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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我是一定要像你这个语文课代表取经了。
苏静水,你选择的那所你哥哥曾经就读的中学,这三个月的生活,又是怎么样的呢?期待你的回音。
魏阳满意地盖上信,准备待会儿出门吃饭的时候,顺便去给苏静水寄信。三个月不见,尤其想念。可惜,他不是武侠世界里或者神话世界里充满法术的男主角,可以随心所欲到任何一个地方去。
“呦,班长大人,又给你的小情人写信啦?”隔壁桌伸来一只黝黑结实的胳膊,凑过来一张满不正经的笑脸。
这是他们宿舍的张兵。大家心情好的时候就叫他“小兵张嘎”,心情不好的时候就叫他“二愣子”。
张兵这人学习成绩不是特别好,体育上面却是班级的一把好手。上次夏季运动会,硬是一个人参加三项:短跑,跳杆,跨栏。还项项得第一。在运动方面,令人眼红得不行。所以班主任直接任命他为体育委员。
张兵为人豪爽,做事情不拘小节,做人又仗义,在班级里的交情还是很不错的。
“你给我滚边儿去。”魏阳毫不客气地挥开脖子上的熊掌。这家伙,是人猿泰山嘛,力气那么大,想勒死他啊。
自从魏阳住进男生宿舍后,他原来的那种彬彬有礼的公子哥的礼仪风范,因为“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日益被宿舍的那群好哥儿们破坏殆尽。没办法,男生在新的集体里,就得入乡随俗。估计苏静水看到他都会惊呼:“这还是我认识的那个魏大公子吗?”
才刚挥开这边的熊掌,又落入那边的魔掌。
“我说班长大人,什么时候也让兄弟享享艳福,让你的小情人介绍几个漂亮的妹妹给哥哥我,嗯,至少要像班花许小芸那样的,怎么样?”
这厢说话的人叫温诗杰,名字起得很雅致,开口却最是不正经。也是魏阳宿舍里的另一位舍友。人称“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的花心男一枚。读书不上心,人生的最大乐事是把美眉。肖想班级的许小芸很久了。
“听班长说过,你的心上人是语文的学习天才,这可是我最头疼的科目了。班长大人记得帮兄弟跟她取取经,我就感激不尽了。”
这是他们四人宿舍的最后一位舍友,郭伟奇。郭伟奇人长得高高瘦瘦的,还有点驼背,再带个黑框眼镜,看着就知道是埋头苦读的学习高手。不过,此人偏科极为严重。理科是一路凯旋的常胜将军,和魏阳有得一拼;文科却是极为不他长脸,老在红灯区里危险徘徊。这让科任老师有人欢喜有人愁,班主任经常听着各科老师或是赞美或是埋怨,也是头疼两难。
魏阳和宿舍这三个舍友,也才一个礼拜的时间,就打成了一片。彼此间都不是爱计较的人,虽然不知道有没有小说里形容的祸福与共的生死之交,至少也是同舟共济的好哥儿们。
魏阳第一次过这种离开家庭的集体生活,感触很深。男生宿舍的生活,魏阳他们宿舍在班级算是最为团结的宿舍了。不过这四个男孩子,别的都好说,就宿舍卫生和作息安排最为头疼。
每到星期五,学校的每个学生宿舍里都要进行大扫除,然后进行宿舍评比活动。
魏阳还记得那是刚搬来宿舍的第二个星期天的下午,轮到他去楼管阿姨的楼层里去看那里的小黑板上公布的上星期宿舍的卫生成绩。
魏阳他们宿舍的卫生成绩从来都不是很好,大家以前都被家里宠着,全不是打理生活琐事的好手。关于每星期的宿舍评比,没人关注也没人在意,但是作为班级的表率,魏阳还是耐着性子去看了。结果,被那个绝对是更年期妇女症发作的楼管阿姨灰头灰脸地批了一顿。
魏阳平白替那三个宿舍的兄弟挨了一顿批,心情自然不好。回去后狠狠地在宿舍发了一顿少爷脾气。并逼着大家立下社规,绝对不再受楼管那个老阿婆的气。
在下一个星期五大扫除的时候,魏阳果真是说到做到,监督着宿舍的那三个家伙好好干活,不再让他们轻易敷衍过去。在激将法的作用下,大家还是干得很起劲的,高个子的郭伟奇负责擦玻璃,细心的魏阳则专心扫地,大熊身材的张兵则负责包搬宿舍重物,至于那个孙猴子一样儿的温诗杰则被分配去擦柜子擦桌子什么的······
可是,上天偏爱捉弄人。
那天,温诗杰一不小心把擦桌子的水全部洒在了郭伟奇新买的耐克球鞋上,这可不得了了。郭伟奇平时就是“宁可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的绝不吃亏个性,温诗杰又是个“唯恐天下不乱”的捣乱性子,气氛顿时紧张起来,眼看就要发生一场男子汉之间的“腥风血雨”了。
“你是不长眼吗,死瘟神?”随着郭伟奇的大骂声,大家都不约而同的停了下来,紧张地注视着他们两个人。
“我又不是故意的,我都道歉了,你是还有什么意见?”郭大龙反驳道。
他们谁也不让谁轻易占到便宜,吵个不停,还一径“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吵着吵着,拳头都握紧了,魏阳他们的劝说全然听不见。
“不好!”随着魏阳的这声叫喊,张兵才跟着回神,他们两个想要劝架,还是晚了一步,这两个谁也不服谁的家伙,已经扭打成了一团。他们由于打的太投入了,魏阳和张兵拉架的时候,还平白无故地挨了几拳。最后还是班长大人魏阳彻底发火了,才制止了这场风波。
可是很多男人都是不打不相识,一打就交道。事后,鼻青脸肿的温诗杰觉得郭伟奇够脾气,脸色青红交接的郭伟奇觉得温诗杰也让他大大改观,这样的硬拳头,够男子汉气概!
所以,那周的卫生打扫,他们宿舍因为这次的内斗,反而之后显得更加团结,大伙干得尤其的卖力。
这周,魏阳又一次代表宿舍去查看宿舍评比的分数。
“咦!”魏阳对眼前的分数有些难以置信。他们宿舍卫生是什么情况,魏阳心里有数。虽然这次因为意外显得情况更好些,不过,没想到这次卫生成绩竟然是满分?
魏阳的心里又是惊喜又是意外,当他走回宿舍,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了张兵他们的时候,大家还都不相信。都以为魏阳在开玩笑,魏阳懒得再搭理他们。好奇地张兵禁不住自己跑去亲眼确证,过了一会儿,他果真兴奋满满地回来了。大家这在宿舍里高兴地大喊大叫,不顾形象地跑出去,准备今晚加餐庆祝。
除了让人欢喜让人愁的宿舍生活,让魏阳在短短三个月内,学习了很多以往以往没有过的生活技能和经验外,魏阳在班级里的学习生活,一样的比小学多姿多彩,而且得到的锻炼机会也多,不仅让魏阳的学习技能和学习竞争的劲头大大增加,而且让魏阳学到了很多学习之外的技能。
魏阳的同桌是一个叫宋雅芙的女孩子。这个被班级悄悄评为班花的女孩子,是班级里的学习委员。在班级的学习成绩从来不落五名之外。
同读贵族学校,宋雅芙的家庭环境一样不可小觑。这个绑着两个小辫子,眉目如画,娇俏可人的小女生,是Y城祖籍的宋氏集团宋祁和F城妇立医院院长蒋子文的千金蒋宓的掌上明珠。宋氏集团主营生物制药,在F城与当地妇立医院有着很频繁地生意往来。两家这几年的经营日益壮大,宋氏集团也越发强大。
当苏静水带着魏阳在乡间小路上,青青梅子树上,过着快活赛神仙的生活时,小雅芙已经被计划深远的蒋宓送去儿童各种才艺培训班,进行各种严格的才艺训练,为以后的美好未来铺砖垫石。
能歌善舞,学习优异的宋雅芙,很快成了众老师心中的宠儿。
魏阳不知道的是,宋雅芙的小芳心,被同桌那彬彬有礼的书生气质和少爷风度,给悄悄地夺了去。
魏阳更不知道的是,这个现在看着备受老师宠爱,每天都极有小淑女风范的同桌,日后,还会跟自己以后的人生,有着那么多那么深的牵扯。
☆、十三
苏静水在就读Y城中学的时候,遇到了欣赏她的作画风格的人生的第一个伯乐。
上初中以后,苏静水除了努力学好各科目以外,还跟小学一样,依旧十分迷恋画画。
那些一起没用的课本上的图画,黑白处全被她自己增色添彩,空白处也画上了大自然中的种种她自己所能画的,喜欢画的,想画的风景。连废弃的作业本的反面也都被苏静水利用了起来。
因此在初一学年的时候,苏静水在Y城中学获得了画画比赛校级一等奖的奖项,那是让苏静水在初中除了学习成绩和体育活动外,唯一颇为自豪的事情。
以前苏妈妈为了苏静水能够专心学习,有一个好的将来,苏妈妈常常限制苏静水的画画时间。因为在Y城这个在当时相对还比较闭塞的县城里,所有人都认为画画是不务正业的,甚至会耽误学业。
就在来Y城中学的第一个月,苏静水所在的初三五班,来了个既年轻热情又很负责任的美术老师于佳,她就是苏静水画画生涯中的第一个伯乐。
苏静水曾在写给魏阳的信中说到:
魏阳,还记得我们初中语文课本里,“唐宋八大家”之一的韩愈的那篇《马说》里的句子吗?
“世有伯乐,然后有千里马。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故虽有名马,祗辱于奴隶人之手,骈死于槽枥之间,不以千里称也。”
我来Y城中学果真是最正确的选择。在这里,我遇见了于佳老师。我的画画第一次得到了老师的真心赏识和用心培养。
现在,我专门在放学后的一个小时里,和年级里其他两个一样有着画画天赋的学生,一起学习专业的画画。
跟我学画画的是两个个性迥异的学生。男生叫韩子高,画画极有个性,经常在漫不经心地画笔下,勾勒出一个个极富想象力的漫画人物。女生叫丁梦璇,一个跟我一样,喜欢靠近大自然,性子却是大大咧咧、风风火火的女生,画出的风景素描却极为细腻。我画的和他们不太一样,我专攻人物素描,所以每次都可以拿他们当素材,捉弄他们,日子过得好不快活。
现在,我们三很快就成了好朋友,在画室里经常打闹成一片。
我们的于佳老师对我们抱有很大的希望。
这个月里,于佳老师还专门请PK大学刘辛桐教授来给我们讲学,当时于老师还向刘教授推荐我们,刘教授甚至还问我们三要不要高中毕业以后,好好考虑报考PK大学的美术系。后来,刘教授还看了我们平时的一些习作,并鼓励我们说:“你们都是画画很有灵气的学生,而且各有千秋,以后要记得继续好好努力,应该是大有前途的。”
此时的我才知道,原来画画也可以在毕业以后,考上大学的。原来,还有专门学习画画的学校!当时的心情,我到现在都无法用语言向你描述!
最近特别喜欢上了几米的漫画图册。课余时间,我几乎都贡献在了它上面。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和你的分别,我对其中的《向左走,向右走》尤其喜欢和感慨。
几米的《向左走,向右走》讲述的是发生在都市里的男女爱情故事。听说是一本几米献给那些注定相遇的人的书。
我在想,就像你说的,我们是不是也是茫茫人海中,注定总是要相遇的一对呢?
“他和她住在同一个城市的同一幢公寓楼里。每次出门,习惯的她向左走,他向右走。永不碰头。”
我想起了小学的时光,我和你在同一个街道,同一个班级。只是,那时候的你习惯喜欢王琳琳,我习惯了追在你身后,我们的目光。也是始终没有碰到一起过。
“他们走过同一条街道,喂过同一只流浪猫,抱过同一个孩子,在同一场大雨奔回家,听同样的广播,同样的寂寞。”
以前的我们,一起捉过泥鳅儿,一起品尝过同一碗的冰镇绿豆粥,一起度过浪漫的七夕,却没有一起喜欢的时刻,我们,同样的寂寞过。
“她始终向左走,他始终向右走。他们始终也没有相逢,就像这城市里的很多人一样 。但是有一天他们竟然相遇了,在公园的喷水池前,有如多年失散的恋人。他们深信是瞬间迸发的热情让他们相遇。”
后来,我们也相遇了。并且那“瞬间迸发的热情”,让我们先后私定了终生。
人生总有许多巧合,两条平行线也可能会有交汇的一天。
看不见的是不是就等于不存在?记住的是不是永远不会消失?生命中不断有人进入或离开,于是,看见的看不见了;遗忘的,记住了。生命中不断有得到或失落,于是,看见的看不见了;遗忘的,记住了。我看不见你,却依然感到温暖。
最近,我疯狂地喜欢上了波兰作家辛波丝卡的《一见钟情》
他们彼此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