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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毛情史-第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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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然一旦成为一种追求,无论是呆在大沙漠里,还是呆在大森林里——都是一种矫情!
    仍是冬天,仍是清晨,仍是马德里的公园里。
    天气非常寒冷,Echo坐在公园的长椅上,把眼睛以下的部分都缩进大衣里西,只伸出一只手来丢面包屑喂麻雀。
    荷西穿着一件旧的厚夹克,坐在Echo的旁边。
    过了一会儿,荷西把那本关于航海的书合上。从Echo的手上拿起面包厄来喂麻雀,边喂边说——“三毛,你明年有什么大计划?”他问我。
    “没什么特别的,过完复活节以后想去非洲。”
    “摩洛哥吗?你不是去过了?”
    他又问我。
    “去过的是阿尔及利亚,明年想去的是撒哈拉沙漠。”
    荷西有一个很大的优点,任何三毛所做的事情,在别人看来也许是疯狂的行为,在他看来却是理所当然的。
    所以跟他在一起也是非常愉快的事。
    “你呢”我问他。
    “我夏天要去航海,好不容易念书、服兵役都告一个段落了。”他将手举起来放在颈子后面。
    “船呢?”我知道他要一条小船已经好久了。
    “黑稣父亲有条帆船借我们,明年去希腊爱琴海,潜水去。”
    我相信荷西,他过去说出来的事总是做到的。
    “你去撒哈拉预备住多久?去做什么?”
    “总得住个半年一年吧!我要认识沙漠。”这个心愿是我自小念地理以后就有的了。
    “我们六个人去航海,将你也算进去了,8月赶得回来吗?”
    我将大衣从鼻子上拉下来,很兴奋的看着他。“我不懂船上的事,你派我什么工作?”口气非常高兴。
    “你做厨子兼摄影师,另外我的钱给你管,干不干?”
    “当然是想参加的,只怕8月还在沙漠里回不来,怎么才好?我两件事都想做。”真想又吃鱼又吃熊掌。
    荷西有点不高兴,大声叫:“认识那么久了,你总是东奔西跑,好不容易我服完兵役了.你又要单独走,什么时候才可以跟你在一起?”
    荷西一向很少抱怨我的,我奇怪地看了他一眼,一面将面包屑用力撒到远处去,被他一大声说话,麻雀都吓飞了。
    “你真的坚持要去沙漠?”他又问我一次。
    我重重地点了一下头,我很清楚自己要做的事。
    “好。”他负气地说了这个字,就又去看书了。荷西平时话很多,烦人得很,但真有事情他就决不讲话。
    ——三毛《结婚记》
    (作者语:这是三毛去沙漠结婚以前和荷西的一段非常关键的决定了二人此后命运的对话。三毛是Echo在沙漠文学时期为自己取的笔名,照理说荷西没到沙漠以前应该不知道“三毛”这个名字才对,但荷西在第一句问话中清清楚楚楚地叫的是“三毛”,难道是因为“三毛”这个笔名是荷西和Echo早就商量着取定的?
    显然不是。因为在沙漠中,荷西曾经询问过三毛“三毛”的含义。
    那么,我想,应该是三毛在创作中出现的笔误吧。既然是记实性的散文,既然写的都是真实的事,那么,当三毛将她的生活作真实的笔录的时候,这样的失误是很不应该的。)到大海中航行和去沙漠中探险,都是令Echo兴奋不已的事情,鱼和熊掌,她谁也不愿放弃,可惜鱼和熊掌不可兼得。
    面临选择,选择并非海洋和沙漠谁更吸引人一些那么简单,海洋这边有荷西的爱情,航海是荷西一生一世的事业。
    Echo毫不犹豫地选择了沙漠。撤哈拉沙漠这片陌生的土地,对于她来说,是属于前世回忆似的乡愁。她有一个浪漫的愿望——成为第一个横穿撒哈拉沙漠的女探险家。
    她要去实现她的愿望,她决定了的事情,她就一定会去做,这是多少匹马也拉不住她的。她父亲了解,荷西也了解。
    那么,荷西是不会劝她的,劝她也没有用。那么,航海和去沙漠的时间加起来,她和荷西便会有好长一段时间不能在一起。
    Echo并不觉得难受,她并不是热烈地爱着荷西埃其实七年的时间里,Echo对荷西的感情前后并没有太多的不同。她仍是不深不浅的喜欢着他,她仍是有他便能多一些欢乐,少一些孤单寂寞,无他也不会不快乐到哪里去。她乐意和他在一起,不过没有他也可以。
    荷西没有她却不行,他不能忍受在苦等了七年后,在终于把她拥人怀中以后,他还要和她分离。
    他有两个爱人,一个是大海,一个是Echo。他对海是离不开的,在大学时读的工程,但他还是去做了潜水专家。
    如今三毛为了沙漠放弃了跟荷西去航海,选择便摆在荷西的面前。
    荷西悄悄地作出了选择——二月初,荷西不声不响地申请到了一个工作,就正对着澈哈拉沙漠做事,他卷起行李,却比Echo先到非洲去了。
    荷西来了个先斩后奏。到沙漠以后,一切安顿下来,才写信告诉了Echo自己的行踪,并要她放心地来。他知道,如果事先便告诉Echo自己的决定,Echo一定会不准许他这样做的。
    果然,没多久三毛的回信便来了——
    你实在不必为了我去沙漠里受苦,况且我就是去了,大半时间也会在各处旅行,无法常常见到你荷西的信却是一封求婚信——我想得很清楚,要留住你在我身边,只有跟你结婚,要不然我的心永远不能减去这份痛楚的感觉。我们夏天结婚好吗?
    言词平实无华,却情真意切。
    荷西的爱根本无需用语言来证明。
    Echo把信看了十遍,然后把它揣在长裤口袋里。
    结婚,是Echo从懂得爱情的那天起便渴望着的。
    10岁情萌,爱上了同级不同班的光头小男生,每天晚上,都关上房门在黑暗中默默向神灵祷告,祈求神能让她长大后嫁给那个人做妻子,说是决不反悔的。这是第一次求婚意向。
    13岁的时候,看了表哥的一本毕加索的画册,陶醉不已,后从画册移至那位西班牙伟大的绘画大师本人,决心把一个少女的全部爱情献给他,天天对着照片上那张77岁老人的脸,哀哀地乞求他不要死,等着她长大,等着她去嫁给他。这是第二次狂热的单恋浪潮。
    20岁初恋。“初恋是人生很重要的阶段。它使我知道除了父母之爱,还有男女之爱。我把初恋列为一个重要的里程碑。初恋往往都是失败,但这是第一道楼梯,非走不可,因意义重大。人的一生可以忘记很多个很多个曾经交往过的朋友,却忘不了初恋的情人。并不是这个情人是那么永恒,而是这个里程碑是这么重要。”
    爱上台北文化学院的才子——梁光明,笔名舒凡,是Echo轰轰烈烈的初恋,为了求得感情的归宿与保证,Echo将结婚和离开自己让舒凡选择,舒凡选择了后者。
    29岁第一次回台湾,在“明星”咖啡厅结识一位画家,接受他的求婚,是为了拯救他的灵魂,结果却让父亲赔掉一幢房子,原因是对方是个有妇之夫,信誓旦旦的骗子。
    同年,遇到了今生第一个她愿嫁又可嫁的人——德国教师,相识,相爱,结婚,一切都顺理成章,水到渠成,结婚的前一夜,心脏病将婚礼变成了葬礼。吞下安眠药的时候,她在心中轻声地说:“你不是说你希望我的幸福是你给予的吗?现在我来了,来要你给我的幸福”迈向婚姻的路,Echo走得太迂回曲折,命运之神刻薄得有些叫人受不起了。
    Echo将手插进裤袋里,手指触到静静地躺在那儿的荷西的信,一股温暖的感觉流进她的心里——呵,荷西,我的恋人18岁荷西便爱上了Echo,Echo是他的初恋,也是他今生惟一的爱人。
    七年前,当他还是个大男孩的时候,他便在一个飘雪的冬夜向Echo求婚,要Echo等他六年,之后做他的用他赚的钱来养活的太太。
    七年后,他用一颗黄金做的心换取了Echo这颗被岁月无情的风雨肆虐得七零八落的芳心,Echo终于做了他日夜渴望的恋人。
    Echo在他和沙漠之间选择了沙漠——她梦中的情人。
    他在大海和Echo之间选择了Echo——他爱得比海还要深的恋人。
    为了能陪伴她左右,他放弃了自己多年的追求——大海上的蔚蓝夏季,先到沙漠找好了工作,为Echo闯沙漠建好了营地。
    为了能留Echo在自己身边,他向Echo求婚,婚礼将在沙漠中举行。
    结婚,总要跨过这道人生的门槛,对不对?婚姻是一座围城,站在城外的人都拼命地想冲进去,Echo正处在城外,正处在这座围城的门槛边。
    人生,总得找个伴一起走才行,荷西,他会是一个好伴么?
    当然是。
    这是时间告诉Echo的答案。
    当初抱着试一试的态度嫁给荷西,六年的婚姻生活却成了一段迷死人的爱情传奇,这当是出乎于Echo的意料之外的吧?
    当爱情传奇伴随着荷西的永逝而成为奇绝的神话后,婚后变成了三毛的Echo在《一个男孩子的爱情》这篇发言中,这样说:这样一别,别了六年,我学业告了一个段落,离开西班牙,回到了台湾。在台湾时,来了一位西班牙朋友,他说:“你还记不记得那个Jose呀!”我说:“记得呀!”他说:“噢!他现在不同了,留了胡子,也长大了。”“真的!”
    他又说:“我这里有一封他写给你的信还有一张照片,你想不想看?”我惊讶地说:“好呀!”因为我心里仍在挂念着他,但那位朋友说:“他说如果你已经把他忘了,就不要看这封信了。”我答道:“天晓得,我没有忘记过这个人,只是我觉得他年纪比我小,既然他认真了,就不要伤害他。”我从那个朋友手中接过那封信,一张照片从中掉落出来,照片上是一个留了大胡子穿着一条游泳裤在海里抓鱼的年轻人,我立刻就说:“这是希腊神话里的海神嘛!”打开了信,信上写着:“过了这么多年,也许你已经忘记了西班牙文,可是我要告诉你一个秘密,在我18岁那个下雪的晚上,你告诉我,你不再见我了,你知道那个少年伏枕流了一夜的泪,想要自杀?这么多年来,你还记得我吗?我和你约的期限是六年。”就是这样的一封信,我没有给他回信,把那封信放在一边,跟那个朋友说:“你告诉他我收到了这封信,请代我谢谢他。”半年以后,我在感情上遇到了一些波折,离开台湾,又回到了西班牙。
    在街上逛了一个晚上,Echo做出了决定。
    第二天,她给同宿舍的三个女友留下了房租和钥匙,小纸条上写着:我去结婚了
 1 牵手
    1973年4月中旬,三毛收拾好行李,给同租房子的三个西班牙女友留下了信和房租,将自己一度熟悉的生活方式关进了门内,向未知的大漠奔去。
    从机场出来,我的心跳得很快,我很难控制自己内心的激动,半生的乡愁,一旦回归这片土地,感触不能自已。
    撒哈拉沙漠,在我内心的深处,多年来是我梦里的情人啊!
    我举目望去,无际的黄沙上有寂寞的大风呜咽的吹过,天,是高的,地是沉厚雄壮而安静的。
    正是黄昏,落日将沙漠染成鲜血的红色,凄艳恐怖。
    近乎初冬的气候,在原本期待着炎热烈日的心情下,大地化转为一片诗意的苍凉。
    ——三毛《白手成家》
    而分别才三个月的荷西,外形和面部表情上都有了剧烈的转变:他那天穿着卡其布土色如军装式的衬衫,很长的牛仔裤,拥抱我的手臂很有力,双手却粗糙不堪,头发胡子上盖满了黄黄的尘土,风将他的脸吹得焦红,嘴唇是干裂的,眼光却好似有受了创伤的隐痛。
    ——三毛《白手起家》
    三毛看着眼前的荷西,先是震惊;震惊过后,便是心痛;心痛过后,便是拖累了荷西的难过。
    当初荷西就是为了Echo来非洲时好照顾她,便先在沙漠的磷矿公司找了工作。
    三毛看了荷西一眼,又把眼光投向沙漠——她的梦中情人。荷西,他的爱,是和这片土地一样的广阔的。
    荷西静静地站在三毛的身后,来沙漠两个多月了,他已看够了这片黄沙,但是,当他越过三毛的头顶凝视这片土地的时候,眼神中凝聚了新的感觉。想到他们的爱情便要在这片黄沙中成长,沙漠的一切便有了意义。为了三毛,他爱上了沙漠。
    只有梦着对方的梦,爱着对方的爱,手才能牵得牢,路才能走得长。
    荷西对三毛说:
    “你的沙漠,现在你在它怀抱里了。”
    三毛点点头,心头百感交集,喉咙被梗住了,说不出话来。
    荷西肩起三毛的大箱子,说:
    “异乡人,走吧。”
    “异乡人”这个称呼,对于三毛来说,相当确切,请看她的解释——我的半生,飘流过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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