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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婚记-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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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紧张得细胞都在跳。    
      “克明对中国旧文学也很有根底呢,”绅士顺手抓个馒头,仔细剥着皮说,“他在美国二十年,公余之暇,还做诗自娱。要说什么洋文,什么科学,我甘拜下风。要说诗,那他可差得远啦。所以他总是把诗寄给我,求我修改。我这个人就是有这么一点怪脾气,不奉承,不拍马,不吹牛,有一说一,有二说二,我毫不客气地指出他什么地方失粘,什么地方平仄不调。而克明的伟大之处也就在这里,他真虚心,所以进步也快,记得他有一首‘原子工厂观成’的诗,作得真好。”    
      “念出来,好吗?”我低声说,陪着笑容。    
      “等一等,那是一首七言绝句,”绅士伸脖子咽下一口馒头,眼泪几乎挤出来,然后,他说,“诗是这样的:‘广岛初击天下惊,万家灯火哭苍生;乾坤一掷尔夫球,历史重写白雪轻。’我真傻,当时我不懂‘尔夫球’的意思,后来他来信告诉我,原来原子弹只有高尔夫球大小,我才明白。你看,克明的天才真不可思议,他能够把新时代的东西,天衣无缝地糅到旧形式里去,深得杜工部的余韵。”    
      我因为嘴巴张得太久的缘故,涎水开始往下流。    
      “我曾经步原韵和他一首,我那诗是:‘尔夫球落梦魂惊,巨魔竟自海外生;回头万事已非昨,人民生命一毛轻。’这两首诗都在报上发表过,一时唱和的人很多,而且还选进了中学国文课本,传为文坛佳话哩。”    
      我着实闭了一回眼睛,击节赞叹。    
      “克明原籍阳城,”绅士舐着嘴唇说,“他母亲今年要是活着———我算算看,”他用优美的姿势算了一会儿,“今年整整九十六岁了,性情再温和没有。她五十大庆的时候,我们几个把兄弟,嘿,我和克明,还有王之振,三个换帖兄弟,磕过头哩!现在年轻人当然说我们落伍啦,可是,我们这一套是中国五千年的传统文化呀。我们一齐去拜寿,你猜,”绅士用脑袋在半空划出圈圈,“克明的母亲是一个麻子呢,可是麻得不太厉害,只在耳根下稍有几点,不仔细看就看不出,俗话说:‘麻俏,麻俏。’老太太年轻的时候,狠狠风流过一阵呢……”    
      我如醉如痴地呓语着:“啊!啊!”我是多么荣幸啊,绅士的眼睛老看着我。    
      可是,万万料不到,一个声音从身旁响起,我霍然惊醒,并且立刻发现那个该死的糟老头不知道什么时候已跳出座位,把他那瘦长的身躯,直逼到我们绅士的脸上。我灵机一动,知道上帝赐给我向绅士表演忠贞的机会到了,于是我也跳出座位,抓住糟老头的肩膀,准备痛痛快快骂他一顿———可是,我记得我那只抓住他肩膀的手,却再也抽不回来了,我相信我是死定了。    
      “先生,”我听见那糟老头说,“你太没有礼貌!”    
      “没有礼貌?”绅士从青蛙似的眼睛中射出一线基于神圣原因的轻蔑,“你是干什么的?你在什么单位做事?”    
      “中华最高科学研究会……”糟老头结巴地说。    
      “好了,”绅士大怒说,“我得告诉邓克明,他是你们的主任委员,我不相信他会容忍像你这样的莽汉,你,”绅士越说越气,“你叫什么名字,告诉我……”    
      “我吗,”那糟老头用枯干的手再掏出一张名片,“我———我叫,我就叫邓克明。”    
    三    
      刹那间喜堂寂静成坟场。    
      我们的绅士猛地直起身子,伸出摇晃的手臂,幻想着逃避这惨重的一击。他的嘴唇像兔子样的掀动,两颊不停抽搐,似乎枪弹刚洞穿他的心脏……    
      不过,最可怜的还是我。我没有绅士那样的好教养,也没有他那样的好耐性,所以我一发现大局逆转,尤其是一发现全体客人都咧开大嘴,隔岸观火般地欣赏我和绅士的精彩窘相,我竟怎么都制止不住浑身颤抖了。    
      故事到这里为止,因为幸亏有两个好心肠的客人,把我架上出租车,送我回家。在浑浑噩噩中,仿佛觉得天下已经太平。所以,以后的事,像我们的绅士用什么方法来结束他的谠论,而那个真正是邓克明的糟老头,用什么方法来对付我们的绅士等等,我都不知道了。    
    


第三部分第十一节 有妻徒刑

    星期六,中午。    
      屈指计算,从现在起,我将有一天半的时间,可以不必欣赏上司那副铁青而难看的嘴脸了。我麻雀一样地跳出办公室,踏着轻松的步伐,奔回我的伊甸园———甜蜜的家。    
      妻正在厨房弄得震天响,我知道她快要把午饭准备好了。写意地,我歪到沙发上,顺手抓起报纸,一面看标题,一面计划着如何消遣这可爱的周末。首先,我打算,午饭后要痛快地睡一大觉;其次,洗洗澡,洗洗头,刮刮胡子;第三,把朋友们的来信覆一下;第四,浇花;第五,收听贝多芬的交响乐;最后,华灯初上,和妻在院中对坐赏月。    
      这是多么合理而诗意啊,感谢上帝,赐给我这么好的脑筋。    
      “又看报?吃饭!”    
      一声吆喝,妻满面通红地冲出厨房。我飞快地移动视线,希望尽快地把报纸看个大概。可是偏不凑巧,今天报纸上竟真有消息,像越南的战事打得正厉害啦,美国的黑人和白人平等啦……另外,电影广告也真诱人,《情劫火焰山》、《蛇发美人》、《骑兵肉搏战》……香艳、悲惨、武打、神奇、恸绝、紧张、狂满……都是天下第一巨片。    
      呼———的一声,惊险镜头出现了,饭碗从我耳边擦过,流星似地撞到墙壁上,发出刺耳的怪响,地板上撒满了米粒和碎瓷片。我大大地吓了一跳,定神一看,原来这碗饭是妻“祭”出来的,她正柳眉倒竖地站在门口,嘴里还念念有词。    
      我一下子就明白她发脾气的原因了,慌忙七手八脚,把地板上的东西捡净,跑进饭厅———    
      “我问你,”妻把脚翘到我的椅子上,不准我坐,“叫了你七八遍,为什么理都不理?你升了什么官,在家里也端架子?”    
      我赶紧叫屈。    
      “要教我相信,赌个咒!”    
      “唉,”我没奈何地说,“我要是听见了不答应,教我来世变狗。”    
      “太轻。”    
      “变猪。”    
      “太轻。”    
      “我,”我急了,口不择言地说,“我要是听见了不答应,叫我变,叫我变,叫我来世还当一个既穷又小的公务员。”    
      妻点点头,把脚收回,我坐下来尽快地稀里哗啦扒了三大碗。    
      “你看,”我鼓起勇气说,“今天,我总该休息一天了吧。”    
      “废话。”    
      “什么事都得公平呀。”    
      “一百个废话。”妻挽起头发去吹电扇。    
      我只好到厨房洗碗。这工作真腻人,我想哼点小调来调剂一下,也哼不出,眼皮既涩且重,头好像马上就要掉下来。从窗口望去,妻正安静地品着咖啡,两条腿舒服地伸到沙发的另一端,仿佛不知道她那可怜的丈夫在厨房里受活罪似的。    
      洗过碗,已累得发昏十一章,我踉跄地跑回房间,燃上一支纸烟,刚拿起报纸,想休息休息,麻烦却又来了。    
      “姓郑的,”妻叫,她总是叫我的姓的,“我上午买了十只小鸭。”    
      “好呀。”我支吾说。    
      “养大了杀给你吃。”妻忽然体贴起来。    
      “好呀。”我受宠若惊。    
      “卖鸭子的人说,”妻笑道,“每天最好喂它们蚯蚓。”    
      我看出事情不对劲了。    
      “我困死了,我想睡。”我先发制人。    
      “别打算溜,”妻用脚拦住我说,“商量一点事,好不好?”    
      “我想睡。”我打哈欠说。    
      “乖乖坐下。”    
      “我困得要死。”我挣扎着上床。    
      “你别莫名其妙,”妻沉下脸说,“从今天起,你下了班就给小鸭去掘蚯蚓。听见没有?现在先去开个利市,我替你新买了一把锄头。”    
      我立刻理解,我要是不去掘蚯蚓,事情准没个完,所以我再也没作一声,就奔到后院。果然,“替”我买的新锄头摆在那里,我把双手唾了唾沫,开始神圣的劳动。这时候,酷日当空,每一线阳光都像钢鞭似地抽进皮肤,我仿佛跌进《圣经》里的琉璜火湖……偶尔一回头,妻已坐在梳妆台前打扮起来了,一会儿摸头,一会儿弄脸的,忙个不停。    
      我一面掘蚯蚓,一面想起“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的诗,迅速地,灵感在肚子里拟草稿,我也要做诗了,我的诗是“悼亡诗”———    
      天老爷的眼睛是雪亮的呀,    
      教那个死婆娘归了阴……    
      可是,疲倦把我的灵感弄断,草稿拟不下去了。满身汗水像淋了一场暴雨,四肢无力,口干舌燥,嗓子要冒出火,我本想回到房间里歇一歇的,却又不十分有这种胆量。到底我还得感谢上帝赐给我一个灵活的脑筋,转眼一想,蚯蚓被抓了起来,装着没事似的,擦着汗,踱到窗前。    
      “你干什么?”妻仰头叫。    
      “我得休息一下呀。”我抗议说。    
      “你捉了几条?”    
      “三十。”    
      “再捉三十。”    
      要不是因为无法善后和胸有成竹,我真要昂然而进,所以我懒得和她争辩。只趁她转身取刷子的时候,飞快地,把手里的蚯蚓放到她粉盒旁边。然后,仍去掘我的地。    
      一切像演戏一样的准确,五分钟后,妻在房中发出令人血液都凝结的叫声。    
      “蛇……一条小蛇……”    
      妻的面色苍白,活像银幕上被枪杀时的电影明星,一只手掩着满是口红的嘴,一只手指着已爬到桌子中央的那条蚯蚓。我好不得意,她果然连蚯蚓和蛇都分不清,于是我英勇地抓起那条小蛇,掷出窗外,然后把她扶住,尽量地安慰一番,又高声咒骂了那小蛇一顿。跟着就声明,说什么我都得陪她在一起,免得她再受什么惊吓。我又给她倒了一杯茶(当然,我先喝了一个饱)。这样闹了好久,妻的芳魂才算归窍,重新坐在梳妆台前。    
      长吁一口气,我欣然歪到床上,刚合上眼。    
      “姓郑的!”妻又发话了。    
      “嗯。”我说。    
      “我有什么地方对不起你?”    
      妻有什么地方对不起我呢?只有我对不起她呀。一个当丈夫的,还不浑身都是错吗?    
      “你一万个对得起我。”我呻吟说。    
      “那么,你总是板面孔。”    
      “谁板了?”我愿意用半个地球换她的长舌头。    
      “看你没有礼貌的,”妻用木梳敲着桌子说,“睁开眼。”    
      我赶忙睁开眼。    
      “坐起来呀。”    
      我赶忙坐起来。    
      “你笑一笑看。”    
      我赶忙龇牙。    
      “死相,”妻扭过头说,“唱个歌,好不好?”    
      “唱什么呀,我什么都不会。”我哭丧着脸说。    
      “唱京戏吧。”    
      “我赌咒,真不会。”    
      “流行歌曲?”    
      “我更不会。”    
      “你会什么?”妻不高兴地说。    
      “我只会唱家乡小调。”我屈打成招说。    
      “也好。”    
      还有什么好说的呢,我咳嗽了一阵,打扫喉咙,唱了起来———    
      那月亮真是圆呀,    
      那土堆真是高呀,    
      那小蛇真该死呀,    
      那女人真该活埋……    
      哎哟哟……救救人……    
      “唱的什么?”妻皱眉说,“像猪叫!”    
      那结婚的都是傻瓜呀,    
      那娶妻的都是混蛋,    
      那鸭子吃小蛇呀,    
      那婆娘吃男人……    
      哎哟哟……救救……    
      突然间,我住了口,妻也耸起耳朵,原来从大门那里传来可怕的撞击和喧哗声,还夹杂着歇斯底里的高喊:“开门!开门!”一件莫测的恐怖降临了,妻颜色大变,迅速披上外套,紧偎住我。    
      “你,”她害怕地问,“你,你惹了什么祸?”    
      没有呀,我一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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