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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兰芳传-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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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时间征服了舞台下千千万万个观众。当时社会欣赏心理长期存在着促狭的 一面,看旦角戏注意的不是演员的演技,而是他们的色相。据说民国十年前 
后,北京城里曾流行过一句戏谑之言,即“中梅毒”,用以形容人们对梅兰 芳的着迷,到了非听他的戏,看他的人不能过瘾的程度。当然,“中梅毒” 
最深者,要属那些吃饱了饭没事于的有闲阶级了。清末民初的大诗人易顺鼎 在其诗集《哭庵赏菊诗》里,收有歌咏梅兰芳的诗九首。他曾送给梅兰芳这 
样一首诗——《万古愁曲》(为歌郎梅兰芳作):
一笑万古春,一啼万古秋。古来有此佳人不?君不见古来之佳人,或宜 嗔,不宜喜,或宜喜,不宜嗔。或能颦,不能笑,或能笑,不能颦。天公欲 
断诗人魂,欲使万古秋,欲使万古春。于是召女娲,命伶伦,呼精精空空, 摄小小真真,尽取古来佳人珠啼玉笑之全神,化为今日歌台梅郎兰芳之色 
身??我睹兰芳之色兮,如唐尧见姑射,窅然丧其万乘焉。我听兰芳之歌兮, 如秦穆闻钧天,耳聋何止三日久。
此时观者台下百千万,我能知其心中十八九。男子皆欲娶兰芳以为妻, 女子皆欲嫁兰芳以为妇。本来尤物能移人,何止寰中叹稀有。正如唐殿之莲 
花,又似汉宫之人柳。宜为则天充面首,莫叫攀折他人手。吁嗟乎!谓天地
而无情兮,何以使尔美且妍?谓天地之有情兮,何以使我如此老且丑??? 正如作者所夸口的那样,这首诗,真是可以代表当时大部分台下看客的 
心理。以易顺鼎为代表的一些无聊文人和所谓的“风雅之士”,在舞台内外
大捧旦角梅兰芳的颜色,争相舞文弄墨,互相之间还争风吃醋。 即便是当时围绕着梅兰芳转,帮了他不少忙,后来改捧程砚秋的罗瘿公,
也曾公开写诗“嫉妒”与梅兰芳关系不错的金融巨子冯耿光,说是“梅魂已 属冯家有”。而易顺鼎看到这首诗后,顿时不答应起来,作《梅魂歌》一首, 
对罗瘿公进行驳斥:“廿世纪以前之梅魂,已失林家和靖守;廿世纪现在之 梅魂,已入易家哭庵(哭庵,易顺鼎之号)手。哭庵又何敢自负,不过梅魂 
一走狗。吾友瘿公乃云梅魂己属冯家有,此语颇遭人击掊。冯家冯家果何人? 不过与我同为梅魂效奔走。梅花万古清洁魂,岂畏世间尘与垢。白璧之瑕梅 
本无,白圭之玷瘿实有。唐突恐伤西子心,慎言易戒南容口。请罚瘿公酒数 斗,更罚瘿公再作梅魂之诗一百首。瘿公昨和我诗,劝我作诗先自剖。我今 
以盾刺矛,亦劝瘿公先自剖??”
几年之后,在其“梅郎为余置酒冯幼伟宅中赏芍药,流连竟日,因赋《国 花行》赠之,并索同座瘿公、秋岳和”一首中,曾有这样的诗句:“京师第 
一青衣剧,梅郎青衣又第一。梅郎每演青衣时,冷似梅花玉妃泣。时作菩萨 垂华 ,时作贵妇戴花冠。胡天胡地庄严相,此际梅郎似牡丹。兼演花衫摹 
荡冶,纤腰近更娴刀马。天香国色此时看,斗大一枝红芍也。姚黄魏紫几千 春,都借梅郎得返魂??罗(瘿公)黄(秋岳)在座并诗家,不羡金吾羡丽 
华。请将五色文通笔,品定梅郎做国花。”
戏园里有这样一批看客,看客们是这样一种心理,那么,他们对旦角演 员的要求也就可想而知了。舞台上,他们希望看到刻画入微的苏三、潘金莲 
等妓女,淫妇们生动形象的表演,以满足他们的心理需要,而演员们下了舞 台,还要以相公的身分,为他们侑酒佐笑,寻欢作乐,甚至发生猥亵行为。 
这种“相公堂子”的恶俗曾在清末民初的社会上流行一时。嫖妓有辱官 声,因而在清代是被官府明令禁止的,然而逛“相公堂子”却被默许。“相 
公”,也就是男妓。据说“相公”是由“像姑”二字讹呼而成的。那些面目 姣好的童伶,因为貌如女郎而被称为“像姑”。他们一方面在相公堂子里学 
唱男旦,同时也兼营相公职业,一有需求,立即前往,或者就在堂子里陪他
们笑乐。 然而,也正如易顺鼎所云,梅兰芳是一块无瑕的白璧。 在所有的成功因素中,梅兰芳最看重的是品德。
他幼年失父,十四岁时丧母,凄苦无助的孤儿生活和日趋没落的家境, 虽使他养成了缺乏自信、小心谨慎的性情,然而,在“相公堂子”的问题上, 
他却表现得毫不犹豫:“演戏可以,陪酒不行!”不知有多少个心怀叵测的 看客对他的拒绝怀恨在心,然而,又惧于他那与日俱增的声名而无可奈何。 
不仅如此,梅兰芳洁身自爱,从来不沾烟、酒、色的边儿。齐如山在第 一次到梅兰芳家去时,曾得出这样一个结论:“梅兰芳本人,性情品行,都 
可以说是很好,而且束身自爱;他的家庭,妇人女子,也都很幽娴贞静,永 远声不出户。我看这种人家与好的读书人家,也没什么分别,自此我就常往
他家去。” 梅兰芳自己也常常提起祖母对他品德上的教诲。那是他第一次在上海走
红,回北京之后。祖母在为他接风的家宴上,曾谆谆告诫他:“咱们这一行,
就是凭自己的能耐挣钱,一样可以成家立业。看着别人有钱有势,吃穿享用, 可千万别眼红。常言说得好,勤俭才能兴家,你爷爷一辈子帮别人的忙,照 
应同行,给咱们这行争了气。可是自己非常俭朴,从不浪费有用的金钱。你 要学你爷爷的会花钱,也要学他省钱的俭德。我们这一行的人成了角儿,钱 
来得太容易,就胡花乱用,糟蹋身体。等到渐渐衰落下去,难免挨冻挨饿。 像上海那种繁华地方,我听见有许多角儿,都毁在那里。你第一次去就唱红 
了,以后短不了有人来约你,你可得自己有把握,别沾染上一套吃喝嫖赌的 坏习气,这是你一辈子的事,千万要记住我今天的几句话。”
从此,梅兰芳将祖母的这番劝善忠告当作了自己立身处事的指南针,一 辈子身体力行,并将其发扬光大。
他把全部精力都投入到了对戏曲艺术的钻研中。他先后结识了一批文化 界的正派朋友,像许伯明、李释戡、舒石父、吴震修、齐如山、张彭春等。 
即使是被罗瘿公嫉妒过的冯耿光,也并不是易顺鼎一类的无行文人。他进入 梅兰芳的生活后,不仅从经济上成为梅兰芳的坚实后盾,而且用他的视野对 
梅兰芳实施了影响,使梅兰芳脱离了传统思维的保守和狭窄,确立了通过艺 术生活来赢得独立经济以及独立人格的现代新观念。
正是在这些朋友的指导、支持和直接参与下,梅兰芳以一个男旦身分, 代表着处于社会底层、与娼妓同列的中国戏曲艺人,开始向传统的社会偏见 
和歧视心理挑战,科学地卓有成效地为演员的社会地位以及人格尊严进行了 奋力抗争。以后他超负荷地排演新戏,传统的,古装的,时装的,都获得了 
广泛的社会承认;他出访日本、香港等地,将中国戏曲艺术及自己的魅力传 向了世界,并获得了成功;他成立了以自己为班主的戏班承华社,势不可挡 
地一步步实现着自己的艺术主张??
在清白自重、崇尚进步的梅兰芳面前,人们的称呼开始改变了。
“小友”,是清末人们对于戏曲艺人的贬语称呼。不管平时有多深的交 情,人们是决不肯与戏曲演员以兄弟相称的,即使是对待像谭鑫培、陈德霖 
这样的戏曲大家。他们两人曾多次对齐如山诉说过一类事:一些戏迷们为了 表示他们对其艺术的热爱,常常送一些书画给他们。但只要台头上有“小友” 
二字,二人一定要撕毁,以示愤怒。梅兰芳崛起之时,“小友”已成为一个 带有明显侮辱性的坏字眼,因而人们又从丰富无比的中国字典中挑选出了“歌 
郎”一词以代之。然而,“歌郎”也好,“小友”也好,都不是平等意义上 的“尊称”。那些爱咬文嚼字的文人对于落在纸面上的称呼,就更费斟酌了。 
当时,与梅兰芳较要好的文人,要数樊樊山,但他对梅兰芳一不肯称兄弟, 二不肯论辈行,三不肯称先生。当然,也不好意思称“小友”,只好称之为
“艺士”,显得十分勉强而不自然。 是齐如山给梅兰芳的第一封信,以及信封上的“梅兰芳先生大鉴”的一
行大字,使梅兰芳感到了一种真诚的尊重和人格上的平等。“先生”,他第 一次被人称做“先生”,他被深深地感动了。从此,他视齐如山为第一挚友。 
著名剧作家吴祖光曾回忆道,在他十五六岁的时候,曾与齐如山的儿子 齐瑛同学。一次春节假日里,齐瑛约吴祖光到他家去玩。吴祖光正在翻看书 
房里的图书,忽然看见院子里拥进来一群人。走在前面的是齐如山先生,紧 跟在他身后的,吴祖光立刻就认了出来,正是当时无人不识的梅兰芳。齐瑛 
见父亲回来,赶紧拉着吴祖光的手站到一旁。只见梅兰芳把齐如山推到书房 当中大椅子上坐下,恭恭敬敬地跪下拜年,磕了三个头。其他一些年轻人争
着上前的时候,齐瑛拉着吴祖光跑出了书房。 按当时的风俗,春节拜年,除了晚辈对长辈外,朋友之间一般是用不着
行跪拜大礼的。梅兰芳对齐如山以此种形式拜年,可见对他尊重的程度。作 为朋友,梅兰芳心里明白,齐如山给予他的影响,不仅是艺术上的指教和帮 
助,而且是人格上的自尊自信。
正是在齐如山的具体和定向引导下,梅兰芳开始变得坚强而成熟起来。 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中,作为出身书香门第的正统文人,齐如山与被社会 
视为“下贱戏子”的梅兰芳之间的频繁接触,是很招来了一些非议的。不仅 一些自命清高的文人旧友疏远了他,而且还为他的一些显亲贵戚所不容。就 
连与他交情甚好的罗瘿公,也曾写过一首题为《俳歌调齐如山》的歪诗,来 挖苦他的良苦用心。这首诗发表在一九二八年《晨报》副刊的《星期画报》 
第一二九期上。诗中有这样的句子:“齐郎四十未为老,歌曲并能穷奥妙;
结想常为古美人,赋容恨不工颦笑。??额下 颇有髭,难为天女与麻姑。 恰借梅郎好颜色,尽将舞态上氍毹。梅郎妙舞人争羡,苦心指授无人见??” 
齐如山为戏曲革新忍辱负重。
现在,是齐如山,为梅兰芳在舞台上的一招一式、甚至一颦一笑提出了 具体的修改意见,使他的表演日趋进步,从而开创了京剧舞台表演的一个新 
局面。以后,也是齐如山,帮助梅兰芳在剧目上创新、并将其创作一步步地 向国际舞台欣赏标准靠拢。接着,仍是齐如山,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关系, 
帮助梅兰芳打开了世界之门,使梅兰芳能够从容地环顾八方,和所有来华的 世界文化名人进行了广泛接触,并逐渐赢得了他们的敬慕和爱戴。最终,还 
是齐如山,为侮兰芳的美国之行四处奔走,进行了一系列的宣传和筹备工作, 致使演出获得了空前的成功。
于是,梅兰芳如虎添翼、如龙凭风,就要在京剧舞台上充分施展了。
成名沪上


一九一三年秋,上海丹桂第一台的老板许少卿到北京来邀请名角赴沪演 出,选择了王凤卿和梅兰芳二人。
王凤卿是王瑶卿之弟,著名汪派老生。自幼与其兄一同学艺,初习武生 于崇富贵、陈春元,后改习老生。十四岁时,在四喜班参加演出,开始崭露 
头角。后入三庆班、长春班等搭班演出。清末与谭鑫培齐名,“新老生三鼎 甲”之一的汪桂芬对他十分赏识,纳为弟子,传授拿手杰作《取成都》、《朱 
砂痣》等剧,并对他常演的《文昭关》、《战长沙》、《鱼藏剑》等,都给 予了细心的指教。一九○八年时,王凤卿被选入清宫内廷升平署。民国初年 
盛极一时,大名鼎鼎。
对于王凤卿这一驰骋舞台多年的名角,许少卿当然不敢怠慢,但对梅兰 芳这一刚在北京唱红的新角则似乎有些不以为然。当时他许给王凤卿的包银 
是每月三千二百元,而给梅兰芳的,只有一千四百元。王凤卿为梅兰芳再三 说情,甚至愿从自己的包银中匀出四百元给他,许少卿才答应将梅兰芳的包 
银增加到一千八百元。
到上海以后,一件意外的事情又引起了许少卿的不满。 就在戏馆快要开始演出之前,一位金融界姓杨的朋友托人来找王凤卿,
要王、梅二人在他结婚的堂会上,唱一出《武家坡》。所托之人是王凤卿的 老朋友,于是,王凤卿答应了。谁知许少卿马上出来阻止,理由是:新到的 
角儿,没有在他的戏馆里演唱之前,不能到别处唱堂戏。万一唱砸了,他的 损失太大。王凤卿已经答应了人家,不肯失信于人,坚持要唱。而许少卿的 
态度也十分坚决。双方闹成了僵局。最后,还是邀唱堂会的朋友从中刻意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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