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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几乎全文抄录了胡适的这篇文章,有的是转述,有的是摘录,目的是让读者看清胡适这篇文章的全貌。清楚,或者“通”,是不用说了。还有三个特点也应当注意到,一是说理的严密,二是分寸的恰切,三是语气的肯定。
说理的严密,表现在论证的步骤上。提出过去的看法,眼下又有了新的情况,让你更深一层地看待这个问题。由此引出三条教训。这三条教训总括地说,空谈主义是有害的,无助于实际问题的解决。于是得出了他的结论,那就是多研究些问题,少谈些主义。为何会有这样的弊端发生,关键在于中国的舆论家们不愿意下工夫,做研究,只是畏难求易,只是懒。不能光指责,还要教给研究问题的方法。怕读者会有误解,又特意强调了学说与主义的重要作用。这样一步一步地推论下来,最后的结论让你不能不服气。
分寸的恰切,表现在态度的诚恳上,不讽刺,不挖苦,平等讨论,不伤和气。是论争的对手,却不是情感的仇敌。即以对安福部的态度为例,这些人,有亲日的背景,刚刚过去的五四运动就是反日的,按说大加嘲讽,甚至谩骂,都不能说有什么不对。胡适不是这样,文章中也说了“有许多人自然嘲笑”,而他不嘲笑,只是由此引起感想:“安福部也来高谈民生主义了,这不够给我们这班新舆论家一个教训吗?”就是对那些高谈主义的人,也没有任何的不敬之辞,只是有理有据地论证,只是苦口婆心地劝导。既无冷眼旁观的嘲讽,也无高高在上的倨傲。
如果仅仅是这样,也就不是胡适了。更为难得的,是他对自己提出的论题的自信,是他谈论这一论题时语气的肯定。这是胡适文章的一个极为鲜明的特色,为常人所不及。他的文章是白话文,文章的语气跟他说话的语气是一致的。看看他说话的语气,也可以印证他的文章的这一特色。梁实秋的口才好,也擅长演讲,他对胡适说话的语气,很是欣赏。在一篇文章中,说到胡适常写的一副对联时,顺便说到了胡适说话的语气。原文是这样的:
胡先生最爱写的对联是“大胆的假设,小心的求证;认真的做事,严肃的做人”。我常惋惜,大家都注意上联,而不注意下联。这一联有如双翼,上联教人求学,下联教人作人,我不知道胡先生这一联发生了多少效果。这一联教训的意味很浓,胡先生自己亦不讳言他喜欢用教训的口吻。他常说:“说话而教人相信,必须斩钉截铁,咬牙切齿,翻来覆去的说。圣经里便是时常使用Verily,Verily以及Thoushalt等等的字样。”胡先生说话并不武断,但是语气永远是非常非常坚定的。(《梁实秋怀人丛录》第194页)
《多研究些问题,少谈些主义》原载《每周评论》第三十一期,收在《胡适文存》第一集里,是《问题与主义》题名下的第一篇文章。第二篇是蓝志先的《问题与主义》。此文原载《国民公报》,是跟胡适讨论的,原文约七千字,胡适把它删到五千多字,在《每周评论》第三十三期上发表了。编《胡适文存》时,又收了进来。第三篇是李大钊的《再论问题与主义》,是李给胡的一封信,或者说是以信的方式写的一篇文章,载《每周评论》第三十五期,编《胡适文存》时也收了进来。第四篇是胡适的《三论问题与主义》,第五篇是胡适的《四论问题与主义》。前一篇是反驳蓝志先和李大钊的,后一篇是谈输入学理的方法的。为什么在自己的文集里收入他人文章,不是作为附录而跟自己的文章排在一起呢,这是因为这场讨论是朋友间进行的,他们的文章当初发表时,就是这么初论、再论、三论、四论排下来,若不将蓝志先和李大钊的文章一并排在正文里,胡适的三论和四论就莫名其妙了。
说理的严密,分寸的恰切,语气的肯定,这三个特点,在驳论文章中有着最为显著的体现。说到这里,顺便看看当年胡适和李大钊是怎样辩论的。李大钊后来成了共产党的创始人,胡适后来和国民党站在一起,后人就以为他们之间的争论多么的对立,多么的尖锐,实际上不是这么回事。一来当时共产党还没成立,李大钊是研究社会主义的,也只是从学理上研究,还未到实施的阶段,二来李大钊一直是敬重胡适的,他只是在学理的层面上和胡适商榷,并非是怎样的疾言厉色。
李大钊的这篇文章,是在河北昌黎县老家写的,一开始就说,他出京的时候,读了先生的那篇论文,发生了些感想,其中有的或可与胡适的主张互相发明,有的是我们对社会的告白。李大钊和胡适商榷的问题共四个,在第一个问题中李大钊说:
大凡一个主义,都有理想与实用两方面。例如民主主义的理想,不论在那一国,大致都很相同。把这个理想适用到实际的政治上去,那就因时,因所,因事的性质情形,有些不同……我们只要把这个那个主义,拿来做工具,用以为实际的运动,他会因时,因所,因事的性质情形,生一种适用环境的变化。(《胡适文集》第二卷第262页)
在《三论问题与主义》中,胡适引用了上面这段话,接下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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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适的文风(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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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种不负责任的主义论。前次杜威先生在教育部讲演,也曾说民治主义在法国更偏重平等;在英国更偏重自由,不认平等;在美国并重自由平等,但美国所谓自由,又不是英国的消极自由,所谓平等,也不是法国的天然平等。但是我们要知道这并不是民治主义的自然适应环境,这都是因为英国、法国、美国的先哲,当初都能针对当日本国的时势需要,提出具体的主张,故三国的民治各有特别的性质(试看法国革命的第一二次宪法,和英国边沁等人的驳议,便可见两国本来主张不同)。这一个例,应该给我们一个很明显的教训:我们应该先从研究中国社会上政治上种种具体问题下手;有什么病,下什么药;诊察的时候,可以参用西洋先进国的历史和学说,用作一种“临症须知”;开药方的时候,可能参考西洋先进国的历史和学说,用作一种“验方新编”。不然,我们只记得几句汤头歌诀,便要开方下药,妄想所用的药进了病人的肚里,自然“会”起一种适应环境的变化,那就要犯一种“庸医杀人”的大罪了。(《胡适文集》第二卷第272—273页)
即使我们的感情更多地倾向于李大钊,也不能不承认,胡适的反驳,无论是论证的充分,说理的严密,态度的诚恳,与语气的肯定上,更胜一筹。
说理的文章是这样,纪事的文章也是这样。《四十自述》是胡适的自传作品,也可说是个长篇散文作品,最能看出其叙事的本领,因为是一九三三年写的,这里就不再评述了。还是从《胡适文存》第一集中选一篇吧。我选了这篇《归国杂感》,不光因为它是一篇纪实的作品,还因为它是胡适早年写的,时间是一九一八年一月,距他回国不过六个月。
一开头说,他在美国要动身回国的时候,有许多朋友劝他,你离开中国七个足年了,这七年之中,中国已经革了三次命,朝代也换了几个了,你回去时,恐怕要不认得那七年前的老大帝国了。他当时是笑着对他们说,列位不必担心,我们中国正恐怕进步太快,留学生回国要不认得他了,所以他走上几步,又退回几步,此刻说不定他正回头等着我们回去认旧相识呢。
回国之后的情形,恰恰是这样。七年没见面的中国,还是七年前的老相识。他是在上海上岸的,初到上海便遇见这样一件事:
有一天,有一位朋友拉我到大舞台去看戏。我走进去坐了两点钟,出来的时候,对我的朋友说道:“这个大舞台真正是中国的一个绝妙的缩本模型。你看这大舞台三个字岂不是很新?外面的房屋岂不是洋房?里面的座位和戏台上的布景装潢又岂不是西洋新式?但是做戏的人都不过是赵如泉、沈韵秋、万盏灯、何家声、何金寿这些人。没有一个不是二十年前的旧古董!我十三岁到上海的时候,他们已成老脚色了。如今又隔了十三年了,却还是他们在台上撑场面。这十三年造出来的新角色都到那里去了呢?你再看那台上做的《举鼎观画》。那祖先堂上的布景,岂不很完备?只是那小薛蛟拿了那老头儿的书信,就此跨马加鞭,却忘记了台上布的景是一座祖先堂!又看那出《四进士》,台上的布景,明明有了门了,那宋士杰却还要做手势去关那没有的门!上公堂的时候,还要跨那没有的门槛!你看这二十年前的旧古董,在二十世纪的小舞台上做戏;装上了二十世纪的新布景,却偏要做二十年前的旧手脚!这不是一幅绝妙的中国现势图吗?”(《胡适文集》第二卷第469—470页)
这只是一例。此外看到的还有,回到老家徽州,居然有了“三炮台”纸烟;扑克牌比麻将还多。上海的书店里,找不见一本像样的哲学书。文学书只有一部王国维的《宋元戏曲史》还可看,有的只是《九尾龟》一类的色情书。西文书籍也不容乐观,不过是些先前十七世纪十八世纪的旧书,新书一本也找不见。凡此种种,不一而足。学校的教育,更是糟糕。有位省立法政学堂的本科学生,竟会问他:“听说东文和英文差不多的,这话可真吗?”他已大为诧异了,忽然又问:“原来日本也在海岛上吗?”他便生感慨:社会所需要的是做事的人才,学堂造成的是不会做事又不肯做事的人才,这种教育不是亡国的教育吗?结尾处写道:
但是我却不是悲观的人。我以为这二十年来中国并不是完全没有进步,不过惰性太大,向前三步又退回两步,所以到如今还是这个样子。我这回回家寻出了一部叶德辉的《翼教丛编》,读了一遍,才知道这二十年的中国实在已经有了许多大进步。不到二十年前,那些老先生们,如叶德辉、王益吾之流,出了死力去驳康有为,所以这书叫做《翼教丛编》。我们今日也痛骂康有为。但二十年前的中国,骂康有为太新;二十年后的中国,却骂康有为太旧。如今康有为没有皇帝可保了,很可以做一部《翼教新编》来骂陈独秀了。这两部“翼教”的书的不同之处,便是中国二十年来的进步了。(《胡适文集》第二卷第474页)
胡适此类叙事文字的特色,除了前面提到的议论文字的特色外,还应当加上笔调平实,观察细致,不故作偏激之语。按说一个刚留学归来的洋博士,骂骂中国的落后,该是很痛快的,也是很时髦的。可胡适没有这么做,他看出了中国社会的落后,他要说,但中国确实也还在进步,他也看到了,更不能不说。胡适自己说他没有多少文艺的才华,我们权且承认,一个人的文艺才华的大小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只要他的笔调能曲折有致,叙事能清楚明白又能触动人心,也就够了。从这点上说,胡适的这篇《归国杂感》,不愧为一篇纪事的好文章。若说缺陷,只能说纪事驳杂了些,感情不是那么沉郁,也就减了几分感人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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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适的文风(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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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适的文风,就谈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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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的文风(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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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是文章大家。也选他一篇早期的名文吧,还数《记念刘和珍君》最能代表他的文体风格。所以选这篇文章,还有个原因,就是前一章讲了的三一八惨案,正是这篇文章的写作背景,不用再作什么介绍了。
不愧是写文章的老手,一下笔便是一种沉郁悲怆的气氛:
中华民国十五年三月二十五日,就是国立北京女子师范大学为十八日在段祺瑞执政府前遇害的刘和珍杨德群两君开追悼会的那一天,我独在礼堂外徘徊,遇见程君,前来问我道,“先生可曾为刘和珍写了一点什么没有?”我说“没有”。她就正告我,“先生还是写点罢;刘和珍生前就很爱看先生的文章。”
这是我知道的,凡我所编辑的期刊,大概是因为有始无终之故罢,销行一向就甚为寥落,然而在这样的生活艰难中,毅然预定了《莽原》全年的就有她。我也早觉得有写一点东西的必要了,这虽然于死者毫不相干,但在生者,却大抵只能如此而已。倘使能够相信真有所谓“在天之灵”,那自然可以得到更大的安慰——但是,现在,却只能如此而已。(《鲁迅全集》第三卷第273页)
怎样与刘和珍相识的,在第三节中是这样说的:
她的姓名第一次为我所见,是在去年夏初杨荫榆女士做女子师范大学校长,开除校中六个学生自治会职员的时候。其中的一个就是她;但是我不认识。直到后来,也许已经是刘百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