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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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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徒是天生的

蜗角虚名,蝇头小利,算来著甚干忙。事皆前定,谁弱又谁强。且趁闲身未老,须放我,些子疏狂。百年里,浑教是醉,三万六千场……

梅雨时节,花研柳翠。
夜是极朦胧的,雨从鱼鳞瓦沿渐次滴下来,敲到青石上,啪,远远地腾开去,轻烟满湖……
叮咚琴声,不知从哪个地方传来,似远若无。
这样幽冷的夜晚,人却恹恹着,木板床被翻来覆去的压得吱嘎作响。影壁后几竿青竹被风一吹,摇头晃脑,一丝沁凉却好像从脚底渗上来,于是辗转地沉梦,又渐渐地清醒。
朦胧中,有人推门而入,青丝竹编的麻席边慢慢下凹。床上的人皱了下眉,又翻了个身,让出小半块地方。
暖意的手落到冰凉的额上——
“又睡不着了?”
“唔,净做怪梦。”
“晚上不该让你喝那酒的,太冲。”床沿的人轻微懊恼。
“百事尽除去,唯余酒与诗。”床上的人几分淡然。
床沿的人哧笑了一声,“诗还说得过去,酒量嘛……”
两人正低声说笑,却有人在此时拍了拍门,随后一个头发蓬乱的脑袋怯生生的伸了进来:“先生,我弹完了。”
床沿上的白衣人笑了,“三猴儿,又是你。”
看到他清秀少年脸上便露出顽皮的神色,“戚大哥,你上回来我在弹这阙阳关,这会子都过了两三月了,我还是在弹阳关。”
“前人有积十年不下山,昼夜手不释弦,才遂穷其妙者,你这几个月算什么。”床上的书生方想板脸,但瞅着那睡眼惺忪的眼皮止不住的往下掉,不由也笑了起来,“算了,今天就罚到这,你回去罢。”
少年欢呼一声,回身便跑,出了门不久却又折回来,红着脸作了一揖,“今日实不是故意害先生受伤的。”
书生挥了挥手,衣袖拂过,像午后某只水鸟滑过湖面时,那青郁的振翅。
待少年再掉头走了出去,直到听到竹扉外那咯的一声,床沿上的白衣人才低下头,把手按到书生的右腿上,“一个小小的捕鸟陷井也会伤到你,也太不小心了。”他嘴里说着话,手却没有停,一下一下,舒缓而有力。
书生闭起了眼睛,半晌才道,“我又不是你们江湖人,懂武功,皮糙肉厚的全不把性命当回事。”
他说得极自然,白衣青年眼中却露出几分怅然的神色。说是青年,其实看他的眼睛,便知道他的年纪绝不会太轻了,但他的容貌和身姿都是挺拔的,只那双眼睛,在灯下略有几分风尘阅历的萧白之意。
他似乎也嫌此时的油灯过亮了,隔空轻轻曲指。指风掠过,仿佛带着禅意,一如竹风掠空。
房内顿时黯淡下来,漓漓的江南细雨在窗外下得正密,打得竹叶晃来晃去,心思就越发凌乱。
息香燃了好一会,屋里却仿佛还能闻到傍晚那辛冽的酒香。
从来壶中岁月,梦里功名。
书生身子一歪,压在裘枕上,发出一声轻叹,“我真不明白,为什么总是会做那些刀光剑影的梦。”放松身体,任白衣人在他腿上||||穴道按揉,痛楚一松,眉目间就越发的朦胧起来,“我总闻到血的味道。”
白衣人微微垂下头,静了良久,低声说,“每年黄梅天这样熬着也不是办法,不如,我来给你说故事,你只管听着,看能不能尽量睡一下。”
书生轻笑,“你又要讲那些江湖闲话了?”他指了指桌案上的酒杯,“可惜,我不懂武功,不能随你去看那个醉里生死拔剑杀人的江湖。”
白衣人苦笑一声,起身端起酒杯放在鼻端轻嗅片刻,一饮而尽:“看不看也没什么关系。”他淡淡道,“江湖,已尽在你我杯中。”
过了很久很久很久……之后,书生仍记得那一刻。那一刻那个人说出那一句话的时候,他的神情,竟然好像横渡了沧海,埋葬了桑田。
他微微觉得心酸。

“我要说的是一个酒徒的故事。”
“酒徒?像你这样的?”
“嗯,把眼睛闭上,听我说就好……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从小喜欢酒的人……”
“慢着,很久很久之前,到底是多久以前?”
“呃……很久很久以前就是很久很久以前。”
精明的听者对强辞夺理的说书人明显有丝不忿,但气氛那么好,身体懒洋洋的,浑厚而刻意压低的声音就响在头顶上,他竟莫名有了一丝安心。只是呆呆望着房间的顶棚,隐隐又有了一丝迷惘。

好吧,很久很久以前……

少年又看见了那张旗幡,在一场大风雪中飘啊飘,里面有鼓乐声传来,仿佛是一个很热闹的所在。天气很冷,少年趴在窗下,轻轻对手掌心呵了呵气,扭头看了一眼,三四个年纪比他小块头比大他的跟班缩在墙角,又是跺脚又是招手,就是不敢冲出来。
“老大,里面都是些会杀人的恶人,快回来。”
他咧了咧牙,猛吸了一口气,满鼻都是那汹涌的异香。头也不回的向后挥了挥手,扒开窗户人就泥鳅般的滑了进去。
那厅堂里乱哄哄的人来人往,像是谁在娶媳妇。少年不过十二、三岁,却手脚俐落胆子大得出奇,一双眼睛猫似的铮亮。见谁也没看见他,顺着那股子香气就翻到了一个院子里。
那股奇异的酒香从一扇门后传出来。少年年纪虽小,却在江湖上着实摸爬了几年,居然也经验老道的不进花园,而是纵身一窜,跃上了院中的一棵大树。他的身法杂七杂八,有江湖上入门级的燕子三抄水,竟也混合着提纵术这样高明的轻身功夫。
轻飘飘的一个倒挂金勾,悬在房门前,试着一推,房门居然是虚掩着的。
屋里没有人,一个一人多高的大火炉倒占去了大半间屋子,炉中熊熊的紫火不停的跳动着。那股酒香越发浓郁。
少年微微觉得不妙,但那股气味就像活的一样,钻进他肚子里,勾得他口角生津全身馋虫都在发痒。半晌后,终于忍不住跳下去,四处翻找。
奇怪的是找了半天房间里居然一瓶酒都没有找到,就这么四四方方一间屋子,能藏到哪?眼睛一转就盯在了中间的玄铁炉上,那炉门丝严缝密,他却从怀里摸出一根铜丝,几下拨弄就开了炉门。
果然烈火盈炉的鼎中有个白玉般的葫芦,被火映得发出淡淡的紫气流光,浓郁香气扑鼻而来。少年深深吸了口气,觉得自己快要醉死过去了。
用了七八种办法,才满头大汗的用那根铜丝把葫芦从炉里钓出来。
一拿到手上就顿觉不妙,一股冰凉的气息从葫芦上传来,一瞬便浸入身体,少年大惊之下甩手抛掉,谁知那葫芦就像粘在他手上,大股的寒气狂奔着向体内窜。
背后突然飘起了一个阴恻恻的声音,像在背后,又飘在很远的地方,比手里的葫芦更让人心里发毛。
“这是昆仑颠寒雪所酿,辅以玄铁之火,天下至毒,有种你就喝一口。”
少年体内七经八脉正冻得难受,一听到这好像从幽冥里飘来的声音,他反而不抖了,眨了眨眼,居然真一抬手就把一大口酒灌了下去。
背后鬼里鬼气的声音好像也吓了一跳,一下就没了声息。少年只觉得这一口酒从喉头滚下去,竟像是烧了起来。他一向胆大,也不怕死,心道毒死总比渴死好,抬手又是一口。这一下只觉得干烈醇厚的酒香如熔浆穿落,直烧得他的眼睛明亮如艳阳。
“好酒!真是好酒!”他大叫了一声,猛地回过身来,发现身后居然是空无一人,这才猛吃了一惊。
刚刚说话的人呢?莫非真是白日见鬼?
突听见半空又是一声冷冷哧笑,“人小鬼大,胆子倒还真是大得很。”
少年这才看见高高的横梁上卧了一个人。不,七分像人,三分像鬼。
这么热的房间,他一身厚裘把全身裹得像只粽子,脸苍白得可怕,眼睛里却有两簇寒火,像只大蝙蝠一样直勾勾地盯着他。
偷酒被主人逮了一个正着,那少年却也不害怕,只仰头看着那个古怪青年大声道,“你这酒是个什么名堂,好家伙,又冷又热。”
“方才你要是不敢喝,现在已经死了。”青年看着他,唇角却慢慢化开了微不可见的孤纹,仿佛自言自语道,“这天不怕地不怕的小子是从打哪冒出来的……”
“江湖人当然自江湖来。”十来岁的娃娃脸偏装出一副老气横秋的样子,“我姓戚,你可以跟着我的兄弟们,叫我戚大哥。”
“哼,我看你可以叫戚大胆。”
“你又是谁?”
“小雷门,雷卷。”
…………
少年,哦,不,现在应该叫他戚大胆了。很多年以后,戚大胆才发现他在当年的少年张狂中,偷到了他毕生最珍贵第一种酒。
他偷的那种酒,名叫阑寒烈火,是江湖中最诡异的门派里最诡异的小寒神雷卷用来养身的独门配方。而他知道,那种酒还有另一个名字——友情!

戚大胆已经记不得他是从什么时候起学会的喝酒。
他出生就没了娘,据他那在镖局做趟子手的老爹说,他还只有几个月大的时候,有天戚老爹把他抱在怀里,用筷子头蘸着老黄酒给他尝,结果他居然砸吧着嘴吮得挺香,喜得戚老爹一个巴掌拍在他屁股上,“好,好男儿,咱戚家后继有人。”
后来戚大胆得出了一个结论,真正的酒徒就是天生的。比如他。
从五岁起就能分出汾酒的年份;六岁平生第一次偷酒喝,三十年大曲进了肚子,被戚老爹举着棍子赶了半个城;十岁的时候老爹为镖局尽了忠,他终于出来混江湖,胆子大拳头硬,混到哪里都是大哥,到十三岁遇到小雷神雷卷,已经偷品过天下名酒三百十三又三种。
拜入小雷门后,他觉得他的一生更跟酒密不可分,带着一帮猴子偷卷哥的酒,被雷太夫人拿着家法撵得满山跑那是寻常。
其实到了那时,江湖上谁不知道小雷门一个叫戚大胆的小老幺。武功好,人品好,酒量好,人也长得好。舌头一尝,就知道酒的年份;鼻端一嗅,能知道里面勾兑了几钱紫檀香。按跟他喝过一次酒的四川唐门大弟子唐渊的说法就是:硬是要得!
交际广名头响,戚大胆在今后混江湖的岁月中当然不用再偷酒喝了。但其实只有真正喜欢喝酒的人才知道,酒和女人一样——送上门的不好,总是要拼命偷着喝的,才过瘾。
18岁那年少年英豪戚大胆走了七百里路,去京城帮兄弟卷哥砸人场子,按他自己的话说是三江四海的口诀倒背如流,口气比天大,结果围场卖艺的时候,遇到了一个叫息红泪的美貌女子,当场把他撩下。当然,打擂有一个跟武功同样重要的秘诀是:谁美谁的赢面就比较大。
他们一起割下了那个轻薄她的木客镖手的舌头。因为觉得痛快,回程的时候,就一起去了京城最大的酒楼,偷那号称千日醉不醒,十年味不败的密藏“江山第一”。
酒窖里浓浓的酒香很奇怪,明明打开的是酒坛,但仿佛有另一种香气,比酒的香味更浓,更诱人。
后来戚大胆终于明白了,那不是酒香,而是身旁女子身上所散出来的香气。密密缭缭的幽香,仿佛要把人的一生都牵绕其中。
那一次,戚大胆偷的酒,名叫红颜。
息红泪确实是红颜,她很美,很媚,有时也很冷,但戚大胆最喜欢的是她的爽直明快,恩怨分明,像个男人。

再后来戚大胆喝过的酒简直连他自己都记不清了。
绍兴醉花荫,轻滑甜润,初品时只觉香甜,却后劲十足刀枪火燎;江南女儿红,醇如佳人在怀,风情万种;山西竹青叶,孤清寒彻,沁人心体;刘伶杜康酒,如饮穹宵仙水,清爽克己……
他曾放下一切从四川快马赶到南海,只为了喝第一口百年一开的海南烧春;也曾仗剑天涯,追击一名奸杀青楼女子的采花贼,谢礼只是一坛潞州随处可见的九酿珍珠红……那时的酒于他,实在是一件很美妙的东西。但喝得太多,渐渐也就记不得酒名了,无论哪种酒,名窖还是土酿,只要一杯下去,他便觉得意气飞扬,不可一世。
直到那年,他一剑上了连云寨,名满天下的戚大胆戚大侠,携着佳人,第一次尝到了漠北的泡打灯。以至四年还是五年后,他都还记得那个味道,一刀一刀,像杀着喉咙。
他竟然莫名地怀念那个味道。于是,他在一个黄沙漫天的下午,又回到那个破破烂烂的酒肆。
戚大胆永远都无法再忘记那个下午。
有很大的风,还有依稀的阳光,无数风沙像飞絮一样在眼前飞舞,夕阳把一切都变成了金色。
就在那一天,他遇到了一个人。
有点像当年第一次见到卷哥,又一点像那个月夜里的息红泪,戚大胆说不清楚心里的感觉,他只是有预感,今天晚上,大概又得偷酒。
没有哪一次偷酒有这样的惊心魂魄,连偷那阑寒烈火时也不曾。
酒肆老板藏在夹壁里的没渗水的炮打灯,他不是第一次偷,但不知为什么,心快得像是要跳出来,手都在微微发抖……
店小二确实是一份很有意思的工作,藏龙卧虎。同伙的眼睛比天上的星星还要明亮,自己那把琴在他手上发出类似于欢愉的呻吟……凭着戚大胆多年的江湖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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