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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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呻吟……凭着戚大胆多年的江湖经验,他觉得危险。但那股危险却又被那夜的酒香汹涌地淹没。
烟霞烈火。
那一夜之后,戚大胆突然觉得自己太不了解酒了,也太不了解自己。所以,他的矛盾简直不是一点点。可是,他还是冲动地,在喝了两晚不渗水的炮打灯以后,站在那个院子里,在金黄的玉米和火红的辣椒中间,在烈酒的燃烧中间,吼出了他的承诺——
“我不把你当兄弟,我拿你当知音。”
其实,燃烧的哪里是烈酒,分明是他的热血,他的心。
那是戚大胆记忆里最后一次有心情偷酒。从此他的人生被斩为两段。
前半段洒脱飞扬,后半段被血色斜斜挑染开去,凝重枯寒。
十年后,当他终于和那个人又喝了一回炮打灯。那时他也终于明白,原来那一晚偷的酒,叫做命运。
命中注定要错失和得到的一些东西,无论怎样闪躲,都没有用。无论躲得多远,都没有用。无论怎样去憎去怨去恨,都没有用。
戚大胆终于做了一回认命的酒徒。

夜。
青袖。
笔生尘。
暗香浮动。
人约黄昏后。
一灯惶惶如豆。
仍有思情化入酒。
半醒半梦半生如旧。
忘前尘往事恩仇血肉。
低语千般缱绻万种温柔……

书生努力的睁了睁眼,脑子里恍恍惚惚的。他想耳畔这沾着雨水的故事,这寂寞的声音,有没有一点点,是真实的?有没有那么一点点,是柔软暖和的?
还是睡意太浓,他的耳朵出了问题?
“故事完了?”
“完了。”
“你实在很不会讲故事,我只听到这个戚大胆喝了很多酒。他想证明什么呢?”
“也许他想证明,不管哪种酒,其实都只有一个味道,关键是看跟谁喝。”
“也不尽然。就像今天晚上你跑那么远带回来的酒,也难喝得很。”
“你不记得那是什么酒了?”
“不记得了。那是什么?”
“没什么。”白衣人叹了口气,伸手替他把薄被拉起来,“你现在有点想睡了么?”
“有点。”
“看来以后只好每晚给你讲一个无聊的故事。”
“唔……好……”书生终于撑不住了,头陷在柔软的枕头里,里面塞了艾草,发出一股糯糯的清香,他努力了半晌,最终还是抗不过骨子里袭上来的睡意,迷迷糊糊打了个哈欠,“唔……最后那个故事……他们中间丢失十年。那十年……他们到哪里去了?”
“最后……”白衣人沉默着。微弱的灯光映着他的影子,他听着耳畔的呼吸慢慢平稳下来,然后看着沉沉的天光,一寸一寸,如何沿着窗隙慢慢铺展……
他们哪里也没有去。
他们在这里,一直……再没有分开……
身边的书生睡着波澜不惊,偶尔身体会轻微地抽动一下。他俯下身,轻轻握住了他的手。青筋在他削瘦的指背上如流水一般,慢慢也就安静下来。
直道相思了无意,未妨惆怅是轻狂。
他听着他清浅的呼吸,突然觉得这么多年,竟就是弹指一挥间。如果给他时间,他也许会重新回到过去,好好审视自己。同样,他相信给书生时间,他也一定会,认真反思自己的所作所为。
但时间不给他们机会。他们就只能往前走。
不回头。
不过,以后的时间总是有的。每一个漫漫的长夜,每一个弥漫着青草香的晨曦,只要活着,就有时间。只要有时间,他们就有机会。只要有机会,他们就可以在有生之年,做自己想做的事,护自己想护的人,喝自己想喝的酒。
———————————————————

重重叠叠的玄瓦,关住了江南的烟雨。
所有的一切仿佛都静止了。人睡着了,青瓦与白墙,连同屋旁的高梁地,背后的绿竹林,庭院里桂树森森,细雨轻覆如盘……天和地,一切,仿佛也都悄然入梦。
书生不息的心跳声,倒成了这个漫漫墨夜惟一的单音。
情之常在,不藏于庙堂,不隐于江湖,却在这人人都有的方寸之间……缱绻着,静静地坦露着。

天生酒徒戚大胆的最后一种酒,叫做珍惜。了却家国,只是吴山越水里的一对人间醉客。
他迷迷糊糊也跟着打了一个盹,梦里他又变成了戚大胆,在某次偷酒的路上,看见了一个少年,独自坐在湿漉漉的草地上。很孤单的样子。
他坐了多久,他就看了多久。最后,他终于忍不住走上前,拍了拍少年的肩膀。
然后他就醒了,身旁的呼吸仍然安宁清浅,窗外雨声却又浠漓起来,将停未停的样子。一声声嘀答,隔着那么远,像是前世。
盛年的戚少商笑起来,握紧书生的手,放到了自己怀里。
江南的四月,翠生生,白茫茫,奈何天,梅雨纷纷……

(第一夜 完)
一千零一夜——大当家讲的故事之二 他和他的剑(完)

一丝清苦的药香在屋中弥漫渐淡。
窗外,斜风细雨依旧细密,绵绵碎碎,织作一张润物无声的网,却似永远也织不尽似的。
一川烟草,满城飞絮,梅子黄时雨。
不知怎的,这样的天气总是令人困乏欲睡,可待人真的卧于榻上,却又是恁的辗转反侧,轻易入不得眠了。

白衣男子轻轻将窗栊上一盏半旧的风铃取下,一边摇头,一边在嘴角浮起清浅的笑意:“这两个小鬼头,偏将这东西挂在这里,叮叮当当的,也不怕扰了他们顾先生的清眠。”
“总归也是睡不着,有它在,也好陪我夜阑卧听风吹雨。”
身后懒淡的声音幽幽响起,屋角榻上卧着的人说着翻了个身,一袭淡青古旧的衫子,在昏黄的灯火下像笼上了一层轻烟,望去咫尺天涯般不似人间。
白衣男子转过头,忍不住抿嘴一笑,大步走上前去俯身道:“怎么,又生僵卧孤村之叹么?”
榻上的青衣书生一动不动,闷闷地冷笑了一声:“笑话。你那霜刀风剑大风大浪的江湖天下,我才懒怠投身——”
白衣人忍住笑,正色言道:“再大的风浪,也有能挡得住的东西,比如说,一把剑。”
“剑?你以前也是用剑的吧?”
白衣人一怔,笑着点头:“是啊,我还曾经练成过身无彩凤双无翼,心有青龙一点通的绝世剑法。”
榻上的人发出一声讥诮的冷笑:“哈?”
“真的,”白衣人道,“京城中最大白道势力的领袖王小石,神侯府轻功暗器名闻天下的名捕无情,都曾与我切磋过,当世四大神兵中的血河剑和挽留剑,我都堪堪交过手——”
“你不觉得自己的脸皮真的很厚么?”
白衣人眨了眨眼睛:“你难道今天才知道?”
他说完停了一下,也不管榻上的人愿不愿意,便兀自矮身坐上了床沿,将床前矮几上的烛火灯芯拨了一拨,方慢慢道:
“今天我要给你讲的,就是一个关于剑的故事。”
幽明摇曳的火光里,他的声音清冽而低沉,似乎有一种神奇的魔力,让光阴时而静止,时而从头。
有点下意识地,他一边说,一边搓了搓自己的手掌——那里原本握惯了什么东西的薄茧已消失了个干净,干净得像从来没有存在过一样。

从前,有一个少年,他从小就喜欢剑。
他那做镖头的老爹在他五岁那年为他削了一把木头小剑,他从此便像得着了宝,连睡觉都要揽在怀里,别的东西他都愿意跟玩伴们分享,独独这小木剑,谁要他也不肯给。
直到有一天,他拿这把小木剑戳伤了别家孩子的额角,他爹爹一怒之下,把那木剑折成两段丢进了炉灶——他心里伤心得要命,却忍着一句话也不说,一滴泪也不掉,只睁着大大的眼睛看着它在跳跃的火焰中慢慢变得焦黑。
后来他偷偷地把那柄木剑从灰烬里扒了出来,埋在了河滩上。
当时他有点赌气地想,他再也不要玩这种东西了。
——虽然爹爹并不知道,那个前大街绸缎庄家的独生小少爷是多么骄纵野蛮,把隔壁瞎眼王阿婆的菜篮子打翻在地,还用泥巴丢她的后背……
他不想解释,小小的他已经似懂非懂地明白,这个世界上有些事情,解释是没有用的。
到很久很久以后,他都一直记得那把木剑带给他的快乐时光,也忘不了它在火焰中燃烧的悲鸣。
从那以后很长一段时间,他在爹爹的指导下习武操练,使刀使枪使棍使锤……独独不肯学剑。
那把“剑”,是他未被折断的童年。

十岁那年,这个少年遇到了他人生中的第二把剑。
那算不上什么绝世神兵,但却是一把真正的剑。
少年甚至不知道它的名字,因为当那个浑身是血的汉子临死前把它交给他的时候,只来得及对他说最后一句话:
“小鬼,拿着它,它能保护你自己!”
是他把这个奄奄一息遍体鳞伤的汉子从后巷扶回自己家的后院柴房,端来了一碗清水,几个半热的馒头。
因为他就是相信,那是个侠士,不是个坏人——在肮脏凌乱的尘土血泥中,一个坏人,是绝不会有那样一双充满热意的、清得透亮的眼睛。
那汉子从头到尾没有对他说一个“谢”字,但却把自己腰间的剑解下来送给了他。
这一次,少年的爹爹没有责骂他,只是看了那把剑很久很久,然后长长地叹息了一声。
“你就拿着它吧。”爹爹说,注视着他的眼神意味深长,里面有什么一瞬即逝。
少年把这把剑擦得很亮,小心地挂在了腰畔。
冰凉的剑身地贴上他的肌肤,又慢慢变得温热,似乎整把剑都热烈地流动了起来——有那么一瞬间,少年感到从未有过的激动,几乎觉得,这种兵器已经开始长进了自己血肉里去。
从此以后,他再也没有用过其他任何兵器。
多年以后,当别人用“侠义”两个字来形容自己的时候,他都会想起当年从那汉子手里接过那把剑时,自己手心的温度。
也许吧,从那把剑起,他一夜之间成长。

那把剑从此陪他年少得意,陪他鲜衣怒马,陪他意兴方豪,陪他遇到了卷哥,陪他离开京城,陪他来到了小雷门……一直到大半个江湖都开始热烈传说起,霹雳堂小雷门大总管响当当的名头,就叫做“九现神龙”。
少年侠士,如歌岁月,天大地大,纵马江湖——他开始爱上喝最烈的酒,开始觉得身边缺少一个最美的女人。
就像他开始需要一把最快的宝剑。
那一年,他横扫了关东第一大派,初识了江湖第一美人,换上了一把名为“青龙”的剑。
格斗中,他执这剑为她流过血,怒江边,他用这剑为她摘过花,佳人倾城笑靥,江湖儿女演尽情怀。
“青龙”吟处,神龙入海。
他的日子正值火焰一般的年少,他的江湖和他人生一样:风和、日丽、山高、水远。
——并因了那个女子,而更加热烈、芬芳。
他不知寂寞为何物,亦未尝过失败味道——没有什么是他不敢追求,没有什么是他不能得到。
当他带着青龙剑脱出小雷门,投身连云寨的时候,他用其隔江割袍,凭它服众立威,执着它领兵抗辽于万军之中取上将首级,拿着它在篝火旁与弟兄们痛饮狂歌。
它见证了他生命中最快意方遒的一段辉煌。
那个时候他并不知道,一把改变他人生的剑,即将出现。
他注意到那把剑有着一个听上去很悲凉很壮烈的名字,它叫做:逆水寒。
他因这把剑而遇到了一个人——这个人和这把剑一样的遗世而绝立,孤峭而清冷,也一样有着不能掩却的凌厉之芒,倨傲之锋。
遇到那个人的第一天,宝剑越匣而鸣,他认定,那是因为那个人的到来。
那个人,一表人才,气宇不凡。
那个人,惊才绝艳,智计无双,能运筹帷幄,可决胜千里。
那个人,他看到他的第一眼,心中就起了一阵莫名的震荡,那是一种他从来没有过的感觉。
交浅言深,一见如故。
这令他不得不相信,生命中总有些什么是不可阻挡。
那一夜,他为他舞剑,他为他抚琴,击节把酒,引为知音。
那一夜,他就做出了决定,要把连云寨大当家的交椅送给他。
那一夜,似乎比一瞬还短暂,又仿佛比一生都要漫长。
他剑一般飞扬的眉,剑一般明亮的眼,剑一般豪烈的笑纹,最后都变作漠漠黄沙如醉寥寥清风如诉里一段宿命的相逢,一场灭顶的知遇。
琴声与剑影相和的旗亭一夜,竟是永生难忘。
可身为连云寨的大当家的他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就是那把突如其来的剑,就是那个从天而降的人,把他全部的人生颠倒、翻覆、毁灭,连一点冰冷的余烬都不曾留下。

“这到底是把什么样的剑?”青衣书生终于忍不住转过脸来,“再后来呢?到底发生了什么?”
“我以为你睡着了呢,”白衣男子想要微笑,不知为何眼中却隐忍不住淡淡的苦涩,“这故事过于久远,连我也记不清了——”
他看起来好像有些疲倦,抱臂仰卧下来,直视向上方,似乎望进无涯的虚空,明亮的眼中荡开一层几不可察的黯灰。
故事仍然继续了下去:

再后来,九现神龙失去了他的兄弟和寨子,基业尽毁,历经艰劫,但好在,他一直没有放弃那把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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