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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啊。”于是江训毫不迟疑地给出了答案。
第03小节
“当然是原霞的。”
“你确定吗?”杨雷瞪着江训。
“我答错了吗?”江训疑惑地问,“喂!你说过这不是脑筋急转弯的!”
“你,你没错啦!”杨雷嚷道,低着头看也不看江训地往前走,嘴里嘟哝着:“没错,你是对的……”
江训在后面说:“奇怪,你不听我说原因吗?”
“有结果了还问原因干嘛?”杨雷头也不回。
江训皱皱眉说:“光是答案没有解答过程的题是不完整的。”
“好,”杨雷还是不回头,手抱在头上,“你讲!”
“因为,因为原霞的东西总是带得很齐,有备份的。我穿了他的外套,他还有别的外套可穿,不会冷到。我要是穿了你的,你就会着凉了……”
“我早知道你会这么讲。”杨雷不满地挥挥手。
“所以,我会把我的外套给你穿。”江训淡淡地说。
杨雷愣住了。
※ ※ ※
江训没有再看他的表情,径直往外走了。到门口檐下略停了停,缓缓地张开雨伞。那天空,莹白得羊脂玉一般,丝丝的雨下得更密也更纤细,砸在水洼上荡起的波纹不成涟漪,而是细碎至极的一片细鳞,淡淡地漾起水雾。
独自撑了伞,踏下台阶,楼前的道路因为人群已疏散,空旷而宁静。这样的天气,这样的寂静,她不由得轻轻叹了一口气。
纵目向天际望去,树篱后又是高大乔木,高出浓绿树梢的是高大的在雨中润湿的淡青灰色和浅褐色的楼群,间插着大片玻璃幕墙的反光,再远的地方有连绵的山脉,从这里看,由于楼群与植被的层层遮掩,已是完全看不到了。
西北望长安,可怜无数山……我望的又是谁?今天在这里停下脚步,应该是,想起了重重山脉后面的那个人吧?
出了重庆城,沿着成渝路,越过每座高山险峰,涉过每处湍流深潭,一出龙泉驿,便是视线豁然开朗。那是广阔的四川盆地,沃野千里的成都平原。
那个安详如同星空,沉静如同深潭的少年,有着谷中幽兰那样脱俗的气质,却又像闹市中的名蕙般令多少人甘心追从。他在那里,在无数重山,无数重水的那一边。
那儿有雨吗?
那人,可是与我共一帘雨幕?
不是,不是!
这相隔,岂在于重庆与成都的相隔?那时我们中间只隔了一张书桌,不也是两个不同的世界?
他是那样的坚忍、果敢;我却是如此的踌躇、观望。
他正在为梦想而搏击长空;而我,却茫然得不知自己想得到的到底是什么?
明天有一场比赛,可是我是如此清楚地知道,我没有求胜之心。
其实是我在害怕。在那样厉害的对手面前,有丝毫胜算吗?只一个秦眷眷已是如此了得,藏龙卧虎的A中到底有多少高手?更不要说名姝云集的淡溪女中,以及竞赛传统悠久的乐寿中学。在这三个学校的代表队在,已是注定我们与前三无缘了。
洛华哥哥啊,你的脚步太快了,你的羽翼太轻盈,要追随又谈何容易!
很奇怪的,在茫乱的思路中停了一停。
突然想到一个奇怪的现象。
如果说原霞沉静的气质,安详的谈吐常让她从中看到洛华的影子,想到洛华;那么往往想起洛华时,思路不由自主地转向杨雷,则是全无道理可言了。
记得那时,初见洛华,为他眉宇间蕴含的绚烂星云所折服,第一个念头竟然就是不由自主地把他与火车上所见到的那个轻浮少年作了个比较那个油腔滑调,满脸嘲弄的男孩子,就是杨雷在归乡的列车上给她的第一印象。
后来,则是奇怪了。想到洛华时,往往随带想起杨雷,恐怕不是简单地因为他们代表着性格上的两个极端,而是因为二者之间有着若有若无的极为微妙的联系。
这样说也是很可笑的,书香世家的洛华怎么可能跟那个江边吊脚楼里长大的脏孩子有什么联系?
但是……
她拼命地摇头,为自己荒谬的想法苦笑起来。
※ ※ ※
同日上午,另一个人也来到了重庆城。
卓婉君起了个大早,在家附近公路上冒雨站了一个多钟头,终于拦着辆过路的客车。本来从起点坐到进城是五块,中途上车该少收。那售票员却是个厉害角色,非收足五块不可。婉君身上一共只有五块钱,进了城还要坐公共汽车,急得要哭。好在司机还算和气,跟售票员讲道:“小姑娘是学生,就算她是学生票,收个四块好了。”
婉君千恩万谢地靠着车门站下,紧紧攀了扶手。她坐不惯车。以往赶场都是光脚走去。要不是路实在太远了,她宁可走去城里,省下车费也好。
旁边一个慈眉善目的老太太看她背着个鼓鼓囊囊的大书包,便笑问道:“妹娃子,走人夫(走亲戚)哇?带了好多东西哦!”
卓婉君脸一红。书包里除了两本连封面都没有的镇中老师送她的旧习题集,剩下的空间全塞的是妈妈亲手做的馒头。
本来就惭愧在家帮不上忙,又伤心去不成A中培训,就跟妈讲要进城打工,(“去不成A中,哪怕进城看一眼那所学校也好。”)妈似是放心不下,左思右想一番还是答应了,把已经在城里做工的爸的地址念着让她抄了,从枕头下翻出些毛票凑了五块钱路费,又起早蒸了一屉馒头(“城里吃饭贵,多吃两顿馒头就省了两顿饭钱。天气大(热),一到你老汉那儿就找找地方再蒸蒸,免得坏了。坏了的馒头千万不要吃,不要为省钱搞坏了身体……”)。婉君想起妈妈,眼圈儿不由得红了。
在A中的物理奥校培训上午的课结束时,婉君刚按着纸条上的地址,走过大街,穿过小巷,最后寻到一个废弃仓库前。
一只黑猫从布满蛛网的檐头上猝然蹿过。
雨中,蛛网上挂满了晶莹的水珠,如一网珍珠,出奇地华美。
第04小节
原霞默然立在红木镶大理石的办公桌前。他已经站在那里很久了。
这一套仿古木器做得相当漂亮隔断是附仙楼的多宝格,再外的墙上用的是葵式万川挂落,显是花了不少心思。靠墙的两张硬背椅刻工古拙,意韵悠长单是这两把最普通的椅子,就看得出考究的品味来。
办公室宽大的转椅内,背后高窗进入的光线笼罩着主任的头部,使他的脸整个沉浸在阴影里。
……
“A中模拟赛的历史算是悠久了,但自我接手竞赛以来才真正发展起来。”
“经过这些年的演化,它终于成为了今天的样子。在这里的中学,只要知道全国物理奥赛的,就必然听说过A中的模拟赛。它已经不是一次某个学校举办的某种形式的演习,而是大部分学校参加的一次激烈角逐。赢得荣誉的人,他所取得的并不是一座学校的嘉许,从某种意义上说,他就已被这个城市的物理界所承认。”
“模拟赛,也许并不完全是模拟奥赛。第一,它没有奥赛那样明确的考纲,出题权完全在我们A中的老师手中,我们出题的范围完全没有限制,一切以检验学生的实力与潜力为目的。相信你也已经看到了,奥赛不鼓励学生提前接触高数。若一道奥校中出现的题目可用高数解,则必有更巧妙的解法避开了高数且比高数解更简。A中模拟赛全然不是那样,常会出现一些题,它们仅有高数解法。
第二,是引入了集体赛的机制。参赛允许并鼓励同组队员间的交流,从而将个人间的竞争加强为队与队之间,学校与学校之间的竞争。”
原霞一直没有说话,现在他轻声重复:“……队与队之间,学校与学校之间……”
主任满意地微笑了一下:“另外,对那些从前低估了A中价值的学生,只要他们足够优秀,A中的大门是永远为他们敞开的,模拟赛就是A中送出的门券。”
“我想我已经明白您的意思了。”原霞的脸上没有一点表情。
主任脸上的表情变得异常柔和:“……小霞,你是个聪明的孩子。自从九八年以来我一直经手这个赛事,想尽一切办法使它更具竞争力,更富区分度。可以说,我是一直在等待你回到这里。”
“……你和你妹妹身上流的不是我的血,但我一直把你们当成我最亲的孩子。因为你们是最优秀的年轻人,所以A中是属于你们的。我们所有为了A中工作的人,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让最好的人才得到最好的培养。
……你初二那年做了一个令所有人都大为惊奇的决定。你这个任性的小孩!你知道当时有多少人在窃笑吗?他们幸灾乐祸,因为你一时糊涂,去了一个不属于你的地方,你把本来属于你的未来放弃了。
但A中一直在等待你。慕则和眷眷组队练习时,不管别人怎么议论,总是拒绝第三个人加入,因为第三个位置是属于你的,他们一直为你保留那个位置。”
“我知道了。”原霞面无表情地说。
主任一时语塞,片刻沉默之后,他拉开离自己最近的一个小抽屉,取出一个小盒子。看着眼前这个倔强的孩子,他柔声说:“对了,这里有件东西要转交给你。”
原霞没有说话。
“小霞,难得你来重庆一趟。你妈妈想来学校看你,又怕影响你学习。”主任把那个盒子递给原霞,“她担心你参赛没有合用的笔。这支笔应该称手的,试试看。”
原霞打开笔盒,暗红丝绒的垫子上,躺着一支哑光的银色笔。愈是朴实无华,愈见其高贵内在。
他犹豫了两三秒钟,拿起了那支笔。有点沉手,但很舒服实在。一上手就跟腕力刚刚合上。他不禁轻挥了一下手腕,出乎意料地跟手。不用开笔盖他也能感觉到,这支笔决不会让他失望。
他眯缝起眼睛,仔细辨认笔壳上细若蚊足的小字:“出于幽谷,迁于乔木……”,十二分俊逸脱俗。也只这几个字看得清,再往下饶是他目力再好也难以辨识。
主任看他见了好笔就如痴了一般的样子,不禁微笑,道:“这是出差从国外带回来的,又蒙张鉴衡老先生刻了几句题辞,堪称中西合璧。……一共带回两支。一支交给你妈妈收藏也就是现在你手里这一支;另一支给了学校,那时慕则的书法在全国拿奖,学校就把那一支代表荣誉奖给了他,以示褒扬。”
“这一支,代表我和你妈妈对你寄予的期望。”
出于幽谷,迁于乔木。这样的期望吗?
原霞一言不发。
主任看着他的脸,笑着说:“如果你还不明白A中对于人一生的重要,你还不明白站在的对立面有多么不明智。那么,你就和你认为重要的两个同伴一起,代表桐山参赛吧。”
※ ※ ※
原霞刚走出办公室,瞳孔就缩小了。他的眉毛纠结起来,他眯起眼睛看着手中的笔。崭新的笔,是闪着寒光的新开刃的剑,还未痛饮过鲜血。
“好吧,”他一字一字低声地自语。他的声音很轻,却因为坚定到了极点,变成了带着冷锐的杀气,“既然你送给我这样好的一支笔,那我就只好用它来打败你们了。”
他抬抬眼帘,看了一眼装璜豪华的办公室大门,金色的匾额“A中重点物理培训基地”,轻蔑地一笑。
这笑容在他年轻的脸上划过,就像是秋高气爽的峡谷中掠过湖面的一片攸忽的金色叶子。方才轻点水面落下,那水面就荡上一荡,回复了原来的平静。
他的脸上也回复了少年老成的样子,沉敛着面孔走出了大楼。
※ ※ ※
在天台的一间练习室里,秦平乐合上琴盖:“该去吃饭了。”
他很奇怪苏慕则为什么坐着不动。他更惊讶地发现苏慕则正对着一支笔出神。那是一支苏慕则用得最惯的笔,作为奖品来到苏慕则的手里已经快两年了。他知道苏慕则很满意这支笔,不然也不会一直用到现在。(他自己是隔三岔五就要换支新笔的)。
被雨水洗过的光线温柔地抚摸着长长的淡紫色丝绒窗帘。苏慕则温柔地看着一直陪伴着他的那支笔。
这是一支非常棒的笔,跟手,书写时流利漂亮到极点,令人心旷神怡。第一次接过它时,就有一见如故的感觉。就像武夫无意中遇见了前代不知所终的绝世名剑。
再好的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