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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岸by慕天-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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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彬本是豪爽磊落的个性,对小弟也是极疼惜的,承了小弟这份厚重的情,传彬心里总是觉得过意不去。 
            眼见著传晖事业也有了根基,年纪也不小了,却依然是孤家寡人一个,传彬也有些替他急了。 
            传彬私底下跟於晶嘀咕,“你手上有好的女孩,也介绍一两个给传晖。” 
            於晶嗔道,“我是贩卖人口的?”当真合计起来,又觉得没什麽拿得出手的人才,“传晖这样的人材,一般的女孩子,也配不上他。” 
            传彬说,“方文朗的妹妹,刚从英国回来的那个女孩,看上去倒是极清爽的。” 
            方家跟於家,原是沾著些亲戚关系的。方家老大方文朗,是时下当红的建筑设计师。方文朗的事务所,与传彬的公司常有业务往来。方文朗的妹妹,从英国回来後在大哥的事务所做事,传彬见过几面,觉得这女孩明敏大方,应该是传晖喜欢的那种类型。 

            於晶说,“这方家兄妹,也是眼高於顶的。成与不成,就看文琪跟传晖的缘分了。” 
            传彬说,“多个说得上话的朋友,也是好的。” 

            传晖看那女孩,一身飘飘的白衣,轻灵秀气的脸上,一双清莹的大眼睛,最难得的是举手投足间那种悠然自得的气质。 
            传晖颔首微笑,“那麽,就有劳方小姐了。” 
            “叫我文琪就好。”方文琪轻浅地笑。 
            方文琪在英国念书时,就屡屡听及沈家二公子的大名。 
            这沈家二公子,被未婚女子称作“云斯顿钻石”,意思是毫无瑕疵的极品男人。 
            文琪觉得形容得太过夸张,虽然从周刊的照片上看,那沈传晖是极英俊的。 
            到亲眼见了沈传晖,文琪只觉得自己的脸庞竟莫名其妙地发起烫来。 
            现实中的沈传晖,亲和温文,那俊朗的脸上,竟有些做梦的神气。 
            正是传晖脸上那种做梦的神气,让文琪的心怦然一动。 

            席间,传晖与方文琪谈著装修的事,眼角余光扫到众人期待的目光。 
            大哥与大嫂,更是乐见其成地看向他与方文琪。 
            传晖最爱女子素净悠然。方文琪这样的女孩,原是他属意的类型。 
            可现在…… 
            现下的他,还能与这样清澈透亮的好女孩子谈爱麽? 
            那样想著,心下已是怅然。 
            潦草地吃了几口菜,传晖找了个借口离席而去。 
            大哥见他脸色不好,送他到门口,“传晖,公司的事总是忙不完的,也要当心自己的身体。”又叮嘱他,“记得与方小姐联络。” 
            传晖点下头,驾车离去。 

            传晖将车子开到山顶,按下电钮,打开车蓬,头往後仰,眼睛望向遥不可测的穹宇。 
            大而亮的星星,光晕扩散开来,象随时会悠悠坠落地面的花朵。 
            微凉的风,挟著湿润的气息揉在皮肤上,偎在衣领上。 
            耳畔隐约有乐声响起,孟德尔逊的《无言歌》,委婉的曲调,丝丝缕缕地流淌在空气里。 
            动人的音符弥散开来,似漫飘的花瓣儿,纷纷扬扬地,将整个人深埋。 
            那样旖旎的气息。 
            恍然间,传晖觉得有温热的身体抵在背後,低低的声音在说,“传晖,我不舍得你。” 
            传晖呆住,只觉得浑身失去力气,将身子伏在方向盘上,久久沈溺在绵延不绝的乐声里。 

            返回的途中,一贯奉行安全驾驶原则的传晖竟一味地提速,将车子开得象飞一样。 
            车子穿过夜晚的都市。 
            两旁倾斜而过的,倒退的灯影,越走越急。 
            心里那一弯痛,也越来越急。 

            传晖知道,无论他怎样用力,也无法将曾经发生过的一切……不留痕迹地抹去。 
            那个人,那个人!…… 
            在他胸口里,逐渐长成了一根刺,时时刻刻地提醒著他,顶得他胸口发痛。 
            欲裂的痛,永不能消止的痛! 


            27 


            在美国念书时,传晖一直是半工半读,自己赚得学费与生活费。 
            自哈佛毕业后,传晖又在纽约一家银行做了一年投资顾问,才回到香港。 
            回香港后,为着工作的便利,传晖拿出经年的积蓄,以按揭的方式在商业区买了一套小公寓住着。 

            到传讯挂牌上市,公司规模迅速扩大,传晖的名气也如日中天,走到哪里都招人瞩目。 
            周刊把他当娱乐明星,狗仔队整日在楼下侯着。 
            大厦内单位众多,出入的人流又极为繁杂。 
            家人为着他的安全,多次勒令他搬回家去住。他自然是不肯。 
            父亲知道他反感香港豪门的做派,又怕他出意外,只得暗中派保镖跟着他。 
            初时传晖十分抗拒,出了门就设法将保镖甩开。 
            后来市内接连发生几宗绑架案,绑架目标均是他这样的豪门公子,他也就不好再反对父亲的安排。 
            香港的治安状况,他也是知道的。他发生意外,替他揪心扯肺的的还不是家里人。 

            身家大到那样,小公寓实在是不适合再住下去了。 
            传晖在海边置了一块地,建了一所带花园和游泳池的房子。 
            传晖素来崇尚简洁,房子建好后,只布置了用得着的部分,其余房间,粗装后一直空着,现下他想将闲置的空间有效利用起来。 
            传晖随口说了装修的事,大嫂便介绍了方文琪。 
            传晖不好推脱,也就顺水推舟,让秘书南茜跟方文琪联络,带方文琪去看房子。 

            过了几日,方文琪带传晖去看了市面上的一些家俱跟装饰材料,又带传晖去事物所看现成的样本,再与传晖讨论室内装修的事。 
            传晖说,“房子现在住着人,也不想大动,想改装几个房间,另外,还想添一些花园设施。” 
            文琪说,“材料先看看样本,没有现成样本的,我拿图片给你看。等方案拟出来,我做了预算,你再定夺。” 
            传晖笑着说,“我是糊涂人,忙起来就更糊涂。房子怎么装,你定夺就好了。至于采买材料和其他的杂事,我让南茜帮你。” 
            文琪看过房子,已经拟出了大致的装修方案。 
            文琪将效果图拿给传晖看,“你先看看,不满意的地方,可以再改。” 
            传晖粗粗看一下,抬起头说,“已经好到不能再好。” 
            文琪看传晖神情飘忽,象是心里有事的样子,便不再多说,将图片与样本收起。 

            看看天色已晚,传晖邀了文琪一起用餐。 
            传晖征询女士的意见,“不知道方小姐的喜好,喜欢法国菜还是日本菜?” 
            年轻女孩子,大都喜欢法国餐馆日本餐馆的情调。 
            文琪却是个直率的人,快人快语的申明,“我是地道的中国胃。” 
            这个美丽的女孩,竟是毫不矫情。美丽之外,更添了几分可爱。 
            传晖眼睛里露出些表示赞同的笑意,“我跟你一样,也是地道的中国胃。” 

            文琪看到传晖总是沉思的眼睛里那一抹明朗的笑,心里有微温的感觉。 
            这个男人,只是那么轻微地一笑,连周遭的空气都会跟着微微颤动。 
            真正有魅力的人,大约就是这样吧。 
            无须说话,只是一个眼神,一个手势,已经令人倾倒。 


            28 


            两人达成共识后,就近去了富丽华。 
            富丽华顶层的旋转厅,可以俯瞰满城灯火。 

            传晖将点菜的任务交给文琪,自己要了杯苏打水喝着。 
            文琪翻一翻菜单,问,“你喜欢什么?” 
            传晖老实说,“我不挑食。” 
            文琪点的菜也简单,一个松鼠桂鱼,一个清炒西兰花。 
            传晖与文琪都是不喜浪费的人,两个人配合着,将盘碗内的饭菜吃个干净,传晖又要了个什锦果盘。 
            吃着水果,两个人聊起在外国念书时,大学餐厅是如何的可怕。 
            传晖随便问,“你在英国学的设计?” 
            文琪说,“本来学的珠宝设计,后来才转的室内设计。” 
            “珠宝设计?”传晖看一看文琪,浑身上下,无半点装饰,整个人却是晶莹透亮的美丽。 
            其实,稍微想一想便透彻了。 
            本身美如珠玉的人,又何须那劳什子的身外物来映衬。 
            文琪忽然问,“传晖,你爱过吗?” 
            传晖略略地怔住。 
            “我的问题很蠢吗?” 
            “不,“传晖侧目看向窗外,想着文琪的问题。 
            过了一会儿,传晖才将脸转回来。 
            传晖看着文琪,缓缓地说,“爱是太奢侈的事。” 
            文琪听得传晖这样说,心下已是明白了,传晖不相信,亦不打算爱。起码,对她,传晖是没有这层意思。 
            文琪心有不甘地说,“天底下,你应该是最有资格爱的,除非是,你不要。” 
            要家世有家世,要人材有人材,有事业,有名气,这样的人说爱太奢侈,那,还有谁享受得起? 
            传晖嘴角微微上扬,眼底却飘出了些苍凉的湿意,“爱是不需要资格的。” 

            要讲资格,论条件的,便不是爱了。 

            落地玻璃上,逐渐变得暗沉的夜色,象孔雀尾上的蓝,闪耀着微寒的光。 
            手指触摸上去,隐隐的觉得割痛。 
            传晖想起叫他宝贝的那个人。 
            那个人,疯起来,可以将自己的肝脏割一片给人。 
            那个人给他的,算是,爱么? 
            教他,无以承受的…… 

            文琪清清楚楚地看见传晖眼睛里的失落。 
            那一刻,文琪心里有说不出的颓丧。 
            传晖,是懂得爱的。只是,爱的人不是她,不是她。 

            吃完饭,传晖和文琪自酒店出来,刚走下台阶,便有一道光闪过。文琪下意识地举起手,用手遮住脸。 
            传晖马上反应过来,狗仔队在拍照,拍的是走在他身边的文琪。 
            传晖最恨累及无辜,当下不管不顾地冲过去,也不看人,抓住数码相机,利落地将适才的镜头删除。动作之迅捷熟练,使得拍照的人与文琪,一时都愣在原地。 

            好半天拍照的人才嗫嚅,“你,你……” 
            传晖沉着脸说,“要拍照,去拍娱乐明星!我没有义务娱乐市民。” 
            拍照的记者见一向温文亲和的传晖发火,不由怵了,收起相机一溜小跑地闪忽而去。 

            传晖心怀歉意地对文琪说,“不好意思,连累到你。” 
            他是被狗仔队盯惯了。文琪不同,本来身家清白的女孩子,因为与他吃了一顿饭,便被娱乐小报乱写一通,实在是不值。 
            文琪懂得传晖的心境,豁达地说,“做沈传晖也不容易。” 
            人人仰视的成功人士,表面上无限风光,实际上,那样的寂寞。 
            偶尔跟异性吃顿饭,也会被人写成文章拿到市面上去卖。 

            文琪知道传晖对记者动粗,是为了维护自己,心里有意外的感动。 
            都说逢商必奸,传晖,却是那样真性情的一个人。 
            那样一个人,却是那样的寂寞。 

            传晖对文琪说,“天晚了,我送你回去。”问文琪地址。 
            文琪笑传晖的不理世事,“你不知道么?我们是邻居。” 
            “是那幢西班牙式的建筑吗?红屋顶的。” 
            文琪不由得要打趣他,“你是只认房子不认邻居。” 
            传晖也自嘲地笑,“我回到家便是足不出户。” 
            其实是在高强度的工作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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