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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这篇小文章于事无补。我为他们没有充分肯定我的表演而痛心疾首。
十几年后的今天,当我作为一个社会人,以我的个性、思想、观点、行为,再加上我的电影、我的企业、我的书、我的演唱会、我的音乐夯不郎混为一体,从而奠定了在中国现时代地位的时候,“刘晓庆”三个字的含义也就早已超越了我自己肉体、灵魂的本身。
而当年的那本《大众电影》正是对后来几足鼎立的自己的启蒙和提醒。
我的人生就像是打台球。而我是一个球艺不高的球员。我的全部证明了“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的哲学道理。时常发生的情况是:本来我想打这只球,吃不下睡不着去研究打它的战术,眯缝了眼睛屏住了气息全力以赴打出一球,结果球根本没有朝我希望的道路前进,它横冲直撞自由散漫地去了另一个地方,把别的我从未想过的球打进了洞里。而我还是得了分。尽管不是我事先安排好的结果,但我仍然是赢家,常常是那个别的球得分反而比我预想的高。
突然我的后脊梁出了一背的冷汗。我一着急后背就会出汗。我好比一头黄牛只埋头拉车,不抬头看路,脚底下遍是坑坑洼洼,想绕开就是绕不开,只能一边踏着泥泞向前,一边怨天尤人地埋怨命运的不公平,等以为快到目的地了站起身来喘口气,结果发现只有这条艰难曲折的小径才是唯一正确的道路,自己已站在比目的地更远的地方。
我越想越后怕。假如当时第三届“百花奖”我同时得了“最佳女主角奖”、“最佳配角奖”,我是否能经受得起成功的考验呢?我是否能承受得起众望所归,满足人们对我的高标准严要求呢?人们也会由于我一下得奖太多而失去对我的新鲜感而将希望与同情寄到别的演员身上,我纵然有回天之力也无法扭转这种历史潮流,于是我年纪轻轻还没有反应过来艺术生命就结束了。
那么,观众也就看不到我演的花金子、胡玉音、慈禧太后、春桃等形象了。一句话,我也没有今天了。
我的历史证明,许多事都被我歪打正着。因为要辩诬而写了《我的路》,结果引起全国大小报纸的批判却被人们大加赞扬并因此加入了作家协会;我与丈夫离婚自己痛苦万分却闹了一个举国上下的大新闻;《原野》影片虽然八年不能上映却该看的人都看过并且评价相当高……真可谓“败也萧何,成也萧何”。
虽然歪打正着,我却为此付出了极大的牺牲。
第一章第5节 深深的烙印(1)
我离过两次婚。尽管在艺术上声名鹊起,却穷困潦倒,数次濒临破产边缘。
我出生在一个知识分子家庭。父亲是大学教授,母亲是中学校长,由于父母是川东地下党员,对革命有过贡献,解放后经济上有着比别人更优厚的待遇。
三年自然灾害期间,我的家乡四川成都饿死的人不计其数,好几次和妈妈在街上、在公共汽车站旁都看见过饿死的人的尸体。我还看到一个人刚拿着一个饼在吃另一个人跑来夺走,边吃边跑一眨眼就无影无踪。一次我们全家在饭店吃饭,突然有人往我的碗里吐了口唾沫,我觉得不能下咽,他泰然自若地将我的饭拿过去,公然吃了下去。
除了看见这些情景以外,我自己本身并没有太感觉到自然灾害的危害。据说在那三年期间,农村颗粒无收。
由于父母级别较高,我们总是有补助。记得最清楚的是有高知专用票,时常发给我们黄豆吃。我们还每隔一定时期可以凭票在饭店改善伙食,饱餐一顿。
小时候我家的经济状况与周围相比是宽裕的。况且我家人口又少,只有我和妹妹两姐妹,加上爸爸妈妈,后来接来了外婆,一共只有五口人。母亲手脚大方乐于助人,这方面对我后来很有影响。
父亲精通中国历史并酷爱中国古典文学,我受父亲的影响很深。
父亲与我脑海中男子汉的形象相去甚远:个子又矮又小,头发又少又秃,像冬天荒芜的草地。他是川东地下党员,又出生于地主家庭,“文化大革命”中被打成“叛徒”、“地主”。在牛棚里他宁死不屈,坚决不肯供出他的“同党(因为事实上没有什么同党),造反派打断了他的双腿,从此他永远不能像正常人那样走路,只能坐在轮椅里上街了。
在我的印象中,父亲是个典型的书呆子。成天“之乎者也”,崇拜孔老二,时常因为自己姓“冉”而自诩是孔子第四十几位得意门生冉什么的后代。他是成都体育学院保健系的教授,在体育学院工作多年。有一天晚饭后散步时他突然问妈妈:“怎么那些跑步的学生鞋子上有钉子呢?”“书呆子”的父亲居然连钉鞋也不知道。
我的父亲是我的继父。在我很小的时候母亲与亲生父亲离了婚并且各自都有了新的家庭也有了新的儿女,于是我一个人成了单个分子。父亲姓冉,母亲姓刘,我和妹妹一人跟着母亲姓一人跟着父亲姓。
我们家里是典型的“严母慈父”。母亲性急,望女成龙,时常对我打骂,而我又是不撞南墙不回头的硬脾气,每次与母亲吵架过后。决不会我先与她和好。记得一次母亲打得我鼻子出血,我就故意埋头对着地,眼看着血流了好大一片,母亲百般哄我才肯下台。
而我妹妹则与我大不相同。第一她挨打很少,因为她比我小,身体又比我不好,再者我的鬼点子总是比她多,更主要的是她比我会拐弯。如果她挨了打骂或是罚站,我们大可不必理她,让她站在那里好了。如果她站累了或是看见我们开始吃饭觉得饿了,就会突然干笑一声,把自己接下台后没事人似地解放手脚或是若无其事地坐到桌旁吃饭。我时常骂她是“软骨头”。后来看小说《红岩》,更是一边看一边对照她的表现,认定她一旦被特务抓去肯定要当“叛徒’。
我们姐妹俩几乎没有什么地方相似:长相、秉性、高矮、胖瘦,全是出于两个不同的版本。她羡慕我有灿烂的成就,我羡慕她那完整的生活。
妹妹父母双全,家实际是她的家,我其实是外来户。妹妹自己还拥有一个温暖的小家:活泼聪明的儿子及能干并且热爱家庭有责任心的丈夫。他们的小单元融合在我们全家的大单元之中,与妹妹相比我所有的是残缺不全的人生。
我不仅是外来户并且没有老公也没有儿子。我们家就像是童话里写的那样:一群鸭子,其中一只鸭子带来一只大蛋,所有的鸭子都当成是自己的蛋拚命孵它,拚命养它,结果从壳里跳出来一只丑小鸭,最后成了一只天鹅,只不过天鹅没有飞走,它恋恋不舍心甘情愿成了这个鸭家庭的一员。
在申请入团的时候,班主任觉得我与父母、妹妹都长得不像,于是让我回去问个究竟,母亲怕我入不了团只好告诉了我还有一个离了婚的父亲的真相。当我听到此事时没有什么震惊,只是为我的亲生父亲并不像班主任所猜测的那样是大干部或是什么显赫人物而感到有些遗憾。
在此之后家庭的航线仍然如常进行。全家都知道这件事并且也知道我知道这件事,有时还议论,但丝毫不影响我们之间的亲情。我明白“阶级情”绝对可以重于骨肉情就是从我与父亲这件事上深刻体会出来的。
父亲成天给我们讲成语故事,许多成语故事尤其是“二十四孝”影响了我一生。“卧冰求鱼”、“老菜子”等主人公成为我孝顺父母的楷模。孝顺、孝顺,不顺就不为孝。在我长大成人后,几乎从没有与父母红过脸、吵过架。在我心目中,父母永远是对的,在父母面前子女没有什么道理好讲。孝顺是无条件的。
我一直没有去国外工作或在外国定居,很大的一部分理由是因为父母、外婆健在,我遵循一个信条:父母在,不远游。
小时候我是父母的孩子。长大后我是全家的阿姨。没有什么语言能够描绘我对他们的牵肠挂肚。
我的外婆一直和我们住在一起,是她老人家把我带大。我们一家五口人是三世同堂。后来妹妹的孩子出生就变成了四世同堂。我从很小的时候起就懂得尊重老人。孝顺父母,尊老爱幼是我的原则。
成都虽然处在天府之国四川盆地的中心,可是阴雨连绵、气候潮湿,冬天没有暖气,屋里比屋外还冷。我小小年纪便会在临睡前为父母外婆灌好热水袋放在他们的被子里暖被窝,每天在父母外婆午睡起来时一杯热茶送到他们的面前。每到星期天全家的衣服、被子都是我洗,只要我在老人身边就绝不会让他们干一点体力活。
妹妹在孩子出生以后就去法国念书,小侄子四十天就由专人陪同,一个小不点睡一张软卧到了北京。是我一把屎一把尿把他带大,好几次给他换尿片,他小鸡鸡一翘尿就洒到我的锛儿头上。
业余时间我就和他“打架”,他开枪我演死,只要他嘴里“叭”的一声我就变换各种姿势倒下,比我演电影还逼真。再不就是演习隐蔽,他从那个柜子后面钻进去,我从这间床下爬出来,匍伏前进、卧倒、剪铁丝网,嘴咬一下导火线扔手榴弹,从来不会忘了音响“轰”!
他不爱吃饭我就教他唱歌,他刚一张嘴我一勺饭就到了他的嘴里。在他的眼里,我是最漂亮的,只要电视机里出现一个美丽的女人大特写或是在杂志上看到一张动人的封面,他就会指着说:“姨妈。”
后来我有了条件把父母外婆都接到北京,外婆及侄子一老一小至少每个星期一次的“大扫除”是我的“包活”:洗头、洗澡、剪头发、剪手指甲、剪脚趾甲,忙忙碌碌,并且以此为乐。我的亲人们因为我这个不安分的“弄潮儿”而遭受了许多动荡,当然这是后话。直到现在我仍然和父母、妹妹妹夫、小侄子住在一起,是典型的中国传统式大家庭。我们和睦相处,相濡以沫,家庭生活给我们每个人带来了无穷的快乐,我们全体都崇仰这句话:“家庭幸福是最大的财富。”
“孝心感动天和地”,这是外婆给我的评语。在我去法国期间,我的外婆去世了,她享年九十三岁。
外婆一生悲惨凄凉,晚年才稍微享了一点点“清福”。外公是一家大地主的儿子,从小游手好闲,与外婆结婚不久,由于抽鸦片烟将家里所有东西典卖个精光,扔下外婆及四个孩子一命呜呼。
外婆二十三岁就守寡,一个人把四个孩子拉扯大。她是小学教师,靠微薄的工资养活一家,她自己没有再结婚也没有过情人,辛苦了一辈子,我长大明白事理后每想起这一点简直觉得不可思议。
第一章第6节 深深的烙印(2)
由于我是外婆带大的,更由于以上这些原因,我和外婆的感情格外深。小时候我是外婆的外孙女,长大以后外婆是我的“娃娃”。我对她的关心无微不至。每次出门都千叮咛万嘱咐,要外婆保重,听我的话,“乖一些”。
外婆从没有出过四川,后来我将她接到北京,专门让她坐飞机,时年她已九十岁。开始我担心外婆不习惯飞机起落,怕她身体吃不消,结果她上了飞机竟毫无感觉。等飞机已停在北京机场,她问我们:“飞机飞了吗?”
外婆出生在清朝,而我是现代派,我们总有些小小的“摩擦”:跳猴皮筋她说我“年纪轻轻女娃子家别把腿跷那么高”:洗衣服只要看见有泡沫她就说我太浪费;我喜欢明亮她习惯节约,经常是我在前面开灯她跟在后面关灯,而过一会儿妹妹又去把灯打开。
在北京住了一年多,由于我离婚全家坐火车南迁,又一年多以后外婆在深圳无疾而终。
我时常感到我爱我的亲人远胜过爱自己。但是爱心可以获得成功这一点我已在后来多次认识到。我因为爱父母结果作起了房地产,我由于安葬外婆想起了建公墓,我由于……这一切我会详细在下文一一加以描述。
可是我的婚姻却经历了两次变革。
在成名之后,一次与一群即将要考电影学院的女孩子聊天,她们问我:“作一个好的女演员首先要具备什么?”我说:“是一位好女人。”我自认是一位好女人,这一点历史已经有了验证。
虽然我两次离异,但在对方心中我是“五分”。当我第二次离婚时在法庭上,法官劝解对方说到我不是一个好媳妇时,对方立即站起来反驳说:“您错了。刘晓庆是天底下最好的媳妇。”
尽管由于报刊的渲染或是人们的误解,在大家印象中我反叛、不规范、不循规蹈矩,可我实际上在骨子里受封建礼教、中国传统思想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