音。定睛一望,原来是郑谐的贴身司机小王。
    筱和和吃惊不小。“你来接谁?郑谐……哥哥也出差?要不就是……”郑谐的第X号女友?她及时吞掉这半句话。
    “我是来接筱小姐的,请上车。”
    筱和和抬头望一下天。奇怪,明月当空,这夜色挺正常的啊。
    上车才得知,郑谐大少爷下午因为发高烧进了医院打吊针。
    又累又倦的筱和和考虑了三秒钟,决定去表达一下人道主义关怀。
    毕竟她认识郑谐二十五年了。在她的印象里,医院那种地方,除了查体,基本上他每隔三四年才进得去一回。
    医院不比迷宫好多少,七折八拐终于到了目的地。
    真是腐败。发个烧而已,竟然住这样高级的套间。医院床位多紧张啊。
    郑谐倚坐在床头,手上还挂着点滴,脸色有一点苍白,但眼神清明依旧,见她进来,表情都没有半分波动,只用另一只手指一指病房墙边的软垫长椅,示意她坐下。
    郑谐的首席秘书韦之弦正坐在他床边的一张方凳上,腿上摆着笔记本电脑,尽心尽职地按领导口述作记录。
    经济术语之于她宛如唐僧念咒,筱和和听得头昏眼花,片刻后又倒在长椅上睡着了。
    她实在是累,出差在外天天做工超过14小时,没睡过一个安稳觉。
    和和悠悠转醒时,是因为有人往她身上加了一件衣服。她揉揉眼睛,看清是气质优雅大方的韦秘书。
    见到和和醒来,韦之弦温柔地微微一笑:“筱小姐,我正准备走。我送您一程?”
    筱和和还没搭话,床上的大爷已经开了尊口:“不用。等我打完这一瓶,和和跟我走。”
    “医生让您今晚留院观察……”韦秘书看了看上司的脸色,很自觉地改口,“好的,您注意休息。郑总,您的手机。”说罢从口袋中掏出郑谐那支很耀眼的白金限量款。
    怪不得天上下红雨,接到那种短信竟然还派人去接她。原来她的短信是被韦秘书接到了。
    不过这下子更糗大了,真失面子啊。
    ——————————
    离开时经过这间独立病房的外间,地上摆了好几个花篮,姹紫嫣红,五彩缤纷,香气缭绕。
    和和弯腰抱起装饰得十分别致的一个篮子:“这个好看,送我。”
    郑谐揪住她的领子想把她提起来:“医院的花,多不吉利。”
    “今天七夕节,我都没收到花呢。”和和费劲地想挣脱他的魔爪。
    “一会儿到外面买给你。”
    “可是我喜欢这个。”和和坚持选择。
    可是郑谐这个病人,明明刚才还一副病恹恹的样子,此时却身手敏捷地一扯一带,和和也没搞清他是怎么弄的,总之她的花篮脱了手,人也被她提了起来,一转眼已经到了病房外。
    会几招武术很了不起啊。和和一边被郑谐扯住了手腕往前拖着走,一边不死心地回头看她相中的那只花篮。
    和和上了车又似乎迷迷糊糊地睡着了,隐约听到郑谐说:“小王,把空调开小一点。”车子急转弯时,她一头撞到玻璃上,哎哟了一下,又醒了。
    借着射进车内的灯光,她扭头看见郑谐苍白着脸,没精打采。
    他皮肤本来就白,此刻更是近乎透明,标标准准的小白脸,衬得一双眼睛更黑更亮,深不见底。
    路痴和和辩了几秒钟方才发现车子正直直驶向她所住的西区,其实刚才那医院离郑谐平时住的那豪华公寓更近许多,只要十分钟。
     “王师傅,先送郑……谐哥哥吧,我不急。”
    “我今天也去那边。”郑谐下达指令,倚着靠背闭上眼。
    别误会,郑谐说的“那边”,只不过是与筱和和同一幢楼,并且正好在她家对面,但面积却是她的房子的两倍大的那套他一年还住不满两星期的公寓。但筱和和仍是生出不详的预感,连困意都没了。
    果不其然,郑谐很顺理成章地随筱和和进了家门,把鞋子一脱,像吩咐佣人一般自然:“到我那边给我找套内衣和浴衣,再给我下碗面……烂一点,打一个鸡蛋。”头也不回地进了浴室。
    真是……的!虽然他是病人,可她也旅途劳顿刚下飞机好不好?
    其实只要他愿意,随便招呼一声,就会有整条街的年轻姑娘来帮他煮面伺浴,怎么偏偏要支使她呢。
    筱和和在心里腹诽了好几句,终于还是揉揉鼻子,找出他家的钥匙,领命去也。
    郑谐吃面,她去洗澡,顺便洗了郑谐脱掉的衣服。她就是这么没出息。
    出来时面已经吃光了,连汤也没剩,碗却扔在水槽里。于是筱和和又老老实实地把碗也洗了。
    回头不见郑谐,想来是回他自己家去了,于是穿着清凉睡衣趿拉着拖鞋摸黑进了卧室,把自己用力地丢进床上。
     “啊——”
     “呀。”
    短的那声叫是郑谐的,长的那声是她自己的。筱和和恰好摔在郑谐身上。
    她爬地起来打开灯:“你睡错地方啦,这是我家!”
    他在这儿洗澡尚可以理解,因为那边他已经有两个月没住了,大约担心水管里存水太多不干净。可是他总不能因为那边的床两个月没睡过人,就来霸占她的床啊。
     “唔。”郑谐答与没答一个样,声音里有浓浓的睡意。
    “我睡哪儿呀?”
    这回郑谐连声都不吱了,翻个身又睡过去。
    他睡觉时蜷成一团,枕着自己的一只胳膊,把头埋起来,像小孩子一样。
    和和立刻心软了,伸手摸了一下他的额头,已经不热了,但抹到一手汗。
    想起他因为发烧而进医院,她给他盖上被子,找到另一条薄一点的,又盖了一层。
    然后她又从柜里翻出一床毛巾被,胡乱把自己卷起来,睡到客厅里的沙发去了。
    都怪她家只有一张床,而郑谐那个又大又空的屋子,她才不要一个人在那儿睡,会做噩梦。
    睡到半夜筱和和冻醒了。
    这见鬼的天气。天气预报明明说是三十度,结果到了晚上这样冷。那一层薄薄的毛巾完全抵不住寒意。
    而她两床厚一点的丝被,都盖在郑谐的身上了。
    筱和和爬起来,穿上自己的外套,又重新裹了自己躺下。
    还是冷,并且这张软得过了头的沙发,平时瘫在里面耍懒还挺舒服,但此刻用来睡觉,那真叫作折磨,骨头都像变了形。
    眼见着客厅里的挂钟指向三点钟,筱和和身体和脑袋都累,但就是睡不着。
    她蹑手蹑脚地溜进卧室,想把郑谐身上的被子扯一条下来。
    窗帘没拉。明亮的月光下,郑谐还是蜷着身子躺在床的正中间,睡姿一点也不像他清醒时那么优雅,一半被子被他掀到一边,另一半被他牢牢地压在身子底下。
    又困又累又气恼的筱和和,扯了半天也没扯出一条被子来,又怕惊醒了他,最后将被他压在身下的两个半条被子其中的一个半条重新盖到他的身上,她自己扯了另半条,直挺挺地钻进去,又直挺挺地躺下。不多久,竟然睡着了。














2…又白捡了一哥哥







    七年前,筱和和的未来愿景是:愿嫁有情郎。
    七年后,筱和和的当下心思是:要钓金龟婿。
    
    “我一定要擦亮眼睛争口气,努力钓到金龟婿。”
    每当看完一部结局圆满的爱情电影,筱和和总要叹上这么一句。
    她的好友苏荏苒通常立即吐一口糟:“你身边不是有个现成的?身材与钱财,容貌与礼貌,一样都不少。又知根知底,连调查工作都省了,剩下的只是看你如何搞定他。”
    “郑谐?”筱和和切了一声,“我们就是一不小心被绑到一起的蚱蜢而已。从小到大,我连白天做梦的时候,可都从没想过要跟他有个啥。”
    “话可别说得太实太早了啊。我看郑谐那人对谁都客客气气冷冷淡淡的,偏偏就对你特不客气又特别上心。”
    苏荏苒这话可说中了筱和和的痛处。她不长不短二十五年的人生,就是一部被郑谐欺负的历史。
    小时候,总被骗着帮他写作业拎书包这些小事都不算,连他去讨好别的女孩子,都要帮他代写情书,代买礼物,甚至充当快递员。成年后,则升级为菲佣,临时秘书,甚至冒牌女朋友。他常年不住的房子需要她定期去查看,交费,找人打扫;他秘书不在身边而他突然想办公时,她是临时速记员,资料管理员,还有茶水小妹;他想甩掉女人但又没马上找到接任的,她就需要硬着头皮去充当那个得意洋洋的欠扁新人。其他的都好说,只这一点令她苦恼,最害怕某天他惹到的女人太过彪悍又痴情,直接泼她一身硫酸。
    不过她也亏欠郑谐许多就是了。
    五岁时,她害十岁的郑谐一只脚骨折。那阵子郑谐正与家里抗争要进少年武校,这下子他不得不按部就班地念书升学。
    十岁时,她害十五岁的郑谐失去参加全国少年国际象棋友谊赛的参赛资格。本来他是非常有希望取得佳绩的人选。他都准备好出发,偏偏她急发肺炎,家中又没大人,他只好放弃机会,留下陪她。
    十五岁时,她害郑谐和女朋友分手。那是否是他真正的初恋她不清楚,可后来她看了那么多年他身边的来来去去,那女子算是他最认真的一个。
    二十岁时,她害郑谐丢掉一笔大生意。那时他新开的公司根基不稳风雨飘摇,而那笔生意是他们三分之一的年销售额。
    筱和和折合了一下,觉得总归还是她欠郑谐比较多,所以怎么被郑谐欺负也不算过分,何况郑谐还经常帮她。人家男女之间有个“七年之痒”,他俩这个却不知该算作五年那个啥。不过郑谐今年元旦那天就很郑重其事跟她说了:“和和,我们今年尽量少见面,少说话,少一点交集。”和和再过两天就满二十五周岁了。
    但是这一回,可不是她主动凑近他,而是他自己凑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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