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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25-熟男淑女-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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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孟锦知道,自己在感情方面一直在暗暗与姐姐较劲,以至于到现在都没有男朋友。从小时候起,她就一直生活在姐姐的阴影之下,姐姐艳名远播,无论在什么地方都是公众的焦点,是男人心中最耀眼的太阳,而她只是星星。但自从她上了大学,成了师大中文系公认的系花之后,她才觉得,自己终于摆脱了姐姐的影子,别人再也不必用姐姐的名字来指代她:“这位是孟大美女的妹妹。”    
    孟锦和姐姐相差五岁,一个生于七十年代,一个生于八十年代。对知识女性来说,这足以形成代沟。当然,这是人之常情,当姐姐的总认为妹妹不够漂亮、不够成熟,而妹妹则有完全相反的看法,她认为自己比姐姐更优秀,也更聪明。    
    所以,孟锦必须像往常一样,把林超和宋瑞拿来比一比。很明显,他们无论外表、气质还是前途,两个人的差距实在太大了,一个像白马王子,一个像猪肉贩子。    
    孟锦不想在感情上输给姐姐,她绝对不可能接受林超,哪怕林超变成了亿万富翁,她也一样对他不屑一顾。她早已用宋瑞为自己未来的男朋友树立了一个标准。而这一点,孟锦觉得宋瑞在北京的时候就应该明白自己的心思,他怎么不追求自己呢?却偏偏和一个来历不明、不清不白的北漂女孩混在一起。    
    孟锦很快就要到成都出差了,最近这几天,她一直在内心深处呼唤宋瑞的名字,她相信他迟早有一天会听见。    
    宋瑞听见自己的手机又响了起来。    
    他知道,这一定是朋友们约他出去喝酒的电话。他不想接,他从来没有像今天晚上这样自卑过,他在茫然中点燃了一支烟。    
    猛然间,宋瑞发现,这半年来他不仅学会了抽烟,还学会了喝酒划拳斗地主,甚至还习惯了和陈大炮一帮朋友去夜总会找陪酒小姐却不感到出格。他知道,自从他到成都做生意之后,他的事业不仅毫无起色,生活反而颓废起来。在北京,他生活严谨、品行端正。毕竟,密歇根在美国也算得上是新教传统深厚、民风淳朴的地方,为上流社会和黑手党家族培养了很多好孩子。宋瑞十八岁那年出国留学,在美国度过了大部分青少年时光。他没有辜负父母的期望,学习勤奋、洁身自好,几乎没有谈过恋爱。在感情这个问题上,他深受好莱坞电影中那些浪漫爱情的感染,成了一个爱情的理想主义者和唯美主义者。他很少去酒吧鬼混,更不用说上赌场了,他学业优异,让同学嫉妒,二十四岁就已拿到了名校学位。在纽约实习期间,以他的条件,他完全可以在摩根·斯丹利、高盛这样的著名投行得到一份很有前途的职业,但是他热爱祖国,他要投身到祖国火热的经济建设中。外公去世的时候嘱咐他,毕业后一定要回国。前年冬天,他从美国赶回北京,见了外公最后一面。这位在“文革”中被劳教了十几年的老教授临终前语重心长地对外孙说:“专业技术可以在美国学,回国了,思想作风也要抓……”    
    宋瑞觉得自己目前的思想作风很有问题,他从小就听外公的话,他发现自己很对不起外公。于是他掐灭了烟头,他想理清思绪,他要弄清楚,自己的堕落是从哪里开始的。    
    这时黎娟在门口说,是陈大炮的手机号。    
    宋瑞打开了门,黎娟把手机递给了他。陈大炮是他的商业伙伴,也是他在成都最亲密的朋友和兄长。    
    电话里传来了陈大炮的小蜜带着椒盐味的四川普通话:“宋瑞啊,这次你回来,我们还没给你接轰(风)呢。”    
    “你跟陈哥说一声,我今晚很忙。”    
    “我们在世界痔疮定了一个豪包,陈哥让你过来一起唱歌!”    
    “世界之窗”国际娱乐会所是成都最豪华的夜总会之一,以俄罗斯美女的钢管舞、菲律宾女子比基尼乐坊而闻名。宋瑞知道这么晚了陈大炮他们还在包间,一定会喝得很高,他不想去扫兴,坚持说自己今晚的确有事。    
    一提起夜总会,宋瑞就会想到,他现在所爱的这个女人是夜总会的陪酒小姐。他和黎娟正是在北京著名夜总会“天堂伊甸”认识的。尽管他还爱着她,但是他最近发现,他的爱情并不像《茶花女》、《风月俏佳人》那些电影描述的那么浪漫。为这件事,陈大炮批评教育了他很多次。而对于他狂热追求孟妮这件事,陈大炮认为更荒谬。当然,陈大炮没有见过孟妮,他不知道这个女人是怎样的尤物。    
    最近,宋瑞时常怀念北京,怀念他见到孟妮后那一段欲仙欲死的日子。    
    现在,宋瑞总算理清了这几天来纷乱如麻的思绪。他想起了这半年来,他从纽约到北京,从北京到成都,从孟妮到黎娟,他和女人的每一次邂逅、每一次艳遇。    
    宋瑞知道,这一切都从孟妮开始,从那次不可救药的一见钟情开始。


《熟男淑女》 隔世之感这就叫一见钟情(1)

    半年前,宋瑞第一次见到孟妮就狂热地喜欢上了她。这是二○○四年的初春,他从纽约回到北京还不到一个星期。    
    这天是周末,他接到一位学兄的电话,告诉他国贸大厦晚上有个饭局。这位学兄是宋瑞在美国认识的校友,一家国营大中型企业的副总裁,名叫王学友,他在美国公费念完了MBA,回国已经一年多了。    
    走进国贸大厦宴会厅的正门,宋瑞才觉得自己真正回到了祖国。大堂里美女如云,个个粉嫩娇艳,他惊诧的目光掠过这些少女的脸蛋时,其中一个领座小姐突然脸红了。这些少女都穿着水绿色旗袍,长腿细腰,丰乳肥臀,但面容却那么羞涩。多么久违的古典韵味,宋瑞看得心花怒放,但来不及细看,因为还在倒时差,他今天下午四点才起床,一路上行色匆匆,这是他回国后第一个比较正式的饭局,如果迟到就太不好意思了。    
    这个饭局当然不是为宋瑞特意安排的,他和王学友的交情算不上太深,而且宋瑞资历太浅,于是王学友借几个朋友的聚会,顺便也算给校友接一下风。    
    宋瑞没有迟到,他一走进包间,王学友就夸张地“yeah”了一声。然后搂住他的肩膀,大声武气地说起了他那一口天津腔英语,又是摇头晃脑,又是挑眉耸肩,让别人实在担心,他肩膀随时有可能脱臼。    
    王学友把宋瑞介绍给了包厢里的几个朋友,其中有个女人,一身西装套裙,相貌端正但不讨人喜欢,一副清心寡欲的身材,看起来像财务经理,介绍后才知道,她是王学友手下的公关部经理。    
    大家坐下后,几个男人很少说话,大家似乎在期待着什么。    
    他们的确在期待一个人的到来,一个女人。一个矮胖而精明的年轻男人问,她真的说了要来吗?另外一个戴眼镜的男人给予了肯定的答复,于是大家放心地等着。    
    一刻钟过后,一个女人终于走了进来。男人们脸上的肌肉忍不住活跃了起来。    
    “对不起,久等了。”一个很有磁性的女声飘了过来。    
    宋瑞抬起头,顿时有一种窒息的感觉。这个女人正脱下她的外套,露出了饱满的前胸和肉色的贴身毛衣,然后,她把银灰色的貂皮围巾取了下来,粉雕玉琢的脖子、隐隐的乳沟顿时照亮了整个包厢,绛红色的长裙映衬着她完美的上半身,她的美貌为整个饭局指引了方向。    
    孟妮的这番举动让在座的男人看得差点儿流鼻血,那位女经理更是看得两眼泛绿光。    
    宋瑞心中顿时涌出了一股悲凉。他发现,在自己过去的生活中,还从来没有出现过如此美丽的中国女人。他在美国待了七年,他见过的美女大多是五大三粗、金发碧眼的洋妞,虽然偶尔回国一两次,但每一次都来去匆匆,见过的美女实在有限,更不用说当面结识了。他绞尽脑汁,在记忆里搜寻。最后他发现,实在想不出比孟妮更美的中国女人。    
    这是宋瑞从少年时代就开始梦想的女人,沉睡在他灵魂深处的女人。他甚至觉得,自己放弃在国外的就职机会回到祖国来,也许正是命运在安排他遇见这个女人。    
    宋瑞神情恍惚,眼神迷离,默默无语地夹着菜,不敢往孟妮的脸上看一眼。    
    孟妮的眼神像一条鳗鱼,在几个男人的脸上游弋着,眼神里有一丝淡漠和满不在乎的神色,有时又带着一丝无辜的表情。当然,孟妮这样的妆容是从时尚杂志的名模脸上扒下来的,宋瑞不喜欢时尚杂志,却对孟妮喜欢到了失魂落魄的地步。    
    王学友为他和孟妮引见时,孟妮的眼神在宋瑞脸上惊鸿一瞥,很快就停了下来。    
    “你叫宋瑞,英文名该不会就叫sorry吧?”孟妮说,同时为自己的幽默感而感到有些得意,忍不住格格格地轻笑了两声。    
    另外几个男人也跟着哈哈哈地大笑了几声。宋瑞马上就脸红了,这几个男人红光满面,踌躇满志,说话滔滔不绝。宋瑞知道,在最近几年祖国经济的飞速增长中他们都是弄潮儿。想到这一点,宋瑞就感到万分自卑,只恨自己晚生了几年。    
    “密歇根管理学院今年全美排名几位啊?”矮胖的中年男人很内行地问宋瑞。他是一家国际著名IT公司在中国的“首代”。“首代”就是首席代表的简称,这位哥们刚才很谦虚地说自己不过是“海带”,意思是海外归来的“首代”。宋瑞还是第一次听到这些说法,他估计,至少还需要几个月的时间重新学习一下中文。    
    “第三位。”宋瑞总算找到了一点儿自信。他只有二十四岁,已经是密歇根管理学院这几年最年轻的中国MBA学生。    
    “什么时候回国的?”另外一个男人问。    
    “上星期。”宋瑞说。本来,宋瑞也想问一问孟妮,她的英文名是不是叫money,但他没有胆子和她开这个玩笑。孟妮看起来太有气质了,宋瑞吃不准这究竟是哪一种气质。他对女人没太多经验,其实,这种气质叫闷骚。另外,饭局上的几个男人看上去对孟妮相当尊重,似乎她身份很不一般。所以他觉得,还是等和她熟悉以后再开这样的玩笑。    
    其实宋瑞完全错了,他已经坐失良机,他应该对这个玩笑加以潇洒地反击,不料却因为脸红而亮出了自己的底牌。这个小小的技术失误,有可能酿成以后的终身大错。    
    实际上,刚才孟妮也不敢往宋瑞脸上看。不过她一直在暗暗地观察他,直到她完全有把握地认为,宋瑞对自己着了迷,她才肆无忌惮地看着他的脸,而且用他的名字开了这个玩笑。宋瑞不够聪明的是,他不知道孟妮在这几个男人中很快就记住了自己的名字,又费尽心思琢磨了半天才想出一个自以为幽默的玩笑,他还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2    
    其实孟妮进包间的时候,看见宋瑞同样大吃一惊。    
    孟妮今年二十八岁,是北京时尚圈和社交界的明星、艳名远播的大美人。两年前,当她还没有结婚的时候,她几乎是京城最充实、也最忙碌的女人。男人们对她众星捧月,从成名艺术家到北漂艺青,从IT精英到外企高管,她有赴不完的约会、推不掉的应酬。有多少男人在长夜里为她啜泣,有多少男人在酒吧里为她买醉,她完全不知道,她只知道,她总是生活在兴致勃勃的享乐与虚荣之中。但结婚之后,这样的生活有些改变,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男人的狂热劲头消失了。在北京这个欲望滔滔的城市,大量的酒吧、众多的社交聚会、不断涌入京城的美女以及信奉爱情杯水主义的女艺青,为男人们提供了大量的艳遇机会。我选择,我喜欢,现在的男人很少有耐心与一个女人约会三次以上而连一点儿腥味都沾不上还乐此不疲的。


《熟男淑女》 隔世之感这就叫一见钟情(2)

    所以孟妮觉得,婚后的生活有些无聊。像今天这样的聚会,她过去肯定不会参加。但现在,由于老公经常出门旅游登山,她经常感到寂寞,她需要男人的恭维,需要被肯定、被强调。对女人来说,一定要有人爱她,这才能让她充实,让她感到幸福。尽管这些爱她不一定真的需要。于是,她经常卖弄风骚,却又满不在乎,她需要的只是那种感觉。如果是那种优秀而又执著的男人来追逐她,情况也许就完全不一样了。    
    孟妮身边的确出现过一些优秀男人,那是在她结婚之前。结婚后,她周围的男人要么是油头粉面的白领,要么是官场、国企干部,个个都是老油条,很少有像宋瑞这样相貌英俊、气质清纯的男人。更重要的是,他是毕业于美国名校的MBA,算得上前途无量。这样的男人经过一番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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