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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蜃楼兰》by 染锈(疑似。。。GL)
作者: 新星越亮 发表时间: 2005/11/12 18:13 点击:126次 修改 精华 删除 置顶 来源 转移 收藏
作者专栏 : ww3。myfreshnet/GB/literature/li_homo2/100055694/index。asp
(01)
上帝殒落,溅成一滩污渍,液体扬起优雅的弧线,带出几滴腥臭。
我一直以为,血应该要是鲜红色的。
× × ×
我、我叫做依莉莎白,不是什麽爱琳…父母都是平凡的德国人,所以……
我不是犹太人!我不是犹太人!!
—好好好,我已经知道你不是犹太人了,所以呢?那又怎麽样!我质问她。如果可以的话,真想把她抓来打一顿(啊,只是说说而已,我才不会做这麽野蛮的事!),梦中卷卷金发的女孩子总是在最不悦的夜晚站出来对我大吼:我不是犹太人!
所以如何?
既然事实证明我不是纳粹,那你的事就跟我无关。谁管你要否定什麽, it’s not my business!
我很讨厌重复出现的她。
昨晚母亲打电话给我,告诉我「如果有中意的人,就带回来给我们看看」,我笑了笑,回答她:「抱歉母亲,也许一辈子都不可能了……」谁都不知道我隐瞒了天大的秘密,改口称呼爸妈为父亲、母亲也只是想保持点距离。饶了我吧!要我依偎在男性的枕旁我还宁可抱著冰块在大理石地板上迎接一千个失眠的夜晚!
哼哼!只有在心里才敢这样大吼。
自嘲地睁开眼睛,起身。甩掉耳旁卷卷金发女孩的吼声後发现现在是午夜十二点,距离母亲的电话只有五个钟头。决定踱到T…Bar打发时间,以防亲爱的依莉莎白因为过度思念我而再一次出现。走过熟悉的路线、大门,最让人心宁静之地,是同类聚集的场所。这里依旧没变,气味还是如此令人安心,不过想想也是啦!就算再怎麽沧海桑田十八个小时内也不会有啥异变。呦!习惯性地向吧台那打声招呼,酒保是位很沉稳的大姊。走到左手边第二个位子,坐定,然後接过她递来的威士忌。
「点烟?」见我在胸前的口袋摸索,她将打火机凑近。
「不了,」我掏出口香糖塞给她一片後应:「自从我知道尼古丁可以用来杀虫後就戒了。」
「哦?你出现的频率很高,那麽喜欢威士忌吗?」她抓起调酒杯,自顾自地开始动作。
「怎麽可能?」我听见自己轻笑起来,「有人说一点点酒精能让心情好转,为了避免我喝太多,威士忌是我最讨厌的酒。」
「你很风趣。」她微笑,推给我一杯微微冒泡的粉红色液体,「我请客,感谢你长年来的捧场,……还是今天的酒精摄取量已经足够了?」
小楞了一下,我回以微笑。「这个嘛,恰好我今天想喝到有点忧郁的地步,也算是感受人生百态嘛。」
子夜时刻的客人骤增,酒保小姐开始忙碌没空和我聊天。我轻啜著鸡尾酒,放任时光轮转,慢慢感到有些无聊,既然没有兴趣与人攀谈,那还是找个能安心发呆的地方好了。
—「喂,你不把职业写上好吗?」
送给站在一楼入口而且挡住我去路的「异性」一句讽刺後,我注意到他猛震了一下,有些惊慌的回头。「啊…我、我是医生……」
「你跟我说有什麽用?」我几乎是嘲笑地扫他一眼,然後指指他手上的徵婚启示,「要写上去啊!」
「对喔……」他回以苦笑。
明知道不可能结合却要共步红毯,看似无解的同志常态,这是为何? A说:『没有爱情的婚姻对彼此都是伤害。』B说:『这是让彼此能在社会庞大不公平的压力之下取得一些喘息空间。』精神爱恋可因交集而成为家人。我说。为此,我离开A,但依旧拒绝B。因为恋心冠不上夫妻两字,无关是非,对错只有在梦中能乾净分离。
「那,」瞄了一眼启事上的名字後,以一种冷漠到潇洒的态度道:「你加油吧,朔方。」……我很冷淡?为什麽不?虽然他是圈内人,但却不是「自己人」。就因为我不是所谓正确的「大多数」,所以需要更多的戒心、更多的无彩色。
夜,沉闷,悲哀亦然。尽管空虚随秋风遍撒人间,黑羊们还是习惯瑟缩在暗之中努力漠视著情欲与心惊。自比为黑羊果然有些不协调,是因为不像绵羊那麽不叛逆?还是冀望身为更无暇的「白」?留连、留连,於月色之下,踱到一家名为「lie」的咖啡店,我还不想这麽早回家。
点了杯曼巴後走至空间最深处的角落,从那里可以对著公园发呆,也不会有人在我耳边嘈杂。曾经问过老板娘为何取像「lie」这麽奇特的名字,她回答我:因为这里的气氛很好,不同於外面的『现实』。是啊,就像人生一样,是个令人火大的lie,没有人知道「表现出来的现实」就是真实。谁不曾恣意轻狂过,亲爱的小羊?在世俗与性向间的纠葛,不是发泄就是迷途。
但·是!也不要在我想悠閒喝咖啡时打群架啊!我低咒一声,谁能盯著火爆场面发呆?尽管是清晨,公园的路灯也还亮得很,一群所谓「年少轻狂」的小鬼们旁若无人地布起阵,将注意力置於猎物身上。单数敌方不熟练地亮出刀刃,啪踏的轻响引起记忆共鸣,哦~~蝴蝶刀?和我以前用的一样。不过这样下去会有小鬼受伤吧?我起身打算晃去打个110,眼角却闪过一个看过的身影。
「店长!後门借我一下!」
又是只迷路的小羊。
(02)
—我一定是疯了才会闯进两把刀之间还赔上一件外套。
抵达时情势早已一处即发,我不要命的硬闯进去,抓住目标物的手腕後顺手用外套甩开对方刀刃然後赏他一脚,学这麽多年防身术若是只为了这一脚也算值得啦!……现实要是真有那麽潇洒就好了,对多数敌方而言,我不但是闯入的「异物」,而且还是个想死的笨蛋。
「傻瓜!把刀收起来!!」我在朔方耳旁大吼,下达命令。以往的经验告诉我,想逃,得适时地虚张声势。
回瞪所有落於身上的敌意後,我开始所谓的「虚张声势」。「再不收手会受伤的呦,小鬼头们……」
× × ×
回过神来已扯著朔方奔离公园。在低咒一声「啧!条子!」後,接下来只要推开精神不集中的年轻人然後逃走就行了……哼!儿童集团!我在心里冷哼一声,都几世纪了还有人会上这种当。或许是归巢本能作祟,我习惯性地冲回家才想起手上还抓了只动物,将他扔往沙发、确认没有追兵後,我用力摆出最凶恶的眼神质问道:「搞什麽?!和小孩子打群架?!」
「和你无关。」他冷冷回答。
是啊!是和我无关!但我就是不爽看到有人在我面前「迷路」!谁叫你要该死的在我面前大剌剌地往崖下跳?!拿热脸去贴冷屁股的感觉让我有一种想掐死他的冲动,我决定把外套被毁的怨气发泄到朔方身上。
在一阵霹哩啪啦流利顺畅的优雅谩骂声中,我客气地抢过朔方的刀。「你没用这伤过人吧?」检视著刀锋,习惯性地拨弄刀柄却惹来一连串的夺还动作。「做什麽?」收刀,将它纳於身後後我问。
「你才做什麽?!还给我!我的事和你无关!」
……这小子词穷吗?无关无关的大叫一千次我也不会把刀奉上啊!「闭嘴,」顺势将刀插入他耳旁的沙发中,啧!又赔了一鼎沙发!「不要在我的地盘撒野!想死吗,小羊?建议你骑著爱车去跳台湾海峡!哪里都好,就我眼前不行!你不要以为堕落能成事,有种就叫你家人到现场看你砍人!没本事就不要吠!」我将刀丢给他,回身走至电脑前坐下,「想做什麽随便你,就是别吵我工作。」真是…救了个麻烦回来!我在心里抱怨著,不过没差,反正在我注意到之前,他们总会识相地消失。
「请问~~」
猛然停下手指,告诉自己最起码要故做冷静,我抬头,回应那声请问。「你、你还在啊?什麽事?」
「我可以看架上的书吗?」
嗯,可以……反射性地答应後,才发觉事态不妙。我抽身闪到他与书架之间,「不对、不行!因为是写『你们』的故事所以不行!」啊!我真是个白痴!因为只有白痴才会自己掀底!想不出下一步该做什麽的我只好杵在那跟他大眼瞪小眼、比耐力拼魄力。
他笑了,笑得我一阵发毛。
「『我们』的故事?看书名我还以为是神话……」
是啦!谁叫我要取些「空鸟」啦、「夜鸟」啦,或者饕餮之类的。
「你管我要取什麽书名!」我没好气地反驳著,一面作势将他推离书架。对,越远越好,最好能就此推出门外两不相见!真不懂他干什麽一直干扰我?!明天明明就是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