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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盾文学奖]第3届-孙力、余小惠:都市风流-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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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现出狼的野性一样,陈宝柱也时时表现出他的那份“德行”。他对他妈的感情是复杂的,他不是她生的,她是婊子,丢了他的脸,可他又明白,她疼他,世界上她对他最亲。在狱里,杨大娘给他送去母亲硬撑着半个身子给他做的肉饼时,他哭了。现在,他出了狱,她瘫了,他不能不尽点义务。他讲义气为个朋友还两肋插刀呢,况且是把他养大了的妈。
  但宝柱尽的义务却是很有限的,不过是大面上亮得过去的一点事,一日三餐,端屎倒尿,他能做,可擦擦洗洗说话解闷这类细致事,他一样也不干。于是,宝柱妈一到夏天,就受大罪了。不能动,活人闷在屋里也得焐臭了。  杨大娘看不过去,决计让儿子给做辆轮椅。晚上也好把宝柱妈抱上去,推到马路边上过过风。宝柱是建华队里的工人,建华觉得这事也义不容辞,便答应了。
  建华和春生都挺能干,吃完晚饭动手,到这会儿已经装成了。轮椅做得简单,但很灵便、适用。
  建华放下手里的工具,抹了把汗。“好家伙,海南岛跨过黄河了。”他把电扇调调,递给春生一支烟,“歇口气,一会儿你给推过去。”
  春生跑到外边水池那儿,拧开水龙头浇个痛快,浑身上下水淋淋地又转回屋里。
  “建华,你说句痛快话吧,我可不想在这屋里憋着了。”他坐下来,接过建华的烟。
  “说实在的,我是怕不放我。我是副队长,一摊子事儿呢,不然豁了命我也调。”建华脊梁上的汗成串往下淌。“一个破副队长,你还真当成官了。凤华大饭店是全国一流的,本市独一家,来来往往的全是高级内宾、外宾。在这种大饭店当老板,我甘心干一辈子,给我个市长我也不当。”
  “你不知道,市政工程队的人,进来了就休想离开,除了让人开除,或者死了。调走?绝对没有门儿。”
  史春生站起身,把背心往肩膀上一搭:“可惜了,这样的差,送上门,你不去试试,那就怨不得咱老弟了,反正咱们哥们儿的意思到了。”
  “要不,给我半年时间,要走,我也得先把路铺平了。”建华吸了一大口烟。
  “算啦,你当你的党员,副队长去吧。”史春生用力搬起车,“我推荐你去,总公司和美方听你的学历,还有点儿感冒,嘀嘀咕咕的有心思等你半年?拜拜吧。”
  杨建华听了这话,顿时恼了:“那好吧,我杨建华干一辈子市政认了。”
  史春生没有搬动车,见建华恼了,也不劝,不解释,反冲建华叫起来:“喂,帮把手,这么笨的东西,我自个儿怎么搬出去!”
  建华沉着脸,不理他。春生便放下轮椅,朝建华肩上就是一撇子:“真怪了事了,我是来帮你,你这个副队长愿意笼络人心,帮助职工解忧排难,关我什么事,怎么倒像是我求着你了。”
  两个人正在斗闷气,杨大娘进来了,见他们像斗鸡一样站着,不知发生了什么事儿,解围地说:“哟,你们还挺麻利。春生,看你这一身汗,来,大娘给你擦擦,你也到外边凉快凉快去。”
  春生笑笑,乖乖地让大娘用毛巾从脖子到腰给擦了个遍,然后顺坡下:“杨大娘,我可交差了,好不好的,您找他。”他一指建华,“后果由他负责,我尽了力,没我事儿了。”说完咧嘴朝建华一笑走了。
  建华心里还别扭着,但他能说什么?春生说的是实情。
  凤华饭店竣工了。想当凤华中方经理的人挤破了头、争红了眼。史春生为自己能入选,招都使绝了。从去年凤华饭店破土动工,美方就提出,按协议书规定,凤华的中方经理必须是市里各饭店中最出色的管理人员。为搞好市里这第一家合资饭店,市饮食服务总公司把五个候选人分别派往五家管理最差、经济效益最低的中档旅馆去比试,半年为期。结果史春生获得金牌。美方经理戴维与中方经理史春生会面,共商凤华饭店的经营大略。管理大权归中方,春生明白,搞合资他来学的就是管理,不让美国人赚钱,他们是不会投资的;具体实施管理归中方,春生挺满意,具体实施等于当着一大半家。
  “史春生,你打算怎么组织我们的管理人员?”戴维用蹩脚的华语问春生,说出的每一个字,都像咬着一块石头。
  “由我组阁。”春生的英语也挺差,舌头分外卖力气,但又不听使唤。
  戴维似乎听明白了,先是拼命地把眼、鼻、嘴往一起凑,像是闻到一股无法容忍的气味,接着又把脸骤然拉长,张开嘴,疑惑地望着身边的翻译,费力地说:
  “他当总统?什么意思?”
  翻译笑了,嘀溜溜说了一大片,戴维笑了。
  “好,就这样办。”
  几天以后,饮食服务总公司经理对春生讲:“公司同意凤华饭店中方各级管理人员的组阁,全权给你,但最后一定要由公司审查一下,批准后才有效。”
  妈的,外国人说话就是管用。春生原先当经理时,要了几次人权,公司就是不肯放,撤换一个部主任,提拔一个班长都得经过公司批准,层层关卡,研究来研究去,最后的结果准是卡住一个也动不了。可现在这个大脑袋戴维一句话,总公司居然痛痛快快地批准了。春生在感到满意之余又觉得愤怒。
  春生组阁,关键得找个帮手。人家给他推荐了几个大学管理系的应届毕业生,他都没要,那些个小子毛太嫩,说起来一套套的,做起来,什么事都不行。他找到了杨建华。他找帮手的标准是心齐、脑灵、手快、认真,至于有没有酒店经验那不是主要的,他经营这一行也已五六年,有他就成了。
  这样一件迫在眉睫又挤破门槛的差事,哪里还容得拖半年?春生的恼火是有道理的。
  建华静下来想想春生的话,气先自消了一半。不然明天先和老队长疏通疏通试试。
  “过来,妈也给你擦擦。”杨大娘心疼地替建华擦汗水,“还在这儿傻愣着干什么,快把宝柱叫来一块儿送过去。然后再去外边过过风。小蒙也该睡觉了,我去叫他。”
  杨大娘走了。
  建华还是没有动。后背痒痒的,挠挠,还痒。他回过头,原来是张义兰在他身后拿着个笤帚苗儿轻轻地划他。
  “咯咯咯,”张义兰笑起来,“建华,把自己关在屋里念什么经呢?”
  “呆着也是闲着,给宝柱妈做辆轮椅,让老太太也能出门凉快凉快。”
  “哟———”张义兰拉个长声,“敢情你这队长真关心人呀!”
  她说着,坐到床上,毫无顾忌地撩起裙子扇风,两条大腿袒露在建华面前。
  建华皱皱眉,转过身子:“你扯到哪儿去了,这是居委会给的任务。”
  “那我不管,我问你,你这个队长怎么不关心关心我,一个臭流氓你倒挺关心的。”
  “你?”建华笑笑,“你有个手能摸得着天的哥哥,还用得到我这个小小的队长。”
  “我哥怎么你啦?你总和他过不去,我看你嫉妒他。”
  建华扯开话题,拍拍手:“算啦,来帮我给宝柱家搬去。”
  “我不管。”
  “那我去找宝柱。”
  “我不让你去。”张义兰跳下地,横在门框中间。
  他知道她又犯了小性。他是看着义兰长大的。他还记得那一天。他九岁,正读三年级,和义民一块放学回家,正看见义民爸瘸着条腿倚在院门口。
  “爸,我妈生了吗?”张义民问。
  “生了。”义民爸皱着眉,“一个丫头片子,顶不着多大用,就是添张嘴。”
  这张嘴,就是张义兰。
  义兰小时候胆小,建华老爱吓唬她,他一瞪眼一咳嗽,她就没命地撒丫子跑。义兰现在还说,她额角那块小小的月牙疤就是被吓得乱跑时,在墙角磕破的口,建华可一点不记得了。他下乡时,她才九岁,他对那个瘦瘦小小的闺女根本没印象。
  如今张义兰成了名副其实的大姑娘,白长了一张俊脸蛋,二十八岁了还高不成低不就的找不到婆家。建华认为这是因为她“扯”,越扯越找不到婆家,越找不到婆家越扯,恶性循环,一晃成了老大难。当然,这是建华私下的看法,义兰并不知道,她走到街上,“回头率”挺高,所以她对自己挺有信心。她这会儿见建华不再撒丫子跑了,叉腿叉腰横在门口。
  “别捣乱了,该回去睡觉了,明天早上还得上班。”建华对她气不得,恼不得,无可奈何。
  “那你坐下,我告你个事。”她命令他。他坐下来,看看她。她浑身汗淋淋的,薄薄的连衣裙贴在身上,线条分明地向他发出诱惑,他垂下眼睛。
  “说不定哪天,我就搬家了。”张义兰盯着他的脸。
  “早听说了,要搬到对面大楼去住。”建华脸上淡淡地说。
  “走了,就见不到你和小蒙蒙,还有杨大娘的面了。”
  “不就隔条马路吗,有工夫到胡同里瞅瞅,谁还能吃了你?”建华还是不开窍。
  “你吃我吗?”义兰希望能在墨盘里找出一条细微的裂缝。
  “我没工夫吃你。”建华一脸子不耐烦。
  得,一个严丝合缝的大闷罐,一点亮也没有。
  “我真搬走了,你可带小蒙蒙到我那儿去串门啊。”
  “还不定有空没空,到时再说吧。”
  “你……”张义兰心里一委屈,眼就红了。
  建华也觉得话说得太过头儿。他恨义民,可义兰没招他惹他的,拿她撒什么气?
  “怎么啦?”他打岔道,“你搬出普店街就美得要掉眼泪?”
  “少胡扯。”张义兰狠狠地说,霍地转过身,走到门口,又转过身,“告明白你,我恨你!活该你离婚,打一辈子光棍。”
  她扭身走了。
  建华松了口气。




第 三 章

  星期天,对于千家万户都是一个小型的节日,合家欢聚一日,七天只有这么一次。采买、洗衣服,改善伙食……虽然劳累,甚至比上班还劳累,但这又算得了什么!况且这是为自己干,为自己的小家干,只有这一天是属于自己的。越是休息天越得拼命做家务活,中国人似乎不大懂休息。这里没有海滨,也就没有去洗海水浴的习惯,没有郊外树林,也就没有野游打猎的嗜好。只有一堆平日没有时间做的家务活儿。干完了活儿,腰疼腿疼,乐在其中。所以星期一成了工作效率最低的日子,人们要在这天把星期天的劳累慢慢消除。
  星期天,柳若晨站在窗前远远望着街上穿梭般往来的人群,人们手提菜篮,购物袋,在为过一个星期天而忙碌。他忽然感到一阵孤寂。他没有这种忙碌,没有那种乐在其中的福分。
  他这个家,三室一厅,两口人住得蛮宽裕,然而有家如同没有家。他和妻子分居两室,从结婚起至今他们没有同过床。
  他今年四十八岁了,结过两次婚。第一个妻子是大学的同学,第二个就是现在户口本第二页标着的徐力里。
  第一个妻子只跟他生活了一年。一次意外的车祸带走了她和她腹中四个月的胎儿。
  他很爱她。读大学时,他学习上是班里拔尖的高材生,可政治上,他的家族是“黑”色的,父亲虽已去世,但他的大资本家成分给儿子带来了抹不去的颜色。母亲是父亲的二姨太,虽然是平民出身,但嫁给了资本家,也无力给他政治上染上一点红色。更不要说侨居美国经商的二伯和逃到台湾的大伯这些不光彩、甚至令人畏惧的社会关系给他罩上的阴影了。
  他在大学没能得到他应该得到的东西。信任、荣誉、平等,这不是他努力争取就能得到的。
  他曾努力争取过。入学的第一天早晨,他就候在系党总支办公室的门口,手里捧着他几乎熬了一夜写成的入党申请书,像捧着自己一颗赤诚的心。看见系总支书记远远地走来,他赶紧迎上去,把这颗“心”双手捧给了他。他没有勇气说一句话,说什么?上面写着自己的心愿,自己的灵魂和自己的信念。当系党总支书记惊愕地看看他,又微笑地瞧瞧手里的申请书时,柳若晨红着脸,逃走了。他跑出多远,心还怦怦地跳。后来,他后悔了,当时的样子实在太不严肃,怎么连一句铿锵的誓言都没有表示,做贼似的溜掉。申请书写得很好,但交得太不像样,他一直这样想。没有人找他就入党问题谈话,班上同学入党,没人通知他参加,都是那第一印象太糟了,他幼稚地一直这样想。直到后来,他才知道那跟第一印象毫无关系,倒是与他那些毫无联系的社会关系和九泉之下的父亲有直接关系。
  他埋头于公式和书本里,悄无声息地拼命念书,班里仿佛没有他这样一个人存在。
  但有人却时刻感到他的存在,那就是她。毕业前夕,她向他走来。“我喜欢你。”她说。他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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