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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阳鬼探-第6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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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他妈的他是一只寄宿鬼。

正在发愣之际,只见从陆晓翔额头上飘出一条黑气,那两只眼珠也被卷在黑气之中,往门口飞去。

“嗤嗤”两声,黑气上发出闪耀的金光,紧跟着听到了寄宿鬼的闷叫声,但黑气在空中抖动了几下,还是从门缝钻了出去。

我回头看了一眼佛像,你老人家终于睡醒了,可是醒的太晚了,人都死了。我忽然又想到寄宿鬼是个依靠吸取阳气生存的恶鬼,害死了陆晓翔不可能会罢手,下次又不知道要害死谁。我急忙跑到门口,拉门跑了出去,顺手提起门口的背包,看到远方夜空中有条淡淡的黑气,飘出了寺门。我慌忙朝那个方向追去,此刻完全顾不上曲陌是否会跟过来了。

寄宿鬼似乎被佛像金光给打伤了,这次逃的并不快,我翻过寺门追出去,但不小心触到了监控红外线装置,寺院中顿时响起了警报声。

我一边向前拼命奔跑,一边回头,曲陌没出来,可能她要守着同学的尸体,可是警报一响,她不跑被抓起来肯定要当盗贼处理了。此刻我也不管了那么多了,追寄宿鬼要紧,趁他受伤必须铲除掉他。

一路追着黑气往南,过了龙兴居,又往南跑了几百米,终于在一个十字路口追上了。我冲着天上撒出八枚铜钱,大声念道:“奔雷奉行,乾坤震定。急急如律令!”

八枚铜钱急速旋转着飞上空中,瞬间排列成了八卦阵型。刚刚发出黄光,却被一件黑乎乎的东西给罩住了,黄光一灭,“叮叮叮”几声响,铜钱随着那件东西坠地。我气喘吁吁的跑到跟前,竟然是一件外套,黑色的夹克。

妈的,是谁帮寄宿鬼逃生?我转头看了看四周,发现一条黑影沿着路边墙壁,迅速朝西逃走了。我没顾上追他,而是抬头去找寄宿鬼,茫茫夜空里,黑气失去了踪迹,呈现一片宁静祥和的气氛。

操他二大爷的,我提起这件夹克,把铜钱捡起来,冲着西面追过去。但因为捡铜钱耽搁这一下,他几乎跑的快没影了,在前方路口一闪,便消失不见。

我咬牙拼命的往前跑,相信自己的肺活量和奔跑能力,不信追不到你个狗太阳的。当我追到前方路口,往那条黑影消失的左侧方向看了一眼,正好见到那条影子在前面两百米开外的地方,上了一辆出租车,然后绝尘而去。

第132章亚布力烟丝

我像条野狗似的在路口喘了会儿气,才悻悻的回到龙兴寺门外。警灯闪烁,人声嘈杂,那儿已经停了两辆警车,两个警察正在向外抬出陆晓翔的尸体。曲陌也一脸沉郁的跟着走出寺门,上了警车。

目送警车拉着警报走远,我也全身犹如散了骨架般坐在路边,心里这个郁闷啊,无法用词语来表达。

人没救活,就在我眼皮子下死了,寄宿鬼也没追到,曲陌又进了警局,真他妈的窝囊!感觉从小到大,还没这么窝囊过。我看着手里的这件夹克衫,心想从哪儿杀出个王八蛋,帮寄宿鬼逃走了?

无利不起早,无益不帮凶,这王八蛋肯定是这一系列诡异事件的背后推手,寄宿鬼也是他搞出来的。我伸手在夹克口袋里翻了翻,空无一物,什么东西都没有,一点线索都没留下。但看夹克质料和商标,属于中低档次的衣服,估计超不过一百块钱,这种货色是一般小市民穿的。颜色看上去也很陈旧,不是年轻人的款式。

我又把夹克拿到鼻子下闻了闻,应该很久没洗过了,冲鼻的汗臭,还夹杂着一股浓郁的烟草味。这王八蛋生活邋遢,是中低收入阶层的中老年人,还喜欢抽烟,并且是那种眼瘾比较大的,烟味都深入衣服纤维之中了。

这种人在城市中占有的比例相当大,仅凭一件衣服把他挖出来,基本上很难。交给警方或许有办法,比如警犬,那鼻子,肯定比我厉害。

想到警方不由自主的脑海里浮起沈冰的俏脸,我的心就是一阵哆嗦。老子去找龙少辉吧。他过年时还给我寄过礼物,应该还记得我这个土包子“阴阳鬼探”。

现在是凌晨三点半,打车就难了,除非运气非常好,像刚才那个王八蛋就是走了狗屎运,不然肯定被我逮到。

一路步行走向警局,走到那儿,用了差不多两个小时。好在天快亮了,等不了多长时间。春天的凌晨还是很冷的,我裹紧了上衣,还是冻的全身打哆嗦,也不管王八蛋夹克上的汗臭味了,把它披在身上。

好不容易捱到了天亮,慌忙跑到街边刚刚摆好的小吃摊上,要了一大碗豆浆,一个煎饼果子吃下去,感觉全身暖和,舒服的不得了。

八点半了,我看到了沈冰的车驶进了警局门口,我慌忙把衣领拉高,遮住了半张脸,不想让她看到我。不知为什么,我这么怕见到她。或许这是受伤之后的一种自卑感在作祟。

但我又不由自主的转过头,心情紧张的偷偷看着她从车上下来,高跟鞋踩着富有节奏的旋律声,嘎达嘎达走进了大楼。然后,我的心又是一落千丈后。

我失魂落魄的一直在警局大门外等到了上午十点,也没见到龙少辉出现。后来进去一打听,龙少辉出差了,可能近期回不来。靠,白等了。我抬头看了看楼梯,脚抬了几次,都没勇气上去,一咬牙,转身出去了。

出了警局,只有跟阎相打了电话,省城内,除了龙少辉之外,他或许还能帮到我。过了二十多分钟,阎相开车赶到警局门口,我上了他的车,简单把昨晚上的事说了一遍。他眯着眼睛沉思了半天,最终点点头。

“你这么一说,我想起二十年前,杀死隔壁小女孩和村里赤脚医生的,应该是一只寄宿鬼。看来,寄宿鬼与夜魔眼有关系。”阎相皱眉说。

我又把夹克衫递给他:“这个王八蛋可能是幕后主使者,也可能是个狗腿子,是他昨晚帮寄宿鬼挡了一下,可惜我没追上这王八蛋。”

阎相跟我一样拿起夹克衫看了看质料和商标,又闻了闻上面的味道,马上向后一仰头,显然熏到他了。

“好大的烟味,这个人平时一定喜欢抽烟斗,这种味道独特的烟丝是亚布力烟。”阎相好像对烟丝很内行。

“阎大师以前也抽烟吗?”我好奇的问了句。

“嗯,我以前抽烟,并且特别喜欢抽烟斗,这种亚布力烟丝也是我的钟爱。”阎相脸上露出一丝难得的笑容。

我忽地想到了姓梁的老家伙,他不但抽的是烟斗,而且烟瘾也大,坐在火车上还叼着空烟斗。想到这儿,我又闻了闻夹克,别说,觉得这烟味与火车上闻到的有点相似,难道这是老梁的夹克吗?

极力回忆下,猛地想起了从龙兴寺一路追着老梁到龙兴居时的情景,他好像就是穿了这种深褐色的夹克衫。有时候太过注意一个人的举动,往往会忽略其他细节,像衣服一类的服饰用品,只有女人才会关心。

我一下张大了嘴巴,老梁可是已经死了的,难道跟我一样还魂了?这个可能不是没有,他的道术很独特也很厉害,况且做了这么多年的阴阳先生,在地府里还能没有点关系?如果他真是复活了的话,倒是让我真的想不通了。

他在龙兴居明显是被寄宿鬼给害死的,因为当时他又用“烟符”给陆晓翔驱鬼的时候出现了意外,除了这个可能性之外,不会是死于其他原因。他既然被寄宿鬼给害死,说明他跟寄宿鬼之间没什么关系,怎么凌晨会帮寄宿鬼逃走呢?这不是自相矛盾吗?

这件事想不通索性先不想了,我拜托阎相想想办法,在警局内找关系帮曲陌洗脱罪名。老家伙一瞪眼看着我说:“你跟沈冰这么熟,为什么不去找她?”

我挠了挠头,苦笑道:“现在不熟了,因为之前发生了一些事,我们之间有点误会。”

阎相哦了一声说:“那好,我想办法吧。”

正在这个时候,曲陌打来电话了,她说已经从警局出来了,现在跟王子俊在我们所住的酒店内,要我过去。我不由纳闷,就算她洗脱了杀人嫌疑,但半夜留在龙兴寺内的事怎么说清楚的?况且我们还在大雄宝殿折腾的很厉害,把供桌都打翻了,人家文物局和佛教协会能同意吗?

我连忙跟阎相说曲陌的事不用管了,她现在没事了,把我送到酒店。阎相不喜多言,开车把我拉到了酒店门外,然后跟我说他还有事,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地方给他打电话,说完开车走了。

正要进酒店的时候,看见曲陌和王子俊从里面出来,身边还有两个人陪着。我看到他们时,眼睛一下就直了,这两人是沈冰和一个陌生的男子。

第133章沈冰中邪

本来他们正有说有笑的从里面走出来,但沈冰一看到我,马上脸沉了,曲陌和王子俊也闭了嘴,一时气氛相当尴尬。

我看了看沈冰和这个长相算是比我帅气点的男人,刻意表现出一副极为大度的样子,微微一笑,冲沈冰说道:“好久不见,你还好吧。”其实我心里糟透了,现在才知道啥叫伤口上撒盐,滋味真他妈的难受。

沈冰忽然抬头两眼望天,嘴里咕哝着:“废话,我不好能站在这儿吗?”

她这种总是出人意料的待人方式,放在以前我肯定要K她两句的,可是现在心境不同了,她旁边站的这位,可能是他的男朋友,我就算以普通朋友身份可以打击她,但我糟糕的心情也实在让我没这份热情了。

我这会儿心里装满了山西老陈醋,又酸又沉。

王子俊善于和稀泥,一见气氛不对,连忙给我介绍沈冰旁边的男子,他叫高松,以前跟沈冰是大学同学,现在刚从国外留学回来,这几天一直和沈冰在一块叙旧。

叙什么旧?还不是续大学时的旧情?看样子就能猜出个八九不离十,老子一时心里更加的一落千丈,心情出奇的差劲。这小子比之前的乐维看起来都帅,并且是从国外回来的,无疑又增加了一道洋光环,又是和沈冰老同学,他们了还有什么理由不能成为一对的?老子只不过是只土包子,比在这小子跟前,说好听点是垃圾,说难听点就是一坨屎!

曲陌接下来说,她被带到一家警察分局后,因为案子牵涉比较大,上报了总局,沈冰代表重案组过来审理的,得知详情后,把她保释出来了。

我现在没心情听她说这件事,也懒得想知道她们两个之间误会化解了没有,只是点下头,沉声说:“出来就好,我去医院看看二毛。”说着冲高松颔首致意,算是给他打个招呼,掉头往街边走去。

走到街边刚要拦住一辆出租车,王子俊跑过来说:“别打车了,沈冰说她跟同学一人开了一辆车的,带我们去医院,她说她也想看看二毛。”

我要是拒却这个要求就显得太没男人风度了,只好坐上沈冰的车,没想到王子俊和曲陌都坐上了高松的车子,靠,把我一个人丢在这辆车上了。

沈冰寒着脸把车开向医院,我坐在后座上,心思翻涌,五味杂陈。平时喜欢说话的她,竟然紧闭双唇,我也不知道该说点什么,车里气氛非常厚重,让我有点喘不过气。

她开车还是那么猛,到前方路口正赶上红灯,一脚踩住刹车,只差一点点就撞到了前面的车屁股上。

我一头撞在了前面车座上,撞得头晕眼花,忍不住发火道:“你怎么不长记性,不能开慢点吗?”

她刷地扭回头,冲我鼓足了眼珠子:“要你管!不坐下车,免费拉你去医院,还那么多麻烦。”

我也来气了:“我让你免费了吗?是你哭着喊着要拉我去医院的,关我毛事。”

“嘿,几天不见,你学无赖了,下车!”她气的两腮都鼓起来了。

不就有辆破车吗,不就有了归国老同学忘了我这只土包子了吗,老子道术虽然不精,骨气倒是满挺足的,开车门下去了。

“回来。”她又把头伸出车窗叫我。

你说让我下车我就下车,你说让我上车我就上啊?以为老子是什么人,卖笑的小姐随你怎么摆布啊?我冷哼一声,当做没听见。

“快点啊,你没看绿灯了,这样会堵车的。”沈冰急了。

前面亮起了绿灯,后面的车子都按响了焦躁的喇叭声,抗议呢。我寻思着,算是我顾全大局吧,不然这儿肯定堵车,谁让咱是个好人呢。我又回到了车上,还没坐稳,车子像火箭似的的飞出去了,他姥姥的,脑袋又撞在了前座上……

“别以为我是回心转意,我是怕别人骂我不够义气,好歹你来到省城我是主人,我不跟你计较那么多。”从侧脸上看到,她撅着小嘴,似乎她理由挺充足的。

我才要回击两句,可是一想到高松,心头就是一酸,算了,什么都不说了。以前种种斗嘴时的情景,以及她在地府昏迷时的梦话,全当是做了一场梦,她还是省城的警察,我依旧是小镇上的一只土包子,本来就毫不相关。啥时候听说过天鹅跟癞蛤蟆有一腿了,除非天鹅缺心眼。

剩下的路途,又是一阵沉默,十几分钟之后,总算来到了医院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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