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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惨了。
更惨的是,如果等不到三个月行庙见之礼新妇就死了,便不能葬在夫家坟地,得将尸体运回娘家去。因为她还没有得到夫家祖宗父母的承认,也就算不得夫家的人。既然生非夫家人,当然死非夫家鬼。她这个婚,也就算是白结了。
不过,“上以事宗庙”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内容,就是要帮助宗庙香火不绝。依礼,祭祀宗庙的只能是男子,女子没有祭祀权,也没有接继血统之权。因此,结婚又有一个再明确不过的目的——生儿子。
这个任务,当然又“历史地”落在媳妇身上。
结婚之后必须生儿子,这几乎是每个旧式媳妇都知道的。早在出嫁时,她的母亲便已把自己的酸甜苦辣都告诉她,希望她出嫁出去以后“肚子争气”。进夫家门时,夫家要以口袋铺地,让新娘从上面走过去。走过的袋子,又迅速地传到前面铺在地上。如此一袋一袋传过去,袋袋相传(意谓“代代相传”)。这就等于明确宣布了新人入门之后的首要任务——传宗接代。
这个任务真是艰难得很。
稍有现代科学知识的人都知道,一男一女结婚后,生男生女,甚至生不生孩子,都不是由这两个人主观愿望来决定的事,更不是妻子单方面的事。说得白一点,这多半要靠运气。从理论上讲,一对夫妻结婚后的生育,可能有四种情况:男孩女孩都生,只生男孩,只生女孩,男孩女孩都不生。只生男孩当然没有问题:生一个是“喜得贵子”,生两个是“龙腾虎跃”,生三个是“三虎为彪”,生四个是“四大金刚”,生五个是“五虎上将”。“家有五虎将,半个土皇上,”父老乡亲,都要另眼相看,不敢欺侮怠慢。男孩女孩都生也行,叫“儿女双全”,同样被视为有福气的事情。有些地方的风俗,要在婚床上放红枣和栗子,取“早早立子”之意;放莲子,取“连连得子”之意;还要放花生,意思是说“花着生”,男孩女孩都有,花色品种齐全,更能尽享天伦之乐。这两种情况,都算好运气。
最倒霉的是一个也不生,这会被认为是夫家的“家门不幸”。老百姓们会说:“母鸡还下蛋呢,哪有女人不生孩子的?”于是,这个女人就可能被休弃,因为她“无出”,够了被休的资格。只生女孩也很糟糕,因为她尽生“赔钱货”,等于是一个弄得企业年年亏损的厂长,董事会当然要撤他的职。所以只生女孩的媳妇便只有两条路可走:或者也被休弃,因为她同样是“无出”;或者继续不停顿地一口气生下去,直至生出男孩为止。无论何种前途,对于一个女人来说都很惨。
当然,不被休弃也是可能的,但必须同意丈夫纳妾。你自己既然“没本事”生男孩,就允许别人来代替,也得容忍丈夫宠爱那能生男孩的妾。这种日子,当然也不会好过。但婚姻的目的既然是“继统”,女人们即便一肚子怨气,又能怎么样呢?
再说“结缘”。
“缘”是相对“统”而言的。统即血统,是一个垂直方向的血亲关系体系。它以“父子”关系为核心,向上下两个方向延伸,构成一个由高祖、曾祖、祖父、父、自己、子、孙、曾孙、玄孙组合而成的父系血亲集团,叫“九族”,又叫“父族”。这个集团的统绪,就叫“血统”,也叫“父系”。
缘即血缘,是一个横向扩散的亲属关系体系。它以非血亲的“夫妻”关系为核心,凭借夫妻双方的亲属关系向周边扩散,形成民间所谓“亲戚”的关系。其中有血亲(如表兄弟姐妹),也有非血亲(如岳婿、连襟)。一般地说,只有血亲才有血缘关系,非血亲则没有血缘关系,但非血亲之间虽无血缘关系,却又在“亲缘”关系之内。
可见,“缘”的等级是低于“统”的。统是天生的,缘则是人为的;统是固有的,缘则是找来的。缘这个字,本来就有边沿、缠绕、攀援、牵连、顺沿、凭借等义。可见“缘”不会天生就有,得靠人去“结”,所以叫“结缘”。
那么,为什么要结缘呢?因为要继统,就得生育,而同一血统中的男女又不能婚配。于是,家庭要建立,家族要扩展,种族要延续,就非到血统以外的家族那里去结缘不可。这就叫“姻缘”。姻就是因,姻亲即“因而成亲”,姻缘即“因而结缘”。有此姻缘,则非亲非故,也能变成亲如家人了。
其实,“婚姻”这两个字,本义就是“结缘”。婚是男子娶妻,姻是女子嫁夫。所以妻之父(岳父)叫“婚”,夫之父(公爹)叫“姻”,相互之间的关系就叫“婚姻”。也就是说,婚姻从来就并不仅仅只是夫妻两个人的事,更是双方家族之间的事,是两个不同姓氏的家族相互结缘,谓之“合二姓之好”。这句话真是说得“好”!因为“好”这个字,原本合“女”与“子”而成。你们家出一个“女”,我们家出一个“子”,和起来就是“好”,又叫“百年之好”。这种你好我好大家好的事,真是何乐而不为?
所以,当一男一女两个人有了感情时,大家便会说他们“好上了”。不过,在中国古代传统婚姻中,“好上了”的可不是两个人,而是两个家族。
结缘的“好”处是很多的。
最大的好处,是使两个本无血亲关系的家族有了亲缘。中国人很重视亲,而“亲”无非两种三类。一类是“直系”血亲,如父子、祖孙等,另一类是“旁系”血亲,包括父系旁支(如“五服”之内的从祖兄弟和族兄弟)和母系亲属(如表兄弟、表姐妹)。这两类都是“血亲”,因为他们之间多少都有共同的遗传因子,多少都有血的联系。另一种只有一类,即“姻亲”。姻亲之间,不存在任何血缘关系,按说不该亲的,然而却也成了“亲”,这就是婚姻的功劳。正因为婚姻能使不亲者亲,所以结婚也叫“成亲”。
首先“成亲”(成为亲人)的当然是夫妻。不过,因为婚姻又首先不是两人的事,而是两家的事,因此受惠者又不止于夫妻二人,而是遍及夫妻两族的全体,并由此制造出许多“亲”的关系来,如亲家(双方父母)、连襟(姐妹之夫,又称娅、僚婿、友婿、连袂、一担挑等)、妯娌(兄弟之妻,古称娣姒),以及其他说不出名目的姻亲。这一下子,“亲”的队伍,便大规模地壮大了。
成为“亲”又有什么好处呢?好处多啦!“是亲三分向”。中国人接人待物,说话办事,从来就不问是非,只问亲疏。自己的亲人即便犯了罪,也要包庇。执法官如果是亲戚,板子也要打得轻一些,甚或会私下里放了他。中国古代社会,法制本不健全,冤假错案又多,无妄之灾,时有降临,如果没有亲戚帮衬,日子就不好过。有了亲戚,好人有帮衬,坏人有帮凶,所以无论好人坏人,都很着重结缘。
更何况,结缘这事,是没完没了的。张家和李家结缘,李家又和王家结缘,张家也和赵家结缘,结果,张王李赵,都成了“亲戚”。如此攀援下去,瓜藤扯柳叶,自然“四海之内皆兄弟”。于是,“俺媳妇她娘家侄的小姨子的婆家兄弟媳妇她哥”,这种八杆子打不着的关系,也是亲戚。有这种亲戚关系,到衙门机关里去办事,至少能换来一张笑脸,不至于板起脸来公事公办,谁说没好处?婚姻既然有这么多好处,怎么会不为国人所重视?
由此可见,对于中国传统婚姻而言,把一男一女结为夫妻,不过只是一种形式;把两个家族结为亲家,以及保证男方家族子孙延绵,才是内容。
然而,结缘也好,继统也好,都只是“家族”的事,而非“个人”的事。它只是旧家庭的延续,而不是新家庭的开始;是男方家族多了个成员,女方家族多了门亲戚,而不是男女双方当事人得了个伴侣。既然并非个人的事,则当事人也就当然不必操心,不必过问,不必参与,只须完全按照“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去“坐享其成”好了。
《中国的男人和女人》(易中天)——夫妻之(二)所谓“明媒正娶”
当然,当事人也不是什么事也没有。因为无论婚姻的选择和缔结如何受他人摆布,“夫”和“妻”这两个角色,还得他们自己去扮演。
那么,夫妻又是什么角色呢?
我们先看什么是“夫”。高鸿缙的《中国字例》说:“夫,成人也。”他的理由是:“童子披发,成人束发,故成人戴簪。”而夫这个字的字形,正是一个正面而立的人(写作“大”,意谓“大人”)头上插了一根簪子的形状。童子身高五尺,所以叫“五尺之童”;成人身高一丈(周代的尺寸)所以叫“丈夫”。依此说,则夫也好,丈夫也好,原不过是指“成年男子”。
我们再看什么是“妻”。甲骨文没有妻这个字,而只有“妇”字(也有“夫”字)。其字形,是一个女子拿着一把扫帚。《说文》曰:“妇,服也,从女持帚,洒扫也。”也就是说,妇是从事家务劳动服侍男子的女人。其实,妇就是妻。或者准确一点说,妻是妇中之一种,即正妻、嫡配,而妇则泛指一切已嫁女子,包括妻,也包括妾。白居易《琵琶行》中琵琶女自述说:“门前冷落车马稀,老大嫁作商人妇。”其实就是做妾。所以《说文》曰:“妻,妇与夫齐者也。”也就是说,妻,乃是诸妇中唯一可以与夫平起平坐的一个。因此,许慎又认为,妻字是从“贵女”两个字演变而来的。
不过,从篆文看,妻这个字,也是一个女人头上戴了簪子,甚或其他装饰品之形。这个头戴“凤冠”的“妻”,当然比手持“扫帚”的“妇”要高贵。不过头上既能戴簪,则说明她已成年。所以,妻,也可以解释为“成年女子”。
夫和妻都是成年男女,这似乎并不难理解。因为未成年人,总是不好婚配的。不好婚配的原因,主要是他们无法承担婚后的责任与义务。要知道,中国的传统婚姻,基本上不是什么“爱情的产物”。想想看,男女当事人婚前连面都没有见过(顶多在相亲时偷偷看过一眼),哪来的爱情?把他们结合在一起时,只是一种社会的和家族的责任和义务。男子成婚后,要成为一家之主,要为家庭的建设和家族的兴旺克尽厥职,年龄太小,当然干不了;女子成婚后,要孝事翁姑,服侍丈夫,生儿育女,管理家政,年龄太小,当然也做不来。
所以,在上古时代,人们往往就把男子的定婚和女子的许嫁,安排在他们的成年仪式上进行。这个仪式,就是男子的“冠礼”和女子的“笄礼”。由于它们往往与婚配有关,因此又叫“婚冠礼”。
冠礼和笄礼,说穿了,就是改变发式。清代以前,古人是留全发的。婴儿生下后,要选择黄道吉日,剪一次头发,只保留两小撮。男孩留在左右两边,有如牛头,叫“角”;女孩则一前一后,有如马首,叫“羁”。也有按男左女右的方位只留一小撮的。也就在这一天,母亲把孩子抱去见父亲,父亲拉着孩子的右手抚摸着他的头,给他起一个“名”。这一仪式,无妨叫做“命名礼”,它标志着承认孩子已正式来到人间,加入家族。
剪去的头发长出之后,便不再剪,而是向两边分梳,长齐眉毛,叫做“两髦”,所以儿童又叫“童髦”。或者把两髦总束起来,扎在头上,一边一束。男孩状如兽角,叫做“总角”;女孩状如树桠,叫做“丫头”。所以孩童时代又叫“总角之时”,年幼或地位低的女孩又叫“丫头”。
男孩长到二十岁(或二十岁左右),女孩长到十五岁,就要举行冠礼和笄礼。所谓“冠”,就是把头发盘到头顶上,先从根部束住,盘成髻,然后加冠以固定。“笄”(ji)则是不用冠,只用笄或簪固定。冠笄之前,要先用“筮法”来决定日期和加冠加笄的来宾,叫“筮日”和“筮宾”。这日期,便有似于西方之“受礼日”;这来宾,则有似于西方之“教父”。届时,来宾就在一定的礼仪程序中把规定的服饰授予该青年,并为他们取一个“字”。宾取之字与父名之名,一般都有一定的联系。其意义或相同,如颜回字子渊,取“渊乃回水”之义;或相反,如曾点字皙,取“点乃小黑”而“皙乃色白”之义;或相关,如苏轼字子瞻,苏辙字子由,盖因轼是车前横木,瞻是任轼观看,而“辙由轨出”。这两个人的名和字,倒与他们的性格相符:苏轼做人行事较为前瞻,苏辙则循规蹈矩得多。
有了字,也就有了尊称。直到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