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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想给他一个意外的惊喜,谁知他拿了两张音乐会的票兴冲冲进门来要我立即跟他出发。我要过生日,他要去音乐会,相持不下最终又发生一场争吵,吵累了我软下来,吹灭蜡烛穿好衣服陪他去听音乐会。音乐会是梅纽因还是卡拉扬演奏的,是什么乐章谁的作品我已完全忘记了,由于拍戏由于争吵由于没有吃饭,我又渴又饿又困竟然在音乐厅呼呼大睡,丢尽了他这位出身于音乐世家的脸面。
我们的隔阂越来越深。我越来越不想回家了。每天总是找人替我向王立请假晚回家。家庭对我来说太局限了,远不如我自己一个人来得自由自在。只要我们在一起就总是吵架,总是吵架。
直到有一天,我们好不容易在一起。本来就有心理障碍的我此时更不能接受夫妻间的亲热,王立的满腔热情遭到我前所未有的抗拒。经过长时间的搏斗,他终于恼羞成怒,打了我一记耳光。
第二天天蒙蒙亮,我离家出走了。
我的出走成为轰动一时的大新闻。
下午,总政歌剧团的领导带着王立到北影剧团来检讨认错,请求我回去,北影剧团领导把他们批评了一通。
我没有回去。
全厂的人都同情我,只有我心里同情王立。我知道是怎么回事。母亲问过我许多次,“他为什么打你?”我从不正面回答。我不想说这些事情。家庭之间的是非有时是永远讲不清楚的。我既已出走就不想再回去了。长痛不如短痛。好马不吃回头草。
所有的东西全在家里。我什么都不想要。身上只有三元七角钱。连牙膏、牙刷也没有,唯一的安慰是每个月五十元的工资。可是现在离发工资的时间还早。我认识到又面临一次新的冲刺。
还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尝到桔据的滋味。当然我也从来没有富裕过,可没有现在这样情况具体。下农村时我是月工资二十九元五角,记得特别清楚的是发工资的那天我上街买了一个半导体收音机作为自己第一次挣钱的纪念。后来参军入伍,津贴是每月六元。由于是女兵,有卫生费,每月实发六元七角五分。后来提了干工资是五十六元,转业后调到北京电影制片厂,工资是五十元。
出走的时候我已是一个电影明星。我已得过奖,上过报纸,赫赫有名。我只是还没有调到北京。
可是我没有钱。甚至没有钱吃饭。我开始不吃早饭。中饭、晚饭都去别人家蹭饭吃。王立到处打电话找我,大概是想给我送点钱或是衣物来,我让他找不着。
第二章第11节 水深火热(1)
我离婚的消息很快传遍了中国的大街小巷,人们都津津乐道地争相议论着。“文革”以后中国电影恢复以来,还没有一个电影明显像我这样公开离婚。我处在水深火热之中。
许多情形我已在我写的第一本自传《我的路》中描述过,现在就不再重复。不过在当时,经济上的困难相对来说还是容易克服的,何况我这个人吃苦也吃惯了。只是有时想起过去的事觉得现在脸上还发烧:最令人难忘的是在日本东京参加影片《天平之甍》的开幕式上。
那是我第一次出国。在去日本时,我还是现役军人。除了军装以外,一件其他的衣服也没有,而我几个月的工资加起来还不见得可以买一套像样的服装。
从接到通知的瞬间到出国前的最后一分钟,我一直在为出访的服装忙碌。为了应付这突如其来的出国任务,又不丢国家的脸,我每天奔忙于北影服装车间借服装,忙得天昏地暗。
尽管我已为此次的出国之行尽了大量的努力去准备,但在日本,还是为我的衣服伤透了脑筋。
参加开幕式是我们代表团此行最主要的活动,《天平之甍》又是日本在“文革”以后第一部到中国拍摄外景的影片,也是第一次剪彩邀请中国电影界成员出席,因此日本方面格外隆重。所有的日本女宾都穿和服,那么相应对等,我作为唯一的中国女演员应该穿旗袍。可是我只有一件从北影服装间借来的呢子旗袍。而在这以前,我还从来没有穿过旗袍。那件北影旗袍由于年代久远,已经破旧不堪,胸间被虫子蛀了一个洞,下摆还有另一个洞,旗袍开叉的地方撕裂了,服装师傅用线在那里挽了一个大疙瘩,背后的呢子绒毛已经脱落,显露出麻袋片似的底。
在开幕式前,代表团召集开会,为我的旗袍出谋划策。没有人想得出妥当的主意来。后来,还是我绞尽脑汁弄了一个不是办法的办法:胸前的洞用一朵红花缀在上面挡住,开叉的地方呢,提上皮包就看不见了,背后的麻袋片只有听天由命,寄托在希望到会的日本人都是近视眼,侥幸不往那个方向注意,而下摆那个洞……我可以紧紧地跟在代表团员身后走,尽量笑容可掬地对所有人,吸引他们看我的脸而忽略我的衣着!
唉,那一次去日本,难堪的事情层出不穷。穿的全是借的衣服,从上到下千疮百孔,只有脚上的丝袜是自己买的。
我一共只有两双丝袜,来回倒着穿。丝袜在日本是穿一次只要破了就扔掉,而我每天在东京白天应酬回来在临睡前支撑着沉重的眼皮还得在灯下缝补丝袜。缝好后再洗好、晾干,第二天早晨再穿。丝袜是最不经用的东西,每天破,每天补。在日本十几天丝袜已伤痕累累,真不知道我那左一个疙瘩右一个疙瘩就像静脉曲张的双腿在唯美主义的日本人眼中看来作何感想?
我们每天的日程排得非常满,女演员要上午一套衣服,中午一套衣服,晚上一套衣服。每天走马灯似地把仅有的几件衣服来回倒腾,弄得我精疲力竭。
最紧张的还是晚宴,在日本,每个餐馆的门口都有服务生为你脱大衣。当我每次风度翩翩地把大衣往服务生手上一交,大衣上赫然印着的大字“北影服装”立刻跳入眼帘,而不少日本人是认识这几个中国字的,何况款待我们的日本人大多数都是中国通。我只有立刻挤出最动人、最灿烂的笑容来掩饰我的一头冷汗!
当然,我所有的服装都是借用北影服装仓库的。有一次,我穿着北影的某一套服装,怡然自得地和我们的日本陪同聊天。她给我看前一次来日本的中国电影代表团照片,我一眼看见了照片上的张金玲,她竟然和我穿的是一样的服装!原来我们借了北影同一套衣服访问日本!一时间我瞠目结舌,什么话也说不出来。
我想转移那位陪同的注意力,可是晚了。她已经发现了。她对我说:“看,张小姐也是同你一样的衣服,你们都喜欢这套服装,是吗?”
前一阵子翻看照片,看到日本电影代表团访问中国。有栗原小卷、吉永小百合、中野良子等等。许多合影我们在一起,日本女演员个个花枝招展、服装考究,我们中国女演员穿得都土里土气,艰苦朴素过了头。我在当中尤其扎眼。不是我的漂亮使人扎眼,而是因为我穿的是一件自己亲手缝的相当于一些小女孩用两块大手帕前一块后一片拼起来的实际上是穿着睡觉的汗衫!
那时候,我们同海外团体交往也罢,出国也罢,都不许收对方的礼物。如果对方非要送我们礼物。价值五块钱以上的都要上交。而我们回送给对方的礼物呢,哪怕价值五百元国家都不会补贴给你。
第二章第12节 水深火热(2)
在日本电影代表团访问中国期间,日本演员栗原小卷送给我一串玻璃仿制的钻石项链,我用月工资的五分之一,即十元钱买了一个骨头雕刻的镯子回报她。日本电影代表团前脚刚离开北京,后脚上面的通知就来了:“把那串项链交上来!”我当然马上交了上去。这次我去日本,厂长亲自指示:“把那串项链发给她戴!”于是又发给我戴。而我从日本回到北京呢,又收到了另一份通知:“把那串项链交上来!”于是我又交了上去。
后来,我主演的《火烧圆明园》、《垂帘听政》在香港放映,我由于种种原因不能前往参加首映式。香港南方影业公司的老板许敦乐委托中国电影代表团带给我一架照相机。可是照相机没有到,有关部门的通知到了,要求我把那架照相机交上去,而我知道许先生送照相机这一信息也是从通知上得来的。于是,这架送给我的照相机我连面也没有见着就不知到哪里去了。
在那个时候,出国访问对我来说简直是一个包袱。甚至可以说是一场灾难。
我第一次去香港,是参加《原野》在香港的首映式。我当然还是借衣服穿,只不过这次借的是香港长城电影公司仓库的服装。我们代表团的成员个个都穷得要命。在香港这挥金如土的世界里我们无金可挥,我身上更是一文不名,无论是人民币还是港币,我什么币也没有,彻头彻尾的“无产阶级”。
每当有观众送花到我们住的酒店,或是有行李服务生帮我送上来,站在那里等我给小费时,我只有假装不懂,仰着脖子哼哼着小调看天花板。
每次有朋友陪我上街,出租车一停我就拚命地朝窗外眺望,“测览市容”,好让他去付车钱。在商店里我装模作样地东挑西捡,其实我一件也买不起。
在临回国的前一天,发给我们每人一百港元。我拿着钱立刻到香港最便宜、最低档、有身份的人绝不会来的“女人街”,想买件应酬穿的体面一点的衣服。当我正在小贩的麻袋里浑身臭汗地来回翻腾,头发、眉毛上沾满了棉花絮正同摊主寸土不让地讨价还价时,居然有许多香港观众来请我为他们签名。
尽管我时常窘态百出,但所有人都知道我“穷大方”。朋友说我是“五十元钱的工资,五千元钱的风度”!
有一件事充分证明这一点。
有一天,我拍外景回到厂里,听人家告诉我,由于我的辛苦劳动,以及在三部影片里的突出表现,厂领导一致推荐我当厂里的先进生产者。我高兴得蹦了起来,因为我从来没有当过先进生产者。
我马上问:“发什么纪念品?”回答说有八十元奖金。八十元!这可是一笔巨款。“请客!”反正是飞来之财,为图吉利我毫不吝啬。
我借了八十元,请朋友们去全聚德吃烤鸭。朋友问:“请多少?”我说:“八十元吧。”朋友说:“七十元吧,给你省十元。
我们尽情地挥霍我的“成功”,美美地打了一次“牙祭”,在饱餐了一顿之后,我又出外景去了。
当我再一次回到北影,首先要做的事就是去领我的先进生产者的奖金。
兴致勃勃地走进工会办公室,他们却告诉我,我已经被撸下来了,理由是我的表现不好,自由散漫,正在离婚,所有到会者都不举手,领导的那几票根本不管用。
我马上变成了负债累累的杨白劳。为还这笔巨款我白白地辛苦了多少个月!其悲惨情景活像莫泊桑小说《项链》里的女主人公。
唉!当年露的这类“拙”真不知有多少,我都不能再去想它了!
而更使我难以承受的,还是成为电影明星后带来的一切。
第二章第13节 我行我素
突然一天,全中国都知道了我的名字并熟悉了我的脸。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的行动从不自由变得完全没有自由,我开始出席这种场合那种场合接待外国电影代表团与他们合影谈话,我与他们的谈话被他们的记者或是我们的记者登在报纸上,我的言行必须对祖国负责任。
就像是一个不谙世事的小女孩,只因为是一个爱跳爱唱的小女孩的缘故,于是去拍了电影。拍电影由于喜欢也有天赋结果拍得很好,成了一个电影明星,开始出席各种重大场合,代表国家讲话。小女孩仍然是小女孩,和一年前没拍电影时那个小黄毛丫头没有什么不同,拍电影只使她的演技熟练并且了解电影,但不会使她在外交、政治方面有什么大的锻炼,可是社会和人们对她的要求变了。人们再也不允许她表现不好,举止不得体,不允许她脆弱,在公众场合不高兴,使性子,吵架,哭泣,不管她本人愿不愿意或者实际上她是不是,在社会上公众印象中她成了一个“女强人”。
其实这是一个十分悲惨的故事。像这样悲惨的故事在历史上在电影界不知有多少!
电影明星加上离婚,使我陷入舆论的重重包围之中。
刚刚出道的我还是一只雏鸡,毕竟过去我从没有当过明星。
时常在报纸上看到写我的文章气得个半死。在报刊杂志上的各种渲染已把我变成了另一个连我自己都不认识的人。对此我已早就举手投降,甘作败将。我无可奈何。为扮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