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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23-刑侦前沿-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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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根据人体足跖皮肤角化程度推断年龄的研究    
    主要完成人:刘光庭郑亚军殷宝才阎瑞利于洪普曹文英武燕琳王顺萍张兵军赵淼聂鹏胡连栓孙云鹏张紫阳郎明林    
    主要完成单位:保定市公安局高碑店市公安局    
    任务来源:自选    
    部级成果登记号:冀科鉴字'1999'第858号    
    奖励类别:新成果    
    本项目主题词:脚后跟皮肤角化区测定年龄    
    研制起止时间:1996。7—1998。12    
    成果用于生产时间:1998。5    
    成果进度:最终成果    
    基层申报单位:保定市公安局、高碑店市公安局    
    组织鉴定单位和时间:河北省科委1999。2。9    
    申报部门:河北省公安厅    
    申报日期:1999。5    
    申报等级:公安部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    
    内容提要:人在行走时,摆动脚脚跟落地并向前滚动,人体重心线前移,前掌落地,人体重心线继续前移,小腿腓肠肌等骨骼肌收缩拉起足跟,这一期间足跟受到一个滚动挤压的力。    
    有研究表明,为提供人体向上向前的加速度,后跟滚动期间所受的压力可达体重的120%,后跟皮肤长期、反复受到超出体重的力的作用,其参与受力部位的皮肤及皮下组织势必代偿性增生,与脚跟其他部位的皮肤相区别,这个代偿性增厚的区域即我们所说的后跟角化区;    
    组成这个区域的下边缘为脚跟的外后缘,上边缘是软组织代偿增厚区与未增厚区在脚跟皮肤上形成的一个潜在的界限,我们收集了大量尸体及活体的脚底照片,归纳出一个可行的观察指针,即:后跟角化区上边缘线与下边缘线两个交点间的直线距离,可代表后跟角化区大小的变化,这条线我们命名为角化线。    
    随着年龄增大,人体肌力下降,骨质逐渐疏松,行走日趋缓慢,直立或行走时逐渐以外纵弓承受体重,老年人更是以脚外弓和前掌外侧在地面上滚动来适应支撑起步,势必导致足跟在落地时创造良好的能适应下一阶段的步态,因此脚跟角化区渐渐偏外。加之随着年龄增长,角化逐渐向前掌延伸,就导致随年龄增长,角化区在脚底的分布外延,前伸,角化线随之逐渐延长。    
    研究结果:    
    1、以人体脚跟角化区上缘线与下缘线的两个交点间的直线命名为角化线,是本项研究工作的核心内容,以1mm角化线代表被测人体年龄1岁,是本项研究工作的发明要点。    
    用本项研究的技术方法测算20岁—60岁的人体年龄,误差±2岁,准确率高达965%。    
    2、本项技术方法根据脚跟皮肤表面的角化线长度来测算人体年龄,按1mm角化线长代表1岁计算,适用于20岁—60岁的人误差为±2岁,能在尸体现场进行年龄的测算,是一项方法简单易行、测算结果准确快速的新技术。应用于基层尸检工作,能为法医工作者节省大量时间和体力,能为办案单位快速提供无名尸体年龄,从而为寻找尸源侦破案件提供重要线索。    
    该项技术的应用前景十分可观。


《刑侦前沿》 第四部分第六章 闯入痕检与法医交界带(6)

    详细叙述:    
    判断无名尸体年龄,是法医学的研究课题之一,近年来在刑事命案中,野外无名尸体较以往增多,如出租车司机被杀、拦路抢劫杀人案件等,年龄问题成了查找尸体来源,扩宽线索、缩小侦查范围的重要环节。    
    科研人员通过多年法医学实践,发现人体足跟后侧或后外侧存在一个皮肤角化程度较显著的区域,这个区域的位置、范围与人体年龄有密切的对应关系,从而确立了通过测量人体足跟皮肤角化区域径线长度来推断人体年龄的技术方法。    
    专家鉴定认为,该课题成果新颖、独特、科学、实用,是一种直观、简易、精确、可靠的技术方法,属于国内独创、它拓宽了法医学推断无名尸体年龄的研究范围,与以骨骼、牙齿等推断年龄的方法相比,具有直观性、灵活性。    
     讨论    
    在本项技术方法的研究过程中,我们收集了大部分尸体的保存条件,例如保存尸体的温度、湿度、尸体的死后时间等,初步发现角化区(线)的清晰度与保存尸体的外部条件有一定关系。总结所研究的检材,发现死后2…3天的尸体较新鲜,尸体的角化区反映好,冷冻的尸体较不冷冻的好,但达到角化区显现最清晰所需外部条件的确切数值,有待于进一步研究。    
    研究过程中,为使角化区显现清晰,曾对后跟角化区染色,经试用龙胆紫,红墨水等多种常见染料,效果不甚理想,但以此为方向进行深入研究,我们认为是有价值的。    
    本项技术方法,因研究时日尚短,许多不足之处还需进一步研究、探讨和补充修订,技术报告材料也因准备仓促,偏差之处在所难免,诚挚希望各位专家、领导批评指正。    
    1998年12月    
    本项目曾获奖励情况    
    何年何月:1999年6月    
    曾获何种奖励:河北省公安厅科学技术进步奖    
    奖励等级:二等奖    
    评审意见    
    基层申报单位审查意见:本项目利用人体足跖皮肤角化程度反映在形态学的规律推断年龄构思独特,方法新颖,研究过程中探索脚跟部皮肤角化层代偿增厚延伸有储存着年龄段信息的发现具有一定难度,攻关制定测量方法其设计合理,指针明确,测距直观误差小,对基层法医经短期培训,一般能达到±2岁的指针,此方法简便,易于掌握,应用价值高(特别适用于碎尸及高度腐尸)和推广意义。    
    经国际联机和国内查新,未发现类似文件报道,为国内外所独创,专家评议在依据人体形态学方法推断年龄方面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拟申报公安部科技进步一等奖。    
    1999年6月27日    
    申报部门初审意见:该研究成果以《人体足跖皮肤角化程度推断年龄》推断年龄测距定位直观,准确率高,易操作好掌握,经办案和办推广班证实测定年龄一般能达到±2岁之间,尤以解决了不经解剖就能推断年龄这一难题。它具有新颖性,实用性,适合基层法医应用。专家评议在依据人体形态学方法推断年龄方面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经审核同意申报公安部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    
    1999年7月9日    
    查新结论:国内已查到根据牙齿、牙质、胸骨、锁骨、股骨等骨骼判断死亡时年龄的论文报道,也有采用多元回归分析方法推算死亡时年龄的报道,还有利用尸体胸部皮肤推断年龄的研究。国外查到通过牙齿或死尸繁殖的昆虫种群等方法测定死尸年龄的文献报道,但是,本课题用脚掌面软组织(即脚跟部皮肤角质层增厚区直径)判断尸体年龄的研究,在国内、国外未见相同文献报道。    
    鉴定意见:1999年2月10日,河北省科委委托河北省公安厅,保定市科委共同在保定市主持对保定市公安局自选课题《根据人体足跖皮肤角化程度推断年龄的研究》进行鉴定,依法组成鉴定委员会。在听取课题组介绍,审阅有关鉴定材料,提问答辩的基础上,全体鉴定委员经认真讨论,提出如下鉴定意见:    
    一、该项课题立意新颖,设计合理,指针明确,提供的技术资料齐全。论述较全面,所用资料经统计学处理,理论客观,符合鉴定要求。    
    二、该项课题利用人体足跖皮肤角化层增厚的特点和运动力学的原理,提出根据角化程度反映在形态学上的规律推断人体年龄,构思独特,方法新颖。未见国外类似文献报道,为国内外所独创。在依据人体形态学方法推断年龄方面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三、该项课题研究的方法直观、简易,便于操作和掌握,研究结果具有较高的精确性和可靠性,在基层现场尸检中有很高的应用价值(特别适用于碎尸及高度腐尸)和推广意义。    
    四、建议该研究项目在目前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加研究数量,建立尸体足跖角化层增厚范围的显现方法和照相的操作规程,并对某些相关因素(如年龄、性别、职业等)另立题做更深入的研究。


《刑侦前沿》 第四部分第七章 现场勘查能力是综合能力的体现(1)

    指纹的纹理结构具有人各不同、终身不变的特点。指纹鉴定是识别个人的重要手段,已被公认为物证之首。    
    我国早在两千多年前的战国末期到秦始皇时期,就曾把“手迹”作为侦破盗窃案的物证了。据载,萧何制定汉律时规定在供词中要捺印指纹为证。到了宋朝,手印已正式作为刑事诉讼的物证。除中国,日本、印度、埃及、土耳其、朝鲜等国,历史上都有应用指纹的记载。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我国指纹工作者在学习外国经验的基础上,结合中国人指纹纹型出现的规律与特点,于1956年制定了全国统一的十指指纹分析法。随着与刑事犯罪斗争需要,各地又陆续建立了单指指纹档案,在侦查破案中起到了积极作用。    
    鉴定指纹,已成为我国刑警最为普及的破案手段,刘光庭从加入公安队伍那天起,就不断地向前人学习,并应用于工作实践。同时,他在讲课过程中还常常介绍身边同行的经验。他在山西的时候,地区公安处利用残缺指纹破获一起恶性案件,令他记忆深刻,他说:    
    古代社会有的杀人者自恃英雄,蔑视官府,杀人之后留下自己的姓名;现代社会单蹦独跳的凶犯敢于留名者实属罕见;恐怖组织自恃有庞大的网络系统,作孽后仍敢于声明“对此事件负责”。然而不论古代现代中国外国,受害人死前留下杀人者的名字,为侦破人员提供破案线索者,还真的没听说过。因为,凶杀案件中犯罪分子往往穷凶极恶,迅速将受害人置于死地,不会给受害人与外界联系的机会;受害人由于惊恐、被伤害,也很难在临死前留下罪犯情况;即便留下什么,罪犯也会将人杀死后将其灭迹。天下之大,无奇不能,什么事也有例外,有一起案件,受害人用自己的血写下了罪犯的姓名,可谓是一起奇案。    
    1975年11月10日夜晚,长治县西火公社供销社支店营业员牛××,男,28岁,被杀死在营业室(兼值班室)床上,钱款被盗。    
    死者身高18米,体魄强壮,从头到脚有47处刀伤,脖子几乎被砍断,手指被砍掉,如此残忍加害应该是仇杀。    
    15平米的房间内溅满血迹,脚印凌乱,说明死者在全屋有走动,是躲避凶手,还是与凶手搏斗?    
    屋中物品无不被翻到,犯罪分子是仇杀后顺便敛财,还是盗窃被发现之后杀人灭口?    
    若是为财而来,犯罪分子为什么不跑,非要经过持久搏斗一定要将对方置于死地?他们认识。也就是说,仇杀也罢,为财也罢,犯罪分子肯定与死者认识(当时尚无雇凶杀人先例,如仇杀肯定认识)。    
    ……    
    在血迹中仔细辨别,发现墙壁上有血掌纹一枚。根据掌纹高度判断,肯定不是死者所留。同时又认定,犯罪分子身材并不高大。    
    负责此案的技术人员非常兴奋:太有价值了!    
    继续勘查,发现在一个木箱底上有3个血字:第二个字实在模糊得无法辨认;第三个字是“山”;第一个字有点像“秦”,但不敢确定。    
    经过讨论大家认为,这3个血字是受害人所留,应是罪犯姓名。这样便认定系熟人作案,于是划定了侦查范围,重点排查名字最末一个字为“山”的人。第一次,选择3个对象,分别让他们按了手掌印,但均被排除。    
    再次分析案情:    
    刀伤甚多是否与搏斗有关?而且是搏斗时间持久。    
    为什么会搏斗时间持久,二者势均力敌吗?如果势均力敌,犯罪分子也应该伤势惨重,但从现场看不出这一特征。    
    如果犯罪分子体力不敌被害人,而被害人带伤与之搏斗,这便造成双方“扯平”,处于力量均衡之势,也会出现“持久战”。    
    回过头来再次进行排查时,一个叫秦春山的人被锁定。    
    秦春山身材瘦小,体质较差,第一次排查时未被纳入视野。    
    犯罪分子不能迅速给受害人以致命打击,说明他体力不行,所以不能因秦春山体力不行而排除。另外,据说此人攀爬能力较强,更不应忽视。    
    提取秦春山掌纹与现场所留掌纹进行比对,特征完全相符。    
    经审讯秦春山交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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