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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器-第33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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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云州以来,云州第一次完全动员其战争潜力!

火壁城攻防最激烈的时刻,伏牛山上陈玄收到了第一轮也就是离伏牛山一个月脚程之内的点集兵力汇总报告——十三万!包括十万自带装备的骑兵,三万轻步兵,随着各路特使返回,这一数字还在不断膨胀中。这还不包括那些边远地区最为凶狠好战的杂胡骑兵。这个数字让陈玄的手都有点儿颤抖了——曾几何时,那手挽十万铁骑纵横天下的梦想呵!今日就在自己手中实现!

仿佛感受到了这怒潮的涌动,死气沉沉的云州城终于有了动静。莫言愁将部下上万官兵赶到城外开始了废弛已久的操练。然而这支曾经横行大漠一年之久的铁血雄师却如同被打断了脊梁的孤狼一般毫无生气可言。练兵场上,他们战技娴熟,杀声震天,却惟独没有信心和气势,换言之,这支军队失去了灵魂。莫言愁也是老于带兵的人了,这其中的区别一目了然,但她却根本没有心情收拾他们,因为一切迹象都表明,吴忧回到云州了!

莫言愁心绪不宁地骑马逡巡,她的十几名卫士追随在她身后,她忽然疯了一样打马向南奔去,离军营越来越远。卫士们愣了一下才跟了上来。莫言愁一直疾驰了约二十里才停了下来,马身全被汗水浸透像是从水里捞出来一样。莫言愁在一个百米高的小土丘上勒马停住,卫士们正要跟上来,莫言愁却挥手制止了他们。莫言愁下马,卫士们下马。

卫士们就见莫言愁站在丘顶向南望去,似乎在焦急地寻找什么人。良久,莫言愁脖子似乎都伸累了,但很显然她失望了,南面除了偶尔跑过的野兔黄羊,什么都没有。

陈玄拜见张颖道:“算着行程,主公现在一定进入云州境内了,我们必须先迎着主公,以免生变。”

张颖惊讶道:“会有什么变?难道云州境内还有人敢对他下手?”

陈玄苦笑道:“主母,主公的敌人很多,当他们内外勾结联合起来以后就异常强大。主公又特爱轻身犯险地,若是被人提前一步,这样的险恶环境之下,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情。点集令虽然已经发出,但只有主公能够驾驭这十几万大军,所以愈早接到主公愈好。不论是泸州间谍的截击还是云州叛军的挟持都可能造成不测之险,所以最好立即出发迎接主公。”

“先生是认为我应当亲自去迎接么?”

“非但夫人,世子也应同去。我将竭尽所能维护主母母子周全。”

“但是莫言愁还驻军云州”

“主母,风险向来与收益同在。”

“多谢您的提醒,我完全明白您的意思了。谁将担任我的侍从长?”

“校尉吴毒。”

“他还是个孩子。”

“第一,他已成年;第二,他有一支不亚于主公金赤乌战斗力的百人亲卫;第三,他跟军中将领关系十分密切;第四,他是主公从小教起来的亲传弟子,又曾经历无数战阵历练,无论智谋、武艺都是上上之选,还有”

“足够了,先生,我没有意见了。我什么时候出发?”

“吴毒和他的部下已经整装待发,吴语已经为主母准备好了行装,只等主母一句话。”

“哦,陈先生,您真是细致周到。”

“过奖。”

“那个宁夫人,先生打算怎样处置她呢?”

“这是主公家事,玄不敢自作主张。目前也只能禁足。”

“如果,主公回来,先生可否进言,留她一条性命,她也是个可怜人”

“主母!慎言!宁主母代表的不是她自己,而是宁氏全族人,如今做下这等事,也是咎由自取,如何处断宁氏自有主公操心。说句不中听的话,即便以主母之尊,沾上宁氏只怕也会有不测之祸。”

“我知道了。我这就准备出发。”

云州南土丘。

莫言愁已经在这不知名的土丘处等候了三天。因为事先全无准备,卫士们只带了随身的干粮,好在离城不算远,打猎也不难,野炊做得了饭,莫言愁便闷头吃了,丝毫不提回去的事情。夜色降临,卫士们支起野营帐篷,莫言愁和衣而卧,沉默地睡躺在帐篷中,谁也不敢问莫言愁在等谁或是等什么。

第四天,晨曦之中,莫言愁再次登上土丘。一白一黑两个骑士模糊的剪影出现在天际,莫言愁开始只是呆呆地望着,随着两骑越奔越近,莫言愁按捺不住一腔惊喜迎了上去。

吴忧老远就望见了踉踉跄跄奔来的莫言愁,只觉千言万语哽在喉头,愤怒、失望、情欲多少种情绪瞬间如同万马奔腾般汹涌澎湃而来,唇齿间居然有种腥甜的感觉。“阿愁,你好!”吴忧松开了一直紧握的剑柄,从牙缝儿里对那位毫无防备只是欣喜着跑来的女子挤出这么一句话。

第三十二节曾记否

“大哥!”莫言愁泪水婆娑地扑倒在地上,任凭骏马刨起的草根尘土溅了她一身一脸。

吴忧骑在马上并不下来,战马呼噜噜打着响鼻,暴躁地绕着莫言愁跪伏的身子转动着,一如其背上的主人烦乱的心情。吴忧擎起马鞭,像是要抽向莫言愁,但最后一刻却改变了方向,带着呼啸的风声在地上拖出一条长长的鞭痕。

“大哥!”莫言愁带着哭腔再次喊道。

战马终于如同钉子一般站住不动,一双沾满尘土的靴子就在莫言愁眼前站定。

“站起来,哭哭啼啼像什么样子。”吴忧沉声道。

“大哥?”莫言愁抬起头来,满脸都是混杂着泥土的泪痕。

“你做的好事!”吴忧急促地踱着步子,“怎么了哑啦?说话!都说出来,你为什么背叛我?为什么!”说到后来,吴忧几乎是攥着莫言愁的领子把她从地上薅了起来。

“大哥,对不起,对不起”莫言愁泣不成声。

“对不起?对不起有个屁用!你去对哈迷失说!你去对死人说!”吴忧暴怒,赤红的眼睛里都要滴出血来。“我部下最优秀的将领,没有死在胡人手里,却死在了你的手里!当初你二人是最早追随我的,你心中就没有一丝共事之情?你的心里就那么冷血那么容不得他?张颖哪里惹到你?我吴忧哪点儿对不住你?还是你的野心就膨胀到这样的地步?你跟谁为伍不好非要去招惹那个狠毒的贱人!”吴忧一把将莫言愁泪流满面轻飘飘的身子摔在地上,“你这个你这个你”他狂怒的心里原本有无数恶毒的骂词准备倾泻在莫言愁的身上,但真正面对莫言愁的这一刻却全都消失得无影无踪,他张口结舌面红耳赤,却一句都骂不出来。

吴忧这些年来被盟友背叛过,被敌人欺凌过,被仇家暗算过多少明枪暗箭,多少暗礁险滩都艰难闯过,多少曾经以为此生不会失去的东西失去了,多少曾经视作最为宝贵的情感和人被粗暴地夺走了一一他从未有何抱怨,只因他坚信,这世间,还有一群无条件地爱他支持他的人,这世间,还有他值得坚守的人和情感。但是,这种被最亲近的人出卖的感觉,将他心中残存不多的最温柔的角落再一次践踏蹂躏。他不知道自己还有什么是不可以失去的。

“当啷!”一声,吴忧将一双匕首扔在地上,那是莫言愁送他的一直珍藏的龙凤双匕,曾几何时这一双精巧的匕首成为他们真情的见证,但现在吴忧就让它们跌落尘土之中,弃之如敝履,他看也不看莫言愁一眼,对鲍雅道:“走!”

“大哥!”莫言愁扑倒在吴忧脚下,好像用尽了浑身的力气拽住了吴忧的袍角。鲍雅警惕地靠近一步。

“大哥,我知道说什么都没有用,也不做任何辩解。阿愁之错,百死莫赎。阿愁以后不能追随大哥,只是提醒大哥一句,宁氏与‘无影’、泸州都有联系渠道,跟北方的胡人也有往来,这次他们图谋很大,安排周密,大哥不要中了别人的算计。还有这次兵变,与莫湘姐姐毫无瓜葛,兵变将士亦皆是受我蒙蔽,本身并无过犯,所有过错阿愁愿一力承担。大哥莫要迁怒旁人。还有——”莫言愁放松了吴忧的衣服,掏出一方丝帕,倒上少许烧酒,将双手仔细擦拭干净,然后小心翼翼地探入怀中,取出一个散发着淡淡香气的浅绿丝囊,她细细地摩挲着这丝囊,千般抚弄,万般不舍,仿佛那是世上属于她的唯一宝贵的东西。她轻轻地打开丝结,里面装的东西也极少:一枚没有任何花纹装饰的银指环,一串牛皮绳扣,一个骨哨,一把牛角梳,一个乌木簪子,一绺头发。

莫言愁一件一件地将这些东西取出来,每一件都把玩良久,她的目光像是看着吴忧,又像是盯着一个不知名的虚空,柔声道:“我自幼孤苦,从来没有人真正怜惜于我,美貌才智、心机武功、功名利禄,于我而言,不过是华丽的游戏。冷眼瞧着人们为着这些身外的东西,你争我抢,尔虞我诈,人心都炼成了铁石,尊严都揉成了碎屑,就觉得好笑,所以在我眼里,这世间原本也没甚么值得留恋的东西。本来,麻木不仁地过去这一辈子就算了,做一世的恶人,聪明而无知,卑怯而残酷,单纯而恶毒都是因着你,给了我希望,把我从污泥里拉拔出来,让我睁眼去看这世上还有美好的东西,原来人心也可以仁慈包容,爱也可以无怨无悔,朋友也可以交托生死按说,不应该求什么了,可是就是那么贪心,想要得多一点,再多一点,这种幸福的感觉,就像手里握住了一把细沙,越是不舍,越是攥紧,越是去得快,攥到最紧,沙子也流尽,指甲掐进了指肉里,分不清是手指的疼,还是心里的疼。恩爱欢情,就像毒药,甘之如饴,欲罢不能。恩爱浓时,恨不能把心都从腔子里掏出来交给你,欢情薄时,恨不能穿肠破肚千刀万斩方能解恨。这痴心和占有就是我心里埋藏着的恶之花、孽之因,我本以为,可以凭理智将其永远埋藏,但我错了。它并没有枯死,而只是在等待积蕴薄发的那一天。以阮君姐姐而言,她生前待我不薄,但听到她的死讯,我第一反应竟是一丝窃喜!人在做,天在看,人无邪念百术不侵,一旦失了正心,就容易受到蛊惑,蛊惑之后,就是疯狂,所谓法术,不外是因势利导,所以我这次栽得不冤。回顾这些日来做的事情,恍然如梦,追悔莫及,却也当得起‘自作自受’四个字。

“宁霜是玩弄人心的高手,她比我聪明、比我无情、比我残忍,但我不恨她,却只为她感觉悲哀。她明知这是必死的局,却还是毫不犹豫地做了,她连自己都算计进去,从设局之始,她就没打算全身而退,她打的是个解不开的死结。人是最狡猾自私的东西,但有一线生机谁会求死?能将生死置之度外,或许只是因为她所珍爱的一切全都被完全毁灭,她的心灵早就剩下一片墓场,生有何欢,死亦何难!曾几何时,我也同她一般冷漠无情,但现在我可以怜悯她,只因我心中已然有爱,虽然这爱情让我迟钝,我却愿意用我的生命,用我所有的一切来交换。”

一阵长久的沉默,随着说话,莫言愁好像整个人都倒空了,苦苦思索了半天,看着手里的一堆东西才似想起来道:“其实,并不是要跟你诉苦来着,我就想找个人说说我这几年过得真的很好,比我以前过得都好——好太多了。这丝囊是你第一次送我的衣料的下脚料,没舍得扔就做了这个,本觉得做得粗糙,遇见精细的就换了的,没想到,一带就是几年,以后虽然遇见过好看的,但这个东西跟人一样,时间久了就有了感情,舍不得放不下的,也就一直没有换。银指环,是你送我的定情信物,记得当初,是你借了人家炉子,熔了几块碎银,比着我的手指,亲手做沙模,打磨抛光,边学边做,前后算起来,足足费了几天功夫,原本你还打算找人刻花,是我执意不肯,因为我想要完完全全你亲手做的一件东西,虽然粗糙,却比任何华丽的珠宝都让我心动。这骨哨,是第一次领军时候你送我的,做得很精细,声音响亮得很哩,就是一直舍不得用,怕哪天坏掉了你没耐心做了。梳子跟簪子是一起的,我的生日礼物,几年来也只收到了这一次,其他几次,你都不在我身边或者太忙了,但有一次就足够,我看见它们,就记起你曾那么疼我那么迁就我事事记着我,心里的甜蜜就不用说了。这头发,是你跟我一起的时候,掉落在床上还有挂在梳子上的,每一次我都仔细收集起来,时间久了也有这么一绺,这几年来,你不在我身边的时候多,只要摸摸这束头发,就觉得你还一直跟我在一起,陪着我,抱着我,缠着我,想着我只有这时候,我才觉得,你只属于我,甚至想,你只爱着我一个。给自己各种理由,都不能抵挡这种独占你的诱惑,人可能就是这么地贪心罢。但跟你一个人天长地久是完全不可能的。那么在你的心中,我究竟能占多大的分量呢?常常这样自问,但每次这样问了之后,想答案都能把我想得发疯。

“这些东西,我一直贴身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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