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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都喜欢看明星的小道绯闻,但是对于实力演员的毫无根据的空|穴来风总是特别宽容。蔺今,你的假期太长了,需要新作品的填充,年底的功夫片之前,你必须得有不一样的动作。这样大家都会把眼球锁定到你的电影上,而不是无凭无据的道听途说。”
“若儒,说到底就是要我继续工作。你怎么就没有做老师或者销售啊,口才真好!”
蔺今叹了口气,有些底绪难平又有些哭笑不得,若儒的话看似有理有据,但是听到最后落到实处还不是游说自己接着工作。
不过,如果仅仅这样就能避免少年受到任何不必要的伤害,何乐而不为呢?毕竟那些照片还清晰的摆在桌面上,绝对不是无凭无据的空|穴来风。
“我是很严肃的为你好,谁叫你娶了这样一只不省油的灯。我看曼玲不比他强上千倍?”
若儒挑起眉毛大呼委屈顺便也为自己那个失恋的堂妹打抱不平。
“好了好了,别跟我扯远了,再说小易可要回来了。这次你给我接的活是?”
蔺今不耐烦地堵住了秦大经纪人的啰嗦直奔主题。
“这次依然是老伙伴,何导的新片,《往事未付红尘》。片子走的是海派文艺路线,你是其中惟一的亮点。如何?”
提到工作,秦大经纪人迅速拿出包里的剧本,喜滋滋递到蔺今面前,蔺今一看就傻眼了,这分明是上次喝酒时何况交给自己的《红尘》,
“你确定没有搞错?你觉得我在里面能演谁?”
蔺今的嘴角有些抽搐,翻翻这些犀利且狠辣的台词,还真不是自己的风格,海派,还文艺,饶了我吧。
“谁让你做演员了,何导的意思是,让你献声。”若儒望着蔺今滑稽的表情笑着解释。
“献声?唱歌?”蔺今还是有些不能理解。
“拜托,谁都知道您老五音不全,没人会让您献那惨不忍听的破锣嗓子。”
若儒依然玩顾左右而言他,继续吊着蔺大明星的好奇心。
“那你说是献什么声?”蔺今感觉得到自己太阳|穴上的血管鼓了出来。
“这是一个大噱头啊,喜剧之王的第一次声音触电,何导的意思是让你做旁白,他体贴你理解你年底有大戏,所以这段时间你尽可以把它做出来。你以前不是做电台DJ的么?怎么样?”
若儒得意地微笑着,颇有些伯乐相千里马的味道。
“我还能怎么样?被你们打败了。”
蔺今颓然地感叹,居然是做旁白,演戏十年,想都没有想过,用声音去表演,还真亏的何况想得出来。
“何导说这部戏小成本,全部启用新人,你这幕后声音就是宣传的最大噱头,你答应了,我可就放消息出去炒了啊。”
若儒得到首肯自是乐不可支。
“好吧。我说你大半夜的,还真敬业啊,不困么?”看着时间,已经不早了,蔺今再一次坚定地下达逐客令。
“不是上午小易在家不好说么。剧本我放着这里,你好好看看。跟何导沟通好之后过几天就开工。”若儒见蔺今不耐烦到极点的样子便知趣地站起来,向门边走去。
“那些照片的事情,你小心,有一次难保不会有第二次。”
若儒背对着蔺今,在单脚跨玄关的一瞬间,语气变得异常艰涩。
“我知道,不管怎么样还得谢谢你。”蔺今望着桌上照片里少年明媚的笑靥轻轻回答。
若儒没有做声,穿好鞋,走出去,却再次被蔺今叫住。
“若儒!”
“又怎么?”若儒没好气地转过头。
“没什么,我想说,西塘那天晚上我说的话都是认真的。”
“另外,”蔺今停顿了一下,用促狭的目光上上下下打量着若儒。这目光却让若儒不由地主汗毛倒竖。
“虽然现在是夏天,但是这条围巾确实很好看。”蔺今微笑着在若儒面前阖上铁门。
若儒一惊,左脚被右脚绊了一下,一个趔趄差点摔下去。
打开的电梯里空无一人,抚摸着脖子上的围巾,白炽灯下铝合金的墙壁镜子般映出自己惨白的脸孔。他蓦地想起上次在也是这里,和Jarry那个温柔的吻。
也记得那晚在西塘的夜风里,蔺今和Jarry所说的每一句话和每一个表情,同样也是分别的时候,站在旅馆的门口,蔺今就像刚一样叫住自己,他的表情是惨不忍睹的疲惫,
“小易这件事情结束之后,我们找地方好好聊聊吧。”
“聊什么?”
“说说你的事情吧。”
“啊?为什么?你没发烧吧?”
“因为,我想听。”
当时蔺今抓住他的手紧紧握住。是悲伤焦虑时最好的安慰。
可是,现在的蔺今,依然无暇顾及自己,他们两个依然是大明星跟经纪人的关系。当老总摔下那叠照片的时候,他的心里居然泛着浓浓的妒忌和窃喜,妒忌他们是如此的幸福,窃喜这幸福很快就要过去。
记忆中最美好的画面和Jarry漫无目的沿着烟雨回廊行走,对方的声音是低哑地,带着一丝难得的感性,
“我们要是老了,就来这里隐居好了。”
“哪个我们?”
“当然是,你和我。”
此刻的Jarry不知道又在哪里,除了脖子上的围巾,若儒根本抓不到他身上任何一缕气息。
聒噪的秦大经纪人终于走了之后,蔺今坐下来,照例给自己泡上一杯咖啡。浅蓝色的文件夹打开到第一页,《往事未付红尘》,很写意的名字。他拿起铅笔一行行钩注属于自己的台词。
有一句话简直像是专门写给自己————
一生像似太长,却又太短,待搞清楚有何心愿,二十一年经过去,那四十岁前若不匆匆把所有该做或不该做之事做妥,之后也无甚作为,所以人人不够时间。
蔺今忍不住有些想抽烟,他神经质地把玩起指尖的铅笔。自己离四十岁堪堪也不外五六年的时间,或许还来得及把想做的事情一一做尽。因为他早已不再年轻。
易建明站在吧台后,不知道为什么,一整个晚上精神都非常恍惚。今晚回声的客人并不多,稀稀落落地落座在角落,静静地听者音乐喝着酒,冰蓝色的射灯缓缓转动。
他不在的这段时间里,Owner把酒吧又重新装潢过,所有临街的墙壁皆被打通,做成一整面落地窗。启动开关,玻璃窗上会落雨一样淌下水练,绵绵不绝。这瀑布窗极受欢迎,几乎每一晚都落着雨,于这繁华都市霓虹闪烁中,制造者宇宙洪荒缠绵悱恻的永恒雨夜。
易建明望着那匹被灯光染成蓝色的水瀑叹了口气,有些倦,很久没有过日夜颠倒的生活了。和蔺今在一起的日子,仿佛时时刻刻蕴满柠檬的清香,干净得似乎被露水涤荡过,如此健康清新的生活。
“一杯朗姆酒。”
熟悉的男人低沉的嗓音唤回了易建明的四处神游的注意力。他转过头来,吧台边的黑衣男人那张似笑非笑的脸映入眼帘。
“又是你!”易建明有些惊诧,蒋思凡就像一只鬼魅,他在自己生活的每一个缝隙里倏然出现而即刻又如水珠蒸发般消失,冷冽的灯光下,男人的脸色青白若骨,他半合着眼睛,疲惫的样子。
“别紧张,我只是来喝酒而已,一杯朗姆。”蒋思凡曲起食指轻敲吧台,发出清脆的响声。
“需要加可乐和冰么?”易建明忿忿地拿出酒瓶,该死的阴魂不散的家伙!
“加冰块,不要可乐。”
蒋思凡没有再看易建明,他的目光朝着舞台的方向。新请来的歌手抱着一把木吉他走上台。柔和的灯光下,有些风尘的男人,看起来并不像酒吧歌手,他扎着格子头巾,用抚摸情人秀发的方式轻抚过琴弦。奏出一串悦耳的旋律。
深黑色不透明的酒液被缓缓注入加了冰块直桶型的Highball里,泛起一阵细小的气泡。
“你的朗姆”
易建明将酒杯推至男人面前,蒋思凡接过来拿起,两个人的手指轻轻碰触,一小块冰凉的肌肤。
摇动杯身,轻轻啜一口,它入口有点烈、有点呛人、有点顺滑的口感不禁让蒋思凡一阵叹息。有人说朗姆来自于英文单词Rumbullion,意思是“喧嚣,骚动”。大抵是如此吧,思凡再饮一口就在心里暗暗自嘲,每次面对你,我的外表必须假装波澜不惊而心脏又总是那么波涛汹涌。
两个人都没有说话,他们一齐看着舞台上的吉他歌手,一阵清新悦耳的旋律过后是男人特有的粗粝沧桑的嗓音。很熟悉的老歌了,那英的《征服》。
那些音符和毒药般的歌词发芽般钻入你耳道,在你的心里缓慢地,缓慢地,摩挲。进入大脑,让你在你无知无觉地过程中轻易地陷入。
就这样被你征服,切断了所有退路,
我的心情是坚固,我的决定是糊涂。
就这样被你征服,喝下你藏好的毒,
我的剧情已落幕,我的爱恨已入土。
…………
一曲终了,两个人亦相对无言,音乐带来心头错综复杂的暗涌,是时寒时暖的洋流。
蒋思凡把酒钱放在空掉了杯子旁边,
“我走了。”
“孟先生现在把易歆安置在乐生。我想还是来告诉你一声。”
望着蒋思凡过于挺直的背影渐渐远离视野,易建明突然感觉到这个男人长久以来满身的落寂。他的右边注定了不会有任何陪伴的身影。他想,我是何其幸运,上帝让我遇见了蔺今。
思凡刚踏出回声,便被扑面而来的冷风吹得打了个寒噤。风很大,他抬起头,每次仰望天空都有一种跟着一起飞翔的错觉,世界上最公平的事情,莫过于太阳公转地球自转。不管地球的哪一个角落发生怎样纷飞的战火都不能影响这两个星球的运转,无关男女老幼富贵贫贱一律平等。当定律坚固得不容许被破坏的时候。人类便会绝望地接受那些定律之下的理所当然,即使是恒久不灭的真理也有残酷且不易被发现的假面。
他曾经无数次幻想如果出生在正常家庭或者书香门第,那他会不会爱自己。但是这个假设本身就不成立,因为如果他出身良好安逸就根本不可能进入孟家,又怎么会有机会遇见易建明。
走到路边酒店的门廊下,双手护住打火机点燃一根烟,在烟雾中仰望高楼欧式的穹顶。桔色的射灯照耀下,这片天空是如此多情又艳丽。
哼起刚才和男孩共享的那曲《征服》,
就这样被你征服,喝下你藏好的毒
我的剧情已落幕,我的爱恨已入土
…… ……
心头的粗糙的角落暴露出来,有砂纸轻轻磨过,为什么伤口还会疼呢?
作者有话要说:
忙碌告一段落,我下期会申请上榜,大家千万别弃文啊,另外锄禾亲帮我建立的读者群,欢迎各位赏光!
the flower of evil
魔鬼在牵引使我们行动
————波德莱尔
易建明站在路边等车,他有些懒散地靠在站台边的电线杆上,脸上满是夜班过后的疲惫,去市郊乐生疗养院的公车每天只有很少的几班,半小时一趟,最早的那一趟是六点半。
六点半,整个城市还未曾完全苏醒,天空是极为洗练的烟灰色。打烊之后,他勉强在阁楼的房间里小憩了一下下。似乎只是睡过去一小会儿,便已经错过了第一班车。
人生中总是有这样那样的遗憾,就像刚才在倏睡梦中错过的早班车,要苦等半个小时才能等到第二辆。就像小叔刚刚发病的时候,发了疯似地在医院走廊里奔跑,他睁大眼睛,想找一个人,不管如何努力却是再也找不到了,他想找的人早已不在这个世界上。如此遗憾,却毫无办法。
忽而初夏,天亮得越来越早,但是清晨森凉的空气还是让他禁不住打了个寒噤。
一群叽叽喳喳的女孩从身边走过,她们穿着蓝色的泡泡袜格子迷你裙,露出一截莹白的小腿,书包斜挎在腰间,上面挂的公仔随着一蹦三跳的雀跃式行走一拍一拍。女孩子们毫不顾忌地嬉笑打闹着,斜睨着眼睛打量着易建明,不时小声耳语。90年代的高中女生,形同一束束放肆嘹亮的金色阳光。晨曦时分,三五一群跑过街头。易建明细缝起眼睛,望着那远去的校服裙摆。当年的高中女孩可不这样子,如果,那个时候没有逃离,估计现在和她们一样,还是背负着学生的身份,漫步在清晨的校园里。
低下头,把T恤后的帽子拉起来,从口袋里摸出香烟,点燃,慢慢地吸起来。易建明一边沉默地抽着烟一边等待下一班公车的到来。再一阵风刮过,这才觉得饥肠辘辘,于是在便利店给自己买了一只早餐面包和一杯锡纸包装的温热奶茶。
他喜欢奶茶,而蔺今喜欢咖啡,还是归属于垃圾食品一类的速溶咖啡,酸涩的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