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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毛情史-第2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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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却说荷西收到Echo的信后,自然是欣喜万分,但是打开来看却焦急得不得了,因为他不懂英文。后来这封信传遍了荷西所在的整个营区,竟没有一个人能读得清楚Echo这封短之又短的信。
    好在信封是伊丝帖填的,上面有Echo的地址。荷西便剪了很多潜水者的漫画,精心地贴在信纸上,还用笔勾出其中的一个漫画小人,旁边注上:这就是我!
    Echo收到这封信后,并没有回答。
    后来,荷西又用伊丝帖寄给他的电话号码,从南部打了长途电话给Echo:“Echo,我23日要回到马德里,你等我噢!”
    但是,23日的那天,闲着无事的Echo竟和几个朋友到郊区小城逛了一天,直到日落西山,黄昏时分才回到宿舍。宿舍女友告诉她,有个男孩打了十几个电话找她,很着急很焦虑似的,不知是不是发生了什么大事。Echo早把荷西23日要回来的事忘到九霄云外去了,猜遍了所有的男性朋友,就是没想到荷西。
    正在这时,电话铃又响了起来,却是一个女性的声音,是Echo的一位女友——一位太太打来的。
    “Echo,你终于回来了。快到我这里来一趟,我有急事哦,你快点赶来,坐计程车,越快越好。”
    Echo赶忙乘计程车到了她家。
    这位女友一拉开房门,Echo就感觉她的笑容有些异样。客厅外还站着几个别的朋友,都是关系挺不错的。他们都平静地向Echo打着招呼,一点也不是一贯的又吵又闹的模样,而且每个人的脸上都带着几乎是一个式样的神秘兮兮的微笑,好像这屋里藏着个天大的秘密似的,他们要观看Echo怎样来寻找。
    女主人要Echo把眼睛闭上,然后才把她带进客厅里去。
    我不知她要玩什么把戏,忙将拳头捏紧,把手摆在背后,生怕她在我手上放小动物来吓我。当我闭上眼睛,听到有一个脚步声向我走来,接着就听到那位太太说她要出去了,但要我仍闭着眼睛。突然,背后一双手臂将我拥抱了起来,我打了个寒颤,眼睛一张开就看到荷西站在我眼前,我兴奋得尖叫起来。那天我正巧穿着一条曳地长裙,他穿的是一件枣红色的套头毛衣。他揽着我兜圈子,长裙飞了起来,我尖叫着不停地捶打着他,又忍不住捧住他的脸亲他。站在客厅外的人,都开怀地大笑着,因为大家都知道,我和荷西虽不是男女朋友,感情却好得根。
    ——三毛《一个男孩子的爱情》
 10 塞哥维亚之旅
    1972年冬,那诞节前15天的一个晚上,Echo坐上了9点多的火车,目的地是塞哥维亚。
    塞哥维亚是西班牙所有美的小城中,以罗马式建筑及古迹著称于世的,座落在雪山附近。寒冷的冬夜里,大教堂前的广场上,有着成排的枯树,显得哀伤而有诗意。
    Echo此行是要去看望一个朋友——夏米叶·葛罗,一个长发披肩的艺术家,和他的弟弟荷西·葛罗一样,是个大胡子。他在塞哥维亚和几个朋友合租了一幢古老的楼房,在城内开了一家艺廊。Echo很想看看夏米叶的作品。夏米叶曾经好几次在马德里开雕塑展览,但当时Echo都没在西班牙,便错过了。这一次,Echo就是希望能看到他的作品,并在他那极有品味的古楼里和他那极有个性的朋友相处几天。这对于Echo来说意味着对桃花源的回归。当然,这个桃花源是欧洲式的田园诗。
    楼下果然有一道约有一辆马车可以出入的大木门,上面还钉了成排的大钢钉子做装饰,好一派堂皇的气势。
    同时因为门旧了,房子旧了,这一切更显得神秘而有情调。我推门进去,经过天井,经过长长的有拱门的回廊,找到了楼梯到三搂去,三搂上有一个大门,门上画着许多天真的图画,并且用西文写着——“人人之家”。门外挂着一段绳子,我用力拉绳子,里面的铜铃就响起来,的确有趣极了。
    ——三毛《去年的冬天》
    “人人之家”,不仅仅是名字取得有个性,其中的布置、摆设,整个地透露出来的一种气质,散发出来的一种气息,都是Echo爱到内心深处去的。
    这个客厅很大,有一大排窗,当时黄色的窗帘都拉上了,窗下平放着两个长长的单人床垫,上面铺了彩色条纹的毛毯,又堆了一大堆舒服的小靠垫,算做一个沙发椅。椅前放了一张快低到地板的小圆桌,桌上乱七八糟的堆了许多茶杯,房间靠墙的一面放着一个到天花板的大书架,架上有唱机、录音机,有很多书,有美丽的干花,小盆的绿色仙人掌,有各色瓶子、石头、贝壳形形色色像个收买破烂的摊子。另外两面墙上挂着大大小小的油画、素描、小件雕塑品,还有许多画报上撕下来的怪异照片。房内除了沙发椅之外,又铺了一块脏兮兮的羊皮在地板上给人坐,另外还丢了许多小方彩色的坐垫,火炉放在左边,大狗“巴秋里”躺着在烤火,房内没有点灯,桌上、书架上,点了三支蜡烛,加上炉内的火光,使得这间客厅显得美丽多彩而又温暖。
    ——三毛《去年的冬天》
    房间尚且如此,人又会是什么样的呢?
    下穿黑底小粉红花的夏天长裤,上穿汗衫的法兰西斯哥,留着小山羊胡,有点龅牙齿,这个南美乌拉圭人的招呼方式竟然是不怀好意地顽皮地笑一笑。
    约翰,最普通的美国名字,说一口美国口味的西班牙话,不长的头发料理得很清洁,没有什么明显的艺术家的怪异,同Echo握了手后便继续看自己的书。
    金发蓝眼的拉蒙,一副法国人典型的长相,身上的卡其布裤子和格子衬衫都是破着洞洞的,编着彩色的鸟笼。
    盘脚坐在地上的是埃度阿陀,把自己才出生18天的女儿放在两脚弯内。
    年轻而美丽的乌苏拉,是一个长发的瑞士女孩,穿着长长的非洲人的衣服,同Echo一样,是穿衣讲究别具风格的那一类人。
    Echo穿的是一件毛皮背心,梳着两条粗辫子,恩里格坐在火边,面色红润,表情天真,对Echo的穿着最感兴趣。他目不转睛地注视着Echo,用一种艺术家的眼光来欣赏她,最后轻轻的吐出一口气,摇了摇他那长满了卷曲的长发的脑袋,赞叹道:“哇,你真像印第安女人。”
    这是Echo平生最爱的赞美,她认为自己的血管里,流着的是印第安人的血。后来,Echo变成三毛后,三毛以Echo为素材,将Echo热爱印第安人的情绪夸张,杜撰了一个关于自己是印第安人转世的前世传说——高地斯山脉的高原上流传的心湖的故事,在故事中,三毛的前生是一个药师的孙女,一个印第安加那基姑娘,名叫“哈娃”,便是“心”的意思。哈娃的曾祖父同三万名族人一起被印加侵略者杀害并挖出心脏扔进“心湖”。哈娃的父母被印加人抓去修路,哈娃和药师祖父相依为命。祖父死后,哈娃嫁给了一名英俊的猎人,猎人从心湖里偷偷捉来几条鲜鱼给怀孕的哈娃吃。族人们说哈娃吃了祖宗们的心脏必将受到神的惩罚,果然,哈娃最后死于难产。
    叙述这个故事的文章是三毛在南美洲之旅写下的《药师的孙女——前世》,故事情节有故弄的玄虚,造作的神秘,穿凿附会、生拉硬扯等雕琢之迹随处可见,一反三毛的“天空没有飞鸟的痕迹,而我已飞过”的风格,浅淡也倒仍是浅淡,却咀嚼不出味道。
    如果单单是编故事倒也罢了,可是三毛偏偏老毛病又犯了,将创作和生活混为一谈,真实和幻想她故意地不加仔细分辨,如同她把许多自己通过文学想象创造出来的东西当作真事来诉说一样,对自己的前世转世说最深信不疑的便是她。她痴迷于自己所编造的神话,并且还在印第安村落里正儿八经地过上了“回归前世”的生活,这种矫情便让人有些生厌起来,真的是太做作了一些。具有揶偷意味的是:她在印第安土著的高原上,自称是印第安传人的她竟多次被一种名叫“索诺奇”的高原症折磨得苦不堪言,“头痛得几乎要炸开来,随着呯呯狂击的心脏,额上的血?
    这便是三毛的浪漫。是否是做明星的需要?有点哗众取宠之嫌。
    当然,作为Echo来说,Echo确实是喜欢着别人评价自己像个印第安女人的,印第安的品味一向是她追求和表现出来的风格。难怪在“人人之家”所有的成员中,Echo最喜欢的便是这位来自西班牙北部的比利牛斯山区的恩里格,他那句赞叹真的是说到Echo的心里去了。
    初次在这样一个小联合国中做客,Echo感觉不到丝毫的陌生感。
    正如我所料,他们没有一个人问我——“你是谁啊?”
    “你做什么事情的啊?”“你从哪里来的啊?”“你几岁啊?”
    等等无聊的问题。我一向最讨厌西班牙人就是他们好问,乱七八糟涉及私人的问题总是打破砂锅问到底,虽然亲切,却也十分烦人。但是夏米叶他们这群人没有,他们不同,好似我生下来便住在这儿似的自然。甚至也没有人问我:“你要住几天?”真是奇怪。
    我看着这群朋友,他们没有一个在表情、容貌、衣着上是相近的,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风格。只有一样是很相同的,这批人在举止之间,有一种非常安详宁静的态度,那是非常明朗而又绝不颓废的。
    ——三毛《去年的冬天》
    一切都是合着Echo的胃口的,在这样的地方,这样的人群中生活,对她来说是一种真正的享受,甚至比呆在故乡的家中还要舒适,自在。
    当天晚上,Echo睡在夏米叶的大房间里。没有窗帘,窗台上积着厚厚的雪,白白地闪着冰冷的光;月光直直的照进来,洒满一屋的清辉;松枝抽打在玻璃窗上,发出的声音传递着夜空的萧瑟,Echo禁不住和屋外呼啸的风一起瑟缩着发抖。
    想到自己要在这样一间没有暖气的像冰窖一样的房间里过一夜,Echo不脱衣服便缩进了地下的床垫,Echo的脚触到一个暖暖的软软的东西,她以为是大狼狗“巴秋里”钻进了床垫里,便赶紫把脚缩了回来,生怕惊动了它的好梦。
    Echo爬起来,伸手进去慢慢地拉,手及之处并不是想象中的“巴秋里”的皮毛,拖出来一看,原来是一床厚嘟嘟棉嘟嘟的鸭绒被,Echo裹紧被子,美美地睡了一觉,直睡到第二天中午12点才起床。
    Echo跑进夏米叶的工作室,里面堆满了作品和破铜烂铁的材料。夏米叶正在用火烧一块大铁板,恩里格在一边帮忙。
    “嗨,早安!”
    “早安!”两个男人抬起头来朝Echo笑了笑,又继续埋头工作。
    “你们干了很久了吗?”
    “是的,8点左右就开始了。”
    “咦,这么早。”
    “不得不早,店里还差很多东西。要赶出来好赚钱。”
    再有品味的艺术家也得先填饱肚子,工作不仅仅是对艺术的热爱和追求,还包括对钱的赚龋钱,并非不重要,并非与艺术对立,艺术的价值往往由钱来体现。
    “我昨晚还以为你们是不工作的嬉皮呢。”Echo轻轻松松地脱口而出一句玩笑话。
    恩里格却半开玩笑地顶了Echo一句:
    “妈的,我们是嬉皮,你就是大便。”
    夏米叶显然也对Echo的话不满意,他严肃地说:“我们是一群照自己方式过生活的人,你爱怎么叫都可以。”
    嬉皮,在Echo心中,有时是欢喜着那种颓丧和懒散的,但是夏米叶他们对嬉皮士的玩世不恭、游戏人间的态度显然是不欣赏的。他们热爱生活,他们用自己的方式认真地生活,他们对于社会的秩序和标准来说,是一种叛逆,但他们绝不背弃生活。
    Echo为自己的肤浅感到惭愧。但她没有因此而感到难堪,所有的属于真和诚的,在她看来都是好的。
    “恩里格,我爱你们!”
    夏米叶微笑着看了Echo一眼。
    恩里格又一次用赞美的眼神看着Echo,笑着说:“你也很好,印第安女人。”
    这时,从走廊上传来了重重的脚步声。门被推开了,有人探头向里看,是荷西。
    荷西刚服完兵役,头发被剪得很短,胡子却是和夏米叶一样的浓密,每一根都卷曲着,蓬蓬地堆得连嘴唇都隐而不见了。
    “哈,原来你们全部在这里。Echo,我回家后,打电话给你,你老是不在,我去你的宿舍找过你几次,也一回都没碰上过。没想到今天竟在夏米叶这儿巧遇。”
    Echo看到荷西也禁不住地一阵开心,朝着他便送出一个灿烂的笑容。她也搞不明白自己对荷西到底是怎样一种心态。她的生命绝对用不着荷西的参与,尽管每次同荷西在一次,她都觉得非常放松,非常快乐,非常有意思,可是她对荷西始终没有盼望过,他可以给予Echo一个好心情,但他并未重要到能决定Echo的心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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