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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让我苦逼的度过我的大二。
作者有话要说:
☆、柔情是伤
尽管我对山区的野菜十分钟情,却还是无法抗拒水土不服的旧习,结果就是我成了一只黄皮肤的大熊猫。最可悲的是我顶着这副脸和一个鸡窝头打开我的门时高琰任务完成回来了,虽然隔着三百米,但是按照一个狙击手的正常视力,我深信他还是看到我了。
按程序做完这种任务是要被关起来冷两天的,不过高琰这种心理素质过硬的人,被关了一天就解除禁令了。除了他的原因,据说他的第二个原因是我。当然这也是据说。虽说这个是据说,但当我听到这个消息时,我已经被高琰拉到食堂。高琰颇有种恨铁不成钢的气势,不过我始终反应不过来他气势汹汹的拽着我到食堂做什么。就在我神经放空时已经被他按在凳子上,看着他和食堂的师傅说了一声就进去了后厨,我歪着脖子想看出他在看什么,听到一句“进来吧”。很没骨气的蹿进去了。
看他熟练地用不锈钢勺搅拌着黄色的液体,学名打鸡蛋,然后不吝惜的放糖,加入面粉,不遗余力的搅拌,直到搅出气泡。接着他把铛子烧红,转着圈子把东西倒进去。我跑到他身后紧紧圈着他的腰,在他的作训服上抹着泪和鼻涕,压着嗓子说“高琰,谢谢,可是现在做这些又有什么意义呢。”转身跑进风里,第一次觉得南方的风也刮着脸疼。
进去屋子里把门反锁。不一会儿就听见皮靴走近的声音,听着他无可奈何的声音“小酥糖,有的事不是你想的那样,我也是现在才知道,我知道你现在不会听我的解释,只是隔了这么多年了,我们还有几个五年。”皮靴声又渐行渐远,打开门,地上放着我最爱吃的我妈妈特制的煎饼,只不过这门手艺让我泄露给了很多人。
那天晚上,梦里全是繁星,好像真的回到了我的大一。我在操场里不停的跑着,不管身边的人是不是嫌烦,不停的叨叨妈妈的好手艺,不停的抱怨着当地人嗜辣的癖好。我告诉他等有一天我一定要在这里给他们做我妈妈为我做的煎饼。浓稠的蛋黄和细腻的蛋清混合在一起,搅拌起来荡出大理石的纹路,有了白糖和面粉的加入让液体更加粘稠,像苏杭的丝绸润滑,让我想用脸触摸,感受柔软。我只顾自己的说着,终于身旁的人开口说你个吃货,我才悻悻然闭上了嘴。不情不愿的嘟起嘴,醒来枕巾上都是口水。好在我一个人住在一个屋里,否则真要躲进被子里。
作者有话要说:
☆、情敌相见
不得不承认罗峰的专业水平比起我这个半路出家的要好的太多太多,四天之内就把二区的安全系统维护到滴水不漏。当我还沉浸在梦里时就在我的门口拍打着,我匆忙整理好着装,被子都没赶得及叠,赶忙去开门。映入眼帘的就是那张祸害众生的妖孽脸,妖气横生,一双丹凤眼,薄唇高鼻梁,十分符合我对秦世美的想象。薄唇的男人最薄情,我一直在对以后罗峰看上的女人默哀。
罗峰直接一双手就搭在了我的肩上,推着我往外走,神神秘秘的就把我推到了副驾驶的位置,从车座下拿出一壶清徐陈醋,我实在情不自禁要滴口水。罗峰双眼一挑,一副魅惑众生的样子,“咋样,哥本事大吧,去了二区几天就把这东西给你淘来了,还有你出去别跟别人说我是你师兄,哥觉得丢人。都快五天了,你这一半儿都没搞定呢,我都替你臊。”看在他给我带来醋的份上,我不和他计较。不过我的速度慢不仅是技术问题,说到底我还是存了私心的。
我打开瓶子闻了闻,果然是我们山西的醋,就是香,是粮食纯净的香味,就仿佛又回到了秋天的村庄里。罗峰满含笑意的看着我,接着就把罪恶的双手拧上了我的脸上,轻声呢喃着小吃货也不怕吃成猪。我望着他,好像要沉入漩涡。“大陀螺,装什么深情?放开我。”
“好吧,又被你拆穿了,我这不是可怜你吗,都成剩女了,还没人追,担心你心理万一扭曲,多不好。”欲反驳他,就看到高琰站在后面,看了我们一眼就扭身走了。我却收不回自己的眼神,罗峰扭头看去,看着他的背影,罗峰笑的更加花枝招展。
不顾罗峰的百般献媚,本人兢兢业业开始一天的工作。中午吃饭,猛然听见有人议论着高琰今天练起来那股狠劲儿,拿着步枪跟扫射似得,还拿着最早的那款,后坐力足够大,肩胛骨已经出血。
作者有话要说:
☆、各自离开
罗峰唇红齿白,委实好看,再加上性格和善,与谁都能侃天侃地,所以格外招人待见。午饭有了罗峰都觉得变丰盛了许多。部队里吃饭就是这样,两行平行排开,面对面坐,罗峰恰把我与高琰相隔开。每上一道菜,罗峰就会不停往我的碗里夹菜,老兵们都暗暗打笑。老谢笑呵呵的问着罗峰却把目光移在我身上“你这小子,什么时候请我们大家伙和你的喜酒?”
“我也着急啊,这不就在等那姑奶奶点头吗。”连目光都来不及收回,我只能赶紧低下头扒拉自己小山似的菜。同时也听到那边筷子掉落的声音。
有了罗峰的指挥,我的工作愈加顺手,剩下的结尾部分罗峰来不及帮我就要回去报道。
今年冬天格外的冷,我想着是在山区的原因。本就是北方人,冬天被家里的暖气娇养了,直到大学时离开家里才发现自己多怕冷,冻脚就像一年一度的节日,来的准时却漫长。这个冬天显得尤其严重,两只脚像猪蹄,不是穿鞋子,反倒是塞进去。想着在别人的地盘上也就不好开口要药膏,直到受不了的时候去卫生所自己翻了翻,一无所获,只能继续咬牙忍着。
跑操的时候尽量不让别人看到我歪歪扭扭的跑姿,很不幸,高琰还是注意到了,低头看向我的猪蹄,跑离了队伍。直到快解散是才重新归队。走到我面前,狠狠撞了我一下。回神时只能看到他的背影,我的口袋已经成鼓鼓的,多了一支药膏。
人类本就是大自然最杰出的创造,人的感官也成了最好的预言家。果然今年是继08年又一次大范围的雪灾。灾难是最好的启迪并没有得到印证。铺天盖地的新闻报道后,是一条条道路瘫痪,基础设施失效,我们的民族没有多难兴邦,只有多难殃民。一区毫无悬念的被调出四分之三去疏通交通,这也让我暗暗松口气。我,自然也要离开,回警队报道。
我想我不会忘记高琰走之前用唇语一字一字吐露的“等我回来”。就像那时候我不能自控的猛点头。
这就是我们的军人,当把国家的标志戴在额头上时就已经注定,有的路只能他们走,无论多难、多险。
作者有话要说: 下一章没意外的话就要解释他们之间的关系了,大家要支持我啊,给点评论,让我改进。
☆、初次相识
月是故乡明,回到警队果然感到亲切。罗峰故意摆出弃妇的模样,双眸含水仿佛说着“你怎么忍心把人家留在这里这么长时间”。小风果然没有辜负我的期望,依旧背着她的95式狙击枪,还拿着一袋子各种各样的药膏。
不过即使是在我最熟悉的床上,我还是做梦了,回到了那年……
那个夏天,高考结束。很快就到了开学的日子。我下车的时候,抬起头看了看天空,灰蒙蒙的,空气里面漂浮着粒粒尘埃,不禁心想这就是高考前心心念念的西安啊。并没有看到古城墙下有一列巡视的解放军,有的只是新校区建好留下的后遗症漫漫黄土肆意飞扬。
我送走父母以后就穿着僵硬的迷彩准备集合了,和刚刚认识的舍友小雨带着马扎匆匆忙忙在公寓楼下集合。西安并不像一个北方城市有着温和的夏天,反而持久的热着好像在诉说一个老城被忽略的辛酸。迷彩很厚也不透气,只是穿在我身上有着莫名的高兴。
哨声刹那间响彻整个校园,军训正式开始了,我的大学,Y大,也同时宣告着我的军校梦彻底破灭。
大二的负责人把我们带到了训练的场地,由于学校有国防生,选教官自然采取就近原则把大四的国防生纷纷下发到各班。军训比那些早开学的同学们叙说的都要来的严厉,站军姿,踢正步都要求到位。很多女孩子受不了抱怨的时候,我却在暗自开心,想着这就是他们的生活,单调乏味的训练,严谨刻板的动作却又时时刻刻彰显着最飒爽的一面。
日子过得很快,军训过一半时我也没认识几个同学,学校同时又安排从新生中训练各种方队,高琰就是在此刻出现的。
那天和平常一样,方队依次带开休息,空气中依旧弥漫着尘埃,非要说那天有哪里不一样,可能就是那天由于凌晨下雨到了下午天空格外的蓝,太阳格外的耀眼。
教官们在讨论着组方块的各项事宜,只有一人从头到尾没说过一句话,我不小心看他入了迷,当他抬起头看向我的时候,我忽然觉得一个真正的狙击手就应该有这样的一双眼,直视目标,让目标觉得窒息。
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高琰被分配来负责我们这个方块,走进我们就大声喊“把动作做到位,口号喊响亮,”浑厚的声音让我忘记回答是。总说眼睛是心灵的窗户,我试图从他的眼睛里寻找些什么,结果我只沉浸在他黑白分明的眼眸中难以自拔。
作者有话要说: 大家一定要多多支持哦,我保证会越来越精彩的哦
☆、操场偶遇
当天回去宿舍我就宣布,我要追高琰。可能我只是想从他身上找回一些我所有关于梦想的影子,冷水却接踵而至。高琰的女朋友是校花,叶容。
叶容那时对我来说只是一个陌生的名字。
军训很快结束了,十一接踵而至,我也再没想起过高琰。
十一过后的西安,秋如四季。中午穿着一件衬衣,到了晚上就得再加两层衣服。夜晚的操场萧瑟寂静,只能听到我自己的急促的呼吸。我在我妈的威逼利诱之下学了工商管理,经管院最悠哉的专业,早晚不上自习,课可以随便旷,我却没旷过一节,觉得好像旷一节就会便宜了那老师。我的运动量逐渐加大,从每晚两圈到五圈,不断增加。
一天晚上我参加完社团活动戴着耳机走进操场时,隐约看到操场上有个人在做俯卧撑,好奇心战胜了害怕,走近后发现是那个有黑白分明的眼眸的人。看着他一上一下,我忍住了想搭讪的心情,跑步去了。
接下来的每一天总能在同一个位置看到他做各式各样的运动,我会装作不经意的在他旁边放一个橘子。
第二天我进操场时他好像已经坐在那里很久了,看着我似乎在等着我走近。我只能硬着头皮给他一个橘子,摸着后脑勺说“你好,我是经管院的苏棠。”
作者有话要说:
☆、相谈不欢
过了十秒钟,发现他没有任何反应,才又看见他把耳机摘下来。我深呼吸眨眼硬着头皮又说了一次“你好,我是经管院大一的新生,我记得你是军训时隔壁班的教练。”不知是错觉还是什么,这刹那间他在茫然,不知所措。
“我是高琰”;他一字一字说出。
仿佛约定好似的,每晚在他训练完我们都会在操场碰到,不多说一句话,相视而笑,就各自跑开。直到一晚,我跑过他身旁时,犹犹豫豫的喊“苏棠,女孩子想要的男朋友是什么样子的,”我知道他有女朋友,我也尽量在躲着他,但有时候人生似不甘心非得让不相关的两个人命运的齿轮相遇,哪怕相遇后不再交合。我勉强挤出一个比哭还要难看的笑,告诉他“体贴温柔,只对女朋友好,看到别的女孩子装作看不到,高大帅气,带的出去,还领的回来。”高琰听到以后为难的低下头,轻声呢喃着“我还得做什么才能满足她的要求呢。”
他隐忍无可奈何的口气在我听来就像撒旦,用魔棒轻轻点我一下,我遍体鳞伤。
他还是没得到想要的答案,我也没有力气再跟他解释。那天晚上格外的冷,我跑的格外的快,直到嗓子有了咳血的感觉才停下。
我一直坚信社团是自由时间的坟墓,所以只加了一个社团混学分,但是我忽略了一个人一个坟墓就够了。几天了,社团像一条毒蛇蜿蜒爬行缠绕着我,我不禁向天呐喊“我可是一个要跑步的人啊”。显然,老天爷公务繁忙是不会处理我这种小事件的。
当我再次出现到操场上的时候,已经恢复了我第一晚进来的感觉,孤独,只有心里无限膨胀为梦想付出的自豪感在支撑我。看看我手中的两个橘子,不禁自嘲。
直到一晚上,我跑了两圈以后,高琰追上我,“前几天怎么不来?”我怀着私心说“我感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