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缠足礼教意义与婚姻稳定功能
中国历史上妇女禁锢走向严密与缠足推广时代高度一致。缠足出现的年代说法不一,最早的有汉代之说,稍次的是六朝之说,最流行的是五代南唐后宫舞姬窗娘之说。不管出现年代的早晚,妇女缠足普及始于宋代,是普遍的共识。更晚的是元陶宗仪《辍耕录》主张的元代说,妇女缠足是为了与蒙人区别。为什么原来少数人病态审美追求,宫廷奇巧翻新,邀宠帝王的行径,能够广为民间接受不管怎么说,对于劳动人民,摧残妇女的双脚,实在有损生活的方便。如果人们付出了巨大代价而无收益,恐怕风靡一时以后也难以为继。事物因其功能而存在,大致是不错的。毋庸讳言,任何时代,人们追求美丽向来是不惜自戕自己身体的。然而,缠足无论起初还是普及,似乎都不是女子本人的自愿行为,而是他人的强迫。缠足是一个自五六岁开始至成年大约十年左右束缚改变脚骨自然生长的过程。不是妇女成年以后想做就能做成的事情,即使一位成年女子羡慕缠足甘愿如此,也彻底丧失了缠足的生理条件。因此,追溯其初,必然是以献媚取宠为业的色情业或宫廷舞乐中人,在挖空心思寻求花样时找到的方式,不然就是受到什么启发而做的实验。不管创意来自何方,都不可能是创意者本人的行为,且不论创意者可能是男性,就是宫廷舞姬或青楼舞妓,在拥有想法的年纪,也失去了自己实践的可能,一定是通过女孩来实验的。在这一意义上说,南唐的窗娘究竟是创意者还是实践者,则不能定论。
妇女缠足在支撑礼教约束方面的作用极其显著。其一,女子出嫁以前,可谓是伴随着缠足过程而度过的。因此,缠足犹如牢笼一样,锁住女童的行动,也就锁定她自由交往的空间,由此减低引诱私奔与被拐卖的危险。昔日家庭无论贫富,幼女若不缠足将影响日后出嫁与财礼薄厚。男人重视女子缠足,实质上是把它作为女子贞洁标志看待的。这一显见的标志概括了女子在娘家生活的全部经历。其二,减低女子出嫁后逃跑的风险。男女未曾谋面的包办婚姻,双方婚后发生性格冲突的几率增高,下层家庭居室简陋,没有仆役侍女和闲人专门行使看管责任。所以,妇女婚后,不管什么性质的逃跑行为,缠足都造成很难逾越的障碍。通过买卖实现的婚姻,在资金支付以后,不能不重视家庭的完整,在防止女子逃离的同时,更重要的是平日的妇道行为约束。缠足划定了妇女活动的空间,女人日常生活生产,诸如做饭、纺织、蓄养家禽等等并不倚重脚力,所以,男人才会毫不犹豫地选择了缠足妇女。因而,如此摧残行为能畅行无阻一千余年,形成难以更改的习惯,甚至清朝康熙年间几次发布上谕禁止缠足,人们都依然我行我素,照样缠足不误。不过,人类生活实际需要永远是处于第一位的,狠心残害妇女的双脚也以不妨害日常生活为限度。当缠足与谋生发生冲突时,人们就不会再无条件的沿袭仿效普遍的习俗。譬如明清两朝,运河两岸,靠运输、拉纤为生的家庭,妇女就没有缠足的,流动的生活方式注定选择天足,不管怎么说,活下去是最重要的。再如明代宫廷选淑女。选中入宫以后,皆放脚,就是为了服务奔走方便。不过这些人不是天足,而是改造脚。盖因入宫时已13岁上下,再放脚已不可能完全恢复自然生长状态。
相比之下,旗人妇女比较幸运。入关以后,有些旗人家庭羡慕汉女小脚,有意仿效,遭到严厉禁止。虽然没能通过政府禁令改变汉人妇女缠足的实际状况,却成功地防止了旗人妇女走向深渊。只要是旗人,无论正身还是包衣,在制度上一律禁止妇女缠足。大户人家的婢妾,如果来自旗籍家生子,同样受此限制。在朝廷禁令丝毫没有松动的条件下,旗人家庭强迫自己女儿缠足要冒双重危险,在违反禁令招致惩罚的同时,还增加了女儿嫁不出去的危险。在现实生活中,个别旗人家庭可能存在着缠足婢妾,不过这些婢妾都是汉人。婢妾不是家生的,是通过购买实现的。大户人家购买汉女做婢妾,虽然可能会受到旗人社会的舆论谴责和道德习惯的鄙视,但这毕竟这是家事,不会受到什么实质性惩罚。
婚姻转移劳力人口模式,决定了索要财礼的合理性。如果不能打破“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的种种相关制约因素,再怎样批判,都是苍白无力的,做父母的把一个养育了十几年的女儿白白地送到别人家,从此与自己疏远。如果从交换公平原则上看,显然损害了女方父母的权利。有人可能会说,即使遵循原有的价值模式与运作习惯,大家都放弃了财礼,不是同样也可以达到公平吗这个立意无大错,不过,家庭生育的实际情形千差万别,儿女性比例各有不同,假如按设想操作,只便宜了男孩多的家庭,而损伤了男孩少的家庭利益,尤其是无男孩的家庭,父母日后养老必发生困难。所以,在什么样的制度文化环境中,选择什么样的权利保障方式,都是约定俗成的。对于一般人来说,一定要在女儿结婚之前实现自己的权利,也是情理之中的事。
包办也好,自由恋爱也好,结婚以后家庭稳定率比较高的,大都是门当户对的。社会学界有学者做过专门统计,夫妇双方家庭文化背景相差不多的婚姻稳定率高于家庭文化背景相差悬殊的,不是说门当户对的婚姻百分之百都稳定,世间没有这种事情。社会各类运作规则的评价,向来以管辖生效的百分率,来判定规则的好坏。某项规则管辖生效率70%,另一项同类的规则管辖生效率75%,在统计比较之后,可以说后者好于前者。如果有人设计一种规则非说可以达到100%,那也就什么都别说了。规则设计只能在思辨中网尽全利而规避全害。门当户对的婚姻存在不存在家庭冲突家庭暴力等难以尽数的问题,当然存在,只不过从婚姻稳定率上看,门当户对的婚姻远远高于门第悬殊的。超越门第,超越现实条件的自由恋爱可以演绎惊天动地的爱情故事,却不能保证日后婚姻生活一定美满与稳定。毕竟婚姻与爱情是两码事。常见一些为了爱情自由冲破罗网之后,共同生活陷于泥潭的现象,当共同抵御外力的压迫时,一致的目标构筑一致的行动,来不及也不愿意思考其他事情,风雨过后,赢得了自己做主的空间,彼此之间文化背景与价值观念等一切细节,在生活中碰撞,磨合与否决定了婚姻是否稳定。爱情的实际意义就在于过程,而不在结果。人们争取到自由恋爱的权利,并不等于能够实现最佳的或最合适的婚姻。在保证婚姻生活细节方面,包办在当代也不失为一种婚姻模式,只要子女自己后来也愿意。无论什么方式的婚姻,做到自由的真实基础是离婚自由。只要有了如此基本保障,选择什么方式不可以
美人计的成本和风险
傅 谨
每年三月都是讨论女性的时节,商人们讨论怎么掏空女性的口袋,文人们讨论怎样描写女性的形象。更专业的知识分子们还要讨论一些很刁钻古怪的问题,比如说从性别政治的角度讨论女性的历史文化功能,在历史文化语境中讨论女性的作用,算是避免了将女性的人类学价值完全局限于脸蛋、子宫和钱袋的狭隘视野。但是即使讨论女性的历史文化功能,多数场合也是围绕着男人性消费的兴趣中心打转,不由自主地将关注的焦点集中在女性的脸蛋、子宫以及身体,包括和身体紧贴着的钱袋。现实社会中的美人计,大都与钱袋有关;而在历史上,则更多以女性的身体为手段以实现某种政治军事目的的美人计。各种各样的美人计,自然是戏剧的好题材。美人计之所以为戏剧所偏爱,既由于“计”意味着戏剧性,更由于“美人”特别具有观赏性,对于戏剧而言,它们无疑都是吸引眼球的看点。
沉鱼落雁,闭月羞花,中国古代最著名的四大美女都与政治、军事的大历史有关,而且其中至少有两位因为被用来施美人计而名播天下。无论是戏剧还是实际的战争中,美人计都专指以美女去迷惑敌人以扭转对自己不利局面的计谋。它有些像和亲,但又与之本质不同。像王昭君和文成公主那样被送到番邦和亲,基本上可以理解为变相的性贿赂。贿赂之所以存在有一个前提,那就是贿赂者的预期获益将大于付出,多半还是远远超过付出,否则有谁愿意行贿?就以和亲为例,四大美人中的王昭君,本是宫中一位多年没有得到汉帝临幸的宫女,汉元帝欲用以为和亲,只不过是把一笔长期闲置着的资产盘活了;文成公主虽说是唐太宗的宗亲,似乎关系也很疏远。把这样的姑娘嫁到番邦换取两国和平,怎么看都是一笔蛮上算的投资。元剧《汉宫秋》里,汉元帝一见王昭君明艳动人的模样,突然觉得这桩和亲生意的“投入产出比”有些问题,心中的算盘立马噼里啪拉响起,痛感这次他亏大发啦!居然送出去这样一位绝色女子!
美人计不是这样。施行美人计的男主人公们不会有汉元帝这种伤痛——既然以美人设计,不用绝色美女,怎能顺利达成目标?美人计的成本就是女性的身体,当政治军事的重大目标上升到压倒一切的位置时,即令是美人的身体也无足轻重。西施是越王勾践专门用来迷惑吴王夫差的,西施的容貌一定像王昭君一样甚至有过之,但是越王勾践并不会因送她去吴宫而感觉是什么重大损失。西施就这样被送到吴宫去了,并且因此成为无数诗词和戏剧作品咏唱的对象。她甚至成为中国戏剧史上一位重要人物。明代梁辰鱼作《浣纱记》,这是第一部用昆腔演唱的剧本,王世贞诗称,“吴间白面冶游儿,争唱梁郎雪艳词”,可见这剧本写成后,在当时的娱乐界很得众人追捧,它写的就是这桩最著名不过的美人计——因为送美女西施给吴王而最终复国的勾践故事。西施被送到吴宫去做什么?她完全是被当作一位纯粹的美女,当作纯粹肉体的存在,作为性消费的对象送给好色的吴王夫差的。送一位美女给别人就能叫作“美人计”吗?我们在有名的007系列电影里见多了各种各样的“美人计”,以詹姆斯·邦德为代表的英国情报系统英雄们经常要面对他们的敌国——多半是前苏联——派出的美女,这些美女可不像西施那样仅凭她那份娇媚所向披靡,她们身怀绝技,除了惯用美色诱人以外还精通十八般武艺,邦德在与她们调情时还需要时时防备美女们暗使出各式阴招致他于死地。真正的美人计不是这样的,西施不是这样的。西施只是一个弱女子,除了美色一无所长——且慢,这样说有点不准确,在《浣纱记》里,梁辰鱼笔下的勾践看到西施时,有点激动,他说“寡人亲令夫人教演歌舞,即欲献之吴王。看她蛾眉不肯让人,狐媚必能惑主。虽为女流之辈,实有男子之谋。”所以,西施还在越王宫里学会了轻歌曼舞,但歌舞只不过为了给西施的美貌增添内涵,用今人的说法,是要对这位乡村美女强化艺术教育,赋予她的身体以更饱满的文化质地。
勾践挑选美女,首先要迎合吴国君臣的喜好。在戏里,吴王见到西施十分欢喜,他麾下的奸臣伯嚭就连忙感慨万千地为越王做说客,他说“我伯嚭见了妇人万千,从不曾见这样娉婷袅娜的。范大夫,你们都是好人。若像我做伯嚭的,留在本国受用,怎肯送与别人。”假如勾践一见西施就像汉元帝那样垂涎,那他就不是勾践。而这位美人到吴宫去要做的,既不是扰乱后宫,更不是行刺吴王,她的任务只有一件,那就是让吴王尽量享受她的身体——她的美色以及歌喉舞姿。在这背后隐含着一种耐人寻味的社会学理念,就像斯巴达人要经受严酷的训练和二十世纪世纪六七十年代中国的知识青年上山下乡一样,古今中外的人们对人性有同样的理解,以为只有吃尽苦头才有可能成就伟大的事业,日子过舒坦了,人们就一定会放弃远大的理想,在这里,以消费主义为标志的身体叙事被设定为宏大叙事的天敌。
因此,以《浣纱记》为典型代表的美人计,是一种竭力要让敌人因消费美女而快乐,渐渐从一个有理想、有追求,或者说有野心也有雄才大略的强人,堕落成纯粹的享乐主义者的计谋。越王勾践需要将夫差引入消费主义的陷阱,因为像越王勾践这样刚刚被击溃的弱者,面对实力悬殊的强大对手,此时他想做和能做的,除了自己尽可能快地恢复元气,还必须想方设法将对手引到一条渐渐松懈的道路上。快乐能够诱使敌人沉湎其中,比起让敌人难受更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