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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说吧,慢一点。”我宠溺地笑。
“为什么对这我这么好!竟然还为了救我而掉下山崖。”
就算不救你,我也一样会掉下来的好不好。
“以前因为你的温柔,我才喜欢你的,而且乐于和你接近。现在,我要告诉你的是,我爱上你了。而且此生,我只爱你一个。”
“呵呵,爱我,就给我活下来,然后给我五百万银两子。”我吃吃地笑,在她的脸上亲上一口。
“你,真的那么需要钱吗?”
“怎么?讨厌我了?觉得我接近你,是为了钱?”
“当然不是,我们认识的时候,我的身份可是一个舞姬而已。”
笑,当时我当然不知道你的身份,只是你身上散发出淡定的气息,明眼人都能看出你与其他人的与众不同。你的身份,一定不简单。对我来说,自然有价值。
“好了,别说话。我定保你平安。”
她还来不及反应我话里的意思,我们下坠的身体蓦地停下。由于惯性向上升了一段,然后撞到崖壁上。自然由我垫着清竹,她没有撞伤,反而我的背痛得厉害。
“怎么回事?”她看了看我的右手,抓着一根绳子。那自然是我的武器。
我看着她,只是笑。
“原来你早就知道我们不会掉下去的对不对!”
我依旧笑,笑着看她抓狂的样子。
“你!!!你害我说了那么多……”
“我叫过你别说话的。”我摆出一副无赖的样子。
“你!放手,让我死掉算了。”清竹羞红了脸,别过头去。
我温柔地在她耳边低喃:“别说傻话,我说过定保你平安的。”
我的五百万,若我不保你平安,谁给我钱啊?
她终于不再闹了,只是害羞地把头埋在我怀里,所以没看见我脸上冷冷的笑意。没有温度,没有感情的笑容。
收回铁爪,以这里为支点,我抱着清竹一步一步向崖底跳。以前训练的时候练过这种动作,对我来说,并不算什么了。好不容易来到崖底。我将清竹放下。
“能走吗?”
她嗯一声,不再说话了。古代的女人都那么腼腆的吗?看来我的灵芝算是别类了。说风是风,说雨是雨,也不刻意掩饰自己的妖媚,典型的魔教妖女,不过在我面前,是个小女人罢了。
清竹也不一样,我知道的,只是在我面前,才会羞成这样。单看她在泷潭山庄前那清冷高华的举止,便知道这小女人是被情所困了,被我困住了。
“阿七,为什么你那么需要钱?”
“因为五百万,是我欠你父亲的学费。”我将我与风清云的约定告诉清竹。她冥思了一下。便道:“好,这次若能平安出去,我替你还了那五百万。”
我不说感谢的话,只抓着她的脸,便吻。好孩子。果然不负我所望。既然如此,那就算我输给烈天洛,也无所谓了。不得不承认,那个男人太强了。我找不到他的弱点,就算找到他的弱点,也无法用来威胁他。他的弱点,不是什么身外之物,更不是我。而是这万里江山。一个真正的王者,只会爱他的江山。爱江山不爱美人的人,不是真正的王者。而我,自认为我还没有能力可以搬倒他的江山,就算可以,也是一件累人的事。我这个人,从来不喜欢额外功。我看中的,只是有用功。
那个男人,可能已经发觉了,我和曲令的另眼相看,已经让他的脸挂不住了,如果没猜错的话,那是吃醋。所以他毅然选择离开。可能是因为日显跟我说的一件事。夏国和萧国似乎私下往来密切,大有联合攻打烈国的趋势。
三国中,烈国兵力最强,夏国最富,萧国最团结。各有各的优势,而烈国要养那么多兵,五百万不是小数目,理智如烈天洛,断不会为了我一个人,而将五百万的养兵之财花掉。勾引风凝香,是在烈天洛选择回京的时候决定的。
正义城
牵着风凝香的手,走在抚城的大街上,走了两天,外加迷路和休息的时间,终于走出那座崖底。穿过一段山路,便来到烈国南边的一个中等城池。
抚城的繁华不同到烈京的琳琅满目。而是民风。这里的百姓好像很爽朗,没有烈京那些官宦家庭的子弟横行霸道,自然显得好很多。
“南边,是蓝正意的势力了吧。”
“嗯,南王的别庄就在抚城以南的正义城。”
正义城?笑,这下怪了,蓝正意是噬血盟的南王,是个地地道道的魔教中人。竟然把别庄建在正义城。看来道行比我这个半个魔教中人还要高些。
蓝正意给我的印象,有别于冷漠的日显,狐狸般的陆少宁,听闻此人性格暴躁,说好听点就是不拘小节,说难听点就是头脑简单,四肢发达。
噬血盟的四王中,能当得上令主的,只有陆少宁和日显二人。南王比较冲动,西王毕竟是个女子,虽掌握了噬血盟八成的财富,但女人最大的弱点就是心软。如果不是我让她爱上,还不知这个女子会爱上什么样的人,然后傻呼呼地放弃财富。所以,益别人不如拿来孝敬我罢了。
“阿七,你说,你退出噬血盟后,这西王我也不当了,我们一起浪迹江湖好不好?”
浪迹江湖?当然好,不过不是和你,是我自己。
“好,到时清竹教我弹琴吧。”
毕竟我学过音乐,钢琴吉他都会,我想学这门筝,应该不会难得到我。只要摸熟弦音所在就好了。
“嗯?我听灵芝说,你以前并不喜欢这些东西的。”
“我想亲手为你弹唱一曲。”
直到拿到萧,我才发现琴的好处。萧堵住嘴,想随着音乐唱一曲都不行。虽然我讨厌古琴,但学会后拿继消潜也是不错的。所以我没想把琴艺弹得多么的惊天地泣鬼神。只要能供自己娱乐就好。
“好,我教你。”她荡开一个幸福的笑容。换我温柔地撩着她的发迹。
她爱上我,不是我的错,应该我没有告诉她,不要恋上我给的温柔,那是世界上最残酷的毒。对于感情方面,她不比灵芝聪明。
“凝香妹妹!”
突然从后面响起的声音把清竹吓一跳。竟是南王蓝正意。
“我说你怎么来了??正义城主?”我抱胸看着他。
蓝正意看了我一眼,瞪道:“又是你个臭小子,很次都来偷了暗王的酒就叫我来背黑锅,这次不会又闯了个什么祸了吧。”
他刚说完,立刻有人向我们突袭。
我们一边应对一边聊天。
蓝正意呸了一声:“我就知道每次遇见你都没好事。这次怎么这么大阵仗啊?劳得杀手门的人也来杀你?”
“呵呵,我只是个小人物,你怎么就能确定这些人不是来寻你仇的?”
“呸!老子这阵子帮噬血盟寻新人已经忙死了,哪有闲工夫结仇啊?”
“哦,原来如此。”噬血盟四王分管四方之外,暗部负责情报和暗杀,东王负责外交,很多时候都是陆少宁代表噬血盟去参加什么什么聚会的。西王负责掌财,南王负责新人员的洗脑工作。噬血盟里优秀的成员,都是死士,忠于噬血盟且不怕死。北王则是跟随风清云左右,当副侍一样的工作。便是在噬血盟里,这个副侍的工作是最吃香的。至于日显会混进白道,想必也是风清云的意思。结果了杀手门的杀手,我们衣不沾血地走进客栈里喝酒。论杀人高手,谁人能比得上噬血盟的暗部,杀手门的创始者,听说还是噬血盟里暗部的一个弃子。为了混饭吃不得不重操杀手一行,然后建立了杀手门。
“小意,最近烈国发生了什么大事了吗?”
“大事一共有三件,夏萧两国联盟,烈国正准备应对。还有集城闹天花,蔓延三个城了,现在正采取闭城政策。时不时传出三城死伤人数过万了。还有,烈国第一皇子降世。”蓝正意粗粗地喝着酒。
第一皇子降世,烈国就闹天花,可见并不是什么好势头,只不知第一皇子是哪位妃子所生。她的对头一定会借这件事发难。怪不得烈天洛赶着回京城了。
算了,反正我没打算在他身上捞钱了。那个家伙从来便不是什么好惹的角色,反复无常。为达目的,什么阴损事都干得出。不过鉴于我也好不到哪去,也不太好意思说他的不是了。
“我们现在去哪?”清竹问道。
“你们好不容易来一次正义城,不如帮我解决一件事再走吧。”
我还没回答清竹我们要去哪,蓝正意便出口挡驾。
我挑挑眉。看得他一阵心惊。直拍胸口。
“也不是什么大事啦,最近正义城里有个采花贼,十分狡猾,而且好死不死还犯到老子头上来了。我想阿七你足智多谋,一定有法子吧。”
足智多谋说不上,不过是整人的小聪明有些罢了。蓝正意无耐是噬血盟里被我整得最多的人。没办法,我喜欢欺负老实人。虽然他不算老实,总比那些狐狸好多了。而当我遇到一个史上最强的狐狸之后,我便更加坚定地认为蓝正意是个老实人的概念了。烈天洛,和我一样,有很多不为人知的方面的人。我现在还没有弄清楚他倒底是个怎样的人。
“犯到你头上?”我笑问,该不会是蓝正意被调戏了吧。是的话可就好玩了,堂堂噬血盟南王,也有被调戏的一天。而他却拿那个人没办法。这倒好玩了。
“也不算,总之你要帮我抓住他!”
我皱眉:“小意,捉采花贼这种事情,不是应该叫清竹去做的吗?比如,以美色引他出来。然后我们来个黄雀在后。”
“没用,我找来了正义城怡心坊最红的花魁桅桑姑娘出来都没用。”
“那采花贼会不会是有龙阳之好呀?”
“应该也不是,我也找过怡心坊最红的男倌白公子作饵。但还是用。”
“哦?莫不是他们长得不入人眼?”
“什么话,那桅桑姑娘和白兰公子可是全城最美的男女。”
风凝香疑惑地问:“莫非噬血盟的情报也查不出采花贼是何人?”
“查不出,只知他叫流,是不是真名还不可知。”蓝正意一本正经地回答。
蓝正意便是这样,平时粗粗列列的。但一办起正事来,比谁都认真,半点玩笑都不开的。但脑子还是不够日显和陆少宁。只怕这令主的位置,他也无心理会。
“我们走吧。”我站起身。说道。
风凝香默默地站起来,跟在我后面。蓝正意追上来,“去哪?”
“怡心坊。”
风凝香的身子明显滞了一下。“我……”
我冷眉淡笑,果然,身为西王,又掌管了整个噬血盟的财富命脉,终归是个骄傲的女子。那种风尘之地,又岂愿踏入。想必当初为了接近我而假扮成舞女已经是极限了吧。还有夜夜迟归。酒肉生意被我做得那么隐晦,远不及真正的妓院那么露骨。
但一说到要进真正的妓院。像西王那样的女子,会进去吗?她是风清云的女儿。想必被保护得很好,不用经历我们这些人的磨难。也怪不得身在魔教却心如明镜。
这时候我便想到了灵芝。要是她的话,一定会一脸不在乎地跟着我走进去,可能还会嚣张地砸场挑战花魁呢。比起仙女,我想妖女更适合我。毕竟妖魔妖魔,已经是公认的一对了。
“你在这里等我回来。”我摸摸她的头,算是安抚。
“走啦,婆婆妈妈的。”某人在前面喊道。
我白了一眼,“急什么?妓院又不会跑了。”
说归说,但人已经跟着他出去了。
怡心坊别于一般妓院的花色,而是用了紫色,我看了看觉得很满意,只不知这坊的主人是何等人物。审美观如此了得。紫色,神秘的紫,诱惑的紫,堕落的紫。这也是为什么夜夜迟归以黑色和紫色为主色调的原因。
老鸨是个中年妇女,一成不变的艳俗。不过有了绿叶的烘托,才会有红花的艳丽。
“伍娘,我这位朋友是从烈京来的,想见识一下贵坊白兰公子的芳华。”
我优雅地笑笑,玉萧悬在腰间。眼尖的人都能看出此萧价格不菲,能配得上这种质地的萧的人。非富即贵。
“哟,这位公子俊得很呐。可不差我们白兰一分呀。”
不知指的是外貌?还是气质?外貌来说,与前世那张能迷倒绝大多数猎物的脸七分相似。另外不似的三分就是,前世的那个身体是女人。而这个身体是男人。无论如何,男人的外表再怎么漂亮,都要比女人来得阳刚些。偏偏我没把这张发展潜力很大的脸用在阳刚之上。而用他偏于中性。这样有利于我男女通吃。
“伍娘说笑了。在下俊不及烈天洛,狂不及蓝公子”,我笑道,外加在心里补上一句:雅不及陆少宁,逸不及日显。“论才,不及白兰公子。何德何能与之相比?”
“公子过谦,白兰公子今日会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