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九色书籍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东风破-第20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暗地里,我叫他呆子!    
    他笑着说,问〃使〃于女子,又有何错?    
    他真是个呆子!    
    关于前生前世,他连一点懵懂的记忆都没有!而我,却一点一滴地记着!    
    好在这一世,他已不再尊贵无比。一年前,因为替战败投降匈奴的李陵辩护,他又被皇帝处以腐刑,丧失了一个男子最可宝贵的尊严!    
    我就是这时候投身到他府中的。现在,我终于可以陪在他身边了!    
    他出去活动筋骨。我将头探进小窗,却只见竹简上一行小字:〃好客喜士,士归于薛,为齐捍楚、魏,作《孟尝君列传》第十五。〃    
    没有提到秦国。更没有提到燕姬和白狐裘。    
    这个呆子,他永远也不会知道,他的前世就是孟尝君。    
    而我,就是贯穿于他三生三世之中的那只灵狐!    
    (文/)


第四部分 梦蝶第38节 这个杀手不太冷

    我一出生就是个孤儿,所以从来不知道爱和被爱是什么滋味,正因如此,我有着于年龄不符的冷漠,我一直以为我将一辈子过着流浪的日子。可师父的出现却改变了我的命运。七岁那年,师父将我从一群恶霸手中救出,给予我最好的生活条件,教会我厉害的武功。师父说,当他看见我被欺负时,眼中没有任何情感,就明白我是继他之后,最了不起的杀手,因为我没有感情,可以杀人不眨眼。    
    师父是东场第一杀手,格外受主公器重。主公是东场的掌管者,他手下一共有但大堂:木莲堂、水啸堂和火释堂。    
    第一次看见主公,是在十四岁参加东场大会时,那一年正好举行堂主选拔比武,而那高高在上浑身散发杀气的威严男人,就是主公,师父从不参加比武,即使他的武功远在那些人之上。我曾问过师父原因。    
    师父说:他的心已死,没有任何欲望,只想做好一个杀手。我告诉师父,我要做堂主。    
    四年之后,我终于打败所有对手,成为三大堂之首木莲堂的堂主。    
    师父得知后,并没有笑,只是说:你并不适合做杀手,因为你太容易动心。那时我还不明白意思,仍然我行我素。    
    深夜里,我是一个凶狠的杀手;而白天,我是京城最大学院的学生,主公告诉我说只有身在人群中,才不会让人群发现,这是一个杀手隐身的最好方法。    
    我的突然到来,令书院学生议论纷纷,而我也总是不到必要决不开口,这更凸显出我的个性。我每天只穿白色纱衣,把头发高高耸起,从来不修饰,与那些小姐们的珠光宝气格格不入,即使我拥有绝美的五官和婀娜的身姿,我有从不让人亲近我。    
    书院里没人感惹我,因为找麻烦的人,付出的代价都很大,我只是一个杀手,杀手没有感情,没有知觉,更没有未来。    
    书院里我惟一记得住名字的是司马翔,因为他是永远了此不疲与我打招呼的人,“季凝,我带你去骑马好吗?”“季姑娘,今天有花会,一起去看吧!”可我只是把他当空气,转身离开。    
    主公给了木莲堂很多任务,我从不亲自动手。但这一次,主公却下令:任务艰巨我要亲自出马。什么大人物?非要我去不可?看过详细的内容后,我终于明白,这次我去的结果只有一两种——生或者死。因为对方是武林至尊,伊雷。    
    当我一身黑衣出现在伊雷五十大寿上时,我震惊了,因为伊雷身上散发出的霸气和压迫感是我从未感受过的。我竞还有一丝害怕,但作为一个杀手,是绝对不能心怯的,所以,我毫不犹豫地拔剑向伊雷刺去,可剑还未靠近他,就已被他挡开,而我使出的招式也被他一一化解,这是我遇到过的最强的对手,我有机会杀了他吗?我想不能,因为我的剑已经被他打落,而他的剑深深刺进了我的肩膀。他站在我面前,轻笑着说:“你是我见过最厉害的杀手,杀手应有的冷血你都有,可作为一个人,连一丝情感都没有,又怎能使好剑?现在我必须杀了你,以绝后患!”他步步逼近,却忽略了我手中的银粉,在他躲闪之时,我逃人沉沉夜幕中,天下着大雨,所以沿途不会留下血迹,我的伤口不断地涌着血,即使用衣角包住它也无济于事。最终,我因为体力不支,在一片大森林里栽倒在地。    
    绝望笼罩着我,但我丝毫不惧,杀人的人最终就是背人杀,我疲惫地闭上眼,却听见有脚步声向我这边传来。我努力睁开沉重的眼,只看见一个模糊的影子向我迎面而来,我最后一点信念和我的身体终于轰然倒地。    
    头疼欲裂,伤口也在发炎。我费力睁开眼睛,却不知自己身在何处,一切的布景完全陌生。正迷糊,门外走进来一个人,定睛一看,来人竟是司马翔!!    
    看见我坐在床上,他似乎很高兴,急忙走过来,开口道:“你终于醒了,你都晕迷三天了,这三天你又发烧,伤口又深,离心脏只差几公分,还好我家药材全,才救回你的命!”看他开心的笑脸,我竟有一丝心动,但我还是与上问道:“你看见那天我的要样子了吧,你该知道,救了我,就不怕死于非命吗?为什么,你还要救我?”他听后,刚才的激动表情即刻间化作一抹温柔,只听他轻声说:“因为我喜欢你,从第一次见到你起,我就喜欢上你,所以,无论怎样,我都不会放下你不管的。”第一次听人这么说,我竟不知所措,扬手向他打去,却因为伤口太痛,而一头扎进他怀中,一抬头他的吻早已印在我唇上,这人混蛋,占便宜也不找对人,我一脚踢开人,大叫道:“你这王八,你干嘛?”他笑眯眯的答道:“这有什么,你的药都是我换的,反正我早晚会是你丈夫,所以因该没关系吧?”看着他样子,听着他的话,我脸红到脖子根,顺手拿起一个花瓶向他扔去,可这小子,跑的比兔子还快,安静下来后,我想我是不是疯了,竟会被人随意挑起怒火,这样的我,还像一个杀手吗?    
    接下来的日子,我待在他家养伤,由于他家没女佣,所以,药总是他帮我换,虽然我一再叫他闭眼,可他还是在换好药后,含笑的说:“你的皮肤真。”每当此时,我都会红破脸,后来,我开始了解到,我是爱上他了。    
    八月十五前夕,我的伤全好了,于是我告诉他说,我要走了,在他眼中,我看见了不舍与惆怅,这些都令我心痛。    
    八月十五还是来了,那一夜,我呆呆的看着窗外的明月,而且光轻轻的散满了全屋,这时,一个人影慢慢走近,不用看,我也知道是谁,只见他在我面前坐下,被月光一照,他显的更英俊,“小凝,你真的不能留下来吗?”听着他的话,我不住的摇头:“司马翔,你放弃吧我只是个杀手,是没有明天的。”可他似乎没听见我在说什么,拉着我的手说道:“你难道真的对我一点感觉也没有吗?”我想点头,可怎么也动不了,见我没反应,他又不住的说:“你不说话,说明你是爱我的,可为什么你不能跟我走呢?”听完我不再说话,只是默默转过身,解开了衣带,衣服滑落,一只精致的黑蝴蝶赫然出现在我肩上,黑的没有一丝杂色,看上支只会带给我绝望,我低声道:“看见了吧,这就是我的标记,它永远都会随我在一起,因为它的存在只是为了提醒我,我中是一个杀手,我只佩与孤独为伍,国灰没有人能接受一个杀手所以,这就是注定的命运。”说完,泪早已无声的滑落,我自认为他会因此而离开,可意想不到的是,他用手指轻轻抚摸那只黑蝴蝶,然后将我紧紧搂入怀中,耳边传来他的低喃:“作为一个杀手,你不能拥有爱情,可爱情的到来却是没人可以抵抗的,爱上你,是我的宿命,可我无怨无悔,我的力量微不足道,但我会尽力来保护你,因为我认定你,是我今生的妻子。”他的话说完,我早已泣不成声。我知道,我做不成杀手了,因为我有了爱,因为我太容易动心。他亲吻着我的泪水,我的嘴唇,吻着每一寸肌肤,我就在他的爱中,心甘情愿落入他的胸膛,恍惚间,那只黑蝴蝶离我远去。    
    和他一起的日子是我最开心的记忆,但我明白,我还未完成任务,不完成它,我永远无法和司马安详的生活在一起,在一个滴血的黄昏,我告诉司马说:“请你等我”,而司马则取下脖子上的玉,轻轻给我挂上,然后告诉我:“我会等你一辈子。”    
    再次出现在伊雷的面前时,我分明看见他眼中的惊讶,于是拨剑和他比拼起来,但有了爱的剑,似乎也有了气,短短30招之内,我的剑已深深插入了他的心胸,虽然他的剑在我杀他前一秒,早已抵在了我的胸口,可并没有刺进去因为一秒他已倒在我脚下,他用惊讶的目光望着我,而我则将司马给我的玉从胸口处拿了出来,正因为有它,倒下的人才不会是我。    
    我放飞了杀手生涯的最后一只信鸽,只是为了告诉师父,我杀了伊雷,也告诉他,我将从此在人间消失,去做另一个我,因为我的心,已没有人冷漠。    
    重回到司马家的大门前,他早已在那等我看见了我,急奔过来,然后紧紧抱住我,好似唯恐失去,只听他轻叹:“我再也不会放开你了因为,你就是我的世界。”我将头深深埋入了他怀中,叹息道:“你又何尝不是我的天堂呢!”    
    风,吹的很轻,将幸福的味道,溢满了天空。    
    (文/扇子)


第四部分 梦蝶第39节 夕阳下的奈何桥(1)

    我是一个小妖。是我这么叫我自己。不过,我是一个好小妖,我喜欢在栀子花开的月夜,带着满身栀子花的芬芳闯进那挂着白色窗帘的窗子,听窗子里的女孩轻轻地低吟:“我的思念,是那栀子花的芬芳,总在有月亮的夜里,暗子神伤……”    
    而且,我并不象其他小妖那样整天无所事事到处游荡。我有我的工作,我是孟婆的女佣,就是那个大名鼎鼎的奈何桥上的孟婆。就在我犹豫不决要喝下那孟婆茶的时候,孟婆拦住了我,要我做她的女佣。将来,她退休了,我就会接替她的位置,做在奈何桥上,给投胎的人发那孟婆茶,让他们忘掉生前的一切事情,安安静静的去投胎,然后开始下一世。正好,我也不愿意投胎,还是快快乐乐地做我的小妖好。    
    不过,我不太中意让人们忘掉一切的做法,我总觉得那有些残忍,让人们忘了生前所有的人,所有的事,对自己身上所发生的一切一无所知,太痛苦了。可是孟婆告诉我,每个人的一生并不都是顺顺利利,有时,他们还会遇到刻骨铭心的事情。如果要让那所有的痛苦跟着他们一世一世轮转下去,似乎更是残忍。最后,她用一种怜爱的眼神看着我说:“你还小,有很多事还不明白,总有一天,你会明白的……”    
    我还是不明白。不过,我还是喜欢待在这里。因为在这里,我可以看到许多不同的人,不同的事。    
    我曾经看到一个男孩天天在奈何桥前徘徊,他错过了好几次投胎的机会。我很奇怪,便问他这是为什么?他说,他在等他的狗。果然不久,跑来了一只狗,他们一起喝了孟婆茶,一起过了奈何桥。男孩说,下辈子他们还要在一起。    
    我还看见一对情侣,手拿着盛着孟婆茶的杯子双双看着夕阳发誓生生世世在一起。还看见过在决斗中同归于尽的两个仇人互相握着对方的手,怒视对方的眼睛:“来世,我们继续战斗!”    
    有时,我会问孟婆,来世他们还会再见吗?或许,他们会天各一方,各不相干哪!孟婆告诉我,有一种东西,叫宿命。还有一种东西,叫缘分。有缘分的人,来世必会再见,或许,他们是亲人;或许他们是仇人;或许,他们是恋人;又或许,他们只是在茫茫人海中偶然相遇,他帮她拾起散落在地上的书本;再或许,他们只是匆匆地擦肩而过。只要他们有缘分,来生就会再相遇。缘分作为一种纽带把两个人紧紧连在一起,走过这世,又去了下世,直到缘分化解。    
    后来,孟婆走了,说是去拜访朋友,过阵回来,让我独自守住这个岗位。我明白,她是想锻炼我,看我能否担当这个重任。于是我便开始坐在奈何桥上,向过往的路人发放那一盏盏琥珀色的孟婆茶。    
    他,就是在那个时候出现的……    
    他是一个剑客,他穿了一身水蓝色的袍子,头发很飘逸的样子。他身后还背了一把剑。他的脸透着一种饱经沧桑的坚毅,冷漠的眼神还透着一种深蓝色的忧郁。他只有在注视着他的剑的时候,眼里才会没有那种忧郁,而是跟他衣服一样颜色的水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