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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给现实世界带来重大的变化。当它不能朝着原有的方向发展下去时,就会进入一个相反方向的自我加强过程。”
在现实中,金融市场往往具有一种放大机制。因为过去的价格增长增强投资者的信心与期望,这些投资者又进一步地哄抬股价以吸引更多的投资者,这种循环不断进行下去,造成一种过激反应。从心理学角度来看这种现象就是,人们在任何领域获得成功之后,总会有一种自然倾向,采取行动来求得更大的成功,并不断继续下去。
在这种情况下,最初的价格上涨导致了更高的价格上涨,因为通过投资者需求的增加,最初价格上涨的结果又反馈到更高的价格中去。第二轮的价格上涨又反馈到第三轮中,接着反馈到第四轮,依此类推。最初的价格上涨的诱发因素被放大很多倍。一旦需求在某个时刻达到顶点后,整个泡沫瞬时崩溃。这就是在上一节中的泡沫形成的原因。
在所有的正反馈机制下的泡沫中,最典型的莫过于庞氏(Ponzi)骗局或称金融金字塔骗局。在一个庞氏骗局中,骗局制造者向投资者许诺,投资便能获得极高的收益率,但投资者付出的投资几乎没有甚至根本没有被投向任何真正的资产。相反,骗局制造者将第二轮投资者的部分资金支付给第一轮的投资者,又将第三轮投资者的部分资金支付给第二轮的投资者,依此类推。在最初的投资者盈利之后,他们的成功将会激发更多的投资者参与这个骗局。当盈利者越来越多,参与者越来越多时,最终整个金字塔不堪重负,轰然倒下,最后一轮的参与者将是整个骗局损失的最终承担者。
庞氏骗局的过程正形象地描述了金融市场中由于人的非理性心理因素而导致的投机性泡沫不断扩大并最终破灭的整个过程。
《生活中的博弈论》第三部分博弈论不能包治百病
任何理论与方法都不是万能的。博弈论亦然,它不可能包治百病。这正如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莱因哈德•;泽尔滕教授(莱因哈德•;泽尔滕:德国波恩大学,1994年因其在“非合作博弈理论中开创性的均衡分析”方面的杰出贡献而荣获诺贝尔经济学奖,其主要研究领域为博弈论、试验经济学、有限理性和行为经济学。)所说,“博弈论并不是疗法,也不是处方,它不能帮我们在赌博中获胜,不能帮我们通过投机来致富,也不能帮我们在下棋或打牌中赢对手。它不告诉你该付多少钱买东西,这是计算机或者字典的任务。”
要求博弈论能够完全刻画真实的世界,那么这命中注定是徒劳无功。根据著名的哥德尔不完备定理,任何一个理论体系必定是不完全的,任何理论都包含既不能证明为真也不能证明为假的命题。对这个世界的最好描述可能只有其本身,但是正如罗宾逊夫人的妙语“比例尺是一比一的地图是没用的”。
博弈论也是这样,博弈论是在力图用最简单的假设下得到最大范围的推理应用。博弈论的这种方法与很多应用广泛的学科都是相似的。
如欧几里德几何学是在“两点之间直线最短”的基本假设下,推演出庞大而严密的几何体系。可以说,在生活中或工程应用中,博弈论的思想方法是无处不在、无时不有。博弈论的基本前提假设之一就是:人是理性的(rational)。所谓理性的人是指行动者具有推理能力,在具体策略选择时的目的是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
而现实生活中,人们在做决策时往往是有限理性。所谓有限理性,也就是说人不是机器,人的理性是有限度的。
比方说,某人要签署一份合同,有三种方法可供选择:一种是计划好,安排好一切,然后不动脑筋按部就班地照计划进行;另一种是做进度安排的时候都留一点余地,可供签订合同双方私下协商解决:最后一种是完全没有安排,凭着当时的感情与直觉任意为之,这种方法当然不可能是理性的。
后两种一眼就可看出完全不满足博弈论意义上的理性,即使是第一种方法也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经济理性。
这是因为人们很难对每个措施将要产生的结果,具有完全的了解和正确的预测。人们常常要在缺乏完全了解的情况下,一定程度地根据主观意识进行决策。因此,个人或企业的决策都是在有限理性的条件下进行的。
有这么一个经典的决策实验:研究者告诉一个实验群体,让他们设想美国准备帮助亚洲应对一种不寻常的疾病,该病可能导致600人死亡。A、B两种备选方案被提出。实验群体被分成两组,每组进行相应的选择。假设对方案实施结果的准确估算如下:
实验群体一的选择:“若方案A被采纳,能拯救200人;若方案B被采纳,有1/3的可能性拯救600人;2/3的可能性一个也不会救”。
实验群体二的选择:“若方案A被采纳,则会导致400人死亡;若方案B被采纳,有1/3的可能性把人全部救活;2/3的可能性导致600人全部死亡”。
如果人们是完全理性的,那么两组人的选择结果应该相同。但实际的实验结果显示,在群体一中,72%的人更偏好方案A;而在实验群体二中,68%的人更偏好方案B。看来,对方案描述的不同影响到人们的选择,大部分人并不是完全理性的。
学者们还做过这样的实验:有两种情况分别如下:
情况一:今天晚上你打算去听一场音乐会。票价100元。在你临出发前,发现自己丢掉100元。你还会去听音乐会吗?
情况二:昨天你花100元买了一张今晚的音乐会票。在你临出发时,发现票被遗失。如果你想听这场音乐会,就要再花100元买票。你还会去听吗?
实验表明,在第一种情况下,大多数人选择要听音乐会。而在第二种情况下,大多数人选择不去听。这明显是受到人们心理作用的结果。而实际上如果人们都是理性,这两个情况的预期效用是一样的。
我们在前面曾经举过一个银行挤兑的二阶段动态博弈的例子。如果在这个博弈中的参与者是完全理性,银行挤兑破产的情况并不会发生。然而,不管是经济学家们的实验还是真实的金融史都告诉我们,绝大部分人常常忽视第二阶段,仅仅考虑第一阶段,这说明决策者在决策时存在短视(myopia)。这种情况在经济学上被称为“分离效应”(Isola…tion Effect)。
分离效应是人们想等到信息显示后再进行决策的倾向,即使这些信息对决策并不真的重要,在没有信息时也会作出相同的决策,也要等到信息显示时采取最终决策。
例如抛硬币打赌,打第一个赌的人又被问到是否愿再打一个相同的赌。如果在第一次结果出来以后再问,大部分对是否打第二个赌取决于他们是否赢了第一次。然而,如果在第一次的结果出现之前就决定是否打第二次赌的话,大部分人不愿打赌。这样,如果不管第一次结果如何,一个人的决策是相同的,则此人在知道结果前就作出了相同的决策。这种行为的思考模式是如果第一次的结果已知并是好的,打赌人就会认为在第二次打赌中不会损失什么。但是如果结果未知,他们没有清楚的理由来打第二次赌。银行挤兑情况的发生往往就是因为这个原因。
完全理性,还意味着对每个抉择的确切后果都有完完全全的了解。事实上,一个人对自己的行动条件的了解,从来都只能是零碎的;至于使他得以从对当前状况的了解去推想未来后果的那些规律和法则,他也是所知甚微的。
人类的精力和时间永远是有限的,人不可能具有完全理性,不可能掌握所有知识和信息。人类也不可能搜寻到所需的全部的信息。另一方面也要意识到信息的搜寻需要成本,而不是毫不费成本的。
因为人类必须为此付出大量的时间、精力和财力等等。意图搜寻到所有信息,企图作出收益最优的决策行为有时反而是最不理性的行为。
但是,当我们退而求其次时,博弈论可以得到对现实的客观世界描述的近似。
所以博弈论仍然是我们目前所能得到的最好但非唯一的工具。就像并不完美的力学是自然科学的哲学和数学一样,博弈论是社会科学的力学和数学。
没有牛顿力学,我们连最简单的物理现象都无法理解。马用了多大的力拉动一车货物?上帝说:“让牛顿来做吧!”于是我们知道了马用的力相当于克服摩擦力。同样的道理,没有博弈论我们也无法解释分析很多现实的社会现象。
著名的博弈论大师鲁宾斯坦(Rubinstein)说过,“一个博弈模型是我们关于现实的观念的近似,而不是现实的客观描述的近似。”
康德“理论之树是灰色的,生命之树常青!”的话用在博弈论上也是十分贴切的。
《生活中的博弈论》第三部分“知识就是力量”的另类解释:信息有价
话说有一个古董商,他发现一个人用珍贵的茶碟做猫食碗,于是假装很喜爱这只猫,要从主人手里买下。猫主人不卖,为此古董商出了大价钱。成交之后,古董商装作不在意地说:“这个碟子它已经用惯了,就一块送给我吧。”猫主人不干了:“你知道用这个碟子,我已经卖出多少只猫了?”
可他万万没想到,猫主人不但知道,而且利用了他“认为对方不知道”的错误大赚了一笔。这才是真正的“信息不对称”。信息不对称造成的劣势,几乎是每个人都要面临的困境。谁都不是全知全觉,那么怎么办?首先,为了避免这样的困境,我们应该在行动之前,尽可能掌握有关信息。人类的知识、经验等,都是这样的“信息库”。
再来看一个故事:有一个卖草帽的人,有一天,他叫卖归来,到路边的一棵大树旁打起瞌睡。等他醒来的时候,发现身边的帽子都不见了。抬头一看,树上有很多猴子,而且每一只猴子的头上都有顶草帽。他想到猴子喜欢模仿人的动作,于是就把自己头上的帽子拿下来,扔到地上;猴子也学着他,将帽子纷纷扔到地上。于是卖帽子的人捡起地上的帽子,回家去了。
后来,他将此事告诉了他的儿子和孙子。很多年之后,他的孙子继承了卖帽子的家业。有一天,他也在大树旁睡着了,而帽子也同样被猴子拿走了。孙子想到爷爷告诉自己的办法,他拿下帽子扔到地上。可是猴子非但没照着做,还把他扔下的帽子也捡走了,临走时还说:“我爷爷早告诉我了,你这个老骗子会玩什么把戏。”
这两个故事告诉我们:我们并不一定知道未来将会面对什么问题,但是你掌握的信息越多,正确决策的可能就越大。
这和我们前面所说的那些博弈是不同的。所谓“囚徒困境”、“智猪博弈”、“斗鸡博弈”等各种模型都有一个前提条件———博弈双方都有共同知识:博弈参与者都知道,对方所能采用的策略与各种可能发生的结局。简单地说,这些博弈都没有信息不对称的情况。
在实际生活中,很多情况下并不都是这么理想化的。人寿保险公司并不知道投保人真实的身体状况如何,只有投保人自己对自身健康状况才有最确切的了解。政府官员廉洁与否,一般的公民并不是非常清楚。求职者向公司投递简历,求职者的能力相对而言只有自己最清楚,公司并不完全了解。最常见的例子就是买卖双方进行交易时,对交易商品的质量高低,自然是卖方比买方更加了解。
之所以有这些信息不对称的情况,是因为存在“私有信息”。所谓“私有信息”,通俗地讲,就是如果某一方所知道的信息而对方并不知道,这种信息就是拥有信息一方的私有信息。
说到现在的“信息不对称”,那么到底什么是“信息”呢?
有位专家说,信息就是信息,既不是物质,也不是精神。这似乎是什么都没说,又似乎已经说得很正确。广义地说,所谓信息就是消息。对人类而言,人的五官生来就是为了感受信息的,它们是信息的接收器,它们所感受到的一切,都是信息。
然而,大量的信息是我们的五官不能直接感受的,人类正通过各种手段,发明各种仪器来感知它们,发现它们。信息可以交流,如果不能交流,信息就毫无用处。信息还可以被储存和使用。你所读过的书,你所听到的音乐,你所看到的事物,你所想到或者做过的事情,这些都是信息。
私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