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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章竹安在车水马龙的街头邂逅相遇,巧得有些俗套,像一个老掉了牙的艳情故事的开头。
那是一个初冬的下午,我一边闲逛一边吃冷狗。我喜欢在冬天吃冷狗在夏天吃热狗,这样的饮食习惯最大的好处不是立异标新、超凡拔俗,而是可以少排点队。
走到南京西路时,我被橱窗里陈列的秃头模特吸引住了。据说秃头将是在下个世纪上半叶成为时尚。我焦虑地盼望这种发式早日在上海蔚然成风,我就再也不必翻着一本又一本的《最新发型荟萃),揪着自己的头发犯愁发呆了。这样想着想着,就和迎面走来的一个人撞了个满怀。那个人就是章竹安。
章竹安是余重的朋友。余重是我的男朋友。章竹安和余重也许根本称不上朋友,仅认识而已。但我和章竹安认识纯粹是通过余重的介绍。忘了是在一个熟人家里的生日派对,还是在什么人的婚宴。反正只是那种礼节性的介绍,真难得我们居然彼此记住了。章竹安当时穿了一套极挺刮的黑色西装,结一条鲜红的领带,手里端着一杯鲜红的红葡萄酒,满面春风,笑意盈盈,给我留下了相当深刻的印象。他全身从头到脚地散发着、洋溢着三十七岁男子独特的成熟魅力。
章竹安和我,那天下午,站在风中的路边,有一搭没一搭地谈了几句天气,诸如风真大、天不冷、今年怎么还不下雪之类的,好像英国人一样。最后他给我留了他的电话号码,我就也留了我的,两个人互相说着以后再联系,就各走各的路了。
值得一提的是,我们不约而同地留了单位电话,都没留家里的。
我捏着那张有电话号码的小纸片笑了,同时加快了脚步。凭直觉我知道这是一个开头。
回去以后我没告诉余重遇到章竹安的事,我像往常一样,裹了一条浴巾,湿漉漉地从浴室里出来,头发还滴滴嗒嗒地淌着水。我把干毛巾扔给靠在床头看电视的余重,他接过毛巾就没轻没重地乱擦一气,手里仿佛不是头发,而是一把杂草,眼睛一刻也没离开电视上的球赛。
我恨死球赛了,恨死电视了。我断定假如电视机能生儿子,肯定有一大批男人不愿讨老婆。
把音量放小一点儿。我提出第一个要求。余重摸过遥控器照办了。
能不能再小一点儿?我恶声恶气地提出第二个要求。余重翻着眼睛,看看我,长叹了一口气。
我的第三个要求是:关掉吧,求求你了。
偏巧马拉多纳不合时宜地跌了一跤,余重火了:女人怎么这么得寸进尺、无理取闹、给脸上鼻梁?
我赶忙噤了声,去收拾还摆在桌子上的杯碗盘碟。他动气了,我就不吱声了。
反过来也一样。在这个屋檐下大男子主义和女权主义比翼齐飞。最基本的原则就是老人家当年打游击那一套:敌进我退,敌退我追,敌驻我扰,敌疲我打。正是凭了这条金科玉律,我和余重才吵吵闹闹地爱了七八年,无数次地有惊无险或化险为夷,但最终又不可能永保太平。
我捏了捏口袋里的那张小纸片笑了。因为是余重介绍我认识章竹安的,这就更增加了我对余重的背叛意味。
余重说:你好端端地笑什么。
我说:咦,好端端地我怎么就不能笑呢。笑好看呀,还不是女为悦己者容。好呀,你现在根本不悦我,所以才不管我好不好看呢。
我噜里噜索地唠叨着,一头钻进被窝,把一双冰凉的脚搁在余重的腿上,男人的身体真是冬暖夏凉。
等我完全暖和过来之后,我就一转身把光光的脊背给余重。余重过来扳我的身体,我用力抓住床沿,执拗地不肯翻过身去。余重曾经告诉我说,对身体的要求是一个男人能给予女人的最隆重的赞美。我没理睬余重给我的最隆重赞美,背对着他一觉睡到天亮。
从法律的观点看,我和余重的行为是“非法同居”,因为我们没有领结婚证。好在我向来视法律如敝屣,余重没有我这么偏激,但在这个问题上,也把结婚证看得和废纸差不多。我无意结婚,余重也并不勉强。我不结婚不是还想有朝一日另觅高枝儿,只是懒得完成这个仪式。或者说我是害怕用一个仪式郑重其事地结束快乐无忧、不负责任的青春。
另一方面,我同余重合住也是迫不得已。我是外地留沪的学生,单位不给我分房子。而余重恰恰有一套现成的房子。余重让我搬来,我就二话没说地搬了过来。
第二天上班我没迟到。这对我来说实在是很难得了。办公室的小梅疑惑地看着我,那眼神无非是在问:今天太阳从西边出来了吗?
我们主任到底是领导,比群众到底是觉悟高,不比小梅之流。主任像发现了新生的好人好事一样,发现了我这个落后青年的进步倾向,并及时地给予肯定和鼓励。他用那青筋绽露的老手拍了拍我的肩膀作为表扬,我麻木不仁地冲他做了一个叫做“笑”的表情。我知道他批评我的时候,也会语重心长地拍拍我的肩膀。不过这老色鬼有贼心没贼胆,最多也就拍拍肩膀而已,夏天还不敢轻易动手。
我拎起桌子上的暖瓶,乒乒乓乓地下一楼去泡开水。老色鬼也拎了个空瓶跟着凑热闹,我穿着钉了金属鞋掌的高跟鞋,走起路来掷地有声,老色鬼则走得轻手轻脚,走廊是水泥地,又没蚂蚁,他真犯不着这么小心翼翼,如履薄冰。
开水房有五个水龙头坏了三个,剩下这两个水还特别小,每每早上、中午都排了好几个人在等。两个水龙头就悠悠地用它们的细水长流培养人的耐心。老色鬼耐性这么好,一定是在这儿年头呆长了,锻炼出来了。
也没个人儿张罗修修。我抱怨着。
就说是呢,修好了大家方便。老色鬼附和着。
中国人还不就这么着,从来不拿时间当个时间,不拿人当个人。我的发散性思维开始起作用了。
要不咱中国怎么就不发达呢。老色鬼永远跟我有同感。
我搁下暖瓶,还没在桌前坐稳,电话铃就响了。
是我。那边说。
我一猜就是你。而且我知道你今天一上班就会打电话来,所以我今天没迟到。
章竹安听了哈哈大笑。我有些莫名其妙,我实在是没说一句令人发笑的话呀。
这么一想,我也跟着哈哈大笑起来。
章竹安约我出来吃西餐。
我们隔着小方桌相对而坐。桌子中间的蜡烛欢快地蹿着小火苗,应和着那支著名的苏格兰民歌《友谊地久天长》,也叫《一路平安》。我每听到这支曲子总会有好多联想,想到我最喜爱的电影《魂断蓝桥》,想到美艳绝伦的费雯丽,我看这部电影时差点魂断剧院,从玛拉和罗依的母亲会面,玛拉随手捡了一张报纸,误以为罗依已经战死那一刻起,我的眼泪就没断过。我喜欢看缠绵悱恻的爱情电影并容易动情,这和生活中的我可不大相同。我相信生活中没有那种让人着了魔的爱情,所以才耽于电影院里的幻想与满足。
章竹安用双手托着下巴,双肘搁在餐桌上。男人不常见这种姿势,他是在学我。玻璃罩里的小火苗映着两个相对的鼻头。这场景使我有种错觉,像《围城》里的方鸿渐和唐晓芙。这时候我才明白文学艺术这东西对人毒害多么深,它使人们往往把现实和艺术创作出来的意境与情绪对照、比拟,混为一谈。多年以后,我仍然怀疑我从来就没有真的爱过章竹安,我们一开始就相会在一个使人产生错觉的场景里。
你为什么要请我吃饭?
跟老婆吵架了。
假如光看字面,这句话颇有点勾引的意味,很像是一个有妇之夫的艳事的开头,实在俗不可耐,但章竹安讲这话的口气,更像随机、潇洒地开玩笑,也就让人觉得不俗了。
你为什么肯答应和我吃饭啊?他还是刚才的语气。
我是跑出来逃婚。我也用了同样的玩笑口吻。
哦,这倒好。你愿不愿意同我做一个情人游戏?现在开始到你结婚。你不想在结婚之前留下单身生活的纪念?
好吧,那就做个游戏吧。我很无所谓地说。
一言为定!章竹安冲我偏偏头一笑。我当时惊讶极了,他已经三十七岁了,竟还有一偏头的天真。
我们吃的是午饭。两个人都喝了点淡淡的王朝葡萄酒。我怀疑自己会有酒气,不想回去上班了。在老色鬼主任手下,我很自由自在。其实他对谁都不大管,更何况我,好歹也时不时地拍我两下子呢。按说我们编辑部原本也用不着坐班,一个月才出一期破杂志。可能是老色鬼三天见不着我们几个就会害相思病,所以逼着我们天天来上班,却说是上面的意思。也难怪我们要这么想,老色鬼五十多岁了,还是一条潇洒的光棍,日复一日地往远方寄着柏拉图式的情书。除了这种纸上谈兵的风流,再也找不出什么可编派的素材,大家早都对这老头子的韵事失掉了热情。
你是不是很有钱?从西餐馆出来的时候我问。我们的桌上剩了好多钱,我有点心疼,我不喜欢装作对金钱很漠视。这使我和章竹安的交往从一开始就很坦白,没什么装模作样。
有钱意味着他比别人拥有更多的自由。
太阳很好,天甚至是蓝色的,这在冬季的上海足以让人感动了。章竹安在马路边伸手拦了部出租车,带我去了西郊动物园。我一听他告诉司机去动物园,心里就乐开了花。倒不是想念那些光吃饭不干活的狗熊老虎们,而是喜欢两个大人像逃了学的小孩子的那种感觉。我如果要求余重陪我去动物园,他肯定认为我疯了,除非是五年前。
动物园人不多,我们像国家元首检阅三军仪仗队一样,检阅了这群无所事事又愁眉苦脸的动物们。
你说多不讲理,凭什么猴子看我不要花钱,而我看猴子就要花钱?我愤愤不平地问。
因为你吃饭也要花钱,猴子吃饭也不要花钱。章竹安说得好像颇有哲理。
绕过各色各样的鸟笼子,就到了一片湖前,湖水中有天鹅怡然自乐,湖心岛看来是它们的家。比起那些悲惨的鸟们,天鹅显得养尊处优。软禁到底要好一些。
湖边有一片干草坡,在阳光底下荒凉又安静,掉光了叶子的树枝向天空无奈地伸长手臂。这景色很像一幅十九世纪的印象画,只是颜色要比透纳的作品黯淡许多。章竹安拉了我坐下来。他靠着一截树干,我坐在他的对面,抱着双膝。我给他讲在学校时如何偷偷地用300W的电炉煮小排骨,如何把钢笔水洒在教室第一排靠过道的桌子上,让教音韵学的老师沾了一手,以惩罚她上学期只给我一个“中”;还有,一个报考古典文学的研究生,看到试卷上有一个“建安风骨”的名词解释,就在下面写道:“天哪,太痛苦了,我从来没听说过!”讲着讲着,我才发现我的学生时代还有这么多值得留恋的事,那原本是一段我恨透了的单调乏味、冗长又枯燥的日子。
你的广告公司做些什么生意?我说了半天才想起来关心一下这个眼前的人。
就是用真假掺半的话编造一些没有恶意的谎言。章竹安说。
你对广告的这个定义可以上魔鬼辞典,一点不比安·比尔斯那个洋鬼子差。我真心实意地恭维了一句。
这句话本来就是从魔鬼辞典上看来的嘛。章竹安有些恶作剧的表情。
对了,这才真正体现了中国人的幽默!
我们两个都笑起来。
这时候有一个聪明的乞丐跑来讨钱,竹安给了他一块钱。后来又有一个乞丐来了,竹安还是二话没说给他一块钱。不一会儿,我们这里就乞丐络绎不绝了。我很不高兴地拉长了脸。我是个铁石心肠的人,从来不同情弱者。当我自己是弱者的时候,也不稀罕人家的同情,不过自认倒霉罢了。
二
刚刚开始同余重谈恋爱的时候我才十八岁。多年以后我还常常为与余重相遇太早而怅然若失。现在看来,那场恋爱开始得简直如同瞎猫撞上死耗子一样偶然,毫无理性可言。后遗症之一就是我最不喜欢给人牵线搭桥、介绍对象。因为介绍对象这种形式免不了双方要谈谈条件,每每这种时候我就要承受懊恼的折磨,恨自己没有经过这份挑挑拣掠的快乐。结婚之后,我更加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