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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独秀传-第6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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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派小组织“我们的话派”成员。抗战时期,中国托派分裂成彭述之、刘家 良为首的“多数派”和王文元、郑超麟为首的“少数派”。他属于后者,并 
与王、郑、陈(其昌)一起,被称为少数派的“四大金钢”。
解放时去香港,继续进行托派活动,写了不少论著,被海外称为“研究 陈独秀的专家”。
陈独秀给中共中央的信(1929年10月10日)。 权,这是令人值得深思的。 陈独秀等一伙人,在大会小会上,展开攻势,一面为自己的错误辩解,
一面向党中央发动进攻,越来越加剧在党内的分裂活动。9月20日,在中 共江苏省委召开的支部干事会及中央、省委、区委各代表联席会议上,彭述 
之与中央宣传部秘书长恽代英面对面辩论。彭三次发言,认为陈独秀“已不 是机会主义者”,而“中央一年来的政治路线,就是机会主义与盲动主义之 
继续”;声称“我们提出来的政治意见与中央的机会主义的整个政治路线不 同,??此种‘对立’是没有不可以的”,“还是应该的”;攻击党的“铁的 
纪律”是“废话”和“官僚们压迫群众”的工具。关于托派问题,早在春天 他就完全赞成托派主张并与陈独秀等进行小组织活动,但他为了达到继续留
在党内活动的目的,在会上竟诡称自己对托派问题还正在收集材料,进行研 究和考虑,“达到一定结果以后,??如果我是赞成反对派的主张,我便要 
公开地站在反对派的政治路线上奋斗”。
陈独秀等如此我行我素,目无组织纪律,党还是努力挽救他们。10月
6日,中央致函陈独秀,向他发出“书面警告”,指出:“在党的组织原则上 不容许有两个路线同时存在,尤其不容许有少数同志与党对立,破坏党的组 
织系统。”“你以及和你意见相同的人,在上海党的下层组织中有超越组织的 活动”,“必须站在党的利益上立即停止这种活动”。中央重申公布陈独秀的 
信“有妨害于对敌人的斗争”,决定陈“在党的政治路线之下,在中央担任 编辑工作”,要他作篇反对反对派的文章,并编入中央直属支部参加党的生 活。
可是,陈独秀在10月10日复信中央时,却反过来狂妄地向中央作“最 后的警告”,表示决心“结合下层的革命群众和上层领导机关奋斗,而不计 
其他!”宣称:“党内的重大政治问题即领导机关政治路线根本错误问题”, 用组织纪律不能解决问题;“在你们绝对没有理由可以开除发表政治意见的 
任何同志,??如因此造成党的分裂,是应该由你们负责的。”
一个共产党员如此把自己凌驾于组织之上,凌驾于党中央之上,这是罕 见的。
中共中央注意到了问题的严重性,立即在10月15日召开政治局会 议,并通过了《关于党内机会主义与托洛茨基主义反对派的决议》。《决议》 
指出陈独秀的信,“完全推翻共产国际指导中国革命的一贯的列宁主义的路 线!完全推翻六次大会与中央对于目前的根本策略而走到了可耻的取消主 
义!”决议逐条批判了托陈派的取消主义观点。但是,党把托陈派在组织上 的分裂活动看得更为严重,因此,中央最后决定:“(一)各级党部如果发现 
了这样的小组织必须马上解散,对于参加的同志须予以组织上的制裁;(二) 经过讨论以后,仍然固执他的取消主义的思想,不执行党的策略,不服从决 
议的,应毫不犹疑的开除出党;(三)陈独秀必须立即服从中央的决议,接 受中央的警告,在党的路线下工作,停止一切反党的宣传与活动。”
接着,10月25日,中共江苏省委与上海各区党团书记联席会议通过
《江苏省委为开除彭述之、汪泽楷、马玉夫、蔡振德及反对党内机会主义与 托洛茨基反对派的决议》,指出江苏省委完全接受中央反对党内机会主义与 
托洛茨基反对派的决议及闸北区、沪中区关于开除彭述之、汪泽楷、马玉夫、 蔡振德的报告。决议列举了彭述之等人的错误:他们一贯的认为共产国际的 
指示、六次大会的决议、中央对于目前革命的根本策略,完全是出卖阶级的。 他们完全推翻了列宁主义的路线而走到取消主义的泥坑。中央所指出陈 
独秀致中央信中的一切错误,就是他们的共同的观点,他们并且拿陈独秀的 信来向党内作过宣传与活动的。汪泽楷认为列宁主义对于半殖民地的中国民 
族革命开始的阶段可以与资产阶级暂时联合加入国民党的路线,“完全是机 会主义”。彭述之认为开始了中国革命新阶段的广州暴动等武装起义,“完全 
是盲动主义,因此使中国革命失败了”,而且统治阶级稳定了,现在的斗争 是失败的余波!说革命斗争开始复兴,“是中央的欺骗”。马玉夫甚至认为中 
国反帝反封建的资产阶级民权革命在辛亥革命时就“已经完成”,现在的中 国经济“完全是资本主义的剥削关系”等等。决议强调:党的全国大会的决 
议,同志必须服从,这是布尔什维克党组织的基本原则??在目前党的任务
加紧的时候,他们提出反对大会的决议的意见,且煽起同志对党的怀疑,经 过党几次的解释,不仅不能接受,并且连省委限期要他们把意见写出交来, 
不能在下边自由的宣传的决议,他们都认为是“命令主义”,并且马玉夫说 这是“蒋介石的办法”。他们完全违反了列宁党根本的原则,取消了党的纪 
律。他们并且积极的进行小组织的活动,企图使党分裂。决议最后批准区委 的要求,开除彭述之等四人的党籍,并请求中央开除陈独秀。
很显然,这是对陈独秀等人的最后警告了。他们理应悬崖勒马。但是, 他们觉得自己有了国内外托派势力的背景而有恃无恐。陈独秀与彭述之竟然 
在10月26日,联名致中央的信中,又对中央进行了一系列的攻击,宣称:
“托洛茨基同志在一年以前,已经预见到你们不正确的政治路线之发展和你 们真正的政治面目。”最后,他们公开打出“反对派”的旗帜,向党示威, 
狂妄地宣布:“你们说我们是反对派,不错,我们是反对派;我们的党此时 正需要反对派,??坚决的不和机会主义冒险主义威吓手段腐败官僚的领导 
机关同流合污。”
这种情况表明,陈独秀等人与党的关系已经发展到政治上和组织上的对 抗,矛盾不可调和了。
恰在陈、彭致中央信的同日,共产国际指示中共中央:“在一切斗争中, 首先要反对取消主义陈独秀派及托洛茨基派,他们现在已经成为一个反革命 
的联盟向党进攻了,尤其重要的是肃清自己队伍里暗藏的陈独秀托洛茨基 派。”①于是,11月1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终于通过了《关于开除 
陈独秀党籍并批准江苏省委开除彭述之、汪泽楷、马玉夫、蔡振德四人决议 案》,指出陈独秀屡次拒绝共产国际及中央决定,拒绝中央指派他的工作, 
且在其最后两封信中,“公开揭出他及彭述之等反国际,反六次大会,反中 央,反整个的党之一贯路线的旗帜,公开地承认已为共产国际及联共党所开 
除的托洛茨基为同志;这充分证明陈独秀彭述之等已①《共产国际执委给中 共中央关于国民党改组派和中共任务问题的信》。
《中共党史教学参考资料》(一)。 经决心离开革命,离开无产阶级,客观上就是已经开始转变他们的历史
行程走向反革命方面去了。” 但是,这个决议并不是最后的,由于陈独秀的特殊地位,尚需要共产国
际审批。1930年2月,共产国际在审批时,还出面对陈独秀作最后一次 挽救,在给“中国共产党转陈独秀”的电报中说:国际“决定予你以机会来 
参加本政治书记局审查中国共产党中央开除你的党籍的决定的会议”;“如果 你对此提议置之不理??这一问题将提到共产国际主席团的会议日程中去讨 
论。”①然而,这时的陈独秀,比起当初拒绝参加“六大”、强调“中国革命 应该由中国人来领导”时的陈独秀,走得更远了。
“草木有本心,何求美人折”。他自以为找到了中国革命的出路,更无求 于莫斯科;何况在他看来莫斯科已并非他当年想象的帮助中国革命的“美人” 
了。于是他再次断然拒绝赴苏。
中央的路线后宣称:“关于这些根本问题,我和你们实有不可调和的不 同意见。??这些根本问题决不是调我个人到莫斯科便可解决的,而且这是 官僚的办法。”
就这样,陈独秀无可挽回地被开除了。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双方对此 都不可能有别的选择:不能企望托陈派不反对共产国际和中共中央的路线,
不进行小组织活动;也不能设想党能容忍托陈派在党内进行反党活动,这是 一个关系到党的存亡的大问题。
①陈独秀:《答国际的信》附件。 当时对陈独秀和党中央不是没有人出来做工作的,但都未起作用。 
朱蕴山是陈独秀的同乡,二人关系一直很深。辛亥革命、五四运动、建
立共产党和国共合作时期,朱蕴山在安徽的革命活动,一直受陈独秀的指导。 这次,陈独秀特托高语罕送三本托洛茨基言论集给朱蕴山,望朱加入托派。 
朱说不参加,让高将书还给陈,并嘱陈不要搞托派这个名堂,指出他是中国 共产党的“开山书记”,宜慎重;苏联和国际的事,我们弄不清楚,冒然卷 
入是非漩涡,很难拔出。陈独秀不听所劝,一意孤行。从此,二人之间,就 不谈政治,只有私交了。①争趋向高潮时,党的优秀干部彭湃、杨殷、颜晶 
颐、邢士贞四人被捕入狱,他们受尽酷刑,英勇不屈。他们自知必死无疑, 仍惦念党的工作,尤其关心党与托阵派的斗争,多次设法从狱中传出遗嘱一 
样的书信,嘱咐党中央不要因他们被捕而伤痛,要继续努力谋得革命的发展, 尤“望党内对于反对派的斗争要多从教育上做功夫,以教育全党”②。周恩 
来见到这些书信很受感动,曾写文章,号召全党学习他们的革命精神。从那 时起到陈独秀被开除尚有两个多月,党中央特别是任中央组织部长兼军委主 
任的周恩来,的确“从教育上做功夫”为挽救陈独秀等人的堕落,做了大量 工作,但都没有得①②周恩来:《彭杨颜邢四同志被敌人捕杀经过》(192
9年9月14日),《红旗》1930年8月30日。 朱蕴山:《关于陈独秀的几点回忆》,未刊稿。 到丝毫的效果。
对陈独秀被开除出党这件事,几十年来,吸引了国内外许多人进行研究 和评论,产生了不少意见。有些人对陈独秀深表惋惜和同情,甚至为他辩护。 
从陈独秀转向托派到被开除的全过程来看,应该肯定,当时中共中央开 除他党籍的决定是正确的,对于维护“六大”路线,维护党的团结,发展革
命(特别是发展农村武装斗争)是十分必要的。 由于他以前的革命历史和资望,人们对他这一转折表示惋惜,是可以理 
解的。但是中国共产党是有严格纪律的无产阶级先锋队。在我们党内没有任 何人拥有超乎党章以上的任何特权。不能因为陈独秀曾主持创建中国共产党
并连任了五届总书记,党就不应对他执行党纪处分。正如陈云所指出的:“纪 律是执行党的路线的保证。在过去,由于正确地开展了党内斗争,执行了党 
的纪律,我们克服了陈独秀等人的错误路线,制止和战胜了张国焘的反革命 破坏阴谋,保证了党在各个时期的革命任务的实现。”①同时,我们还可以 
看到,正是陈独秀的身份和影响的“特殊”,党在处理他问题时,还是慎重 的。本来,党对于任何一个党员执行最高的党纪处分,应该采取慎重的态度。 
但在党的历史上,在连续三次“左”倾路线统治全党时期,中央曾经犯过对 党员处理不慎重的错误。例如对领导南昌暴动、①陈云:《怎样做一个共产 
党员》,《陈云文选》(1926—1949年)第74页,人民出版社19
84年版。 秋收暴动的一些高级干部的处理,就是如此。然而,在1929年那样
异常复杂激烈的阶级斗争的历史条件下,党中央在处理陈独秀党籍问题上, 不说是仁至义尽,也是做了努力作了教育和挽救之后,才不得已采取组织措 施的。
这里必须指出,慎重并不是软弱无力,宽大无边,慎重并不是不执行党 的纪律。三国时期的诸葛亮尚且能做到为了整体和大局的利益,坚决执行纪 
律,“挥泪斩马谡”;难道无产阶级的政党却不懂得这个道理!
另外,陈独秀在推销他的取消主义主张时,是打着反对中央机会主义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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