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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一身牛仔裤、T恤的打扮,只是没有了笑得弯弯的半月眸子。略微有点下垂的大眼里,闪现的是少见的焦躁。
从回到这房子到现在,已经十二个小时了,他只是一根一根的吸着烟,试图,将无意间印上心版的那张面孔驱逐出记忆。
——以他的性子,怎么可能将一个第一见面的人记得那么清楚那么深刻?甚至,只看他迎门而出的惊讶的眼,就能想象他微笑的神情?
怎么回事?这代表什么?难道他并不仅仅是一个陌生人?或者自己想与他比试想疯了?
难得地想不通,于是难得地焦躁。一想起今天特地去探望警局的两大高手的真面目却在乍一看的惊讶中失了神没能看清楚,只记住了开门的那个人,有一张令人印象深刻的脸,
司赢进门的时候,就看到自己的弟弟,罕见地陷入烟雾弥漫中。
他知道司鹰不喜欢烟草的味道,所以他有些疑虑,有什么事情,值得他那么烦恼?
“你今天不是去看段槐和方华吗?怎么那么快就回来了?”
“我今天白走了一趟。”闷闷的声音泄露了他的不悦。
“没见到他们?”不可能啊,没听说那个段槐出院了呀。
“见是见到了,但是……”
“什么?”
“有很奇怪的感觉。”
“恩?”
“似乎在哪里见过他。”
“谁?段槐吗?”
“我不知道他是谁,事实上,我猜他是方华。”
“他长得很普通平凡似乎随处都能见到?”猜测着,虽然不好意思说明,但是他的确没见过方华,因为方华毕竟不是专门负责黑帮案件的人,他这个老大,很少有机会能一睹他的真面目。段槐倒是见过几次。
“不,他有一张,很特殊的脸。怎么说……相当古典的味道,很令人印象深刻的。”
“你觉得这种熟悉意味着什么?”
“我不知道,我一点都不知道。”无奈地嘟哝着,语尾的发音更加的模糊。
“是不是意味着危险?”
“我还没这种感觉。”
“那你到底想怎么办?”
“什么怎么办?我根本什么都没想到。”
“那不就得了。既然没有令你杀之而后快的感觉,那就不要太着急。烦恼那么多做什么?这不是你的风格嘛。”
“说的也是啊。”
一个多月后,段槐终于体会到,似乎真的没有杀手再来袭击他了。而这个时候,他也要出院了。
方华早就不来看他了。他那组里的案子也容不得他天天早九晚五地当个上班族,只是实在很累的时候,他才会抽空到这里来吹牛休息。
方华实在是个很奇怪的家伙。个性似乎很开朗,却没几个铁哥们。从初中到现在,他最铁的死党大概就是自己了。在外人面前他老端着一副痞痞的笑容,却没人知道他在想什么。说他花心好色吧,桃色新闻也有几则,也多次看过他身边男人女人一个换过一个,但他真正的恋人却从没公开,谁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有这个人。做事的手段虽然辣,行动起来也很身先士卒,只是,却信奉君子动口不动手的哲学,枪拿在手上是装饰用的。若不是在警校的时候看他用十颗子弹打出115环的记录,没人相信他会用枪。
最奇怪的地方,在他说话的方式,比如上回那个送花的小弟,眼熟就眼熟呗,还说什么“刻进灵魂中的难忘”,什么意思呀?诗人吗?真让人不明白。不过话又说回来了,的确是相当的熟悉呢,到底在什么地方看过?
叼着一支铅笔,段槐坐在办公室的旋转椅上冥思苦想,他的记忆力不错,他认为眼熟的人,一定是在哪里见过。到底在哪里呢?
半天后,仿佛想起了什么,段槐匆匆打开桌子上的电脑,输入一串密码后,耐心地等待着结果。
不久,液晶显示屏上出现数张照片,段槐慢慢地移动鼠标,仔细辨认着。
好半天,段槐的唇边现出笑纹。他按下打印机的键,等待着电脑中某张照片被呈现在纸张上后,他拿着那张纸,敲开了方华办公室的大门。
方华的办公室里的杂乱程度和段槐的有的比。电脑开着,却处于屏幕保护的状态中,它的主人,正趴在办公桌上,睡得正香。
也难怪,最近正好发生了一系列的抢劫杀人案件,方华已经连轴转了四天四夜没合眼。好不容易终于在重重压力下逮到了嫌疑犯之一,虽然不能马上结案,但其他在逃人员也已经在警方的控制当中,不趁这个时候喘口气休息一下,等到大追捕完全展开的时候就没这多余的时间了。
段槐不好这样叫醒方华,便坐在他面前的沙发上,等待他自然醒来。他知道方华的睡眠虽然相当浅,但质量相当高,十分钟的睡眠可以抵上别人一个小时的休息。
果然不久之后,方华慢慢醒来。半梦半醒之间,还孩子气地揉揉眼睛,俊美的容貌自然散发着无邪的气息。
“是你啊。有事吗?”睁眼看到段槐,他一点也不惊讶。能在他那种堪称可怕的睡姿前还毫不动容的人目前也只有段槐了。
“给你看样好东西。”段槐笑眯眯地,献宝似的递过去一张纸,等待着方华的反应。
“唔……我觉得……”方华接过纸端详了半天,又沉吟了半晌,才憋出几个字。
“什么?你有什么看法?”
“你该换台打印机了。这都是些什么东西啊?”扬起手里的纸,果然上面印的是些模糊的图案,根本看不出是什么东西。
“呃……呵呵,拿错了。”段槐傻笑,收回那些纸,换上另外一张,“不好意思,这个才是。”
方华的眼,在一瞬间眯了起来。
纸上印的人,太熟悉了,熟悉得连灵魂都在颤抖。不过,他不是送花人而已吗?段槐从什么地方搞来这张堪称模糊勉强能看出是他的相片?难道……
“他是谁?”抬头,问笑得有点奸诈的人。
“前‘和’的第一好杀手‘无印’。据说‘和’的覆灭和他有很大的关系。”
杀手吗?不仅仅是个送花小弟?这就有趣了。
“你上回说他很熟悉,我也觉得有这样的感觉。所以回来找了找,果然发现他的记录。可惜他的相片相当难找,连修司那里都没有。”
“你又跑到修司那去了?”比起这个“无印”,修司更令人担心。那小子是彻头彻尾的情报狂,也是个彻头彻尾的心狠手辣之徒。他的正职是记者,但更象一名职业的暴徒。他是他们的高中同学,但方华一直搞不清楚他的脑袋里究竟装了什么东西。麻烦的是,那小子和段槐一样,只爱男人。到目前为止,方华还不清楚段槐和修司之间到底有没有肉体关系。不过,有一段时间,段槐倒是常泡在修司那里。
“哦,修司说他蛮想念你的。”段槐没什么的回答。他不觉得修司怎么样啊,老同学嘛,这么好的人力资源,不好好利用多可惜啊。
“我可不想他。”嘟哝着,端详着手里的纸张,“你不打算告诉我,这个‘无印’与我们有什么关系吧。”
“我听说那小子手上的人命虽多,但到目前为止还没挂上警察的小命,严格来说,他和我们没什么关系。”
“那你特意找他出来干什么?”
“我只好奇。他这样的大杀手,为什么会在这里出现?甚至,特意出现在你、我面前。我查过了,医院里的确有一个叫许连杰的病人,但是他只是个三岁的小孩子,我想应该和那个大杀手没什么关系的。而‘无印’也不可能无缘无故就变成一个送花的小弟。”
“你的意思是……”
“是不是冲着我们来的?他的目标是你还是我?”
沉吟了很久,方华抬头问:“我问你,如果是当时的情况,他手里有家伙的话,我们能逃过吗?”
“很难。”必须承认,那是生死一刻,虽然他们有戒备,但来人手里若端着火力强大的家伙的话,他们很难逃过一劫。
“那我们的命,值多少钱?”
段槐一楞,认真地想了想:“不知道。不过……也许……应该……可能也值几个钱吧。”
“我想数目没大到能让那个大杀手接下这笔生意吧。要不然,那天我们就已经完蛋了。”
“真是好沟运。”段槐吐了一口气,笑叹,“我们不是什么大人物,真好。”
“对呀,真好!”
“为了庆祝,今天晚上我们去喝酒?”
“好啊。老地方?”
“恩,下了班就去。”
“没问题”
(六)
——果然真的值得庆祝哟。能好好留着一条小命颐养天年也是当警察的少数几个梦想之一,能从杀手手下逃过一劫,真的需要很大的运气。所以,干吗不庆祝呢?
方华和段槐的老地方,是位于城市中某条小巷中的某个酒吧。从高中起,他们就是这里的常客。
就象下棋需要个好对手,喝酒也同样需要一个好的伙伴。正好方华和段槐不仅是好兄弟好朋友,还都是酒坛子,两个人在一起喝酒,自然更是畅快。
酒吧的气氛相当舒服,不是年轻人常去的那种既喧闹又麻烦的鱼龙混杂之地,也不是所谓精英份子的白领们聚会谈生意的场所,而是那种很注重喝酒的感觉的只为好酒之徒而开的,真真正正的“酒吧”。只有真正好酒的酒客,才能尽情享受。
——很少有人知道,喝酒也需要天赋。一瓶美酒若是千锤百炼的绝世名伶的话,随随便便的牛喝滥饮,就是糟蹋。一瓶好酒,是需要知心人好好欣赏并为之而醉的。
秉持着这样的原则,酒吧的老板专门为美酒们开了这家店,而能在这家店里完全痛饮的人,若不是真的酒客,就是老板的至交好友。
段槐和方华不仅是酒客,正巧也是老板青梅竹马的老朋友。这这样的情况下,他怎么可能不搬出最好的酒来款待这两位难得来一趟的人呢。
于是,人们看到,在最适合喝酒的座位上——吧台前的高脚椅上,两个俊俏的男子一边享用着老板珍藏的美酒,一边亲热地和那个秀丽的男人愉快地聊天。
“你们很久没出现了。怎么,真的那么忙?”笑容温和的老板一面替他们斟酒,一面问道。
“是呀,当我们这种差的,一刻也不得闲呢。”方华嬉皮笑脸地抿着酒,体会着辛辣过后的甘甜。一边回答。“倒是你,怎么不喝了?”
“我刚做完胃切除手术,不能喝了。”遗憾地叹气,眼睛里流露出恋恋不舍的光芒。
“真的完蛋了,再也不能喝了?”段槐关切地看着他。早就知道他的胃不好(谁叫他嗜酒如命?)也知道他迟早有一天要过这一关,不过没想到这么快。
“真的完蛋了。现在我的饮料除了果汁牛奶就是白开水。刺激一点的都不行。”
“那不是很无聊吗?你受得了?”
“受不了,不过我有个管家公管着,想偷喝也难。我要有什么事,他比我还难过。”
“你们终于住在一起了?恭喜恭喜。”段槐和方华一起笑开了。这小子很早以前就暗恋着某人,经过这么年他的感情终于开花结果了,不容易啊。值得痛快喝几杯庆祝庆祝——当然,是他们俩喝酒他只要喝水就好,。要不然……嘿嘿,他们可不想看到某张包公脸。
“谢谢谢谢。多谢两位多年来的支持,今晚的酒,我请。”
“你是该请啊。喜酒啊,我们就不客气了。”
有喜事,心情当然很好,不知不觉多喝了几瓶。段槐和方华都有了七八分酒意,眼神也有点朦胧了。
“喂,那边的人是你们认识的吗?他们盯着你们看很久了。”老板忽然低声对他们说。
“谁呀?”齐齐转头,实在是默契太好了。两个脑袋猛地撞到了一起,痛得他们同时低哼起来。酒是痛醒了三分,也惹来了老板的嘲笑。
抬眼望去,那边也是两个男人。壮硕的体格加上顺眼的五官,整体感觉不差。他们对着两人,举了举酒杯。
两个人转回头。方华接过老板递过来的冰水,一口仰尽,才道:“不认识。我不知道这里变了性质。”
“没变啊。”老板无辜地摇头。
“那怎么会有人在这里吊男人?”
“我有什么办法?我本身就喜欢男人,总不能在招牌上写上严禁同志进入吧。那样的话阿槐也进不来了呀。”
“是啊。”那边,段槐呵呵地笑着,道:“现在的社会,男女不拘,顺眼了,就上;不顺眼,就算。人家又没打扰我们,算是相当识相了。说实话,我喜欢左边那个,比较漂亮。”
“恩,的确感觉不错。为什么不上?那人看来也挺有意思的。”方华顺眼瞄了过去,点头赞同。
“呵呵,今天喝多了点,等等,等酒劲过了再说吧。倒是你,看不上谁吗?”
淡淡一笑,摇头,的确没有中意的。
“对了,阿华,我到现在还不清楚,你到底喜欢的是男人还是女人呢。”老板忽然笑了。低声问,“看你身边的人换了一个又一个,不会男女痛杀吧。”
“对啊,这么多年的朋友了,还真不知道你喜欢哪种类型的人呢。”段槐也笑了。记得很久以前,方华的性向问题还是他们这票损友们打赌的疑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