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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在里面的“人质”。
浓烟像黑幕一般蔓延,能见度非常低,战歌抽动着鼻子,在砖缝和断壁间低头猛嗅。忽然,它冲进一间未燃烧的洗手间,大声吠叫起来,白歌随后跟进,一眼就看到了被捆在柱子上的两名“人质”。白歌手指“人质”身上的绳索,对战歌大喊,“咬!”战歌立刻冲上前去,龇出锋利的犬齿,瞬间就把一名“人质”手上的绳索用牙齿咬断白歌也把另一名“人质”安全解救出来。
刚放下“人质”,战歌突然大叫起来。白歌觉得自己脑后生风,立刻就地一滚,躲过了背后的尖刀。他回头一看,一名隐藏在暗处的“恐怖分子”从角落里蹿了出来,手握尖刀扑了过来。不等白歌下命令,战歌怒吼着一跃而起,用庞大的身体挡住了“恐怖分子”的去路。四肢猛地蹬地,高高跳起,张开布满利齿的大嘴,死死咬住“恐怖分子”持刀的手臂,一甩脖子,将“恐怖分子”掀翻在地。“恐怖分子”大声惨叫,疼得扔掉手中的尖刀,随着战歌的身体在地上滚来滚去。
“小白,赶快叫你的犬松口,再不松我的胳膊就废了!”“恐怖分子”在地上大声嚷嚷着。白歌笑了笑,喝令战歌松口,掏出手铐,将“恐怖分子”抓获。他调侃地问,“老张,是你的犬厉害还是我的犬厉害啊?”
老张不停揉着胳膊,抱怨着,“你厉害!你比犬还厉害!真倒霉,遇到这么条恶狗。”
战歌似乎知道冲被白歌叫做老张的训导员骂自己是“恶狗”,冲他大吼了几声,吓得老张不敢说话了。
白歌刚准备带战歌撤离,它却不走了,死死咬住白歌的迷彩裤角不放。在一片烧焦的废墟上,战歌一头扎进瓦砾之中,低头用力吸着黑鼻子,两只鼻孔一张一合,终于在一处满是断砖的弹坑一角了下来。“这里还有爆炸物!”白歌心里一惊,连忙附下身去仔细排查,他用嘴吹去废墟上的灰尘,双手轻轻搬开表面的砖头。一颗酷似钟表的正方形物体露了出来,物体上的显示屏不停地跳动蓝色数字。“定时炸弹!”,白歌卧在地上长出一口气,掏出野战匕首,小心地将炸弹上的一根红色引线割断,顿时,数字停止跳动。
白歌笑呵呵地拿起炸弹,对老张说,“你的计划又失败了吧?”
老张沮丧地摇摇头,“你的这犬真是全能型的!什么都能干,比我那只会搜救的‘公主’强多了!”
白歌做了个鬼脸,一声呼哨,带着战歌跑出废墟。
白正林在废墟外面等着儿子,看见他手中拿着一颗炸弹,脸上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是‘战歌’发现的?”
“是啊。要不是它,我都准备收兵了。”白歌得意地拍拍战歌的大脑袋,扔给它一块牛肉。战歌一口咬住,三口两口就吞了下去,两只眼睛射出锐气,直勾勾地看着白正林。
“不错!”白正林蹲下身,摸摸战歌生着银毛的额头,万分感慨地说,“小子,你越来越像你父亲了!”
战歌听不懂他在说什么,伸出舌头,撒娇似的舔了舔他的手背。
“明天你就归队了,有什么打算?”白正林站起来,轻轻拍打着儿子身上的土。
“好好工作,努力训练。”白歌干脆地回答。
“恩,”白正林放下手,盯着白歌说,“我的要求是,你现在开始给‘战歌’加量。”
“怎么加?”
“所有警犬的专业科目全给它上,我也再给它琢磨几个新科目。”
“啊?”白歌惊讶地说,“爸,它是警犬,又不是二郎神的哮天犬,所有专业科目都上?那不是要把它累死?”
白正林从口袋里掏出一根烟,点燃,深深吸了一口,斩钉截铁地说,“我就是要把它变成二郎神的哮天犬!”
第100节
陆芳菲爬过了一座小山坡,走进了一片稀疏的白杨树林。白杨树干上长着很多只眼睛,陆芳菲觉得它们都在盯着自己,她很不自然地抖了抖齐耳的短发,抬头看着树梢。最高最大的那棵白杨树上有几只黄嘴乌鸦喳喳叫唤,她看得很清楚,乌鸦脚踝上露着红黄相间的胶原皮肤,忽然这些乌鸦们不约而同地振动翅膀,哗的飞了起来。
她再低头,就看见树林外的羊肠小路上,远远跑来一队穿着迷彩服的军人,一条四肢微黄,脊梁乌黑的大狼狗像一阵平地拔起的旋风,冲在队伍的最前面。白歌提着一支95式自动步枪,迷彩服上的肩章已经换成了一杠三星,紧紧跑在警犬的后面,他一边跑一边喊:
“跟上!快!”
陆芳菲深吸一口气,紧紧腰带,抖了抖手腕和脚踝,沿着小路跃下山坡,跑上羊肠小路。
队伍中的战士们跑得气喘吁吁,突然路边飞出个身手敏捷的女中尉,众人眼前一亮,小声在队伍里嘀咕:
“这是谁啊?”
“不知道,还挺漂亮。”
“好像是白副队长的女朋友,我见过照片。”
白歌正跑得兴起,听到队伍里有人小声说话,回头刚想发火,却看到陆芳菲正大步跑在他的身后,训斥的话生生从嘴边咽了下去。
“你怎么来了?”
陆芳菲瞪了他一眼,脚下毫不放松,撅着嘴巴说,“我就不能来?你还没当中队长就搞起独裁来了?”
“我正在带着战士们训练呢,你来不是捣乱嘛。”
战歌听见主人说话,回头看到陆芳菲,立刻停在路边,冲着她讨好地叫了起来。白歌摆摆手,指着前方下达命令,“冲!”战歌这才回头,又向前冲去。
“我来就是捣乱?我跟你一起训练不行啊?你牛什么啊?刚调职就看不起人了?”陆芳菲没好气地说,“你不去我那,过周末我还不能到你这儿来看看?”陆芳菲边跑边质问白歌,声音又大又尖,队伍中传来一阵低沉的笑声。
白歌回头看了看队伍,低声对陆芳菲说,“我的姑奶奶,你给我留点面子好不好?这么多人”
“这么多人怎么了?我还”
陆芳菲没说完,忽然从中队营区中传来刺耳的警报声。白歌眼睛一亮,“好啊!又有活干了!”他回头大喊,“冲刺回营,有紧急任务。”他猛地加速,甩开大步,向山坡后的中队大门冲去。
队伍顿时加快了速度,战士们嗷嗷叫着,纷纷从陆芳菲的身边冲过。
陆芳菲一声不吭,卷起袖口,跟着队伍向前冲去。
第101节
刚刚升任副中队长的白歌接到支队的作战命令,召集尖刀班和警犬班的战士在会议室布置任务。警犬班班长莫少华正代理排长,他的提干命令已经报上支队,顺利的话,再过几个月,7月初干部重新调整时他就能扛上一杠一星的少尉肩章了。
两张通缉罪犯的彩色照片打在了洁白的投影仪屏幕上,白歌站在作战室的讲台上一边用金属棒指着墙上挂的防区地图,一边向官兵们讲解,“云南籍逃犯赵德兴、赵德海双胞胎兄弟,36岁,去年8月9日晚23时,因在麻粟坡地区杀人抢劫而遭到公安机关的追捕,拒捕时开枪打死一级英模、麻粟坡县公安局副局长张镇,抢得一只‘五四’式手枪、30发子弹后潜逃。云南省公安厅经过近一年的调查,今天下午15时终于发现了罪犯的藏身之处,恩,就是在这个地域。”白歌用金属棒在地图上做了标志,他沉稳地看着大家,说,“这次任务很艰巨,赵家兄弟从小在山中长大,以前是当地很有名气的猎人,他们会武功,熟悉山中地形,随身带着枪械和炸药,情报反馈他们的藏身之处是深山中的一个隐匿洞穴,我们的安排是。”
中队长段辉去指挥学院进修去了,中队的大小事情都是徐跃国做主。白歌被提拔为副中队长后,支队党委考虑到他毕竟太年轻,才满24岁,安排他正连职代副连职的位置,等于高职低配。徐跃国有意锻炼白歌的个人综合能力,坐在台下一言不发,任凭白歌处置这次突发事件。
白歌将一切布置妥当后,再次请示徐跃国有什么意见。徐跃国清清嗓子,对大家说,“今天的行动一切按照白副中队长的要求做!大家明白吗!”
“明白!”齐刷刷的一声吼。
晚上22:00时,白歌从犬舍中牵出战歌。
它用力抖了抖身上的毛,两只前爪扒住地面,舒服地伸了个懒腰。
白歌拍拍它,告诫道,“今天的任务不一般,要多小心了。”
战歌伸出舌头,舔着白歌的手背,顺从地卧在白歌面前。白歌给它系牢牵引带,牵着它钻上吉普车,然后通过无线耳麦向全体行动人员下达命令,“全速开进!”
“突突突”一阵响亮的汽车启动声在中队营区内响起,一辆吉普车和一辆装甲运兵车快速驶出中队大门。
陆芳菲站在白歌宿舍的窗前,看着汽车逐渐隐没在丛林中,马达的声音越来越远,直至消失。
她知道自己所能做的,只有默默等待。
第102节
白歌在车厢里看着电子地图测算了一下,“嗯,赵家兄弟的洞穴在山中穿插的纵深有二十多里,这还是直线距离,实际上三十里也不止,你看这里,等高线密密麻麻的,山岳、丛林、峭壁、河流都齐全了,莫班长,咱们就带了两只警犬吧?”
“对!”莫少华在后车厢回答,“‘战歌’和‘风翼’!”
白歌点点头,又微微皱起了眉毛,陷入沉默。几秒钟后,他又开口,“公安把外围的口子都堵住了,咱们必须深入要地。”
莫少华点上根烟,宽慰白歌,“白副队,你放心吧,咱们这次出动的都是精兵,虽然人少,可个个都能以一当十。”
“我不是担心这个,我担心的是地雷!”白歌的话一出,莫少华顿时惊出了一身冷汗:
“对!地雷!”他情不自禁地脱口而出,“我怎么没想到呢!”
“这是一片典型的亚热带山岳丛林地区,地形很复杂,这倒没什么,但是这片生长在边境线上的丛林中埋有大量地雷,罪犯是本地人,对地形比较熟悉,很可能根据雷区情况选择藏身之处。”白歌顿了一下,继续说,“我们并没有明确的雷区图,所以,这次任务危险性很大,我想公安之所以不敢贸然前进捕歼罪犯,也有这个原因。”
莫少华沉思道,“咱们虽然都受过专业排爆训练,但是在夜间行动,地雷实在是不好发现。”
“只要能发现地雷,咱们就能拆除。”白歌若有所思地说,“到时候,还要借助警犬鼻子的本事。”他掏出腿上的丛林匕首,用拇指轻轻按压着刀刃,自言自语道,“警犬是特警部队的刀刃。”
“这话说得真对!谁说的?”莫少华问。
“我爸爸。”
赵红剑接到武警总部作战部的作战命令后,深感此事重大,他不敢怠慢,带着几个作训参谋驾车来到麻粟坡县边境的丛林边上,同当地公安机关会合,仔细研究协同作战计划。他和省公安厅的张副厅长站在丛林边上抽着烟,小声地嘀咕着,十几名持枪的公安民警匆匆从他们身边跑过。
晚上23:00,丛林边上整齐地停放着公安和武警部队的车辆。一辆标着WJ符号的装甲运兵车内,三个特警战士正在往自动步枪的弹夹里压子弹,警犬班长莫少华打开迷彩背囊,把绳索,勾链一类的器材装进背囊。白歌走上车,开始逐个检查战士们的装备。战歌和“风翼”站在车前,平静地看着这一片紧张而忙碌的景象。
车窗外响起一个沉稳的声音,“白副队长,装备检查好了吗?”
白歌跳下车,看到是赵红剑,敬礼。他利落地回答,“支队长,全准备好了!”
赵红剑微微一笑,“你要知道,在这个丛林中什么事情都有可能发生,那些地雷埋设了十几年了,这么长时间天气变化,谁也不知道这些地雷在哪里。”
白歌轻轻点了点头,“您的意思是,只要走进这边丛林,就等于进了雷场,我们迈出的每一脚,都有可能踩到地雷。”
赵红剑凝重地点了点头,缓缓背过身去,说,“白歌,你过来一下。”
两人走到一棵大橡胶树下。赵红剑穿着迷彩作战服,背着手,望着不远处警灯闪烁的车辆,拉得又长又直的黄色警戒线和一个个或静或动的人影,长叹了一口气,回过头对白歌说,“白歌,我和你父亲很早就认识了。”
“是。”白歌有点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他想不到支队长的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
“我和你父亲是战友,一起当兵的时候就是战友,他是班长,我是新兵,后来他提了干,我也提了干,他当营长,我当指导员,他当团长,我当参谋长,现在他当了基地主任,我也当了团长,这一年一年呀,过得真快想当年,我和你父亲还为了军犬差点打起来,你父亲骂了我一顿,从此两人见面也没以前亲了,要不是这次因为你和你的犬,我们俩可能还暗自赌气呢!”赵红剑哈哈一笑,话锋一转,回过身用一种父辈的怜爱目光看着白歌,“我当兵这一辈子,敢对天对地说是两袖清风,没做过味自己良心的事情,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