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劫尽棋亡-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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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大男人走了几十分钟的路,还是闲庭信步,即使再累也不敢吭声,我只盼望着这样的“旅程”尽快结束。
  苦日子快到头了,藜藜终于在一个男士秋装的柜台停了下来。
  “服务员,帮我挑一套运动球装,”他回头看了看艾秦,继续:“最好看看有没李宁牌天兰色的。”
  艾秦忙道:“我不买新的衣服,我家里多的是。”
  藜藜好象根本没听见,虽然艾秦重复了两次。
  “夫人,您先生穿这套很合适!”服务员款款地推荐。“您搞错了,他是我同事” 藜藜的脸有点发烧。艾秦则一脸奸笑。
  “哦,对不起!还没结婚吧?请小姐原谅。”
  艾秦已经哈哈大笑,藜藜则是一脸通红。她再无心挑选,找了一套比较大方的运动装,叫艾秦付了钱就一起走了。
  的士在藜藜家停了下来。
  “你不请我上去坐坐吗?尊贵的夫人?”
  “你乱嚼舌头,谁是夫人了啊?我嫁过谁了啊?”
  艾秦知道又说错了话,正要解释,藜藜把运动装抢了过去,塞给艾秦400元钱,转身要走,带着一脸愤怒。
  又是打恭作揖,又是赔礼道歉,才把事情摆平,藜藜上楼的最后一句话是:“以后你是你,我是我,我帮你买衣服是尽一 个朋友的义务,你别想歪了。”
  望着远去的身影,看看手中的衣服,艾秦一阵傻笑,他知道,该来的就要来了,今天晚上他不上弈城了,他要让这衣服的温暖伴他入眠。

  第三十三章 午夜牛郎(一)

  高鹏的心情很不好,最近以来似乎什么都不太顺。
  先是琳琳这个小姐的自杀使李木在梦醒时分捣了好一阵乱。其实他并不担心李木会搞出什么来。因为他很清楚大家都是一根绳上的蚂蚱,一损俱损。他一向也很欣赏李木的头脑。唯一没想到的是李木的冲动出乎他的意料之外。
  咳,女人啊。高鹏叹息着。他唯一看错的就是李木竟然真的爱上了那个叫琳琳的小姐。
  恋爱中的男人都是愚蠢的。他想。可是他的心里又何尝不是有些嫉妒李木呢。至少他有一个真正爱过的女人。可是他……
  高鹏苦笑着。他当兵前还小,不懂得什么叫爱情。当兵那六年又没机会接触女人。复员后有机会了,他却当上了午夜牛郎,只是女人的玩物罢了。
  他都不知道自己是怎样熬过来的。那一段经历使得他已经完全失去了对女人的兴趣。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已经不能算是一个真正的男人。
  虽然梦醒时分里有着数不清的美女,可是他却从来都没有心动过。他不是没有尝试过,他冷峻的气质即使抛开老板的身份,也是有无数美女情愿投怀送抱的。
  他试过,可是当他脱下衣服准备进入那个号称是赛西施的梦醒时分头牌的露露身体时却不由自主想起他曾经的羞辱,一下子便软了下来。他知道他完了。
  从此他再也不敢碰任何一个女人。
  他的眼睛依然在监视屏上注视着,思想却不由回到了那段不堪回首的日子……
  良辰美景是位于北四环的一处高档别墅区,由于地处亚运村商圈,可想而知其价格不是一般富人能住的起的。
  在里面拥有豪宅的除了一些高官显贵以及有政府背景的商人,就是正当红的影视明星。有人戏称,如果哪个娱乐节目想找名人捧场,只要派记者蹲在门口待上一天就准能达到目的。
  高鹏和方晓宇的工作就是每天守在小区的警卫室里通过遍布小区内道路的摄像头留意可疑的人或事。说白了干的就是保安的活,可是起个好听的名字叫督察员罢了。
  从特种部队退役后,他们两个一起出生入死的战友就相约来到北京闯荡。并发誓不混出个模样来绝不回去见家乡父老。
  高鹏是东北人,从小父母就离异,家里只有他一个孩子。他随母亲长大。参军前母亲就得了乳腺癌去世了。所以了无牵挂。他也不想回去。
  方晓宇是浙江人,从小就调皮捣蛋。却一向好强。唯一的妹妹样样比他强,既聪明又讨人喜欢,高中毕业还考上了一所名牌大学。他不甘心回去被家里人瞧不起。所以也下定决心要发了财再回去。
  因为特种部队的纪律不允许他们同家里人随便联系。所以他们的家里也就已经习惯了他们长时间的不联系。虽然由于军队裁员,他们提前半年转业,可是他们也并没有告诉家里。
  现实的残酷教育了这两个充满幻想的男人,没有一技之长,没有文凭,使得他们两个直到快花光兜里那几千块的复员费连最廉价的地下室都住不起了,却仍然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
  原本他们以为凭着他们那实战中摔打出来的卓绝的身手会很轻松找到一份高薪的保镖工作。他们看到的电视剧里都是这样演的啊。身着黑色名牌西服,戴着黑色墨镜,开着宝马,大奔,劳斯莱斯。酷极了。他们就是这样以为的。
  他们却没想到,姑且不论他们根本没有机会碰到这样的大老板。就算他们有机会见到的话,也总不能上去就比划两下吧。那样还没等他们比划,估计早就被人给报警了。
  现实总是同想象有着太大的差距。可是年少轻狂的心却总是在碰的鼻青脸肿后才懂得这个道理。
  最后在无奈下他们只好到雍和宫的招聘会上通过保安公司找到了现在这份督察员的工作。拿着每月那可怜的八百块工资。
  每天看着出入的香车美女和那些平常只有电视上才能见到的名人,两人的心里充满了不平衡。却又经常在一起幻想着哪天出点事情,然后他们显示出自己惊人的身手,从此一步登天。
  时间就这样无声无息中渐渐流淌着。初来北京时的雄心壮志也渐渐被平凡的日子一天天磨没。
  直到那一天,那件事的出现。彻底改变了他们的命运……

  第三十四章 午夜牛郎(二)

  良辰美景的对面就是一座过街天桥,无论什么时候都是人来人往的。形形色色的人群每天从天桥上经过,当然也不乏美女。而这也大概是高鹏和方晓宇打发无聊的最好消遣了吧。
  对经过的美女打分几乎成了他们感到最有意思的一项保留节目。长久以来在绿色军营里压抑的情感使得他们内心里充满了对女人的渴望。可现实的窘迫又使得他们无力去寻找其他宣泄的出口。
  那是一个雪天,高鹏永远都不会忘记。正是下午四五点钟的时分,往常川流不息的人群以及天桥上那些摆摊的小商小贩因为这场突如其来的大雪而消失无踪。
  也正因此,那个穿着一袭红衣的女孩在白雪的衬托下显得尤为醒目。趴在桌子上正百无聊赖望着窗外的高鹏立刻来了精神。他回手掐了一下正躺在值班室的床上似睡似醒的方晓宇。兴奋的喊道,“嘿,晓宇,快看,美女。”
  本来有点恼怒的方晓宇噌的一下窜了起来。顺着高鹏的手指的方向瞄了过去。
  “多少分?”高鹏兴致勃勃的问道。“至少85分。要是分开看的话。整体感觉吗,应该有九十分拉。”
  方晓宇肯定的说道。
  女孩从双肩背包里掏出手机,似乎是来了电话。突然从她的身侧跑过一个身材不高,穿了件灰色夹克衫的精瘦的男人,一把抢过女孩的手机,朝着天桥的另一端跑去。
  女孩惊恐的大叫起来,“抢劫啊,快来人啊。”值班室里的两人一下子楞住了。还是方哓宇的反应快一些。他连鞋都顾不上穿,就这么穿着袜子就跑了出去。随后高鹏也跟着跑在后面。
  那个男人看见有人追了出来,加快了逃跑的速度。他顺着马路穿过对面的小区疯狂的跑动着。方哓宇在后面紧追不舍。经过野外训练的他没一会便拉近了距离。他看准位置一个虎扑上去,绝对是标准的擒敌动作。可是他忘记了天空正下着大雪,他又没有穿鞋。结果脚下一滑摔到了地上。夹克衫趁着他还没爬起来的工夫,从怀里掏出一把军刺就朝着方晓宇捅了过去。并且连续捅了好几下,从后面赶过来的高鹏一下子急了眼,一个侧踢就把军刺给踢飞了。然后扑上去就把夹克衫给按在了地上。他狠狠的朝着夹克衫的脸上击打着。
  这时候从小区里也跑出了几名保安。一起上来把夹克衫给捆得结结实实。高鹏顾不上管他,连忙拦了一辆出租车把方晓宇抱上车朝最近的安贞医院开去。方晓宇身上流出的血浸红了他的衣服。他痛哭着喊着,“晓宇,好兄弟,你一定要挺住啊……”方晓宇无力的睁开眼睛,勉强笑着说,“大鹏,哭啥哭。咱们爷们啥没经过。我不还没死吗。你放心,俺命大。”
  经过医生的全力抢救,方晓宇总算是从鬼门关闯了过来。可是医院却又开始催着高鹏交医药费。一共两千块。可是他们才上班一个月哪有钱啊。高鹏想到去找那个女孩,可是那个小区的保安却说那个女孩那天拿过失而复得的手机就跑掉了。他们也不知道怎么找到。
  高鹏恨恨的骂道,妈的,别让老子碰到你,否则老子不整死你才怪。恨归恨,可是还要去找钱啊。医院说了,要是两天内凑不够钱,就必须得出院。他求情说我兄弟是见义勇为才被捅的。可医生说我知道,我也很同情你们,可是没有那个女孩证明,我也没办法啊。医院也不是慈善机构啊。
  出院是绝对不行的。虽然晓宇的伤已经稳定下来了。可是他的肺被刺了个口子,随时可能会感染并发症的。高鹏蹲在病房的地上,一筹莫展。
  晓宇还处于昏迷状态,气色很不好。看上去随时会有危险。高鹏想了一会,下了决心。
  来北京有了一段时间了,他也隐隐约约听说在市中心有一些大的酒吧里有一些男人靠着自己英俊的脸蛋来吸引一些有钱的女人,通过性服务来赚小费。他以前也开玩笑的和晓宇聊过,说要不咱们哥俩也干这个得了。来钱快。咱们也不比那些小白脸差。他们哪有咱们这体格。
  不过说是说,从骨子里他还是很瞧不起这种男人的。可是他现在没有别的办法在短时间内弄到这样一笔对他们来说很大的款子。
  他绝不能看着哓宇死在他面前。因为以前在一次特种部队的模拟实战演习中晓宇救过他的命。那次一颗演习手榴弹他拉环的时候竟然脱了手,是晓宇从他身后抱着他滚了出去。他才捡了一条命回来。而且晓宇正是那次受了伤导致左耳失聪而影响了他考上军校。他一直把内疚藏在心里面。
  他慢慢把被子给晓宇盖好。毅然走出门。
  高鹏换上唯一的一套黑色西装,戴上他从地摊上刚买回来的廉价墨镜。忐忑不安的坐在浪琴酒吧靠着门的一个角落里。他点了一杯最便宜的苏打水。强装镇静的等待着鱼饵的上钩。
  一杯加了点二氧化碳的白开水竟然要四十元一杯。他妈的,真是太黑了,快赶上我两天的工资了。高鹏无聊的诅咒着。
  他不懂要怎样做才能找到目标,只有静静的等待。实在是不习惯戴墨镜。有点很假的感觉。他暗暗嘲笑自己。索性把墨镜给摘了下来,放在一旁。他焦虑着晓宇的伤势。眉头紧紧锁在了一起。
  本来就很有棱角的脸庞更加有种酷的感觉。
  坐在一旁注意了他很久的林娜欣赏的笑了笑。端着一杯鸡尾酒走了过来。“帅哥,可以陪我喝杯酒吗?”
  高鹏有些紧张,他不知道这个看上去姿色颇为不俗的年轻女人是不是他想找的那种女人。虽然看上去不大像。可是出于礼貌,他还是很有风度的说道,“当然可以。不过我只有以水代酒了。”
  林娜打了个响指。侍者慌忙跑过来。“给这位先生来一杯威士忌。记我帐上。”侍者当然认得这位女士是浪琴酒吧老板林大海,江湖人称林老大的独生爱女。乖巧的侍者机灵的装做不认识的样子应声而去。心里想着,呵呵,我们这位林大小姐又找到一个目标了。
  高鹏也不在乎。心里想着,反正不是我花钱。正好尝尝这老在电视上看到的美酒是啥味道。
  也不客气,接过侍者斟了半杯的酒,一仰脖,一饮而尽……接着便被呛了一下,扑的一下全吐了出来。
  林娜吃惊的看着他,然后就捧腹大笑,笑得眼泪都流了出来。她忙掏出纸巾,擦拭着眼角的泪痕。用手指着高鹏。花枝招展的颤抖着身体。旁边的侍者想笑又不敢笑,表情显的也很难受的样子。
  “你,……你不知道这些洋酒是不能这样喝的吗?它的度数比二锅头还要高啊。呵呵。”
  林娜笑着给他解释着。“喝洋酒一定是要一小口一小口的品的,另外最好成绩还要加上一些饮料兑着喝才有味道的。”
  高'鹏憨厚的嘿嘿笑着。说,“我从来没喝过这种酒。他妈的,我还以为和咱中国的白酒一样呢。”
  林娜有些奇怪。本来她只以为高鹏不过是一个长的比较有特点的牛郎罢了。可现在看起来又不太像。她有点好奇。便试探着问道,“我想约你出去,可以吗?”
  高'鹏有种慷慨就义的感觉。他鼓足勇气,回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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