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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狼就是亵渎了人家。于是长长叹息了一声,拿出自己的衣服,轻柔的给林夕换上,一边换还一边怕弄痛了林夕,这一穿,总少不了肌肤接触,这简直就是为难陆观澜的,等穿好了衣服,陆观澜已经是满头大汗,给林夕盖好被子,陆观澜就轻声的退了出来。
冲了把澡,陆观澜回到自己的卧室,躺到了床上,思索着,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这般冲动的把林夕带回来。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的好,总是基于最基本的生理冲动,换言之,一个女人如果要一个男人爱上他,首先要让男人对她产生性冲动,人家林夕,就这样不费一兵一卒的条件下,让陆观澜的兄弟,连起身了两次,还都得不到纾解。陆观澜难受的要命!
认识林夕也不算很久,但陆观澜的眼前总是有意无意的出现她的身影,只要身边出现了女人,陆观澜总是拿着她们和林夕比较,这个没有林夕漂亮,那个没有林夕清丽,这个说话没有林夕欢脱,那个撒娇没有林夕可爱。陆观澜见过的女人如过江之卿,就没有哪个像林夕这样在他心中能存在这样久。
陆观澜觉得自己真的像张云杰说的那样魔怔了,他认为林夕就是盛放的蔷薇,他贪恋着空气中愉快的气味。林夕在他面前,不会顾及形象,不会贪图金钱,总是以最原始最本味,却是最吸引人的样子出现。陆观澜觉得,自己的心,好像不被控制,而是被睡在隔壁间那个小小的女人牵引着,影响着。
未然喟叹,如果她笑,你也跟着笑,那便是爱情,等到她一哭,你可能就再也放不下了,陆观澜觉得自己就是那样,心中空虚的地方被林夕娇小的身影一丝丝的填补满,愉悦的感觉好似春风和煦吹来,杨柳轻柔荡漾,碧波清风暖阳,美酒佳人如画。陆观澜真的控制不住自己,自嘲的笑了笑,难道活了三十多年,第一次有了动心,这种感觉会怯生生的问到自己:难道这就是爱情?陆观澜不懂,不明白,只知道,百炼钢也会成绕指柔。思绪太累,只得一夜好梦!
第二天一早,林夕缓缓的睁开了惺忪的睡眼,窗外的阳光明媚,照耀着满室光辉,整个人都沐浴在清晨爽朗的空气里。林夕的身体并没有宿醉的酸软,头也不痛,反而睡的很舒服,于是满足的伸了个懒腰,恩,床真软和,丝绸床单滑滑的。什么,丝绸,我家床单明明是棉的呀!
林夕一缓过神,连忙仔细打量了一下,kingsize的床,巧克力色的丝绸四件套,超大的落地窗,可以看见外面的光景,烟灰色的窗帘系在一边,落地窗前一个很大的贵妃榻,地上铺的是地毯,脚踩下去软绵绵的,房间内自带一个卫生间,从落地窗看出去还有一个很大的室外游泳池。水晶吊灯还在泛着光,闪的林夕头晕乎乎的。玻璃的床头茶几上摆着自己昨天穿着的衣服,看样子已经洗好烘干了。林夕脑子喝断片了,不记得细节,只记得,昨晚喝多了,去大冒险,走进了隔壁的包间,遇到了陆观澜,然后就什么都不记得了。
陆观澜!陆观澜!这一看就知道自己没回家,在陆观澜家了。可不是嘛,自己那样的收入水平怎么会奢侈腐败到买一睡就皱的丝绸床单啊,怎么能在寸土寸金的市中心买起这样的房子啊,家里哪有自带烘干的洗衣机啊,哪能那么奢侈的用羊毛铺地毯,哪能那么烧包的挂水晶吊灯。林夕还在享受着,幻想着,突然灵光一闪,好像想到一件事:等等,既然在陆观澜家,那自己不会酒后乱性把陆观澜给扑到了吧?
林夕觉得这个可能性很小,自己再生猛,也做不了陆观澜的主儿,即使霸王硬上弓,陆观澜肯定不会让自己得逞的。思忖半天,林夕猛地掀开被子。
啧啧,发现身上穿的是陆观澜的长袖衬衫,男人都有恶趣味,谁发明男士衬衫给女人穿啊,当上衣长,当裙子短的,偏偏男人就好这口,什么介于性感与英气之间的,都是精虫上脑!
林夕敲了敲自己的脑袋,对昨晚的记忆真的一点都不熟悉,害怕自己真的做了什么不可挽回的事儿,不禁扭了扭纤细的腰身,恩,很正常嘛。并没有觉得身上有别人形容过初夜之后的疼痛酸楚的感觉,林夕这才暗暗放下心。暗自腹诽到这陆观澜肯定是看不上自己这身无两肉的样子,才坐怀不乱的。
想到自己还是个原装的,林夕也就不再纠结,龇牙咧嘴的积蓄享受偷来的上层享受。想着在这不用花钱却比星级酒店还豪华的地方睡了一夜,林夕就特别开心,再开心也要上班啊,林夕看着光景不早了,拉开被子,就想下床……
作者有话要说:
这章男主和女主有了进展……
第20章 第二十章
林夕赤脚踏着昂贵的羊毛地毯,看见自己的衣服整齐的叠在一旁,凑上去闻了闻,恩!果然被洗的香喷喷的呢。林夕心情大好,刚准备换衣服呢,门一下就打开了,抬头望去。就只见陆观澜倚在门边,修长的腿一迈,就要进来。
昨晚喝的多了,林夕知道自己喝醉酒是什么德行,知道陆观澜肯定什么窘迫的样子都见过了,也觉得这时候装羞涩已经来不及了,于是对着陆观澜挥了挥手:“嗨,陆总,早上好,睡得好吗?”
陆观澜昨晚想到大半夜,睡着觉都能梦到林夕,这一大早的,急吼吼的起床,本来是想看看林夕起没起床,顺便喊她下去吃早餐,可没想到进门看到这么一个美丽的场景,意外福利啊!
金色的阳光倾洒在屋内,给林夕镀上一层柔和的光辉,她穿着自己的白色衬衫刚刚才能盖住挺翘的臀部,一双修长纤细的腿,就这样毫不掩饰的暴露出来,衬衫的扣子开到了胸口,隐隐约约可以看见酥香白腻的柔软,深深的乳沟也羞于见人,只露出山峰一角。柔和秀美,而林夕脸上挂着浅浅而温柔的笑,让陆观澜的心漏跳了一拍,不觉沉ni其中。
看见陆观澜愣住没有说话,林夕有些不经意的拽了拽衣摆,害怕衣服太短而造成轻浮的印象。试探性的又招了招手,喊了句:“陆总?”
陆观澜听见喊声,这才微微回过神,依靠在门边上,双手环胸,气定神闲,只定定的看着林夕,却并没有再往前去的意思。看林夕并无羞愧的意思,陆观澜就想着逗弄逗弄她,以打击林夕为乐。于是挑着眉,含着笑的调戏林夕道:
“呦,这起的够早的啊,昨晚折腾到半夜,这劲头可够足的。”林夕听这话脸确实是没刚才那么自然了。
陆观澜停顿了一下又说道:“得,既然起来了,赶紧下去吃早点。”
陆观澜说完之后并没有走的意思,反而就站在林夕面前,意思是你快换,换完了咱俩一起下去。
林夕没那个勇气,只偷偷抬起双眼打量着陆观澜。陆观澜迎着光伫立着。双眼因为太阳的刺激微微眯起,身形俊朗,沐浴在一片温暖之下。许是刚沐浴过的原因,头发还未全干,凌乱而微湿的黑发给陆观澜添了一丝魅惑的气息,灰色的V领套头针织衫,白色的休闲裤,让陆观澜有了点家居男人的意味。
看见陆观澜不准备出去,这是要看自己换衣服的节奏吗?林夕刚刚那点勇气已经被风刮到了西伯利亚,略窘迫的看向陆观澜:
“陆总,这,我要换衣服。您能……”
陆观澜听到这话,唇角上勾,双眼轻佻的上下打量林夕。
“出去干嘛,昨晚我给你换的衣服,该看的早都看完了,你现在害羞已经来不及了,啧啧,身材不错啊,有34C吧。”
林夕饶是脸皮再厚,被人打趣儿尺寸这个事儿,也真够害臊的,腾的一下,从头发丝一直红到了脚趾头,双腿微微轻颤,两手局促的绞着衣摆。低着头不做言语。
陆观澜一看,这姑娘还有害羞的时候呢,就想再逗弄她一下,酝酿半天,想着怎么把黄话说的介于矜持而又放dang之间,这还没开口,林夕低着头嘴里就吐出了一句语不惊人死不休的话:
“那您有20公分吗?”说话时,林夕连脸都没抬,继续死命的盯着她的脚丫子,好像能看出一朵花一样。
陆观澜一听,不怒反笑,这黄话林夕都敢跟自己说,真是小瞧了她,这目的没达到,反而被将了一军。
既然林夕有问,那咱们就得有答啊,陆观澜略一沉吟,非常认真的回答道:“准确的说是23。5公分,你要不信,要不要量一量。不仅尺寸很惊人,战斗力更惊人。”陆观澜说这些话的时候脸不红气不喘,丝毫不羞赧,好似很自豪,噙着笑,头歪着,打趣儿的看着林夕,一双桃花眼,滟滟生华!
这句话还真把林夕羞到了,自己本来刚刚也是不想被人看了短去,才冒冒失失的蹦出这句话,没想到陆观澜不依不饶的,又说这种话来臊她,当下更接不下去了,脸红的放佛能滴出血,头更低了一点。
陆观澜对于林夕害羞的样子是打心眼里喜欢的,跟个小猫咪一样,被轻柔抚摸时候,眯着眼睛享受的样子一样,陆观澜起了坏心,好像是故意没看见林夕羞红的脸一样继续说道:“啧啧,现在知道害羞了,昨晚抱着我不撒手的劲头哪儿去了,一个劲的蹭我,跟只小猫一样,撵都撵不走喏。”说话途中,陆观澜的语气很难捉摸,好似无奈中夹杂着欣喜,又似特别享受。
林夕知道自己酒品不好,喝过酒又粘人,又爱发酒疯,知道陆观澜说的都是真的,自己还在人家家里,有脾气更不能发作。但自己不能只穿件包到屁股的衣服跟陆观澜理论啊。只能抬起头,声音糯糯的说:“您能先出去,我穿好衣服再给您道歉好吗?”
陆观澜也知道什么叫点到为止,再说下去估计小猫咪要炸毛了,于是点了点头,转脸向门外走去,刚走到门口,转过脸说:“唔,快下来吃早饭,不然上班要迟到了。”说完这句,才然后慢悠悠的踱着步下楼去了。
林夕看见陆观澜走了,三下五除二就换好了自己的衣服,拉开包,找到自己手机,就两个未接电话,还都是丁一一的,哎,估计自己被拐到哪个山沟里给人家做媳妇,三年生两个娃,除了丁一一会做表面功夫的假装慰问一下,旁人是再也不会关心了。
再看时间,七点十分了,林夕不能耽搁,上班要迟到了,于是来到了卫生间,发现台子上全都是崭新的洗漱用品,甚至连护肤品都准备了,是因为这个屋子以前有女人住,还是陆观澜为自己准备的?拿起来一看,全是新的,还没拆封呢,林夕觉得,可能这些东西都是有主的,自己不能随便用,只刷了牙,洗了脸,从包里掏出自备的水乳,简单收拾一下,提着包就下楼了。
下了楼,林夕就看见陆观澜坐在餐桌旁,桌上是一杯咖啡,一杯葡萄柚汁,一碗杏仁提子麦片粥,旁边餐盘上还有火腿乳酪蛋卷,松饼, 法式煎蛋衣面包片果酱…… 桌子那头还有百合绿豆粥,小花卷,煮鸡蛋,奶黄包,酱黄瓜。中西搭配啊。林林总总摆了一小桌子。林夕看着就食欲大口,真是腐败,腐败,自己上班有条件的时候就咖啡面包,没条件就豆浆油条,哪像这样,吃个早饭弄得跟八国联军会面是的……
陆观澜正喝着咖啡,看着今早的财经的报纸,看见林夕下来,指了指身边的位子,非常自然的说道:“吃早饭,待会送你去上班。”
林夕昨天夜里洗完澡睡觉之后,陆观澜担心林夕会口渴想喝水,或者会吐,起来看了好几遍,夜里睡的不是很好,但是良好的作息习惯一旦养成,就改也改不了了,一大早刚七点就醒了。下了楼就让阿姨准备早餐。陆观澜不知道林夕爱吃什么,害怕她口味刁钻,于是就让各样都准备了一点,看她爱吃什么留意下,下次再准备,恩,人家陆总惦记着下次了!
林夕确实饿了,昨晚没吃什么东西,尽顾着喝酒了,哪能不饿,再说看到那么丰盛的早餐,馋虫被勾上来了,吞了吞口水,也就不再傲娇的坐了下来,坐下之后,林夕偷瞄了一眼看陆观澜没有看自己,于是上手,一手一个花卷,一个一个烤面包,就大口吞咽起来,期间还擦擦手喝了口果汁。
陆观澜听到动静拿下手中的报纸,就看见林夕吃的狼吞虎咽,稀里哗啦的跟抢猪食一样,就那么丑瞎了的吃相,陆观澜还觉得很真实,于是轻声对她说:“慢点吃,又没人跟你抢。”,真是情人眼里出西施,西施眼里出眼屎,林夕估计看自己这吃相都觉得自己是粒眼屎。
吃饱喝足之后,林夕摸了摸鼓胀的肚子,发现陆观澜已经不在餐桌旁了,林夕想找到人感谢一下,结果巡视了一下没发现任,就准备搭公车去上班,总不能升职第一天就迟到吧?
这林夕刚要走,陆观澜冷不丁的从后面冒不出拿着钥匙就说:“我送你。正好我也去公司。”
不知什么时候,可能就林夕吃早饭的时候,陆观澜又换了一身衣服,白色条纹衬衫,黑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