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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我更加坚信经由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缔结的姻缘是最为合理、最为可靠、最为稳固的。爱情不过是一种临时性的精神病。就像某一本书上说的,因为爱情而结婚,就像想用坛子把庐山上的云海装回家一样徒劳无益又荒唐可笑。我很想用指腹为婚的方式为我的儿子订个娃娃亲,如果他不是坚决反对的话。
我刚开始恋爱的时候有个惊人的决心,要把爱情爱到地老天荒。余重也舍命陪君子,跟我一道不分白天黑夜地说着那些发高烧的话,一不小心就说过了夜里十一点,被女生楼下的老太婆关在门外。每天晚上十一点以后,都会有迟归的女生在叫门,阿姨长、阿姨短地叫得人肉麻兮兮的。我十八岁时唯一有气节有骨头的作为就是从来不可怜巴巴地恳求老太婆开门,我宁肯和余重绕着足球场一直走到天亮。
我早就记不清那时候日日夜夜地在说些什么,说个不停。我同余重现在对话的主题多半是“你弟弟结婚我们出一千还是两千?下班回来别忘了捎两袋洗衣粉,还有卫生纸也快用没了;要我去接孩子你就去买菜,我做饭你就洗碗,让我一个人做我可受不了,不爱干你请保姆,我又不是你花钱雇的老妈子;我说过一百遍了,剩菜放进冰箱里要套个塑料袋,或者干脆放保鲜盒里,这么着东西全都串了味儿!”
诸如此类的。但如时候没有冰箱、没有孩子、浚有弟弟要结婚,卫生纸分开来用,怎么还会有那么多说不完的废话呢?或许那时候每天走过来走过去的缘故,人比较瘦,细胳膊细腿的,余重一连几个小时抱着我也不嫌累,我要自己坐着,他就一会儿说地上太凉,一会儿说椅子太硬。韧恋的女孩娇贵得像纸糊的,伤不得,碰不得。现在就不同了,余重的腿仿佛变成纸糊的了,特别容易压麻,真是新旧社会两重天!
因为那时候我从来不对余重说半旬谎话,也就理所当然地要求余重对我赤胆忠心、心无穷骛。
有一天我去男生宿舍找余重,他不在。我坐在他的床上等他。余重把我的一张照片放大了,过塑以后,用透明胶纸粘在床头,于是我就永不疲基地冲他笑着。余重说他每次受了我的气回到宿舍,看到墙上的我睁着大眼睛甜甜地对他笑,他心里就好多了,像是充了电,可以精力充沛地等待下一次的甜蜜或灾难。无论如何,这个痴情举动让我心里很满意。假如我是男的,我自信能打动任何一个我看上的女孩子,哪怕我本人并不够十分出色,“我对她怎么样”完全能够弥补“我怎么样”的缺憾。女孩子就是这种思维方式。拿出愚公移山的精神,“大胆假设,小心追求”,凭她就是个仙女,也不怕她不思凡。
跟余重的床斜对面的床上,还有一位老兄,和女朋友并排靠墙坐着。蚊帐是放下来的,帐子外面并列伸出四只脚,两大两小。先是小的两只缩进去了,后来大的两只也不见了,帐子里面静悄悄的,无声无息,只剩鞋子们七歪八扭地躺在地上,两只大的,两只小的。
我不知道该起身走掉,还是继续等下去。
余重的被子没有叠,我替他叠了起来,掀起枕头的时候,发现下面压着乱七八糟的零钱和菜票,还有一双没洗的臭袜子。我把袜子塞到他床底下的球鞋里去,把菜票理一理放进一个空的硬壳烟盒里去。他那时候常抽的烟是“画苑”和“红梅”,但墙上却贴满了“三五”、“万宝路”、“红中华”、“红塔山”等中外各种品牌的香烟盒,花花绿绿的,颇富有创意,看着至少比贴一张半裸的香艳美女要舒服一点。
叠好被子,我又替他理了书架,把书分门别类摆放整齐,我以前也曾帮他这样整理过一次,可他不久就又弄得一塌糊涂,还说东西越整齐他越找不着,把我气得七窍生姻。
为了把抽屉来个彻底的大清理,我索性把它抽出来,底朝天地扣在床上。于是,我就意外发现了那个日记本。日记本里夹着一张女孩子照片。那女孩叫柳吉,也是我们班的,就是说,她是我和余重共同的同学。直到那天,我才如梦初醒,余重最初暗恋的竟是柳吉。
我气懵了!最气的还不是他在我之前爱了别人,而是他竟会对我瞒得风雨不透,而我连高中时喜欢过我的体育老师都告诉了他。我早就问过余重我是不是他爱的第一个女孩,还一再强调我不在乎事实,我只想他告诉我真话。当时我伏着他的膝头,仰着脸,眼巴巴地看着他,他坚定地说,当然,你当然是我的第一个。可见他实际上对我说了多少假话!
第一个冲动就是抓起那个小贱人的照片撕得粉碎扔到废纸篓里去。我撕了照片还不解气,又接着撕日记本,一边撕一边哭,想着余重说过的那些甜言蜜语,那些海誓山盟,越想越伤心,后来索性扑倒在我刚才柔情蜜意地叠起来的被子上,放声痛哭。
哭声惊走了斜对面床上的一对鸳鸯。
余重回来的时候,那个日记本只剩下一个撕不动的水粉色塑料皮,废纸篓内外满地都是碎纸片。我眼睛红肿,头发也弄乱了。一只抽屉还底朝天地扣在床上,零七碎八的纸张、钢笔、小剪刀、胶布、风油精、茶叶盒、磁带、打火机等东西散落一床、一地,好像刚刚遭了劫。
万万没想到的是,余重非但没有唯唯诺诺或痛心疾首地向我赔礼道歉、低头认罪,反而暴跳如雷地吼起来:你怎么可以偷看我的日记,你怎么可以撕我的东西!
你!你怎么可以趁我不在偷看!
我反而平静下来,抹了抹眼泪冷笑:是呀,我就偷看了,我偷看了你的秘密,我撕了你的心上人的照片,你心痛死了,快去跪在人家面前再讨一张吧。
那是我的过去,我自己的,你没有权利——余重红着眼睛盯住我嚎叫,像要把我一口吞下去,真让我不寒而栗。那眼光太陌生了,让我再也流不下一滴眼泪。
我当然没有权利,你把你神圣的权利给她去吧。
我挑衅地用眼角斜睨着他,悠悠地说完,扬长而去。
我们整整一个礼拜没说话。刚开始在图书馆、在自修室偶遇,两个人仇人似的怒目而视。几天以后就没了呕气的心思,碰了面赶紧扭过去,匆匆地走开。
他有好几天没来上课。再见到他时,头发仿佛一下子长得好长,乱蓬蓬像一堆枯黄的杂草,穿一件没系纽扣的格子衬衫,人显得失魂落魄。我放慢了脚步,他迎面向我苦笑了一下就掉头走了。
欧洲文学史是大课,近百名学生上,教室是五级的阶梯教室。我坐在靠近后门那一排的边上,离老师的讲台远远的。这个课是上午的三、四节,中途休息的时候总是溜掉好多人。欧洲文学老师喜欢拖堂,等她下了课食堂多半快收工了,连免费汤都打不上了。最后一节课教室里显得空荡荡的。后面忽然哼起细细嘤嘤的歌,自从相思河畔遇了你,无限的痛苦埋在心窝里,我要悄悄地告诉你,不要把我忘记……我不回头也知道那是谁在唱!
下课时我动作特别慢,等我收拾好书包,教室里人都快走光了钟夏!他在后背小声喊我。
我没理,背起书包去了教工小吃部。以前我和余重常常一起在教工小吃部吃饭。我把书包放在靠墙的老位置,就去窗口排队买饭买菜,端过来的时候,余重果然已经坐在了我的书包的对面。我放下饭盆儿,腾出一只手来背上书包,再端起饭盆儿就要走。余重拉住我的书包带,低声叫:别走!
我端着饭菜,僵站在那里不动,眼泪终于掉了出来。
七年以后,我总算成长得落落大方了。柳吉上我这儿来玩,我也能毫无芥蒂地热情款待。她倒是常常来我们这里玩。我不再把余重和柳吉的交往放在心上,只是柳吉当着我的面和余重打情骂俏,一点不避嫌疑,让我颇有几分不快。
柳吉读大学时曾经谈过几次恋爱,都比昙花一现长不了多少,一度男朋友换得像走马灯,后来就再也没有过固定的男朋友。当然她不会让自己生活得很寂寞。毕业后,柳吉也留在上海工作,在一家大酒店做商务公关,这个工作让她的长处和短处都发挥得淋漓尽致,结果是上司得意她偏宠她,同事讨厌她孤立她。钱倒没少赚。柳吉爱吃爱穿,爱玩爱乐,钞票在她手里是源头活水,大进大出。只要换一种观念看,柳吉也无可厚非。她时不时地就跑来,嬉皮笑脸地问我“借”余重去陪她看晚场电影,她倒守信用,每次都是两三个小时就“完壁归赵”。我开玩笑说:又借又还的多麻烦,白送给你得了。她却又连连摆手说:帮帮忙,饶了我吧,这辈子最不想要的东西就是老公。
后来我又缠着余重,问他拿我跟柳吉换换怎么样。余重说你这个人真无聊,就继续看他那万恶的电视,不再理我。我过去用身子挡住电视机,要挟说,你不告诉我我就让你看不成。他最后被我缠得没有办法就说:最多做个相好吧,讨来当老婆可是万万不行的。
红颜知己喽。我说得有点酸溜溜。
隔了一会儿,我又说:就算真讨到家,料你也是有本事请神没本事送神。就她,你侍候得了?
好老婆呀,光你一个我都侍候不过来呢。余重说着啪地关掉电视机,转身把我抱到床上,充满激情地吻住我的嘴,急促得让我不得开口。
三
我对章竹安这个人实在是知之甚少,但我根本无意多了解什么。
我们打电话,通信,一道喝咖啡,在上海的每一个公园散步,从恐龙到外星人,从海湾战争到关贸总协定,从中国古代算命术到诺斯特拉达姆斯大预言,我们谈得海阔天空,漫无边际,听和说很容易取得共鸣和默契,没有一个幽默或独具匠心的小花招、小圈套会如泥牛入海,这使我们的相处充满了妙不可言的兴致与快乐。
这份意外的喜悦与快乐我是秘而不宣的。就像一个小孩子在荒野里发现了一个精彩的宝贝又无法搬回家,只好每天趁人不注意时偷偷跑去看看,想说又不肯说,痛苦而欢喜地在心里藏着一个小秘密。
你是我的秘密。我对章竹安说。你对我也是个秘密,你什么都不对我说。你是我的谜。章竹安这么对我说。
我和章竹安之间有个无言的默契:都不过问对方的私事。我们谈得那么多,谈得那么开心,但都是与己无关的话题,除了第一次在西餐馆吃饭时开玩笑,他说跟老婆吵架了,我说要逃婚之外,我们再也没提起过这类事情。我甚至不知道他到底有没有老婆,因为他总是一个人独来独往,住在酒店里,不像个有家累的男人。我从来不问他,甚至也不愿往这方面猜测。这些都是毫无意义的,既然我们均无婚姻嫁娶的意思,既然我们只是虚拟一个爱情游戏,一个不做坏事的、可长可短的爱情游戏。
他带我去波特曼酒店。
站在三十七层的房间窗前,他指着外面渺小的马路对我说:我们就是在波特曼的摩天大楼下撞了个满怀,当时你在看商城橱窗里的模特,头发被风吹到一边,有一缕儿高高地翘起来了。你恍恍惚惚地东张西望,走得磨磨蹭蹭拖泥带水,像一个逃学的小学生。
我马上像上当受骗了一般地跳起来:这么说你看了我好久喽,你是故意撞的我喽。哇呀,不得了,还是一出活生生的《阴谋与爱情》!
竹安抱住张牙舞爪的我,贴着我耳朵说:别叫了,傻孩子,故意和不故意又有什么分别?
竹安就是有这个本事,他能让烦躁或焦虑的我很快安静下来,驯顺地依在他的怀里。他不急躁。他永远不紧不慢、有条不紊、从从容容,好像抚慰一个受了惊吓的狂乱的孩子。
波特曼有古色古香的家具、厚厚的地毯、舒适的大床、纤尘不染的卫生间和落地长窗,只要拉上窗帘,就足以阻断所有的世事尘嚣,我喜欢这种与现实隔绝的、有几分失真的感觉,好像在生活之外凭空又多出一重生活,又好像厚重的幕布围起来的一出戏。
我们关上房灯,拉开窗帘,让都市的万家灯火和满天的繁星一道,静静地流泻进来。我们泡好咖啡,搬了椅子坐在窗前。
竹安说,你的脸看起来真像细腻光洁的瓷器,不,更像那种温润的玉。
直到落月西沉,我们才张罗洗澡睡觉。
我给你讲个笑话。他的眼波闪着一丝狡黠。
是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